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自查报告【精选3篇】》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精选3篇)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9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人x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x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x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对照《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对近年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选拔干部任用干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及时组织单位干部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央和省、市委换届纪律,特别是“五个严禁、17个不准、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推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有关规定。首先,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大会,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每个领导干部都作了详细的记录,并在会上就《干部任用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内涵的理解,使每个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内容都有了全面的认识。其次,我镇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中的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定,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二是不断完善深化《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规范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了我镇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三是镇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对需要备案的干部及时进行备案,充分采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箱。自20xx年以来,结合《条例》,镇党委制定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跟踪考察制度,每半年对中层干部考察座谈一次,对不符合规定或表现不好的人员,坚决依法给予教育、降职或撤职的处分。认真落实防止关于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等文件的落实。基层反映比较好,提高了镇党委威信和形象。如在第九届村“两委”换届以前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两委”班子整体状况、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后备干部情况及村风民情、群众的思想状态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掌握全面情况,为换届选举提供决策依据。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保证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动党员和群众参与,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推选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善于运用民主、法律和示范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较强的协调本领和社会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原则上,年龄控制在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特殊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的后备干部。对所辖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进行集体谈话、个别谈心和入户走访活动,强调了换届纪律,加强了与党员群众的思想沟通,为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贯彻落实《关于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强化领导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村“两委”换届选举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自荐人分别作出了纪律承诺和竞职承诺,新一届村党支部产生后,支部班子成员分别作出了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一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88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严治镇、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建设成过硬的队伍,为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篇3
市局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动,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纪选人用人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四)严格选拔任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情况
20xx年4月24日,我局认真组织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会。会议发出民主评议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好”字档次32张,占总数96。7%。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局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中央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选人用人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