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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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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安全例会领导发言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6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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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先从两方面作总结部署。一会儿,李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过去一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党的、x届三中全会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管”、“防”、“严”、“实”四字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责、严肃问责”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强化目标管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防控能力,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总体趋好。去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4人。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以内,未发生工矿商贸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绝对控制指标占市考核指标的50%,事故结案率100%。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县委出台四家班子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区划片、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覆盖”。去年,共查出一般隐患1756起,责令立即整改1736起、限期整改20起,整改率达100%。

三是重点行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去年,工矿商贸、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旅游等行业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目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四是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去年,法定节假日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此外,摩托车治理、去冬今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总结工作,既是为了肯定成绩、鼓舞士气,也是为了查找不足、改进提升。大家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很多薄弱环节,时刻都面临着风险、充满着挑战,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是安全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确定性、动态性、危害性、负面性认识不足,存在被动应付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的现象。个别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重眼前轻长远”思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要钱不要命,麻木不仁,“三非”现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时有发生。

二是安全制度不健全,职责履行不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党政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健全,责任不明、监管不严,不敢担当、不善担当、不能担当,工作流于形式,主动性、积极性不强;监管责任人素质不高、水平有限,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三是安全基础不牢固,隐患整改不力。高危行业中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绝大部分煤矿是由小煤窑改造而来,建矿时间不长,安全起点较低,安全设施不配套,技术装备滞后。乡村公路临江、临崖、急弯、陡坡地段大多无标识、无安保设施。安全生产涉及行业多、门类广、领域宽,工作力量弱,监管任务重,隐患排查还有盲区死角,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

四是安全形势不乐观,随机应对不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新开工项目、新投产企业、新修建公路、新购买车辆、新招聘员工、新添置设备逐渐增多,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违法生产等新隐患随之而来,特别是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形式较复杂、监管难度大,致使个别部门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束手无策。

五是安全执法不严格,打非治违不力。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存在“讲人情、看关系、放梭子”现象,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打击不力,导致重点防范行业、重点防范领域、重点防范路段事故易发局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如果存在的问题不去整改、出台的措施不去落实,一味麻痹大意,一再心存侥幸,那就必定会出大事。玉水街道黄门垭采石场“1·16”塌方事故,4人被埋死亡,教训惨痛,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试问,事故发生前,相关部门督促到位了吗?相关企业整改到位了吗?这难道不是疏忽懈怠酿成的苦果吗?仅仅此起事故就占去全县全年控制指标的36%,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就没有全面履行职责”的观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促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较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围绕上述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始终坚持“改善基础、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措施、健全体系,提高素质、从严监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思路,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创新监管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一提高、两下降”(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降低事故起数、伤亡人数,降低事故等级)目标。

(一)落实“六项制度”是前提。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文件,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1.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既要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确保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2.落实“黄牌警告”制度。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亮“黄牌”予以警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从第二季度起,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街道和部门,按事故起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名,排名前两位的必须在全县大会上作检讨发言。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指出:“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醒,绝不能去碰触安全生产这条“带电的高压线”。什么是“带电的高压线”?安全隐患不排除是“带电的高压线”,发生安全事故是“带电的高压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是“带电的高压线”,违规违章操作也是“带电的高压线”等等。这些“高压线”,一根也不能“碰”,更不能让它传“电”。绝不能以鲜血和生命来交安全生产的学费,绝不能以鲜血和生命来增盲目发展的gdp,绝不能以破坏环境、牺牲子孙后代利益来换今天短暂的幸福。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好头、履好职、尽好责,把问题想得更透一点、隐患查得更细一点、功夫下得更深一点、工作做得更实一点、措施拿得更硬一点,确保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自今天起,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达不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法人,实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一律按照“渎职必查、失职必处,违规必惩、违法必究”的原则,由安监局牵头,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参与,检察院介入,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并从重追究经济、纪律、法律责任;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者瞒报、漏报的,也要依法予以查处,追究责任。

