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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车辆管理【精品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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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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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管理办法:为提高对公司车辆租凭的管理工作,降低车辆租凭费用支出的浪费,明确车辆租凭的程序,规范租凭使用车辆的各项行为,特制定本车辆租凭管理办法。

一、车辆租赁管理原则

1、公司直属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分部、分公司参照执行。

2、车辆租赁应遵循安全、必要和实用的原则。

二、车辆租赁管理标准

1、城市管网项目巡线用车一般租赁三类车;郊区及乡村地域工程量达总工程量二分之一的项目,可以租赁二类车。

2、长输管道项目巡线用车,沿线为山地、沙漠、戈壁地区,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一类车;丘陵、平原地区应当租赁二类车。

3、项目监理部驻地距离工程现场或所辖项目监理组或城镇、村落超过50公里,沿线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二类车。

4、各类车辆的推荐车型及最高租金限价参见《租车标准参照表》。

5、其余情况租赁车辆一律租赁三类车。

6、超出上述标准的要由总经理批准。

三、车辆租赁条件

公司未配备相应车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申请租赁车辆。

1、项目监理部驻地与各参建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距离超过3公里,且平均每日联系超3次的。

2、项目监理部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3公里,没有公共交通工具,且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超过5人的;有公共交通工具,但项目监理部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20公里的。

3、项目监理部驻地距离城镇、村落超过10公里的。

4、长输管道项目及城市管网项目巡线,单项工程管线施工现场跨度超过20公里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租赁车辆1部。

5、大型长输管道项目,按照所属划分的现场监理区段,每一现场区段监理组可以租赁车辆1部,专业监理人员超过8人,可以增加1辆。

6、项目监理部管理2个以上的独立工程,工程间距离超过3公里的,可以按照每15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租赁1辆车。

7、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情况。

四、在租车辆管理

1、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的双方约定使用车辆,杜绝不在协议期限内使用租用车辆。项目监理部负责用车管理制度的制定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2、公司财务部检查项目监理部合同的付款情况。

3、公司QHSE部对所有在租车辆建立车辆管理台帐,检查项目监理部租车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审查监督。

五、车辆租赁程序及要求

1、项目租用车辆,须首选项目所在地的具备运营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车辆。由租赁公司委派专职驾驶人员随车,司机的工资及其他福利由出租人承担。

2、新增项目在项目部组建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运行计划,参照上述租车条件及租车标准,制定相应的《项目租车计划》报公司审批。

3、项目租车计划获得批准后,须按计划实施车辆租赁。租车前应多方询价对比选择租赁公司、拟租车辆,并对拟租车辆车型、车况、牌证、保险、排放等级、防盗装备、驾驶员证件及配备等进行确认。与出租方协商确定租赁期间、租金及支付方式。明确行驶违章及安全责任、车辆保养维修、保险等所发生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拟租赁车辆不得超出计划车型标准和限价。然后填写《车辆租赁申请审批表》上报公司审批。

4、《车辆租赁申请审批表》获得批准后,按照公司统一的《租车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合同原件必须由项目主管领导及出租方代表签字、盖章,邮寄至公司综合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由QHSE部登记备案返回后,方可租车,坚决杜绝未签订合同租用车辆。

六、外租车辆的费用划分

使用费用由租用部门承担,包括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固定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包括修理费、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等。

七、车辆续租和退租

1、在租车辆需要续租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按照申请和审批程序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2、车辆提前退租的,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完手续后,三日内将情况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八、外租车辆的保险

外租车辆保险内容必须包括交强险、三责险(*0万元以上)、车内乘客险、盗抢险。

九、本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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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我区外来人员管理情况的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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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外来人员管理情况调研

目前是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急剧转型的时期,依附于二元户籍制度的城乡分割体系逐渐瓦解;我区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更对劳动力形成了巨大拉力。外来人员纷纷涌进我区城镇。截至2003年底,我区外来登记人口达21万人(不含度假区),预计今年年底将达30万,与本区户籍的从业人员数量相当。外来人员群体已经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年轻而强大的生力军,缓和了我区城镇发展中劳动力供需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同时也成为城镇基础设施、社会治安、卫生防疫、安全生产以及社会就业的巨大压力。外来人员的管理,已经成为我区城镇管理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管理好、服务好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按照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获得社会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研究。

一、我区外来人口及其管理现状

据公安部门统计,去年年底,全区外来登记人口21万人(不含度假区的9800多人),截至今年3月底,已达23.15万人,男女比例为47.9:52.1。外来人员在分布、就业、年龄结构等方面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人口分布相对集中。木渎、甪直、长桥、南区等4个较发达镇(区),是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拥有全区(不含度假区)13个镇(区、街道)外来人员的71%,合计16.47万人。其中,木渎62307人,占27%;甪直39565人,占17%;长桥31220人,占13%;南区31608人,占14%。其余9镇(区、街道)6.68万人,占29%。

