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彬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_规章制度_网
第一条 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及时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安监局为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的受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县举报事项的登记受理、结果反馈等事项。举报电话:029—34927337。
第三条 对下列事项,任何人均有权举报: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三)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四)在生产经营活动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死亡、重伤、中毒事故(不包括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隐匿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县安监局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证据。
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在进行举报时,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等情况,以便及时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要求保密的,举报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第五条 县安监局接受举报后,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确定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单位)要责成专人对举报事项进行查证,调查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延至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单位)对交办的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的举报,应及时办理,并按规定将调查经过、事实情况、处理意见及结果等内容反馈至县安监局。
第六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举报查证,经县安监局核查属实的,按下列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现金200元;
(二)举报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奖励现金200至500元;
(三)举报重伤、死亡事故或举报情节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奖励现金500元至1000元;
(四)对同一事项,有两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两人以上共同举报的,共同给予奖励,奖金平均分配;
(五)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举报上述事项,不按此办法奖励。
第七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第八条 严禁虚假举报、恶意举报。对利用虚假举报骗取奖金的,责令退回所骗取的奖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有关镇、部门(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安监、公安、监察、人社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中的事故隐患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匿名举报检举信范文_检举信_网
【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闵经理反应南海万科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
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5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粤E8K346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南海万科!
【篇二】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县民政局局长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一、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
(其中包括省厅配给的一辆猎豹系列越野车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将民政局固定资产土地一亩多以2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个体户阿吾切。)
二、普布才仁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
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普布才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
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普布才仁为了挪用公 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普布才仁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普布才仁在xx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篇三】
实名举报一般是事实清楚,把握性大,实名举报有关部门一般都会认真调查,因为实名举报调查起来比较容易。
匿名举报则不然,匿名举报一般部门都不会认真处理,基本上等于没举报,但是网络上举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公开,这也是一种很好的举报方式。
政府提倡实名举报,原国家能源局刘X男就是被实名举报的。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实名举报是很有力度的。
实名举报增多,说明社会风气好转,民众责任心强,觉悟高;说明人们对反腐的积极性提高了,信心增强了。
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从中不难看出实名举报对反腐的助推作用,看到反腐的希望。
我们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发动群众也是我们经常采用的工作方式。
鼓励、提倡和奖励实名举报,就是发动群众反腐朽的一种好办法。
从白银市的经验看,采用经济手段鼓励举报,查处腐朽,效果很好,说明这种办法是可行的。
鼓励实名举报,并不是不要匿名举报。
实名和匿名,只是举报的不同形式,目的都是为了把腐朽分子揪出来。
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是因为实名举报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线索清晰,可查性强,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成本。
二是方便纪检监察部门和举报人及时沟通,有利于案件查处。
三是可以避免有人借举报之名,行诬陷之实,保证举报的真实性。
所以,实名举报不管对举报人、被举报人还是纪委监察部门都有好处,是对三方负责的行为。
举报,在法律上被形容为一种“危险的权利和义务”,而实名举报的危险性就更大。
如果举报人承担了风险,履行了义务,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享受到应得的利益,那么对举报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对实名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不仅是一个物质激励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补偿。
有人提出,重奖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到底划不划算,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因为,挖出一个腐朽分子,不仅可以避免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还可以维护和提高党委、政府的威信。
奖给实名举报有功者的奖金,只是腐朽分子侵吞的巨额财产中的极小部分,与取得的效果相比,这个奖励还是很值的。
一般来说,腐朽分子手中多少都有些权力,他们关系密织,“耳聪目明”,一旦知道了举报人的身份,就会利用各种手段,给举报者制造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让举报者防不胜防,不得安生。
为什么有相当一部分举报者不愿意署实名,就是有所惧怕,怕“穿小鞋”,怕举报行为泄露后遭到打击报复,这种担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举报人的信心是举报制度的生命线。
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制定严格的保密办法,杜绝泄密,防止打击报复,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
不然,举报者的信心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举报制度的生命线就会被掐断。
实名举报是发动群众进行反腐斗争的有效手段,它对反腐斗争的助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一定要加强正面引导,做好保密和保护工作,让举报人坚定信心,抛开顾虑,大胆举报,让腐朽分子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