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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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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通用29篇)

技术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设备的统一管理,使设备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机具设备、生活保障设备的台账集中管理,保证设备准确及时入账,正确计提折旧,合理使用,促进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确保做到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设备有帐可查,账物相符,掌握机具设备的分布动向,防止因多头管理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安全部负责对所有设备的更新、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调拨、报废等方面的全过程监控管理。

二、各子公司使用管理的各类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台账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必须与营运安全部的设备台账相符。

三、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凡新增(更新)单个价值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机具设备均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各公司因生产、生活、办公需要增加设备应书面形式报告,由营运安全部对设备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分析的可行性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组织购买。大宗物资(主要是发动机总成或批量购进的关键配件和油品)购置,由营运安全部提供型号、规格、数量、厂家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由财务部负责采购。

四、对于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其单个价值在20xx元以上(不含20xx元)的机具设备的实物管理,统一纳入营运安全部管理系统。其采购、审批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实物管理卡由购入单位填好交营运安全部、财务部各一份备查。

五、各子公司对列入固定资产的机具设备购置后,及时列入实物管理台账,并报营运安全部备案。

六、外购设备到货后。由集团营运安全部、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按标准进行联合验收,并及时办理安装使用交接手续。

七、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实行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必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营运安全部督促检查使用单位管好本单位使用的设备,使用单位做到:工具和附件不丢失、不损坏、放置整齐;遵守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掌握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爱护、用好分管的机、电设备,做到会检查维护。并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安排检修和维护(要建维修卡),及时排除故障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八、各子公司管理使用的各类机具设备,根据需要调拨调整后,要将设备管理卡一并移交。办好移交手续后要及时通知营运安全部,不得擅自调换转移机、电等各类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九、设备非正常损坏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按财务规定予以处罚责任人,如发现设备损坏,使用单位要及时书面报告营运安全部,由营运安全部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鉴定。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十、车辆、设备的使用年限按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设备购置的程序:首先由使用各子公司提出购置申请,经各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报营运安全部审查购置的可行性,如果确属生产所需,营运安全部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技术管理制度 篇2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技术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

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

第十六条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供应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器材管理、供应和保障。

第十八条调度室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第十九条安监科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安监科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区队长对所在工作地点地质灾害防治和承担的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区队技术人员对承担的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负直接技术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

四、部门职责

第二十三条地质测量科是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责任部门,在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收集和掌握井下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析、水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为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水文地质依据。

(3)加强对老空区和顶板含水层赋水情况的分析、探查和管理,严格制订探放水工程设计,逐级审批,并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消除矿井地质灾害隐患。

(4)编制矿井年度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和年度矿井地质灾害预防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

(5)参与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措施的审批、检查和技术指导。

(6)排查矿井地质灾害隐患,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地质灾害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汇报。

(7)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四条生产技术科根据井下采掘工程接续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条件,负责防排水系统工程和防水煤柱的设计,井下专门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一般施工措施中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审批、落实,并直接参与矿井水情地质灾害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1)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2)对有发生矿井地质灾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并督促执行。

(3)审批处于富水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先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无防水设施安排的作业规程不能审批。

(4)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

第二十五条机电科在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井下各排水站、点的设备运转都需要机电部门做出可靠保证。因此,机电科负有矿井防治地质灾害机电设备选型、保障供给、方案制订、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直接管理责任。

(1)管理并检查井下各排水站、点及采掘工作面排水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2)审核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门防治地质灾害工程中防排水设备的选型、配备、供给等方面的工作,并从管理方面抓落实。

(3)与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一起制订有关防排水方案,并具体落实井下采掘巷道排水管网的敷设工作。

(4)当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较大,采掘区队无法正常处理时,由机电科具体协助有关防排水责任区队进行处理,并进行现场排水工作的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

(5)每年组织一次排水设备正确使用和故障排除的短期培训,使区队解决日常排水工作。

第二十六条供应科是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器材供应、储备和保管的部门,负有器材保障的`直接责任。

(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器材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

(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台账管理。

(3)保证采掘区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

(4)夏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

第二十七条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地质灾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有涉及地质灾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地质灾害处理情况。

(1)对井下有地质灾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

(2)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

(3)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

(4)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

(6)负责夏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

第二十八条安监科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监察。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

(1)参加各类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和一般作业规程中防治地质灾害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地质灾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地质灾害事故。

(4)负责对地质灾害事故的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通防科担负着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直接责任。

(1)通防科要根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安排,及时钻进、疏通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并按规定安装花管、套管或引水管等。

(2)凡采掘区队无法完成的探放水任务,由通防科负责施工,开工前要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并报矿技术部门、安监部门等审批。

(3)对井下打钻、疏通的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的区域、地点;钻孔孔径、钻进时间等有关参数做好详细记录,建帐入柜保管,以备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查看。

(4)协助相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第三十条机电队担负着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直接责任。

(1)负责各排水站、点的排水管路、水泵等设施的安装。

(2)各类排水设施的安装必须按要求及时到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协助有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4)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经常检查其运转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5)每年雨季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一次主排水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工作,并确保各井筒安全度汛。

第三十一条各采掘区队担负着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直接责任。

(1)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包含有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内容,在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传达、考试过程中必须将有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同时进行。

(2)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水情资料,并有防范地质灾害的可靠办法;在班前会等有关会议上向职工交待清楚水情地质灾害和应采取的可靠措施。

(3)制订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避灾路线要切实可行,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执行。