4.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超出统计指标的要进行处罚),取消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5.落实“督促整改”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认真落实“一旬一督查、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一是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对工作掉以轻心、玩忽职守,导致监管失控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查制度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是否落实“三个一”制度(签订一份责任状、发表一封公开信、举办一期培训班)。三是查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挂牌治理,整改通知是否送达,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对未按期整改的相关责任人是否依法实施处罚。四是查安全经费是否落实到位,原则上安全生产所需费用,一律从主管单位办公经费列支。五是查事故统计、事故查处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事故责任。

6.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部署工作、开展一次大检查推进落实,并将安全生产开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

(二)抓好“七项工作”是关键。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核心,集中精力排查,集中力量整改,看牢盯死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坚决守住“不出事故”底线。

1.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紧紧围绕“减少事故、保证畅通”这一中心任务,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以9座以上客运车辆为重点,整顿规范城乡交通运输市场,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源头管理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执行车进站、站管车制度,强化对公交车、长途客车、短途微型车、校车、客货两用车和农用车辆的管理,严防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集中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查侵占路产路权和乱停乱放行为,对“三超一疲劳”、醉酒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派出机构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处罚,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三是加强对危险路段的全面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查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切实做好安保工作。四是加强对驾校的管理,严把驾照发证关,严格运营车辆尤其是客运车辆从业资格管理,杜绝马路“新杀手”。

2.抓好煤矿安全。一是加强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对正在进行兼并重组、停产歇业的矿井,严防偷采盗采行为;对没有加入主体企业的矿井,要严格监管、重点防控;对规模较小、机械化程度较低的矿井,要进行专门巡查。二是工作要有重点、有区别,实施最优先、最强度、最严格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3.抓好非煤矿山安全。举一反三,认真吸取“1·16”事故教训,切实加大对露天采石场等非煤矿山的整治力度,重点做好当前复工验收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加快矿井标准化建设,搞好地质灾害和地表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巩固矿权整顿整合成果。凡整合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复工;凡证照不全的,一律不准复工;凡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没有足额缴纳的,一律不准复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复工;凡未按开采设计进行开采、未执行台阶式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4.抓好消防安全。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二是严格消防安全审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对宾馆、饭店、网吧、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小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完善消防安全布局,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四是继续加强对农村50户以上集中居住村寨、小集镇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教育,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演练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持全县建筑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6.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安全。要深入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企业,油库、加油(气)站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实行生产、物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流向登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好险源。

7.抓好校园、卫生和职业健康安全。重点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店,工业企业、高污染行业等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重点查证照是否齐全,来源是否可靠,质量是否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

(三)强化“八项措施”是保证。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配合紧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政府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位置来抓,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点。要狠抓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安全统计工作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严惩重罚,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2.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要制定出台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解到车间、班组,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管重罚。一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商业责任保险等规定,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要动员和组织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监管体系和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突出重点,抓大促小,以点带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三是运用好各种安全生产强制措施。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采取“黄牌警示”等有效措施,彻底改变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能赚钱”的错误观念。

3.强化教育培训,着力解决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和管辖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年内强制培训不得少于2次。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严格执法,认真落实高危作业人员挂牌上岗制度,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4.强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非法小煤窑、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职业健康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5.强化联合执法,着力解决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非法违法行为处于“零”发生状态。

6.强化安全投入,着力解决安全基础差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整合资金,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7.强化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力量薄弱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教育,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

8.强化效能督查,着力解决执行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随时启动效能督查机制,对推诿扯皮、推动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该通报的坚决通报,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

