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管理岗位党员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以及“三无”食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以及未取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的食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期的规定,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
5、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食品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待销食品、厍存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己以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严格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负责将食品召回、销毁。
7、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对进入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与进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不合格食品及违法经营等信息,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8、若违反以上承诺,将依法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2:管理岗位党员承诺书
根据《中共高青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承诺如下:
1、确保接收设备(微机、电视机等)安全,不擅自拆卸硬件、更换配置。
2、不将接收站点设备折价变卖、拍卖、抵押贷款或抵顶债务。
3、不将接收设备挪作他用,不出租、不出借、不转移。
4、不将站点互联网随意接给他人使用,或者接到个人家中。
5、及时组织收看远程教育节目,并按规定做好各项纪录,每月点击登录次数不少于20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
6、确保接收设备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严禁其他人上机操作,严禁下载与远程教育无关的内容。
7、终端接收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的故障,及时与指定维护商联系,若出现重大设备故障,及时上报镇(街道)和县远程教育中心。
8、切实做好防盗工作,因防盗设备差而被盗的,由村党组织书记和管理员负责赔偿或按照标准重新购买。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县远教中心和站点(村)各存一份。
站点(村)党支部书记签字:
站点(村)管理员签字:
20xx年12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