(4)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工作地点和附近区域的水情观测,要现场交接班,并将水情交待清楚。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矿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要首先保证职工人身生命安全。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防治地质灾害任务。

(6)做好施工地点的各项防排水日常工作。

五、责任追究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遵照本规定,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凡未按规定执行、影响生产危及安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按危害程度追究责任。

凡在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表现突出,对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或人员,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技术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已有工艺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使之完全能指导生产,以保证质量和生产正常进行,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文件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档案保管员:负责技术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①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

a。相关的法律法规

b。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及有关管理标准

c。相关的质量标准

②作业类文件

a。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b。工序质量表及质量控制点一览表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公司内所有设备使用说明书

e。设备使用说明书;

f。各种明细表。

③管理类文件

公司日常制定的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计划及规定等。

2、文件登记

①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本厂全部技术文件的情况。其台账至少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发布时间、发放部门及销毁情况。

②文件接收后,档案保管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每月或者每季度将记录复印件送技术部,技术部根据记录及时掌握本厂技术文件动态。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档案保管员按档案管理标准进行保管,厂内发行的技术文件,除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外,尚须对储备待发的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4、技术文件的复制与分发

技术文件的复制打印由技术部提出打印数字,但必须保证分布完毕后有一定储备。技术文件发送时,要备好【技术文件发放/领用表】进行文件名称、编号、日期等内容的登记,接收人员应在登记表上签收。

5、技术文件的借用

1质量管理类文件的借用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登记表》,

2作业类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技术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①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②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③技术文件的审查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有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④档案管理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7、技术文件的回收与销毁

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相关国家标准动态,及时更新,过期的应进行回收销毁。当新的技术文件进行分发时,分发人同时应将相应的旧文件进行回收,整理后由技术部决定对其进行归档或销毁。

技术管理制度 篇5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1挂牌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填图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3台帐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4移交制度: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技术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严把各工序质量关,及时整改出错环节,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保证出厂水水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絮凝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条严格控制运行水位,防止池面水位淹没指型槽,甚至产生溢流。

第三条定期进行排泥工作,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四条沉淀池的出水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浊度指标一般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条沉淀池的停止和启用操作应尽可能减少滤前水的浊度波动。

第六条合理确定排泥区间和排泥时间,既要排清积泥,又要防止排清水。

第七条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八条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机械搅拌澄清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九条机械搅拌澄清池宜连续运行。

第十条机械搅拌澄清池初始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水量为正常水量的50%~70%;

2、投药量应为正常运行投药量的1-2倍;

3、原水浊度偏低时,在投药的同时可投加石灰或粘土;或在空池进水前通过排泥管把相邻运行的澄清池内的泥浆压入空池内,然后再进原水;

4、第二反应室沉降比达10%以上和澄清池出水基本达标后,方可减少加药量,增加水量。

5、增加水量应间歇进行,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次增加水量应为正常水量的10%-15%,直至达到设计能力。

6、搅拌强度和回流提升量应逐步增加到正常值。

第十一条短时间停用后重新投运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短时间停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泥渣下沉。

2、重新投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打碎矾花。

3、恢复运行量不应大于正常水量的70%。

4、恢复运行时,宜用较大的搅拌速度以加大泥渣回流量,以增加第二反应室的泥浆浓度。

5、恢复运行时应适当增加加药量。

6、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10%以上后,可调节水量至正常值,并减少加药量至正常值。

第十二条机械搅拌澄清池在正常运行期间每2小时检测第二反应室泥浆沉降比值。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或超过20%时,应及时排泥。沉降比值宜控制在10%~15%。

第十三条机械搅拌澄清池不宜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机械搅拌澄清池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十五条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十六条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斜管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必须做好排泥工作,保持排泥阀的完好、灵活,排泥管道的畅通。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十八条启用斜管时,初始的上升流速应缓慢,清洗时应缓慢排水。第十九条斜管表面及斜管管内沉积产生的絮体泥渣应定期进行清洗。第二十条斜管沉淀池的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章v型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v型滤池采用均质石英砂滤料、砾石承托层,石英砂有效粒径宜

为0.9-1.3mm,不均匀系数宜为k80<1.4,滤层厚度宜为1.0-1.3米,滤池滤速宜为10m/h以下。

第二十二条当滤池水头损失达到2.0-2.5m或滤后水浊度大于0.5ntu或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时,滤池应进行反冲洗。

第二十三条反冲洗时需将水位降到排水槽顶后进行。滤池采用气-气水-水冲洗方式进行反冲洗,同时用滤前水进行表面扫洗。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历时2-4分钟;气水冲时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水冲强度为2-3 l/s.m2,历时3-4分钟,最后水冲洗强度宜为4-6 1/s.m2,历时3-4分钟,滤前水表面扫洗,强度宜为2-3 1/s.m2。

第二十四条运行时滤层上水深应大于1.2米。

第二十五条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小于2ntu。滤后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应小于设定目标值。

第二十六条滤池停运一周以上,恢复时必须进行有效的消毒、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二十七条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溶液中浸泡24小时消毒,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滤池初用或冲洗后上水时,严禁暴露砂层。滤池应每年做一次20%总面积的滤池滤层抽样检查,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虹吸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虹吸滤池滤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滤速应保持稳定,不宜产生较大波动。