同志们:全国两会拉开帷幕,新的一年百业待兴。能不能在这个时候顶住压力、兼顾各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对我们执政能力、施政水平的严峻考验。如果我们抓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就难免会因疏忽造成人员伤亡,导致一个家庭不和谐,生活返贫甚至妻离子散;如果我们抓安全生产的责任不到位,就难免会因失职发生事故,导致一方社会不稳定,经济受损甚至发展遇阻。因此,我们各级党政干部务必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即使事情再多、任务再重、压力再大,也要紧急行动起来抓生产检查、抓隐患整改、抓制度建设、抓宣传教育,思想绝不能疲、劲头绝不能松、力度绝不能减、措施绝不能软,确保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努力为我县全面建设“实业德江、活力德江、满意德江”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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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_安全生产专题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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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今天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前面,县政府办魏主任传达了省、市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县安监局薛局长通报了我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来看,主要控制指标体现出“两升两降”的特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面,我就做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统一安全生产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以减少事故总量、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态势。但今年气候变化异常,极端天气过程增多,各类灾害频发,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防灾减灾形势严峻;部分乡镇和行业领域事故仍然多发,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安全隐患严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面对现实,正视不足,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自治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政府和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确保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要着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包括省市驻肃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治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搞好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将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五项制度作为加强监管、整治隐患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结合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煤矿、资源整合煤矿和新建技改煤矿安全监管,严把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关,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等专项治理,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要深刻吸取陇南市西和县“5.18”矿山中毒事故教训,加大非煤矿山特别是地下矿山顶板、采空区、提升运输、通讯设施、排水通风、供电保护和爆破物品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以探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认真吸取湖南省株洲市炎汝高速公路八面山隧道“5.19”炸药爆炸事故教训,以防范高处坠落、塔吊倒塌、隧道坍塌、作业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公路、电力、新农村建设等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整治。要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炸药、雷管等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坚决杜绝非专用车辆运送炸药、雷管等火工品,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散装及载客运输,确保建设施工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全力压减事故总量。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环节部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作业过程全程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冶金、教育、农业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要吸取我县XX年7月28日祁丰观山泥石流地质灾害教训和8月1日祁青工业园区宏尖西沟泥石流地质灾害教训,加大排洪河道和病险水库、道路交通设施、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防洪抗洪能力建设和各类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落实气象监测预警措施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责任体系,确保全县安全度过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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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季度安全生产例会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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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威远县连界镇召开安全生产大清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会,在家党政领导,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村(社区)书记、主任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安全生产大清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清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成立连界镇安全生产大清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对重点涉及的10个安全领域进行全面检查。

会议强调,一是明确任务。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抓住技术分析、责任主体、安全执法、监管责任等四个问题,加强安全意识建设。二是落实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确保每个领域有分管领导认领;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同领域做出细致地安排;坚决落实村(社区)主体责任,加强护林防火、地质灾害、坝坝宴的监管。三是明确要求。加强痕迹管理,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巡查记录,制定整改清单,定人、定时、定措施。严查隐患,做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措施三个步骤,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会上,镇党委、政府还与经发办、中心校、红炉井煤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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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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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状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状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务必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资料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资料列为工人考工、评级资料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务必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务必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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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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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前段时间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2、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本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每次会议要有专门的议题,形成会议纪要。

三、每周一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参加对象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总结,指出不足和需改进的地方,对难以改进的局面由公用交接班召开班前、班后会,由车间负责人及交班班长对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交待注意事项,同时由车间负责人补充,并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司和厂部领导研究解决。会议不仅要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总结,更重要的是对下周的安全生产做布署。同时利用例会对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科室、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科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传达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指出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以及需注意的事项;教育员工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指出一个月来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处理方法。

五、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各班组利全生产的精神,强调安全生产,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六、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七、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八、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九、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十、安全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十一、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按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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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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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第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单位、各部门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治工作。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 本制度把《地服矿违章处罚制度》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项目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项目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公司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 本项目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控制指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励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 奖励原则

第六条 安全奖励重点体现在与作业现场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生产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 安全奖励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 实行奖励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惩罚为主、教育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三章 奖励

第九条 奖励范围、对象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条 奖励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事故目标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6.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 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进步个人奖、特别贡献奖。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每一个月评比一次,定奖每次人民币10万元。

2先进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进步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特别贡献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20xx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

1、内业资料齐全、安全培训别开生面、题材新颖、效果良好。

2、对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认真落实,并取得实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现场文明生产、生活区文明生活。

4、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查处力度大,坚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进行安全分级确认,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5、本月违章现象在九个单位中发生的最少,罚款额度最少的单位。

6、隐患整改及时,闭环率最高。

7.依据《地服矿、乡办矿综治项目20xx年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动红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敢于制止、举报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在安全生产以及事故预防方面,得到单位表扬者。