二是就业比例极不均衡。公安部门3月份暂住人口统计资料显示,全区外来务工人员188664人,占82%,务农人员693人,经商人员7009人,占3%,服务业7561人,占3%,其他27541人,占12%(公安部门所称的“其他”类,往往是指非经济型流入人员、非正常就业或处于失业状况的外来人口。按此,正常就业的外来人员约100%-12%=88%)。其中务工人员比例奇高,占正常就业外来人员的92.5%,2倍于本区户籍务工人员约47%的比例。

三是年龄层次总体偏低。据公安部门关于暂住人口的统计,16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的非劳动力所占比例极小。另据劳动部门不完全统计,2003年,16—40周岁外来劳动力约占外来总劳动力的97%,41—(55)60周岁的中老年劳动力仅占3%。俗语“打工仔”、“外来妹”,便是对于外来打工人员这一年轻群体的生动描述。而文化程度方面,也正因为不同时代的教育落差,以及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等原因,年轻的外来劳动力的文化结构甚至还略优于我区劳动力的整体水平。外来劳动力小学文化以下人员仅占2.24%,初中54.15%,高、中专、技校32.07%,大专以上11.54%(公安部门资料)。而我区劳动力这一比例为:小学以下10.8%,初中48%,高、中专、技校30.8%,大专以上10.4%(教育部门资料)。

在这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型、农村城镇化的过渡时期,我们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证件名目繁多,管理效果不理想。经济型流入人口,有时必须按不同岗位要求,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健康证等证件,才能顺利就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短期流入人员没有及时办理各类证件。另外,非经济型流入人口,或搞“地下经济”人员,比如投靠亲友、超生、流窜作案等外来人员也往往不会主动办理,甚至逃避办理各类证件。据估计,目前全区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仅约85%。又如,我区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去年达99.59%,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大大低于我区户籍人口,有的千方百计躲避计生干部,以至于计划生育局难以正确统计这一数据。再如,劳动部门办理的就业证,要求凭用人单位提供的花名册和个人身份证办理,并规定人手一证,每年一换。这种办证的形式,在这个外来人潮汹涌、就业渠道多样、各项迁徙限制逐步减少的时代,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就业管理意义;而且工作强度很大,却统计不全,公安部门统计去年有20多万外来劳动大军,劳动部门办理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却只有10.29万张。说明各部门在某些方面还未能形成合力。

二是住宿分散无序,治安问题难解决。截至3月,外来人员在外租赁房屋的122347人,占53%(出租房屋11490户,其中私房10767户,占94%;公房723户,占6%);居住单位宿舍93390人,占40%;居住工地现场9580人;居住亲友家3194人;居住旅店24人;其他2933人。半数以上的外来人员居住在出租房屋,为了省下更多的钱,很多人甚至居住在廉价的车库、临时搭建简易房里,生活设施、环境卫生条件很差。分散无序的居民房屋给外来人员的管理、服务带来了极高难度,治安管理方面的压力尤甚。近年来外来人员犯罪人数与比例快速增长,不足全区社会总人数30%的外来人员,产生了70%的犯罪分子。而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80%左右是以出租房屋为窝点的。因此,管理好出租房屋,同时使其中的部分外来人员尽快有序退出并实现集中管理,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有效手段。为此,去年12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外来人员集宿楼建设,以各镇区集体建设为主,同时鼓励农民宅基地流转参股建造,争取3年内外来人员集中住宿率达到60%。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但问题是,即便能顺利解决这比较集中的60%,剩下的分散的难以集中的40%又该如何解决?

三是流动周期短暂,行政、社会成本高。公安部门3月份暂住人口管理统计报表显示,外来人口暂住时间为:1个月以下0人;1个月—1年222347人;1年以上仅仅9121人,不足4%。这其中固然有各地派出所统计的不实因素存在,我们仍不难判断外来人员流动周期之短、频率之高。人才和劳动力的高流动性,以及对高流动人口的治安防范与管理服务,使我们支付了高昂的社会成本和更多的行政成本。目前,我们对外来人员讲管理,往往偏重于治安层面;讲服务,也往往偏重于对外来投资人员的服务,对外来打工人员的服务则极少。吴中区的居民,已经享有着一系列的区籍“特权”:城镇职工有“协保”、“内退”、“五大保险”、“再就业优惠”,农村社会有“六有保障体系”,甚至“城乡居民人人都将有一份养老保障”了。外来人员没有这些“特权”补贴,又居无其屋,导致其在正规企业的用工成本相对较高;他们举目无亲,又遭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因此如撇开素质因素,低工资待遇、低劳动保障和高强度劳动往往是他们最大的竞争优势。这种逼仄的生存环境正是造成他们高流动性的一大原因。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都是成就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资源,城市化过程中需要优秀的劳动力,我们不应拘囿于维护本区户籍人员的就业与发展,而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才尤其是劳动力市场。我们的手段应该是去芜存菁,合理控制低素质人员流入,而努力留住一些素质相对较高的人才与劳动力。这也是搞好外来人口管理的难点之一。