第三十条滤池水位达到指定刻度或滤后水浊度超过0.8ntu时,滤池进行反冲洗。

第三十一条反冲洗强度宜控制在14-16 l/s.m2;冲洗时滤料膨胀率宜为30%-40%;冲洗结束时排水的浊度不宜超过10ntu。

第三十二条滤池运行中,滤层上水深不低于1.5米。

第三十三条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2ntu,滤池应在过滤后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宜控制在0.5ntu以下。

第三十四条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水中浸泡24h消毒,并应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应每年对滤池做滤层抽样检查,沙层含泥量不应大于1%,煤层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应记录归档。

第三十六条滤池停用一周以上时,应将滤池放空;恢复时,必须进行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七章消毒工艺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消毒剂选用***,加氯采用游离氯形式消毒,消毒时接触时间应大于30分钟。

第三十八条当水厂供水范围较大或输配距离较远时,出厂水余氯宜以化合氯(氯胺)为好,以维持管网中的.余氯,但出厂水氨氮值仍应符合水质标准。

第三十九条消毒剂加注管应保证一定的入水深度,防止消毒剂外溢造成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四十条加氯自动控制可根据各厂条件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消毒必须设置消毒效果控制点,各控制点每小时检测一次或自动监测,余氯量要达到控制点设定值。

第四十二条***的气化应根据水厂实际用氯量情况选用合适、安全的气化方式。

第四十三条利用电加热时,周围环境温度应控制在安全范围。

第四十四条采用真空式加氯机和水射器装置时,水射器的水压应大于0.25mpa。

第四十五条加氯的所有设备、管道必须用防***腐蚀的材料。

第四十六条加氯设备(包括加氯系统和仪器仪表等)应按该设备的操作手册(规程)进行操作、维护。

第八章清水库工艺技术要求

第四十七条清水池应安装液位仪,宜采用在线式液位仪连续检测。第四十八条严禁超上限或下限水位运行。

第四十九条检测孔、通气孔和人孔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水质污染。第五十条清水池应定期排空清洗,清洗完毕经消毒合格后,方能蓄水。清洗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第五十一条清水池的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第五十二条保证清水池四周的排水畅通,防止污水倒流和渗漏至池中。第五十三条清水池顶不得堆放污染水质的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四条清水池顶种植植物时,应监测池顶的防水性能。

第九章投药工艺技术要求

第五十五条净水药剂采用聚合氯化铝,所用药剂必须经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十六条投加量一般应以当日原水进行的混凝搅拌试验推荐值为参考数据进行投加,并依据其混凝效果进一步调整,确定合理的加注率。

第五十七条投加净水药剂的浓度,可根据生产工艺、药剂种类和计量装置的需要进行配置,计量投加。

第五十八条所投药剂在原水中应快速、均匀混合。

第五十九条净水药剂的投加点,应根据不同药剂的特点和对混合强度的要求及其在制水工艺中的作用,选择适宜的投加点。

第六十条投加量应科学合理,以确保沉淀水浊度小于2ntu为基础,也不宜过量投加,防止沉淀池出水区泛矾花。

第六十一条投加曲线应根据原水水质变化而变化,投加量根据原水水量和浊度变化即时调整。

第六十二条当原水含有较多有机物或其它酚类物质时,应增加投加量。

技术管理制度 篇7

第一节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

(6)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

(4)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方面为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等。

(3)组织编制技术措施纲要及技术工作总结

(4)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

(5)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

(6)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7)主持技术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领导技术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9)参加引进项目的考察和谈判。

2、专业工程师的责任制

(1)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2)主持图纸会审和工程的技术交底。

(3)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4)组织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主要工程的质量检查,处理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问题。

(5)负责技术总结,汇总竣工资料和原始技术凭证。

(6)编制专业的技术革新计划,负责专业的科技情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专业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

3、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制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单位工程图纸审查及技术交流。

(3)参加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执行。

(4)负责贯彻执行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和质量鉴定标准。

(5)负责技术复核工作,如对轴线、标高及坐标等的复核。

(6)负责单位工程的材料检验工作。

(7)负责整理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及施工技术总结,绘制竣工图。

(8)参加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节施工技术管理基本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熟悉和掌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解决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和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提出不便于施工的设计内容及进行洽商和更正,特制定本制度。

(1)由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

(2)会审前有关人员要认真熟悉和学习施工图,有关专业要进行翻样。结合施工能力和设备、装备情况找出图纸问题,对现场有关的情况要进行调查研究。

(3)图纸审查的步骤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学习阶段。学习图纸主要是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形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

②初审阶段。掌握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后,分工种详细核对各工种的详图,检查有无错、碰、漏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③会审阶段。指各专业间对施工图的审查。在初审的基础上,各专业间核对图纸是否相符,有无矛盾,消除差错。对图纸中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应研究设计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4)图纸会审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①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②工程的机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

③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④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⑤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钢筋细部节点与水电和其他的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⑥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格,是否与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相交叉。

⑦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

(5)会审记录是施工文件的组成部门,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及时上报公司的技术部门和经营部门。

技术管理制度 篇8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代维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铁塔维护业务实施和发展的需要,分公司对维护员工应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培训目标

提升维护人员的维护作业技术水平,确保甲方维护质量达到维护规程标准。

建立公司维护技术人员梯队培训机制,为公司维护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维护技术人才保障。

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提升维护管理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三、培训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的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分公司的培训计划,由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安排各自管辖范围内培训计划的落实,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技术培训。

2.根据维护站的培训计划,做好铁塔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技术问答,每月至少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总结学习效果。

