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汇总14篇》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精选14篇)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1
一、学院成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网络舆情变化规律,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引导、协调和管理。
二、按照“政治可靠、知识丰富、数量充足、熟悉网络语言特点和规律”的标准,组建舆情站,从各二级学院选拔成立一支舆情、网评员队伍。
三、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值班制度。舆情站安排好监控值班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舆情、网评员要主动关注学院贴吧等学生注册密集的贴吧、论坛,以及校园网等主流网站网上动态,及时汇总、反馈舆情。定期在贴吧、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舆论。主要针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四、舆情、网评员发现涉校舆情后,应第一时间上报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查了解情况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网上舆情,网上解决;堵疏结合,妥善处置。对于重大网络舆情,舆情领导小组应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妥善处置负面信息,依法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院领导,重大事件报告学院主要领导。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六、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进行,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引导口径,舆情、网评员在指导下进行舆论引导。
七、严肃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纪律。学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媒体采访。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2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府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定阜合园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
成立园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厚亮任组长,园区班子成员李、范、张、李、赵、刘,各局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园区各局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网站公众留言并及时回复群众提问,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部门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园区网站公众留言板、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并按照相关流程,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办理。
2.批办留言。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园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或人员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部门。
3.办理回复。相关部门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
4.跟踪督办。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部门或个人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部门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园区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本部门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对部门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部门,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1)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涉事单位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2)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3)服务大局,防止危机。立足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教学科研秩序、维护校园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2、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工作部、校团委、计算机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舆情形势,有序引导网络舆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
(2)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舆情监控,舆论引导,接待和联络媒体,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安全工作部:负责维护校园秩序,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实施查处。
校 团 委: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组织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展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工作。
计算机网络中心: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部门、各单位发现重大网络舆情,或接到学校主管部门舆情通报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舆论。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学校处置意见。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涉事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2.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不能当即回复的,要在发现舆情当日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回复处理结果。
3.属对涉及我校的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学校声誉,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动态跟踪
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进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跟进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涉事部门或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与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的水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处置结果。
六、工作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确定领导干部专人负责,在本单位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于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舆情信息员、网络舆情评论员、特约舆情研究员队伍建设,并确保其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我院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新闻评论、博客、微信、网站、贴吧等。
2、行风监察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院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3、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4、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相关科室人员责任。
5、加强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6、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7、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对于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科室在规定期限内向行风监察室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
8、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
9、行风监察室、信息科每天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院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特别是周边网民关注度较高的,如黄桥在线、泰兴论坛、泰州论坛、羌溪花园等。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0、发现重要舆情后,行风监察室要求相关责任科室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科室反馈回复材料后,行风监察室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11、行风监察室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科室回复函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特别是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网络监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网络舆情搜集、监评、上报和处理工作。组长由学校新闻言人兼任,副组长由学校新闻言人助理、团委书记、副书记兼任,成员有专业部团总支部书记、专业副主任和行政部相关处室、传播中心、信息中心人员。
二、内容与范围
网络舆情中所发布内容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应予以高度关注: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校园秩序;
(四)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六)损害学校、教师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违反以上规定的,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的,学校可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络舆情关注范围为各大网站,及其论坛、贴吧和微博,或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网址,现阶段主要有:
(一)奥一网(奥一网络问政、奥一报料、奥一论坛);新闻网(论坛、网络问政、投诉直通车);网(论坛);社区--天涯社区、猫扑社区、百度校园贴吧。
(二)新浪、腾讯微博,及各大媒体官方微博。
三、程序与方法
(一)实时监测
网络监评工作小组成员须每天监测网络舆情动向,根据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分析、评定舆情等级。评定舆情等级应根据相关信息的围观度(跟帖)、跟帖量(率)、发送目标地址的敏感度进行评定。
