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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情况自查报告(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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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情况自查报告(通用3篇)

融资情况自查报告 篇1

xx市财政局:

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通知》(x财金〔20xx〕78号)的要求,我县就县域内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

我县于20xx年12月成立了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专项管理协调政府举债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财政、发改、审计、金融办、人行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负责日常事务。

二、目前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我县20xx年清理甄别后锁定的存量债务,截止20xx年7月底余额为1067.07万元,且基本都属于即将在完善手续后化解的债务,因此整个存量债务规模在全省范围内属于很低的。

20xx年度我县申请了地方政府债券6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00万元,置换债券4300万元;20xx年度我县申请了地方政府债券227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2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1500万元,专项债券500万元。截止20xx年5月,我县的债券债务总计为51600万元,所有债券资金均按照申报时对应的项目和置换债务进行拨付使用,没有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发生。

三、其他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情况

经我县自查,我县不存在财预〔20xx〕50号、财预〔20xx〕87号中的'违规举债融资情况和借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的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截止20xx年7月,我县除上述的存量债务和债券债务外,还存在国有企业融资资金及PPP项目产生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共计约12.45亿元,考虑到我县长期的低债务情况及今后的财政承受能力的增长,这些事项均在政府可控的债务限额内。

我县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好我县政府债务,坚决杜绝违规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发生。

xx县财政局

20xx年10月9日

融资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根据 ( )[] 号,《关于开展贸易融资自查并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操作风险和内控合规管理、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行围绕着贸易融资还款的“自偿性”、监控的“特定化”与收放的“及时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资金回流及时性、交易背景的真实性、法律文本的合规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在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本次我行对涉及贸易融资产品的业务和客户经理的后期管理工作展开了全面的自查,按照自查方案要求,我行涉及的贸易融资的产品有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和国内融信达产品,共涉及家公司客户,截止XX月底余额为XX万元。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

截止20xx底 XX公司在我行仍有余额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共 笔,合计金额: XX万元。明细如下表:

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一览表

1、 XX有限公司与我行合作有 XX年时间、该公司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较好,在以往类似的贸易过程中从未出现与贸易伙伴发生纠纷等问题。

2、经核查, XX公司与买方 XX公司常年有贸易关系,且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较好、并能够履行合约及时付款。

3、我行对 XX公司商贴交易项下的商业单据进行一致性审核,(付款人与商业单据名称一致)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二、国内融信达产品

今年XX月我行批复XX公司国内融信达产品 XX万元额度,该客户使用情况如下:融信达业务一览表

1、 XX公司该笔融信达为银保创新信用险产品项下业务,我行已与客户、中银保三方签订了赔款转让协议,该笔业务金额占用了中银保在我行的授信额度。

2、我行已对 XX公司与进口商项下的商务合同及贸易单据进行审核,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以及应收账款在保单的承保范围内。

3、我行叙作完成该笔业务后,对借款人的`贸易及资金流情况进行了跟踪,目前该公司持续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目前回笼资金全部为上半年业务。根据贸易融资的收放“及时性”我行将继续关注该公司资金回笼情况,确保融资业务项下款项资金一回笼立即归还我行。

三、后期管理工作安排及重点措施

1、加强对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的学习以及规范相关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合规性。实行差错奖惩制度与经办客户经理绩效挂钩,对于一些屡查屡犯的问题,一旦出现,绝不姑息。

2、加强监管贸易融资买卖双方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偿付能力、及抗风险能,核实商业单据的一致性,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安排专职客户经理关注买方经营变化,着重落实买方按期付款及回流资金及时归还情况。

融资情况自查报告 篇3

根据《银监局关于银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风险提示的通知》精神,依据总行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加大非法集资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力度,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支行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现就个人客户经理部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排查重点是本部门员工及配偶是否组织、参与、策划、介绍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活动,对员工自查、互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非法集资线索逐条调查,核实上报。全面排查时间为20xx年1月10日至20日。

非法集资活动排查范围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

一是以办学、办实业为名,承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二是以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或收取保证金进行非法集资的;

三是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

四是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承诺回报为名,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

通过问卷调查的回收情况来看,我部门员工及配偶没有从事或参与民间借贷或社会集资活动情况;没有参与投资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寄售行等涉及民间借贷的中介机构或其他企业;没有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或充当中介;没有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低息贷款高息贷出;没有与社会人员频繁发生资金往来或大额借贷;没有与客户串通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没有家庭成员及亲属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融资。

通过此次排查工作,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及违规担保等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员工参与违规违法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力争把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个人客户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