3.参加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经过上岗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新入职的维护人员必须进行为期一周的安全教育培训、铁塔维护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学习期间应进行定期测验,以检查学习效果,并分阶段进行全面考试,检验学习成绩。

4.对于首次使用的设备,或首次涉及的维护作业内容,必须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

1.技术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五、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员工自我培训及外委培训。

1.应制定新进人员培训计划,并应有针对性地对新进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通信理论知识学习和维护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组织考试。

2.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岗位技能培训(包括现场培训)

岗位培训:

1.岗位(技能)培训是职工教育工作的重点,要按照“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中,都要把岗位(技能)培训列为主要内容,加以落实。

2.各类员工都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

3.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坚持把是否经过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作为各类人员上岗和岗位提升的必要条件。

4.坚持实行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育才用人一体化制度,制定有效的引导和鼓励措施,提高员工立足本职学习业务技术(技能)的积极性。

5.岗位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际技能培养,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应急性、适用性培训。按照不同的岗位规范要求,制定切实的年度培训计划,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6.要建立健全员工岗位培训和考绩档案,认真考核、记录岗位培训情况,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项目之一。

现场培训:

1.立足本员工岗位学技术、学业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搞好现场培训,是职工教育的基本任务,也是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的主要途径。

2.各项目部、各维护班组,每月安排技术业务学习1天(安全活动日除外)参加人员应达到90%以上,并认真做好现场培训、学习记录,各项目部及班组应在每季度前5日,安排好技术业务学习计划,并报公司交付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外派培训

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外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包括省内外短期培训、资格证书培训等。

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外委培训

经公司同意安排到各项目部或各站的培训、学习、参观,各项目部或各站不得拒绝,并应按培训、学习内容要求和计划,组织实施完成。

六、培训资料管理

各项培训工作均应及时填写好专用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均应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七、培训工作职责

1.分公司的职责:

制定分公司培训工作规划,编制培训计划,总结培训工作。 制定分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检查和考核下属各项目部(维护站)培训工作。

组织进行职工技术鉴定和岗位技术资格取证培训和考试工作。 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2.项目部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按分公司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完成培训任务 组织编制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内容和实施计划。 组织本层级的技术培训考核。

负责确定本站培训规模、范围和学员,推荐培训负责人。 提出由本站负责的培训计划和应急培训申请。

执行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督促本站各班培训计划的落实,培训结果报主管部门。

定期召开培训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布置工作,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八、技术培训考核

分公司综合部负责安排管辖范围内维护员工的培训任务,培训后应将培

训记录备案,逐级进行定时及不定时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月或年考核范围内,作为“员工合格率”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1) 无年度培训计划、总结,在年度总考核成绩上扣2分;

2) 不落实公司、分公司委派的培训任务或不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每次扣2分。

3) 无新进人员培训计划或计划内容不符要求,每处扣1分。

4) 新进人员学习一年未达到合格维护员岗位水平,扣1分。

5) 检查每年维护规程考试成绩,全站人员平均考试成绩低于85分,每次扣2分,考试不及格,每人次扣1分。

技术管理制度 篇9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技术管理制度 篇10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对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统、设施验收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瓦斯超限和通风管理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4、对突出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突出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反向风门、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6、组织编制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收、改造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现场落实到位

技术管理制度 篇11

1、采掘技术员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煤矿井下采掘安全生产工作。

2、采掘技术员每月要提出作业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经矿部会审后,组织贯彻落实。

3、采掘技术员对井下作业地点可能发生的灾害要提出预防措施,在实施时,要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对措施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4、采掘技术员负责对作业地点要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同时要将推行情况及时作出小结和评价。

5、采掘技术员每月要将采掘进展,及时填绘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

6、采掘技术员要按矿部安排,每周要下井带班2-3次,参加检查,并对井下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7、采掘技术员对煤矿每月生产安全工作的问题、隐患排查,要提出小结和报告。

8、采掘技术员要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遵章守纪,及时制止“三违”作业。

9、采掘技术员要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班组,参加班前会,做到与工人打成一片,及时掌握班组工人思想动态。

10、采掘技术员编制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有失误,造成损失和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推广新技术取得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给予嘉奖

技术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外,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

第七条: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施工、安全等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周围环境、结构形式等进行策划,并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编写,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第八条:专项技术方案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签认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保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应该量化、具体,存在问题必须在整改后重新验收。

技术管理制度 篇13

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4.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6.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对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技术管理制度 篇14

1、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进,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环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梁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7、碎石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并且要距离明火10米。

技术管理制度 篇15

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xx年9月9日起实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4.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5.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3.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4.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必须将技术交底卡提前交给施工班组的负责人,明确相关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7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0—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269—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t72—199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38—XX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3.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4.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狠抓工程质量,落实设计方案中的各项质量要求,以确保没有工程质量隐患。

5.所有线材及材料必须经过现场检测后才能入管布线,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隐患的材料绝对不可以勉强使用。

6.布线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后才可以通电试机。不能通过检测的必须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电试机。

技术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选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3.建档要求

特种设备档案盒由我局统一发放,按一台设备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3.1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3.2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管理要求

4.1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编目、整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4.2特种设备档案的应有专门的档案柜集中存放,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等分类存放,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室。

4.3每个特种设备档案应有便于查阅的档案号;

4.4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查阅、借出和调入登记制度;

4.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从特种设备购入开始建立,到特种设备报废注销为止。(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延长保存时间)

