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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地税的最新批示合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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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地税最新批示

对于“地税与国税合并”,税务领域的学者表示这是长期趋势,“营改增”或许是国地税合并的其中一个助推器。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国地税的最新批示,供大家参考!

国地税合并

对于“地税与国税合并”,税务领域的学者表示这是长期趋势,“营改增”或许是国地税合并的其中一个助推器。

“长期来看,不需要这么多人。这些人可以去做别的事。”清华大学财政与税收研究所所长百重恩教授说。他表示,目前“营改增”试点并未触及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的比例,改变的只是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的工作量。他表示,随着“营改增”试点行业和城市范围的扩大,地税部门的工作量确实会相对萎缩。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表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税制要改革,税务机构也要改革,相应的税务人员的工作也理应随之调整。他说,“有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对‘营改增’有不同看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项改革毕竟会涉及地税局的征税范围、机构职责和人员安排。但是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减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等角度来看,还是应当按照精兵简政的原则合理设置税务机构和安排税务人员。”他强调,“‘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经济、税制发展的需要并借鉴外国税制建设的经验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地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服从这个大局。”

他表示,根据发展市场经济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税收不应当再采取“画地为牢”的原始办法。他认为将来的发展趋势很可能是一些税基流动性比较强的主要税种、大的税源划归中央政府,由财政部按照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中央集中的大部分财力合理地分配给各地,即配套改革财政收与支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地方财政收支、机构和人员安排等可能都要随着上述财政收支管理制度的改革而调整。

其实,上海市已经实行了“准国地税合并”的方式。如果你拨通上海市税务局的电话,会听到总机小姐告诉你:“这里是上海市税务局”。据称,上海市是国内目前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

上海没有实行分税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务机构的精简和效率。现实的情况是,上海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而上海每年上交中央的税收一直名列全国榜首。

上海人对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做法一直非常肯定。他们总结税务不分家有三大好处:一是机构精简,办事效率高。二是纳税成本低。企业不需要同时跑两个地方交税,不需要接待两个税务局的检查,不会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培训。因此,上海本地的财务人员对于哪些是属于国税,哪些是属于地税,不会去刻意划分。三是税务机关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在其他地方出现的‘卖税’现象上海就从没有过。”在最近几年内,上海的税收显示出十分强劲的增长势头。

省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对商南县国地税合作作出重要批示

商洛市商南县、延安市黄龙县国税局、地税局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为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外围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省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

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请借势、助力、关注、提炼、扩围。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炬:“全面合作零距离,意见沟通零争议,协调配合零障碍,工作推进零阻力。商南、黄龙两县国地税合作的模式和工作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张金山:“商南、黄龙两县国地税局以政府名义出台合作方案,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地税合作事项的落实,也有利于‘深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特别是更有利于‘营改增’工作的全面实施。这两个县局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推进国地税合作的做法值得肯定!也很值得其他市、县学习和借鉴。为此,拟建议在全省范围内转发他们的做法,以有利于此项工作及‘深改’工作的进一步扎实推进。”省地税局总经济师郭章献:“商南、黄龙二县国地税合作开展的做法值得肯定 ,建议各级地税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县、市、区级国地税机关的合作内容落地,使我省的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

省国地税局领导的批示意见,是对商洛国地税合作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鞭策,为此,商洛市国地税局提出三项要求,要求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地税局领导批示精神。一是各单位要及时将商南县国地税合作的做法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有效落实国地税合作各项任务,努力营造和谐、健康、有序、稳定的税收外围环境。二是各单位要认真借鉴商南县国地税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态度和方法,把创新当做持续探索国地税合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确保国地税合作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地税合作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提炼工作,及时将亮点工作挖掘上报,以便其他单位在落实过程中学习和借鉴,不断将国地税合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