二、关于外来人口管理与服务的几点设想

一是集中管理,加大投入。近日,综治委已经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外来人员专门管理办公室,指定各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到外管办蹲点集中上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外来人员的管理,为外来人员集中管理和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上级和一些周边市(区)也已于前阶段采用了这一办公形式,如市公安局外管办有各部门抽调的5人蹲点办公;昆山有16人蹲点。笔者建议,应进一步采用“一站式”服务方式,尤其是在木渎、甪直、长桥、南区4个外来人员集中的地方,可以设立4个“外来人员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于全区外来人员,集中调配处理各地派出所记录的外来人员的有关个人档案信息,以及卫生防疫等各种管理与服务项目,改变分散管理、多头管理局面,同时使一些丧失管理服务功能的证件退出历史舞台;建立外来人员窗口网站,公布与之相关的各类法规、政策,并为其提供就业信息、集宿住房信息、子女教育信息等等。另外,在财政资金方面,也要逐步加大投入。去年12月,区委政法委等单位领导赴南方考察获悉,东莞虎门镇的治安投入占到财政收入的20%之多,使这个外来人口占80%强的正处级建制镇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治安状况,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双赢。而去年我区在这方面的投入远远小于这一比例。区财政在外来人口管理上更是仅投入专项经费390万元(其中尚含100万元公安部门罚没款),即外来人员人均摊得18元左右;外来人口协管员299名,年薪1万元左右,即扣除299万元左右工资后,办公及其他费用仅余91万元左右。因此建议我区在集中管理措施跟上的同时,更应加大资金与人力的投入力度,使之逐步与外来群体的庞大数量及其所创造的GDP相匹配。

二是“以夷制夷”,重心下移。外来人员更了解他们同类的疾苦和需求。让一些外来人员骨干参与外来人口管理,深入外来人员群众,融入本地社会事业,提高他们的参与感与归属感,将更加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留住外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这也是上文谈到的解决40%较难集宿化的外来人口管理问题的办法之一。比如,我区在外来人员子女教育方面逐步走上正轨,很大一个因素就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外来人员服务于外来人员。目前,外来人员子女有13000余名就读于我区小学,有6000余名外来民工子女分散就读于我区公办小学,另外7000余名就读于全区6所外来民工学校(均系小学)。这6所学校分别位于木渎镇(3所)、开发区(2所)、长桥镇(1所),大多由外来教师执教,工资待遇较低,学生收费也略低于本地学校,300~350元/学期。虽然目前持证上岗教师仅半数左右,教学质量相对较差,但他们却承担着全区半数强的外来人员子女的尚属正规的小学教育。因此,我们可以在其他方面效仿这一做法,尤其是对于占外来人员比重高达92.5%的务工一族,可以在其聚集地——工业企业中,选拔一些兼职、专职“联络员”,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其专门为外来人员与“一站式服务中心”双向联络,办理各类事务。区、镇二级财政买单。

三是素质控制,中介先行。除了以上两点提到的,管理、服务好既已流入的外来人员之外,同样重要地,应合理控制外来人员的流入数量与质量。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我区已逐步减少和取消了堵、卡、赶等手段和绝大部分收费行为,而由于劳动力市场尚未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力的无序流入便成为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建议完善以下两种方法:一是鼓励民间劳动力中介组织快速发展,丰富就业信息,减少找不到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我区的逗留时间,使低素质人员和不符合要求人员知难而退。目前,我区有各类持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资格证的劳动力中介组织共36家,其中公办的17家,主要对本地劳动力开放;民办的19家,除了有关部门要求解决300名/年本地劳动力职业介绍以外,其余职介活动主要受市场利益驱使。应加强对这类中介组织的扶持与培育,积极倡导投资者投向这一领域;同时着力打击黑中介,努力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苏州人身在温柔富贵乡,外出谋生的机会成本一般而言比外来人员大得多,他们更愿意留在本地。教育、劳动部门应加大本地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使其在与外来人员竞争岗位时依靠自身素质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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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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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 ××商务车一辆

l ××××商务车一辆

l ××轿车一辆。

第三条 对司机的要求:

1. 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 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 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 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 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 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 车辆维护管理:

1. 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 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 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 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商务车:

l 驾驶员:

u 第一驾驶员:×××;

u 第二驾驶员:×××

l 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领导上下班和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

l 服务对象优先级:

u 董事长、副董事长

u 总经理、 VP

u 重要客户

u 政府要员

u 投资人

2、××轿车:

l 驾驶员:

u 第一驾驶员:×××;

u 第二驾驶员:×××

l 用途: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接送公司高层或技术人员出差到乘车、乘机地点接送及外出办理公司日常事务;

l 服务对象优先级:

u 公司重要客户;

u 政府要员

u 投资人

u 董事长、副董事长

u 总经理、 VP

u 技术人员

3、××××商务车:

l 驾驶员:

u 第一驾驶员:×××

u 第二驾驶员:×××

u 第三驾驶员:×××

l 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

l 服务对象优先级:

u 公司客户

u 技术人员

u 员工集体活动

u 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 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 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 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 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3. 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 因私用车规定:

1. 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 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 1 元/公里,公里数核算自出车库地至回库地之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补充到当月邮费预算中

3. 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 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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