4.6档案柜须清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每季度查点一次;年终对所有档案查点一次。

技术管理制度 篇17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1、图纸自审制度;2、图纸会审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5、技术交底制度;6、技术核定制度;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8、技术复核制度;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11、施工技术总结;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3.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3.4会审组织

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督促业主尽快组织会审。

3.5会审内容

3.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3.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3.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3.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3.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3.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3.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3.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3.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3.6会审程序

3.6.1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3.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3.6.3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3.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3.7会审记录内容

3.7.1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3.7.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3.7.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3.7.4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3.8会审记录的发送

3.8.1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送。

3.8.2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业主)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工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队(班组)、预算员,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4.2编制原则

4.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4.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4.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4.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4.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

4.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4.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4.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4.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4.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4.6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4.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4.6.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4.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4.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三份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

4.7.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5、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

5.1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的,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5.2施工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5.3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内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制。

5.4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督促实施。

5.5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

5.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5.2施工进度计划。

5.5.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5.5.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5.5.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5.5.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5.6经批准后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由内业技术员交资料员登记发放。

5.7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发放范围:技术、质检、生产、安全、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有关施工队及工长、资料员自留存档等。

6、技术交底制度

6.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6.2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做好记录;队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6.3技术交底范围划分

6.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向项目全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参加人员也可扩大到班(组)长,视具体情况确定。

6.3.2专业队技术员对班(组)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长(必要时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

6.3.3班(组)长向工人技术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6.4技术交底的要求

6.4.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6.4.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6.4.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6.4.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6.4.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6.5技术交底的内容

6.5.1项目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重点单位工程总记与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4)本单位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土建与设备安装工艺的衔接,施工中如何穿插与配合。

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

8)冬、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9)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技术性较强,经济效果较显著的重要项目。

6.5.2施工对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予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4)土建与水、电、暖、设备安装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7)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

9)现浇砼、承重构件支模方法、拆模时间等。

10)预制、现浇构件配筋规格、品种、数量和制作、绑扎、安装等要求。

11)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12)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

13)砼、砂浆、玛蹄脂、防水、绝缘、防腐材料和耐火胶泥等配合比及试件、试快的取样、养护方法等。

14)焊接程序和工艺。

15)打桩、构件校正、试水记录、砼冬季施工和沥青玛蹄脂的测温记录,设备开箱、设备试运转记录、测试打压记录等填写方法。

6.6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7、技术核定制度

7.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通知有关单位。

7.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7.3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公司总工审核,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7.4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7.5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资料员登记发放施工班组、预算员、质检员;技术、经营预算、质检等部门。

8、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

8.1单位工程施工记录是在建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记录;在工程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生问题而影响其功能时,是查找原因,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的依据之一。

8.2单位工程施工记录,由项目部各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逐日记载,直至工程竣工,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其完整性。

8.3单位工程施工记录的主要内容

8.3.1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术资料供应情况。

8.3.2因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由设计(或建设)单位在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施工图修改的记录。

8.3.3重要工程的特殊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8.3.4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的施工方法。

8.3.5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处理方法的记录。

8.3.6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作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8.3.7气候、气温、地质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的记录等。

8.4施工记录的记载方法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将逐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单位工程施工记录表上,并经主任工程师或技术科有关负责人审核是否确实,并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9、技术复核制度

9.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9.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9.2.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网)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9.2.2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9.2.3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9.2.4砖石工程:墙身中心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等。

9.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质量等。

9.2.6钢筋砼柱、屋架、吊车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状、尺寸等。

9.2.7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9.2.8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9.2.9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9.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9.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9.5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10、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10.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10.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计划、经营部门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10.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10.4.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10.4.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10.4.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10.4.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10.4.5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10.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10.4.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10.4.8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10.4.9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10.4.10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10.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10.5.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10.5.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10.5.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10.5.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10.5.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10.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11、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1.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11.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11.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11.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12、施工技术总结

12.1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范围

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本企业首次施工的特殊结构工程,新颖的高级装饰工程,引进新施工技术的工程以及有必要进行总结的项目。

12.2编写内容和要求

12.2.1总结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工程概况,以图、表形式为主,文字叙述为辅。

12.2.2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优化选择,主要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经济比较结果,技术性能、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质量要求和实际达到的情况,劳动力组织、施工准备、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经验教训和体会,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防治对策,需要有待进一步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经济效益对比等,要详细叙述。

12.2.3施工中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12.2.4施工中采用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和实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措施。

12.2.5提供必要的插图、照片,条件许可时应提供施工录像带。

12.3项目各类技术人员的职责

12.3.1内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技术总结计划,并与科技开发和推广计划一并下达。

12.3.2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从工程开工之日起,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分工负责搜集工程项目及“四新”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12.3.3项目工程及“四新”项目完成后,应立即编写技术总结,并上报技术管理部门。

12.3.4技术负责人在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的过程中,项目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提供下述资料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1)内业部门提供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对比状况;

2)材料部门提供三材节约情况,核实材料节约率;

3)动力部门提供机械设备性能、配备情况及使用率对比情况;

4)质检部门提供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水平;

5)实验室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6)经营部门经济效益的分析对比工作;

7)财务部门经济效益的成本核算工作;

8)安全部门安全防护技术措施资料。

12.4施工技术总结编稿完成经审批后,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向公司技术部门上报。

13、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3.1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13.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13.3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

13.4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13.5配给专业队、质检、钢筋翻样、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

