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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年限证明【通用31篇】》

时间: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通用31篇)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

兹证明________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太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晓梅同志现从事董事长兼总经理工作,累计满10年。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

兹有_,性别:_,身份证号码:_____,于20__年_月参加工作,至今满_年,其中从事社会工作满_年。

经查,该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___

20__年_月_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3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参加工作,至今满 年,其中从事社会工作满 年。

经查,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4

我单位___________ 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已累计从事___________工作共_______ 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5

工作证明格式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我司员工,职务______________,从事工作年限证明。

-xx年年收入为:

-xx年年收入为:

年收入包含年薪、奖金、提成、及各项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代扣代缴。

某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6

兹证明本公司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累计从事 工作共 年。

该同志在我公司工作期间,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 (盖章)

xx年 月 xx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7

兹有我单位王希(同志)在我公司从事工程预算工作,工作年限为2年,现申请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考试凭据,不做其他用途,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单位名称:

20xx年6月15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8

工作证明格式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我司员工,职务______________,从事工作年限证明。

-xx年年收入为:

-xx年年收入为:

年收入包含年薪、奖金、提成、及各项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代扣代缴。

某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9

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自 20xx 年 6 月至 20xx 年 6 月在我单位累计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3 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同意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0

我单位___同志,累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共___年。

起止年月从事何种专业工作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书

公证处:

兹证明,本单位___________同志,男/女,于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出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学(技校、中专)学习。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学习。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评定为__________专业的.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职称。

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注:此表交当事人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当事人档案记载填写,并盖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1

XX市(县,区)人事考试中心:

兹有XX单位职工,从事土木(相关专业)工作X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20__年_月_日在何岗位_从事何专业工作_获何专业技术资格

经查,该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___

20__年_月_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2

同志 年 月至 (填写“至今”或X年X月)在我单位工作满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年。该报考人员在我单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履历如下:

时间 (X年X月至X年X月) 专业工作(岗位)项目 担任何职 证明人

以上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出具此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报考人员签名 :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3

现有林同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或身份证号)为: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______岗位从事会计工作。我单位保证本证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4

我单位邓天雄同志,身份证号:,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已满7年,同意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特此证明。

成都永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x年六月三十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5

同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身份、工作年限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户籍类型为“农业”和“非农”两种类型。

2.人员类别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两种类别。

3. “纸质证明材料”指调动、聘用、表彰等文件的复印件、聘用证书(证件)、教师名册、工资册等能有效证明身份及工作时限的纸质凭证;“人证材料”指原任教学校或村委会(街道)出示的证明;原任教学校或同期公办教师出示的证明材料等。

4.原任教学校已撤销的由中心校把关审核。

5.证明人必须写明现住址及原任职务。

6.拟参加养老保险类型指:

(1)新农村养老保险;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7.此表必须用a4规格双面打印(复印),单面打印(复印)无效。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6

兹有我公司职工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_______年。经查,该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公司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7

兹有我公司职工,性别:男,身份证号码:,自x年9月开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16年。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公司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日期: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8

:

兹证明某某同志(身份证号: ),系我x单位员工,截至x年xx月xx日,从事工作,专业年限为xx年,特此证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x年xx月xx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19

兹证明: (身份证号:)是我公司员工,已在我单位从事工程管理工作满x年。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20xx年x月x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0

兹有我单位在我公司从事工程预算工作,工作年限为2年,现申请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考试凭据,不做其他用途,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单位名称:宜昌市华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6月15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1

(男),身份证号码:,年龄xx岁,大学本科文化程度。该同志1998年开始在本单位工作,至工作已满20xx年。自20xx年3月起在本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履职xx年。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特推荐参加安全生产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2

兹证明___________,现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__岗位工作,于______年_______月份至今累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________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____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3

兹有我公司职工徐开明,性别:男,身份证号:x6自1995年9月开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16年。经查,该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公司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4

xx学校(单位):

,性别男,政治面貌:团员,身份证号: 。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xx部门从事工作,工作积极,团结集体,遵纪守法,各方面表现优秀。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负责人(手签):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5

兹有我公司职工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_______年。经查,该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公司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有限公司

____年__月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6

现有林同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或身份证号)为: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______岗位从事会计工作。 我单位保证本证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7

兹有我单位职工,从事__相关工作6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在景鹰高速公路公司余江管理处收费监控部,从事收费方面的工作,现办事员岗位。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8

兹有我单位同志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累计从事 安全生产 工作共__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证明人:

日期: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29

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______同志,从事_____________(专业)相关工作_________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在何岗位

从事何专业工作

获何专业技术资格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30

我单位__,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__年。

起__ 止__年__月__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__专业技术职务

__年__月--__年__月

__年__月--__年__月

__年__月--__年__月

__年__月--__年__月

__年__月--__年__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年__ 月__ 日

最新工作年限证明 篇31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认为,在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中,劳动者需要证明自己在单位中的工作年限。在要求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中,劳动者需要证明自已有加班的事实存在。关于证明工作年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要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如实陈述自己人职单位的时间即可。 当然,如果劳动者手中有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书、人职登记表、社会保险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交。关于证明工作时间问题,在劳动争议处理实务中,一般会将考勤记录作为认定劳动者是否存在加班的事实。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之前,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劳动者一方。但是由于考勤记录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劳动者很难得到这份证据,而只能采取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的方式证明工作时间。然而当事人陈述的证据证明力非常低,证人证言又容易被对方当事人抓住漏洞和否认,因此劳动者证明自己工作时间的难度相当大。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之后,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样,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由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记录。但是在实践中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这一条款时还是会存在如下的几个问题:

第一,虽然法律规定提供考勤记录的举证责任在单位,但是对工作时间的事实的举证责任仍然在劳动者一方,劳动者并不是不承担任何的举证责任,这一点劳动者需要认识清楚。

第二,法律明确了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的后果,但是在劳动争议诉讼阶段是否仍然适用这一规则,法律没有明确,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也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此,建议劳动者在证明工作时间的问题上,还是要尽可能收集一些初步的证据,如上文提到的证人证言,或者部分的考勤记录、打卡记录,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首先有证据证明自己存在加班的事实,但是由于最主要的证据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造成了劳动者无法完全举证,进雨提出要求由用人单位提供完整的证据,否则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