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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表现鉴定意见(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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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表现鉴定意见(精选3篇)

个人工作表现鉴定意见 篇1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

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

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20xx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

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六)交通局

1、负责城区公交汽车、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教育驾乘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经营,做到车容车貌整洁、停放整齐有序。

2、协助、配合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七)财政局

1、负责将城市管理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八)商务局

1、牵头做好商贸专业市场的规划布局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专业市场日常管理。

2、做好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督促经营单位做好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促销活动的规范管理工作。

(九)工商局

1、负责抓好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规范管理,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在商贸市场成立物业公司,并加强管理,做到市场内部环境整洁有序。

3、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好对城市市容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

(十)环保局

1、负责实施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2、负责开展我县环境保护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县城内污染源并督促其落实整改。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一)水务局

1、配合城管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县城内湟水河及河沟的规范管理、清污疏通等工作。2、负责搞好县城内供排水管网的管理工作。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二)卫生局

1、负责餐饮行业、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2、加强“五小”相关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公共浴室、小娱乐场所、小旅馆)卫生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3、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社区、学校等行业的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卫生意识。4、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三)农牧局

对县城内的肉食摊点加强监督检疫。

(十四)旅游局

负责协助、配合城市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配合做好各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和市容管理工作。

(十五)宣传部(广电局)

1、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宣传政府城市管理的举措和投入,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2、加强市民公德意识教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城市管理意识和爱护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教育。4、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和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六)林业局

负责搞好县城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工作。

(十七)创卫办

1、继续落实创卫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卫日”、“周末劳动日”和重大节假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制。2、加大对县城各责任单位卫生区域的监管力度,保证县城内干净整洁且无垃圾死角。

(十八)城关镇(包括社区)

1、对背街小巷、家属楼院及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背街小巷、家属楼院内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院落及小街小巷无乱贴乱画、乱凉乱晒、乱堆乱放、乱吐乱扔、乱倒垃圾、乱停车等现象,院落卫生及小街小巷卫生整洁,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路整齐美观,无有碍观瞻和影响行人问题,组织人员每天对背街小巷、家属楼院的环境卫生进行保洁,每周五(创卫日)进行集中清扫。2、加强市民的道德教育。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九)法院

1、积极受理城管案件,对城市管理工作中无法执行的行政处罚进行强制执行。

2、对城管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县政府法制办

1、审查修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2、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3、负责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责任的追究。

(二十一)各乡镇

按照县政府城镇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及各项管理工作。

四、基本措施

(一)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城管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和确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和通报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布置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分析和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有关重大工作问题。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宁政【20xx】131号《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设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将城市管理行政经费、工作经费、执法队伍装备、培训经费和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道路环境卫生基本作业经费和绿化带管护经费由县财政依据作业量和作业标准足额拨付;城市管理方面的罚没收入等,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返还给城管部门作为经费补充。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机动车辆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建筑施工管理、环境污染治理、流动摊贩治理等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由县政府办公室及目标办负责,每年年初与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签订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实行目标化管理,细化落实管理权限、职责、人员、内容、标准等事项,强化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职能。

个人工作表现鉴定意见 篇2

20xx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象达中队在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全市政法工作、公安局长会议和全省交管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人民群众和政法工作大局,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总要求,以支队党委三十七字方针为工作思路,以“三基”工程建设为主线,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努力做到“管理谋和谐、公正求和谐、服务生和谐、安全促和谐”.通过我队警察、协管员的辛勤努力,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20xx年,我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3起,其中普通程序办理的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1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31.8万余元,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今年,中队在交警大队安排下,继续抓好“三基”工程硬件建设相关前期工作,居以目前的条件,中队把更多的精力,注意力投入到软件建设上来,进一步提升“三基”工程建设的层次,质量和效果,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总要求,坚持“力量住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努力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强力推进了公安交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为交通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抓基层,大力推进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1.抓好中队队基本管理制度和基础资料的建设。今年年初,结合实际完善了绩效考核标准、奖惩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接处警、交通警卫、突发事件处置、队伍会、勤务、值班备勤、请示报告、业务学习、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车辆管理、网络信息流程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理队伍的目的。同时充分利用交警队信息平台的作用,建立了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有量、辖区道路状况、事故隐患点段等基础台帐,实现了基础工作信息化和信息共享。

2.加强内务管理,努力提高中队队内、外良好形象。一是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了“五条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中队队领导与中队警察、协管员签定了责任状,在全队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了队伍管理零违纪违法的目标;二是加强内务管理,认真落实“四要”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警察察内务条令》,强化养成教育,认真开展“荣辱观”教育,学习腾冲大队、龙江中队、腾冲车管所示范典型;三是坚持“值日警官”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负责接待群众咨询、办事引导和求助、解难答疑,受理群众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依法做好先期处理工作。四是对警察的工作实施了绩效管理,切实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从警察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效率、执法质量和群众的满意率等进行综合评定,形成了竞争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了队伍活力,调动了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进一步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结合公安中心工作、队伍实际和中队驻地实际,组织警察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警察思想情操,调整警察精神状态,减轻了警察心理压力,增强了警察身心健康。

(二)打牢基础,努力增强警察政治、业务素养

1.强化警察执法质量,常抓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一是安排警察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新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警察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法执勤工作规范》规定,在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时,使用规范用语,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动作规范、文明礼貌,避免因执勤执法引起的行政诉讼和投诉。引导警察在日常执勤执法时正确应用法律法规妥善处置现场紧急事件;二是组织警察进行业务学习和讨论,学习《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督促警察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办案,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全面提升警察处理事故的水平;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规范交通事故办案工作,完善交通事故认定“阳光作业”,严格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实行案件次日汇报制度,切实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的案件质量;四是以提升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警察的执法形象为重点,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端正了警察执法思想,提高了警察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2.强化警察法治理念教育,打牢警察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础。一是中队队以“严明执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主题教育活动和为契机,针对部分警察存在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规范等现象,按照县局和交警大队要求开展4月1日至9月30日的教育活动,努力让警察做到路面执法工作达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得到教育、危及公共交通安全严重交通违法得到依法惩处和教育、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消除、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得到提升、最大限度地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口服心服的执法效果。同时进一步开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执法为民教育、法制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典型交通事故或信访事故案件,通过讲评、分析和讨论案例,强化警察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制意识,筑牢根基;二是利用典型的反面教材,告诫警察加强自身素质的修养,加强自制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忠诚教育、执法为民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洁从警教育,立足岗位,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创造平安奉献自已的一份力量。

(三)苦练基本功,提高警察的执勤执法技能

中队以提高警察基本素质为目标,以增强执法能力、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苦练基本功,特别是一线警察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一是每周进行一小时的基本体能练兵和基本技能练兵时间,主要内容是警务技能、队列、交通指挥手势、交通勤务和体能训练。进入冬季后还坚持开展每日两公里长跑;二是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政治练兵和法律知识练兵,主要内容为当前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安基本业务知识,计算机技能等培训。今年,中队新警李明参加了入警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警察李明参加了交警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员培训,全体警察参加了县局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三是在业务上实行交通死亡事故逐案分析制度,从直接和间接原因、主客观因素、社会环境的影响,预防事故工作是否到位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找准预防事故对策,同时,强化盘查、查辑等技能的训练,通过深化岗位练兵和加强实战锻炼,不断提高了全队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维护稳定的本领,全面提升了警察整体素质。

个人工作表现鉴定意见 篇3

政治坚定,觉悟较高。他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践行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体现出了正确的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