(二)敏感度评定
1.A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10次以下的。
2.B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10-50次,或围观度、跟帖率已达到A级条件,但发送目标地址为各主流媒体发帖平台的'。
3.C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达到50次以上,或由此引起网络发帖平台上网民高度关注。
(三)做好舆情备案
网络监评员必须每日了解各网站舆情,做好《舆情日志》(附件)记录和备案(附相关截图),并根据以上要求,及时研判、评定舆情等级,下午4:00前报传播中心汇总,报组长。
(四)上报舆情报告
网络监评员应负责跟踪有关舆情,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组长,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
(五)引导舆情方向
针对相关舆情应视等级,借助学生、家长、兄弟单位相关人员、网站管理方等渠道,迅速采取说明、澄清、控制和非指向性引导等措施加以解决。如研判为重大舆情的,还须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为保护学生隐私,不提倡组建学生网络监评员队伍。
四、有关要求
(一)网络监评工作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以及良好的信息素质和研判、危机处理能力。
(二)相关部门、人员之间要反应迅速、步调协调、应对有力、化危为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矛盾与问题。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29日起执行,由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能够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提升部门员工工作力量,加强团队分散力,特订立以下团队管理制度,网络部每位员工必需仔细遵守。
1、部门员工必需互敬互爱,相互协作,加强沟通,全力以赴实现部门共同目标;严禁因个人私利影响到部门整体目标方案,或因个人行为影响到部门形象及荣誉。
2、部门每位员工应当以团队共同进展来实现自我价值,对别人的关心就是对自己的提升。
3、严禁在自己不了解真实状况时,仅凭自己的主观阅历下结论;禁止争论涉及他人的人格尊严及个人薪资问题,严峻者开除处理。
4、禁止在公众场合与上级争吵,给上级造成管理障碍及不良影响,第一次罚款100,其次次罚款200,第三次降薪20%或开除。
5、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嬉戏及网页。违者第一次批判教育,其次次罚款50元,第三次100,第四次开除处理。
6、工作期间不得在办公室接听私人电话,干扰别人工作,违反者一次扣罚20元。7、
汇报重要工作明确要点,言简意赅,不能满意要求者,或许详尽描述的,以书面形式汇报;
8、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全体应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在没有请假的前提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休和调班,违者按旷工论处,(迟到半小时以上等同旷工)旷工第一次罚款50,其次次罚款100第三次开除。
9、请假必需以当面,特别状况不能当面的需电话请示,以短信、留字条、他人转达等形式均为无效请假。违者按旷工论处。
10、上班期间员工有事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上级打招呼,获得同意后才能离开,违者罚款20元。
11、接受任务或对上级作出承若必需完成。完不成者扣20元/次,畏惧接受任务者扣50元/次。
12、办公室工作人员禁止拉帮结派,因违反制度造成损害团结的大事,过错方除承当经济损失外,另赐予100元扣罚,严峻者退回人力资源部。
13、功过不能相抵,功就是功,错就是错,从态度上要时刻反省自己的行为。
14、上下班期间肯定要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公共物品,关门,关电,个人工作区域保持干净。
15、日常工作中对于部门有突出贡献者,视状况赐予物质嘉奖,或口头嘉奖。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切实提高金盆山学校网络舆情监控及应对能力,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最大程度地避免网络舆情事件对本单位造成的损害,减少负面影响,为持续、稳定、高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原则
网络舆情监控应对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基本办法是“专人巡查,提早发现,合理研判,积极应对,先入为主,科学处置,消除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舆情信息管理,成立网络舆情监控与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对本辖区范围的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起指导、监督和决策作用。
组长:刘锦玲
副组长:邱蔚余维兵
成员:吴小京郑吉林曾成柱钟朝斌邱礼辉林保华
张荣华王金宇
舆情应对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办公室主任:邱蔚
成员:郑吉林林保华王金宇
重大舆情突发事件要成立新闻发布组,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内容口径。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在当时和事后自行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信息。
三、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1、网络舆情监控
网络舆情监控平台24小时不间断采集,舆情监控工作人员设置监测主题和关键词,利用监控平台采集相关的舆情。及时对舆情监控平台采集到的负面网络舆情进行人工判读,对负面舆情做出准确判断。
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人员对网络舆情进行不间断跟踪监控,及时、全面掌握舆情走向,为正确研判、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网络舆情的研判及预警
网络舆情监控平台监控到网络舆情时,监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报网络舆情办公室,网络舆情办公室分析网络舆情产生的'原因,及时监控关注该网络舆情的内容、成因、关注度、跟帖人数、热点指数等动态指标,做好记录、统计,以及目前舆情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网络舆情办公室与网络舆情涉事单位保持紧密沟通,并按以下标准对网络舆情准确分类。
网络舆情分类:根据网络热度和网民关注度分为一般关注、重大和特别重大。一般网络舆情是指,网民发表的对公司工作建议、问题反映、咨询质询、个人利益诉求等。重大网络舆情是指,该事件的网民点击率1000-2999人次,或跟帖评论100-499篇,或被5家以下主流网站报道转发的特殊时期网民关心、网媒关注的网络舆情事件。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是指,该事件的网民点击率3000人次以上,或跟帖评论500篇以上,或被5家以上主流网站报道转发的,涉及公司的突发、公共、食品、卫生及自然灾害、生产质量、安全保密等事件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社会稳定的网络热点、网民热议、网媒热炒等网络舆情事件。
四、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
(一)一般网络舆情
对于一般网络舆情,由网络舆情办公室做出研判,并将该舆情在2小时内转达相关业务科室查清事实真相,在1天内给出正面的解释或解决,并将结果反馈金盆山学校党支部。网络舆情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密切监控该网络舆情的走向,同时对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疏导,直至舆情消除。
若网络舆情不能消除或还有扩大迹象时,党支部要及时上报镇、县级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按照重大舆情应对处置流程办理。
(二)重大、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对重大、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舆情监控工作人员应立刻报告镇党委;镇党委立即汇报给县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调查事实真相,及时获取事件详细资料。
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迅速成立新闻发布组,确定新闻发言人。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舆情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应对方案。
新闻发布组根据舆情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事实真相以及处置结果;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运用主流网络媒体、网络评论员队伍,采用跟贴回贴、发表评论、微博声明等方式,对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疏导,积极掌握舆情发展的主动权,镇党委实时跟踪该舆情走向,拟制报送《网络舆情通报》,直至网络舆情消除。
五、后期处置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结束后,舆情应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针对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本机制。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6
1、网络是传播信息的公共设施和渠道。遵守《网络使用与管理制度》,既是维护秩序的需要,也是维护设备的需要,更是确保信息畅通的需要。按《网络使用与管理制度》要求做,是守纪律和道德修养水平高的的表现,是教育工为人师表的'体现。
2、学校的计算机和网络原则上只供本校教职工使用,不对外来人员开放。
3、学校网络主要用于教学、办公,在上班时间内不许利用网络进行消遣。例如:网上嬉戏、谈天等。
4、学校一般办公室的老师和人员允许计算机上网使用时间为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其次节课后,其余时间办公室计算机只用于办公,如有人因特别缘由需要上网,可经有关部门同意在校计算机室上网。
5、不得利用网络扫瞄或下载反动、不健康网站信息,不得利用任何手段攻击校内网络主机或其它网站计算机。
6、不得通过计算机和网络发布和传播反动、不健康信息和垃圾邮件信息。
7、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时必需使用防火墙,严格防范病毒和黑客攻击,避开危及网络安全大事发生和网络资源遭破坏。
8、老师利用网络进行教学时,应当仔细指导同学使用,杜绝同学进行非教学目的的网络活动。
9、当网络运行消失故障时,请各安全责任人准时报告校网络管理人员,严禁擅自修改各种网络配置。
10、各办公室计算机和网络使用和管理实行办公室负责人责任制或专人负责管理人责任制,一经发觉违反计算机和网络使用规定现象,将视状况对违规者和管理责任人作肯定的处理或惩罚。
11、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将依据不怜悯况可对其作出50元以上的经济惩罚或纪律处分,直至清理出老师队伍,情节严峻者,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送国家政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本制度规定未尽事宜,按相近或相关的其他规定处理。
13、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7