13.6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14、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14.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14.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14.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14.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14.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14.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14.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14.6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14.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技术管理制度 篇18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应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和企业技术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可自行制定特殊的技术管理制度,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工程图纸后,先进行内部审查并汇总意见。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图纸设计会审和技术交底,提出设计变更意见,进行一次性设计变更洽商,根据会审后的设计图纸等资料编制施工方案。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必须补充设计,或需要材料代用,可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提出工程变更洽商书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

6、技术交底必须按设计图纸、已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工程中有分包的,应将分包人的技术管理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其施工方案的.制定,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施工试验、材料试验、分项工程预检和隐检、竣工验收等进行系统的过程控制。

7、各类隐蔽工程应进行隐检,做好隐蔽记录、办理隐蔽签证。

8、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包括:实行技术责任制、执行技术标准与规程、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开展科学研究、强化技术文件管理。

9、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工艺管理、材料试验与检验、计量工具与设备的技术核定、质量检查与验收、技术处理等。

10、技术开发管理工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等。

技术管理制度 篇19

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延续,但常常因项目经理部的解散、人员调动等原因而滞后,为了使本项目在该方面的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体现'重生产同样重技术档案管理'的方针,实现生产和内业双丰收,特制定文件、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任务、意义

①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任务是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系统地收集记述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用于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材料,并按归档制度加以分类整理,以便完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有关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②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意义是

可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组织有序的交流,及时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出了问题,有据可查,从而起到稳定正常生产的作用。

(2)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①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往来文件,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人员,按照is09001:20xx 的要求进行专门管理,并形成硬性规定,并由此建立文件管理制度。

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人员,按照is09001:20xx 的要求进行专门管理,并形成制度贯彻落实。

(3)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方法

①文件管理方法

a、收集:主要是注意搞好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

b、整理及编目:是在文件全面收集基础上,对来文或发文进行科学地分类和有秩序地排列。分类应根据文件的行文类别区分。同时按文件的收发时间编制目录,该受控的要建立受控文件清单并加盖受控章。

②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a、收集: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

b、整理及编目:是在技术档案材料全面收集基础上,对技术档案材料进行科学地分类和有秩序地排列。分类按技术档案本身的自然形成规律进行。工程技术档案分类,原则上按工程项目划分,使同一项工程的技术档案都集中在一起,以便能够反映该项目工程的全貌。而每一类别下,又可按专业分为若干类。编目方针为能够揭示技术档案的内容和他们之间联系,便于检查。

(4)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

①建立技术资料复核制,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必须现场填写且有人复核,决不允许一人一填到底,更不容许事后补填,且资料能够反映工程实际。

②交工验收资料的整理,要从工程施工一开始就着手抓,先化整为零,再化零为整。同时做到资料、图纸和计量支付三者的统一。

③加强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的管理工作,彻底根治此方面滞后的弊病。

(5)竣工资料整理、竣工图绘制

①在交工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成竣工资料,摒弃持久战。

②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要随即把施工中变更的部分用铅笔描绘在原施工图纸上,并注明变更的依据及日期等。

③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图绘制与项目经理的业绩挂钩,作为奖罚的依据之一。

技术管理制度 篇20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技术管理制度 篇21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的、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管理体系

1、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承包单位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罚款500~1000元。

2、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单位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单位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单位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0元罚款。

3、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4、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撤换。对于承包单位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罚款。

5、施工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罚款;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罚款,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二、图纸会审

1、开工前,承包单位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提交建设单位。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承包单位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②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

③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④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⑤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⑥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如承包单位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罚款500元。

2、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单位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承包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

3、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14天内,承包单位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罚款5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罚款100元。

三、技术核定及洽商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单位应在7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2、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建设单位。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单位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如建设单位在承包单位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承包单位不负责任。

4、属于建设单位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5、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协商,出具技术核定单,监理及承包单位执行。

6、对于现场突发事件,监理和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承包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项目开工前10天内,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0天内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罚100元,并通报承包单位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罚款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2、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对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3、承包单位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

五、质量管理

1、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

2、承包单位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次验收合格。

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建设方每月抽查两次,如有违反,建设单位将责令返工。

5、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建设单位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6、承包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建设单位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罚款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六、材料管理

1、如发现承包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2、如发现承包单位使用未经报验审核的材料,每批次处以200元罚款。

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单位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建设单位。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500~5000元罚款。

4、承包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

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七、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我公司《质量缺陷与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八、施工技术交底

1、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罚款100元/次。

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九、资料及图纸管理

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单位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单位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单位。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单位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如承包单位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进行罚款。

技术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

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一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第二十一条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车辆检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记录。

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状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内容,查验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变更等记录。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处理。

(一)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

(二)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了职权、玩忽职守、徇私和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技术管理制度 篇23

机电科设备技术管理组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应熟悉相关的业务技术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全矿各类机电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2条负责机电科各种技术档案、设备档案、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归档。

第3条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并建目录。

第4条整理、保存全矿钢丝绳试验记录,大型固定设备的测试记录和资料。

第5条整理、保管各种电气设备、安全设施、绝缘用具等试验、校验记录。

第6条掌握计算机管理资料的操作技术与开发利用,逐步实现资料管理现代化。

第7条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图纸。

第8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查阅资料者在严格履行手续的同时,做到积极主动,热情耐心,提高服务质量。

