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管理制度【汇编三篇】》
处罚管理制度(通用3篇)
处罚管理制度 篇1
为了更好地进行车间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形象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钣金车间管理制度,此制度为暂行管理办法,如有补充或更改将会另行通知说明。
一 日常行为及安全
1、上班需提前10分钟到,不得迟到早退,按公司规定打卡。
2、上班途中不得干私活,不得中途离岗、串岗。
3、车间内不得吸烟,如有吸烟需到指定地点。
4、在工作中不允许交头接耳、闲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5、上班时不允许穿高跟鞋、拖鞋、丝-袜。
6、液压叉车使用完毕后应摆放到指定位置。
7、下班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
8、工作途中因事离开设备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
9、工作中需临时调动,必须服从车间线长及主管安排。
二 卫生与设备
1、开动机器前必须给设备滑动、滚动部件和模具加油。
2、使用周转车时要注意摆放的'位置,推车时注意不能从侧面推。
3、下班前(包括加班)必须将机台附近废料整理干净,送入废料箱,将不良品单独摆放,不能与成品混合;产成品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4、每天各线必须将包装用的牛皮纸和木架清理送到指定位置。
5、剪板料与待产整包料要摆放整齐,不能乱放,保持通道畅通。
6、设备负责人对于每天生产运作的设备保养有监督职责。
三 质量
1、车间技术员调试模具和设备时对首件产品进行检测、确认,并置于工作台旁用于参考。
2、车间技术员和生产线长对于操作员工的安全操作及动作要领有指导的职责。
3、操作工在操作机台时需遵守安全操作规则。
4、在操作过程中产生不良制品时不可与成品混合,需独立摆放。
5、产成品在装箱时必须确保数量的准确性。
6、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必须如实上报车间统计员,便于统计入库。
7、产成品入库必须有产品标签,注明产品名称,图号,以及数量。
处罚管理制度 篇2
一、吸烟管理规定
凡在仓库内(非吸烟区)吸烟的所有人员(包括承租人、运输人员、保安人员、装修施工等外来人员)罚款20xx元,被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仓库。以上违规行为若造成损失,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施工管理规定
1、仓库使用人是不得改变其使用单元本来的建筑结构,未经批准搭建的设施一律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拒不拆除的公司将按合同违约办法立即和承租人解除相关合约。
2、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持相关有效的上岗证或工作资格证作业。仓库使用人需要施工作业前,必须填写《cc仓库内施工申请单》,由承租人签名确认,经现场主管签名同意后才能施工,如果工程项目较大或可能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还须反馈公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工程完工后由现场主管检查,确认不违反消防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符要求的及擅自施工的工程一律视为违规项目责令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仓库的车辆必须按照指示标志行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进行修车,洗车等仓库无关的事宜,如有违反处以500元的罚款。
2、电动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仓库内,确实有需要进入,须经当班保安同意,并应小心缓慢进出电梯和各通道,避免发生碰撞而损坏现场设施,如有损坏现场设施须照价赔偿;车辆不能长时间停放在仓库内,装货后应立即驶出仓库,擅自将电动车停放在仓库内的罚款20xx元;如有在仓库内对电动车或电池进行充电的罚款20xx元并责令承租方与其使用人立即解除相关合约,禁止当事人进入仓库。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用电管理规定
1、仓库电路只提供照明用电,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吹风、电烫斗、电炉子、电热杯、电水壶、电暖气、电饭锅等)除没收电器设备外并罚款1000元。
2、离开仓库后未按规定关闭照明者罚款200元。
3、不能在仓库内对任何用电器进行充电(如手机充电等),违者处500—1000元的罚款。
4、对有下列用电不规范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损失的.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1)、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灯具、插座、私拉乱接线路者。
(2)、插座没有固定安装,乱摆乱放者;
(3)、线路未做防火护套,走地线路未使用地槽保护者。
(4)、易发热电器部位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者;
(5)、接线头未绝缘,且未安装金属线盒封闭者;
五、货物摆放规定
1、顶距:指堆货的顶面与仓库屋顶面之间的距离。一般的平顶楼房,顶距为50厘米以上。
2、灯距:指仓库内固定的照明灯与商品之间的距离。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灯过于接近商品,灯光产生热量导致火灾。
3、墙距:指墙壁与堆货之间的距离。墙距又分外墙距与内墙距。一般外墙距在50厘米以上,内墙距在50厘米以上。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4、柱距:指货堆与屋柱的距离一般为5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发的潮气使商品受潮,并保护柱脚,以免损坏建筑物。
5、垛距:指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通常为50厘米,垛距的作用是使货堆与货堆之间间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风检查,一旦发生火灾,还便于抢救,疏散物资。
严格执行货物摆放的“五距”规定,违反以上规定的,先警告,拒不整改的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分别处以每月500至1000元的罚款,直到改正为止。
六、走火通道管理规定
1、禁止将货物、杂物堆放在过道、楼梯等走火通道。违者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清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保证走火通道照明系统正常使用,应急照明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
七、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如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灭火器、警铃等),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2、非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消防设备、设施,罚款300元。若造成设施损坏,除全额赔偿外,并报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非紧急情况下挪动分布在仓库内的灭火器,擅自打开消防栓使用消防水的,罚款500元。
对违规行为实施重罚不是本公司的目的,而是一种管理手段。希望各方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处罚管理制度 篇3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嬉耍打闹,发生吵闹、打架的罚款20xx—5000元/次;
2、施工现场搞好清洁卫生,经常湿水、湿润,防止有风走尘现象维持安静环境,不准大声喧哗或故意制造噪音违者罚款100元/次;
3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以清理工地全场卫生直至被罚人抓到下一个人接替为止。或罚款5000元/次;
4、施工现场工人要服装整齐,不许有赤膊、赤脚等不文明装束现象,违者罚款50元/次;
5、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靴鞋,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次;
6、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罚款50元/次;
7、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违者罚款500元/次;
8、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由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操作,且焊接作业现场要有必要的消防措施,违者100元/次;
9、无证不准操作机电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罚款100元/次
10、木工作业现场与防火禁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处,严禁私自动火,不准吸烟及明火作业,违者100元/次;
11、以上罚款由施工员开具罚款单,项目部将直接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