1、为了爱护幼儿园校内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进展,保证校内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内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老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老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转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内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内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纳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内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举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实行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内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内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内快讯”等必需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觉有个人在校内网上设立嬉戏站点、消遣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马上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内网的计算机必需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准时将有碍校内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内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大事,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需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峻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内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内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值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漫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污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有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峻后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幼儿园肯定损失的,由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峻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8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需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爱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仔细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需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内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需准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9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防止不良息对校园的侵害,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息,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在各种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三、组织结构
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者人、年级组长为成员的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
核工作。
四、工作职责
网络舆情监督员负责监测学校的'、微公众号、校微群、QQ群,学生个人QQ、微博、微等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网络舆情管理员,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五、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和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和当事人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任。根据某一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力和权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的息,左右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该网络舆情息关注度逐渐转冷。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风气。
六、操作流程
(一)网络舆情的监测
由网络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网络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办公室分转交办。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学校和学生相关舆情息、帖子和相关跟帖。
2.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学校和学校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和学校的意见、建议、赞扬,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3.监测方法。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息。
4.监测形式。一是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网站进行欣赏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实;二是每周至少1次的舆情转达。
(二)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业务主管人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息和不良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七、重点监察内容
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煽动盘据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根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究竟,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淫秽、色情、暴力、凶杀、可怕等
(6)损害学校和学校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10
为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我校良好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费县二中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年级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商定信息
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加强对网络新闻、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测,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发生舆情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
(2)协调各科室、各年级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主动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教体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年级依法依规进行办
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于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动态跟踪
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县教体局,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媒体的能力。
四、工作保障
学校主要领导、各科室年级负责人是舆情监控第一责任人,要政治站位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确保一旦发生舆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五、责任追究
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一岗双责”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舆情重要情况或者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科室、年级及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对在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年级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落实网络意识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六条
按照工作原则,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七条
分管党务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政同责,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主,第一责任人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干部负相应领导责任。责任人要承担起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和督查责任,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在校外网络媒体上做学校宣传的稿件必须在责任人审查签字后,再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三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第九条
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将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作为全校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十条
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时,要按照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学校许可严禁个人以官方名义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同时除党委宣传部总体监管外,各学院(部)、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如发现有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微一网”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后台管理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对外传者及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抓好网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联盟作用,把网评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二级学院(部)要选优、配齐、配强网络评论人员,确保网评队伍坚强有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学校《网络意识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因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五章 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四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利用互联网宣传、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结合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政府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乡政府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二章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青龙乡新闻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政府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决策和指挥机构;