第9条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科技术管理组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职工和犯人或强令职工犯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职工和犯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技术管理组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在煤矿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对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设施、绝缘工具的检验、试验记录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或不完善,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因对全矿机电技术、设备档案管理不严格造成重要档案丢失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技术管理制度 篇24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

1、图纸自审制度;

2、图纸会审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

5、技术交底制度;

6、技术核定制度;

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

8、技术复核制度;

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1、施工技术总结;

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3.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3.4会审组织

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督促业主尽快组织会审。

3.5会审内容

3.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3.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3.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3.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3.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3.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3.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3.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3.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3.6会审程序

3.6.1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3.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3.6.3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3.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3.7会审记录内容

3.7.1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3.7.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3.7.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3.7.4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3.8会审记录的发送

3.8.1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送。

3.8.2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业主)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工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队(班组)、预算员,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4.2编制原则

4.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4.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4.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4.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4.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

4.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4.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4.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4.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4.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技术管理制度 篇25

1、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明确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中的作用,在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造成的停工停产经济损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查,审批后方能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批准以后,由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下达。

6、各项目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提取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7、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凡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真实,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技术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指导生产,根据生产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交底是一项极其严肃和重要的技术工作。它可以使相关施工人员明确了解所承担的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材料要求、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

第三条技术交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上级技术指导文件和企业标准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二)、根据工程特点及时编制,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

(三)、要注重强调易发生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环节,及时提出防治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揽的所有施工项目技术交底的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分公司(厂)、车间、项目部。

第三章术语

第四条施工技术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整个项目开工前,由主管技术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底。技术交底是企业开展生产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严格贯彻技术交底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达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同时避免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等事故的发生。施工技术交底应包含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项目管理要求等内容,它是由企业中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和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共同参与的一项生产管理活动。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第四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层级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技术管理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交底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具体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法,专项施工方案、关键性的施工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施工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案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质量管理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各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质量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各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九条分公司(厂)、车间、项目部:负责技术交底工作的实施。

第五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技术交底必须符合产品制造、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应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各行业制定的有关规定、准则以及所在省(市)区地方性的具体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技术交底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施工企业制定的企业内部标准,并在技术交底时应认真贯彻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交底应符合设计图纸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特别是当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应要求时,应作更为详细的交底和说明。

第十三条技术交底应符合和体现上一级技术领导技术交底中的意图和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技术交底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第十五条对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其技术交底深度与详细的程度不同,也就是说对不同人员其交底内容深度和说明的方式要有针对性。

第十六条技术交底应全面、明确,并突出要点;应详细说明怎么做,执行什么标准,其技术要求如何,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分项具体说明,不能含糊其词。

第十七条在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八条技术交底联络单中应明确填写工程名称、设备可追溯号、施工单位、图纸编号以及受控状态等内容。

第十九条技术交底联络单应详细、清楚的填写需交底的工序或施工内容,执行标准以及施工要求。

第二十条技术交底中有特殊过程的,必须明确特殊过程的详细参数,并要求施工人员认真填写。

第六章技术交底的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组织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业务主管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的生产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十三条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技术交底应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施工需要,分别由项目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主管人员向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人员)及承担生产任务的车间(项目部)领导进行技术交底,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人员)分别向班组长进行专业交底,然后由班组长向施工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

各级交底要实行施工前交底、施工过程中指导检查、工后讲评,重点要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防范措施讲清讲透,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技术管理制度 篇27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馆内部实行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馆、部门、小组三级管理制度。

2、图书馆设立消防安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馆内设1-2名消防安全员承担全馆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安全员须经保卫处消防安全部门培训认证后上岗。

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各部门有关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排除,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5、馆内的消防安全器材的安置配备由校保卫处设计和保障。馆办负责组织馆内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监督消防器材的情况。馆内工作人员发现消防设备遗失、过期应及时报告馆办,馆办负责向保卫处报告并监督其重新配备。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及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

7、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做到正确操作,人离电断。

8、为保障馆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开馆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9、定期对馆内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0、各部门及安全员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详细记录,定期上交,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11、各楼层工作人员及安全员必须坚持执行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各楼层的楼梯消防门是否通畅;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各楼层工作人员是否在岗,有没有可疑人员出入;其他安全情况。各楼层当班人员必须管理好通往各层西区的通道门钥匙,遇紧急情况能立即打开通道门。

12、馆内员工应熟悉馆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按钮、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

13、如发现火灾,应保持冷静,首先致电保安部门,内线拨打,外线拨打,然后采取措施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组织读者有序撤离。注意不要使用电梯(如遇电梯故障被困,请拨打求救电话),不要忙于收拾个人或图书馆物品,尽可能帮助待援人员,尤其是伤残者。

二、防盗管理

1、全馆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并预防各种盗窃行为的发生,维护馆内的'财产安全。

2、本馆工作人员出入门禁,尤其是一楼员工通道时要注意门是否锁好,如遇门锁故障或有可疑人员出入,应主动报告保卫部门或馆办公室。

3、二楼服务大厅是读者进出的主要通道,门禁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关,工作人员也应坚守工作岗位;二楼大厅通往演讲厅的通道平常不开放,特殊情况下如有需要经领导同意方可打开。

4、各个楼层的当班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检查各处门窗是否完好无损。下班之前确定读者全部离开后,锁好办公室及办公室工作台、关闭计算机及其他电器,并做好记录方能离开。

5、五楼电子阅览室以及二楼检索区是重点防盗区域。工作人员除了定期维护以外还要注意检查计算机是否完好无损,有无配件缺失现象,如发现丢失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或负责人,并做好记录,维护被盗现场。

