《诗歌朗诵评分细则(通用3篇)》
诗歌朗诵评分细则 篇1
1. 作品审美艺术性强。
2. 衣着得体,与作品内容相协调。
3. 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4. 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作品内涵。
5. 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作品节奏。
6. 朗诵熟练,声音洪亮。脱稿可以适当加分。
7. 能正确把握作品内容,声情并茂,朗诵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8.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可以配以适当的乐曲或以其他有创意形式配合朗诵。
9.评分分值:10分。
诗歌朗诵评分细则 篇2
评分标准 思想内容(10%)
内容健康、向上、思想性强
表现风格(10%)
能代表不同时代的不同流派,不同风格
精神面貌(20%)
自然大方、出入有序有礼、精神饱满、衣着得体。 朗诵能力(30%)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节奏韵律明显。
艺术处理(30%)
感情充沛,能准确把握作品内涵与格调。
评分细则
1) 作品形式自由活泼、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 ,内容积极向上 1分;
(2) 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 0.5分;
(3) 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1分;
(4) 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1.5分;
(5) 参赛者吐字清晰、声音宏亮,能正确把握诗歌节奏 2分;
诗歌朗诵评分标准 诗歌朗诵评分标准
(6) 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3分
二、提高分
(7)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1分。
评分要求:
1. 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 比赛打分满分10分,评委打分以8.00分为基础分;
3. 评委根据评分表打出总分,将总分写入评分单。
诗歌朗诵评分细则 篇3
评分标准 思想内容(10%)
内容健康、向上、思想性强。
表现风格(10%)
能代表不同时代的不同流派,不同风格
精神面貌(20%)
自然大方、出入有序有礼、精神饱满、衣着得体。 朗诵能力(30%)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节奏韵律明显。
艺术处理(30%)
感情充沛,能准确把握作品内涵与格调。
评分细则
1) 作品形式自由活泼、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 ,内容积极向上 1分;
(2) 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 0.5分;
(3) 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1分;
(4) 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1.5分;
(5) 参赛者吐字清晰、声音宏亮,能正确把握诗歌节奏 2分;
(6) 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3分。
二、提高分
(7)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1分。
评分要求:
1. 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 比赛打分满分10分,评委打分以8.00分为基础分;
3. 评委根据评分表打出总分,将总分写入评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