新闻应急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政府机关单位和乡直各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管理与处置负责,是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者。
第五条 政府设立舆情监测机构,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工作,网络负责人负责上报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并参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
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舆情监测、控制和化解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网络舆情的监测
第六条 为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
(一)政府监测机构要建立7*24小时舆情监测制度,对网络舆情
进行监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公共关系部另外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舆情监测;
(二)各单位要明确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
(三)政府监测机构,在对涉及政府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的同时,要站在公众立场对政府工作和舆情应对提出第三方咨询意见。
第七条 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送制度:
(一)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乡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二)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乡应急办公室,并以特报的形式,在4小时内,向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第八条 乡应急办公室负责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
第四章 网络舆情的控制
第九条 网络舆情发生初期,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控制工作。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在掌握、研判舆情后,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落实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举措;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领导小组关于网络舆情控制的各项指令;
(三)各单位负责所属营业范围内网络舆情控制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网络舆情的控制应采取以下手段:
(一)了解掌握突发或重大事件详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
(二)启动应急预案,实时联络公司新闻应急办公室,等待处置指令的下发;
(三)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网络媒体的配合,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第五章 网络舆情的化解
第十一条 网络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化解不良影响。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乡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网络媒体共同化解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具体联络市级互联网主管部门并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向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下达网络舆情宣传和参与讨论重点。
(三)各单位负责联络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互联网管理部门、当地网络媒体控制舆情发展,主动引导舆论。
第十二条 各单位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类舆论阵地宣传公司工作和形象,并根据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下达的要求,组织网络通讯员积极参与网络互动。
各单位均应各自组建网络通讯员队伍。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通联制度,登记网络通讯员组织负责人名录,搭建通讯联络平台,定期举办网络通讯员培训,对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并根据情况采取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开展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将每次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汇总备案,建立危机公共关系案例库,并定期更新、分析和下发各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章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保障
第十六条 政府、各单位必须明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
第十七条 必须保证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第十八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根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际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第十九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各层次、各系统培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政府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13
1、学校鼓舞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同学使用网络资源。
2、学校网络管理部门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终端统一安排IP地址。
3、网络管理人员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状况。
4、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5、网络管理部门根据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方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
6、学校的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7、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掌握查阅消遣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8、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供应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隐秘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阻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9、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便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10、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隐秘等各种学问产权。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14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建设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定岱山县建设局(执法大队)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小事整改、作风建设等活动,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四个岱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机构设置
成立岱山县建设局(执法大队)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黄宇平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沈保华、大队办公室徐光处任副组长,凌王女、邬小波、彭晓明、黄文飞、张杰、费杰英、丁艳华、陈志华为成员。
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岱山建设”网公众留言、岱山论坛、岱山新闻网、舟山论坛等市县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负责涉及建设系统的网上相关信息收集、编制、报送等工作。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岱山建设网公众留言板、岱山论坛、岱山新闻网、舟山论坛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及时向局、大队办公室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2、批办留言。局、大队办公室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以《网络舆情抄告单》形式,经局、大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科室(单位)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科室(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
3、办理回复。相关科室(单位)收到局、大队办公室批办的《网络舆情抄告单》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大队办公室。需紧急处理的'网民留言,所涉单位在接到《网络舆情抄告单》后,2天内予以明确答复。
4、跟踪督办。局、大队办公室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科室(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局、大队办公室把关并报局、大队相关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局、大队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局、大队办公室对各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科室、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科室、单位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各科室、单位及网络舆情信息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