6、流通及期刊部书刊借还处的计算机仅供工作人员专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告诉无关人员。

7、各楼层当班人员及保卫人员应定时在各个楼层巡逻检查,特别在下班前更要加强巡查,确保没有外来人员逗留馆内。

8、监控室保卫人员应密切注意各个楼层的动向,特别是下班时间更要严密注意。

三、计算机使用及网络安全管理

1、馆内电脑应使用正版电脑软件。任何人不得利用馆内计算机网络和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馆内设立计算机安全保密及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小组,成员由馆长、馆办、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由组长负责或指派专人负责审核本馆上传学校网络及本馆网页的信息内容。

2、本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由馆内负责计算机技术的专门人员负责。技术人员具体工作范围和职责安排需服从馆内总体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需密切配合,保证图书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3、计算机技术人员需定期对电子阅览室、检索区、影像区的计算机进行系统优化及维护保养,清查病毒,并做好记录。对于消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找出解决方案,发现反动、色情及其他有害信息应当在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后及时处理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极其严重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技术人员应定时检查各个楼层的计算机运行是否正常,对有问题的计算机及时查看原因,排除故障,及时解决各个部门报告的计算机故障。

5、技术人员在工作终端要进行计算机使用的监视,以及计算机病毒的监测,加强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和升级。

6、借阅系统的工作计算机不得允许外来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确保机器的安全使用。

7、馆内工作人员应引导、监督读者遵守馆内计算机使用规则:

1)严禁擅自打开或拆除机箱锁,不得随意拆卸机箱和拔除网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2)读者不得随意删改原程序及进行其它破坏行为。禁止使用骇客软件,不得使用和安装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3)禁止网上玩与学习无关的游戏。

4)不得私自设定开机密码和重装计算机系统。

5)读者不得利用馆内计算机浏览反动、黄色网页及下载色情、淫秽、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不传播不良的言论、信息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6)为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感染,读者不得在馆内计算机上使用软盘、优盘等外部存贮设备。馆内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在计算机使用区定时巡视,对破坏计算机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犯本馆规定的读者,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有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教育、查处、登记,并给予相应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生成连带责任或纠纷的要有关部门及当事人报所在部门处理。

8、馆内从事施工、建设等维修工作,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馆内凡涉及计算机布线及网络的施工,事前应报告馆办,由馆办负责协调安排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跟进保障线路和网络安全。

四、人身安全管理

1、人身安全是馆内工作正常开展和保障读者切身利益,应该保持正确的认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保证馆内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2、馆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定期巡视楼内各个地方,有无异常事情发生,下班之前要求所有读者安全离开,在读者全部走完后,工作人员再关好门窗,关照明设备、空调等,方可离开。晚班工作人员离岗时尽可能结伴而行。

3、如馆内发生有工作人员或者读者身体不适,应及时查看情况,需做急救的立即请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医疗救助。

4、如馆内发生自伤或伤人、抢劫、斗殴等恶劣刑事事件,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保卫部门或拨打校园报警电话55110,情节严重、紧急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需要急救的拨打120。

5、馆办负责协调总务等有关部门做好饮水机、电梯的检修、维护、保障工作。任何员工发现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均应视情况采取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告馆办作进一步处置。如遇电梯故障被困,请拨打求救电话55110 。

五、防漏、防鼠害、防虫、防霉管理

1、各楼层工作人员要每天查看门窗是否完好,天面、墙面是否有渗漏。下班之前确保门窗关严,以防雨水渗漏。确保卫生间、自动饮水机的龙头关好。

2、各楼层工作人员每天要做好图书保洁修缮工作。定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馆内喷洒杀虫剂,减少虫害;采取措施在各个楼层放置灭鼠设施,防止老鼠对办公设施及图书的损害,在进行杀虫、灭鼠害药物投放前,要告知工作人员和读者,确保人身安全。

3、保持馆内空气的流通,把室内的温度调节至保护图书及设备的有效范围内。

4、工作人员及读者勿将食物留在馆内办公室或工作台。保洁人员要定时收拾垃圾箱和垃圾筐,确保清洁卫生。

技术管理制度 篇28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当作业现场(点)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有权拒绝使用未经安全检测的支护材料,确保员工劳动安全。

4、有权督促采掘区队长认真执行《规程》、技术规范、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当发现未认真执行时,有权向矿长建议任免,并负责地要求限期整治达标。

5、有权要求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更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在采矿工程师指导下,对采掘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编制矿井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3、认真负责地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技术事故发生。由于编制不及时,布局不合理、规程措施不适用,出现无措施开工工程等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4、抓好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各作业点安全状况(支护设备运行、通风,瓦斯管理等),杜绝空顶作业,超控顶距作业和使用失效材料,发现隐患及时责令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由于工作检查不细,隐患落实整改不力、不及时而离开现场后再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5、抓好技术指导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检查考核、考评,并限令达标。由于管理不严,考核不实,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隐患,负重要责任。

6、准确掌握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了解清楚周边邻矿开采状况,及时填绘十一种图纸资料,编制预防事故处理计划措施,由于情况不清,无预防措施而发生大的事故,负重要责任。

7、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追踪复查。

8、参与矿重点工程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

9、抓好员工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10、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及绘制专项现场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完善落实补救措施。

11、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必须现场指导。

技术管理制度 篇29

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7.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求实施。

10.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规定期限保存。

11.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12.行政部对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