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保安管理制度【热门十篇】》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1
保安人员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帜,门卫保安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来访人员对公司印象的好坏,为更好地做好门卫保安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特定本制度。
1、值班时穿着要整洁庄重,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能吃零食、看书报、打瞌睡;保持清醒头脑,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严格按访客登记表来执行来客登记和进出厂车辆的记录。
4、必须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防止不必要(偷盗)现象的发生。
5、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必须认真做好检查,确定没有异常现象才给予放行。
6、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经过问事由并记录出入时间及相关事项。
7、负责管理公司场地的'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均应下车推行,疏导大门内外无关人员。
8、在上下班时间严格监督和控制员工携带公司内部物品出厂(严防员工偷盗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并做好登记报告,若发现本厂防范不足或本厂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
10、定期配合生产主管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1、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严禁无关人员在室内闲聊。
1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13、对待工作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要把工厂当做自己的家来看守。
14、协助人事部工作人员进行招聘工作,一有人前来应聘,立即带到人事办公室。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须按每小时一次在厂区内巡视,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上级领导或报警。
16、严禁员工携带刀具等凶器进入厂区,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并交行政部处理。
17、此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厂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
4、班车上下班及领导车辆进出工厂时应敬礼。
5、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6、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如水、电等,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8、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9、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工厂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工厂执行职务,工厂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工厂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工厂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推荐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工厂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贴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状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工厂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状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工厂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工厂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状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决定状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决定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决定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安队长每一天的工作详细职责
1、执行工厂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
2、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治上关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导,生活上体贴。
3、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使其持续良好工作状态。
4、加强与客户保卫部门的联系。要与客户保卫部门持续密切的联系,交换工作状况,熟悉客户单位周围的社会治安状况,从进驻单位的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推荐和要求,以保障客户安全,维护客户利益。
5、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要贯彻工厂提出的"从严治队"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工厂印发的考勤报表,并于当月25日前开展分队会议,及时总结当月工作状况和计划下月的工作目标。
6、组织职责区内的工作。要根据工厂宗旨和保安服务的合同事项,组织好职责内的守护,巡逻等工作,维护职责区安全,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
7、做好领班思想工作。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保安领班的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报工厂保安部门处理。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4
为了保障工厂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工厂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工厂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非本工厂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工厂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工厂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
4、班车上下班及领导车辆进出工厂时应敬礼。
5、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6、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如水、电等,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8、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9、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五、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区内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区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6、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带入,同时做好登记。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进出,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须持有有效人员签名的《车辆出入登记表》。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负责人在《货物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必须下车推行。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已经离职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同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外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5、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六、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八、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
6、保安巡逻内容:
员工着并请穿戴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员工的上下班打卡;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办公室(企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领导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保安人员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7、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
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五、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内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里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3、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原则上禁止入厂,例外情况下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4、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5、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进出,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须持有有效人员签名的《车辆出入登记表》。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必须下车推行。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以下外来人员进厂: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以下公司员工进厂: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衣帽不整者
4、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已经离职者
六)严禁出厂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同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六、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办公室(企管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班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八、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
6、保安巡逻内容: 员工着装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串岗等违纪现象;员工的上下班打卡;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
向标志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等。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企管部)制定、修改、解释,由总经理批准颁布执行。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为保障工厂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工厂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工厂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x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工厂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工厂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工厂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工厂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8
为保证营业区域的正常运作,各餐区领班以上各人员必需对所属工作部位进行定时检查、巡察,详细实施如下:
一、上岗前对交接班的检查
1、上班次遗留问题。
2、本班出勤率。
3、预订状况及预定的菜单,有关vip客人的状况。
4、营业用品的预备状况。
5、有关珍贵物品的移交。
6、上级交办,关照的特殊事宜。
二、对本班营业前的检查。
1、工作人员到岗状况。
2、当餐预备状况(即营业备料、推举菜、酒水的配备,调味品预备)。
3、备用餐具、用具预备状况。
4、用餐设备完好程序(照明、电源开关、空调、服务车等)。
5、营业场所的清洁程度。
6、营业家私的的完好。
7、对管辖区域的整体形象检查。
三、对本班营业当值的巡察。
1、客流量及其分布。
2、当区员工的工作状况。
3、当区客人的就餐反应。
4、保证服务的标准化。
5、准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和突发大事。
6、听从上级临时调配。
四、对本班营业后的巡察。
1、营业后的'收尾工作。
2、对珍贵物品的清点的回收、存放。
3、营业后人员作息状况及值班支配。
4、检查电、煤气、火、水、门锁等平安措施的执行状况。
5、做好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员工工作评估。
6、当日报表的编制。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9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6、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7、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早上7:00打开写字楼及办公室大门,晚上12:00锁赛季写字楼大门、办公室大门及通向生产部的小门,于生产部上班前一小时打开生产部的大门;
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五、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内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里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6、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进出,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须持有有效人员签名的《车辆出入登记表》。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负责人在《货物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必须下车推行。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已经离职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同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个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上班外出,无《东淳公司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准行条》、《请假单》者;
5、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6、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六、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见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八、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内容:
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
6、保安巡逻内容:
员工着并请穿戴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员工的上下班打卡;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九、本制度由管理部门制定、修改、解释,由总经理批准颁布执行。
赞同
9
保安人员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帜,门卫保安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来访人员对公司印象的好坏;再者确保公司安全和防盗,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要穿保安服并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能吃零食、看书报、打瞌睡;并按月对考勤打卡机的时间进行调对。
3、严格按访客登记表来执行来客登记和进出厂车辆的记录。
4、必须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防止不必要(偷盗)现象的发生。
5、人员携带物品出厂,经凭各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6、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经过问事由并记录出入时间。
7、负责管理公司场地的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均应下车推行,疏导大门内外无关人员。
8、在上下班时间严格监督和控制员工携带公司内部物品出厂(严防员工偷盗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并做好登记报告上级,若发现本厂防范不足或本厂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
10、定期配合生产主管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1、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严禁无关人员在内闲聊。
1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13、负责每天员工打卡的监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时保安应提前调好考勤打卡机,防止员工代人打卡、乱调机打卡、错位打卡等现象的发生。
14、负责司机对内部放行单的签署工作,如果司机没有签署内部车辆放行单就不给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须按每小时一次在厂区内巡视。
16、每天应搞好厂区内卫生。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篇10
一、保安人员的职责
1、保护工厂和员工的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维护工厂内的正常秩序。
2、保护工厂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并维护现场秩序。
3、把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治安办。
4、做好工厂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保安人员的权限
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2、对发生在工厂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卫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能力。
3、依照本工厂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
4、对出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要求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5、进行工厂内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遇到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7、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8、对有违反厂纪厂规行为的.人,进行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
9、制止工厂内的违法犯罪的行为。
10、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治安办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利。
11、监督进出厂员工配戴厂证。
三、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行为。
2、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罚款或没收财物的行为。
4、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的行为。
5、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行为。
6、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
7、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的行为。
8、其它违反厂纪厂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