4.忍受困难、高温、气熏之工作并安全圆满完成生产任务,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者。

5.小发明、小创新,经批准实行,可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进步个人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安检部发出的指令执行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

2.能够带动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本月的安全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取得良好成绩。

3.能够快速熟悉本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

4.不需要上级详细指导,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个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生产技术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在改善“人、机、物、环”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宜者。

4.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解决防止损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事故损失者。

6.维护员工安全,遇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7.维护本项目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奖励应重奖在生产一线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人员,安全主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个人,严禁平均分配,获先进集体奖项目部将奖金分配名单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检查部备案,由安全检查部不定期监督奖金发放工作。

六、奖金来源:

安全奖励资金由财务部设立并建帐,由安检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上述达到奖励标准者,由安检部进行综合考评,安检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本办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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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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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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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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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第六条 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与工作要求条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要事先听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并将人员聘任到位。

第八条 工会组织要协助本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到“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各单位制订生产经营目标时,要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制订、实施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一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措施经费纳入生产经营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要有同级安全部门参加有关会议并为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各级安全部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项目不得开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预案适宜性评审,增强各类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建立并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安全文化工作,不断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的建筑设计、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消防和疏散通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组织并定期演练,认真落实《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17号),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动火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67号),严格管理机动车辆的使用,落实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加强驾驶人员的管理,严禁违法行驶。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气焊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作业人员持证操作,设备按时检测、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确保各类安全基础设施达标配置并有效运行。要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配置完好、灵敏可靠。

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所属(或控股)多种经营单位和战略投资企业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烟草系统宾馆饭店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68号),切实加强以消防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管理;严禁将烟叶熏蒸杀虫、生产经营项目、物业、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必须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十九条 各单位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的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设施。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潜在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四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制订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学时和大纲要求,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再培训,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调入人员,必须进行单位、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调换工种和复工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四条 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电梯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要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复审。

第二十五条 凡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五章 安全检查、评价与整改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制订、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评价考核办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隐患整改过程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监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国家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安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安全检查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单位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技能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

(三)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制度建设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基础管理资料。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查有关部门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设计、评价、验收报告等资料。

(五)各类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情况。

(六)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特种设备、机动车辆、配电、动力等重点区域或项目的安全管理状况。

第三十条 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有权依法要求受检单位负责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完善安全检查办法,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组织检查的单位(部门) 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组织检查的单位(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仪器和必要的拍摄器材、交通通讯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专管专用,为开展安全检查提供工作保障。

第六章 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少于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少于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少于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少于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少于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少于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少于3人死亡,或者少于10人重伤,或者少于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四条 事故报告

(一)各单位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公布事故举报联系方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事故的综合统计汇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逐级上报。

(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保护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向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发生人员死亡、火灾或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单位,要立即报国家局。

第三十五条 发生各类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因工死亡、火灾或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结果,要专题报国家局。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现场记录、旁证材料、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负责事故处理的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0日内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事故档案。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追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领导、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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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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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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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安全例会领导发言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1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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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市主要领导分别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警钟长鸣,千万马虎不得。关于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在元月12日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已经进行了部署安排,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今天会议的主要精神,再强调五点意见:

一、全力以赴保障春运畅通、安全、有序

春运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更加突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春运安全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一要加强路面管控。交警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道路交通一线,重点加强对大街、等主干道的交通秩序管控,对客运、旅游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做到“六个必查”。严查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客货混装、无证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严处一起,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二要强化源头管理。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客运站监督检查,坚决不让超员车出站、不让带病车上路,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参加春运。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动态实时监管,严格落实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三要强化应急保障。春运期间,人流、车流比较集中,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道路交通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道路交通拥堵情况,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联动,快速处理、快速清场,避免道路长时间拥堵、车辆滞留,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五大活动”,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特别是春节临近,引发火灾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有效的防控措施,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消防、文体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商场、饭店、娱乐休闲场所等节日期间人群比较聚集的重点场所进行监管,督促业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农村民俗节庆和出租房防火安全。

三、全力确保各类节日活动安全

春节期间,各类节庆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较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确保安全工作责任、安全保障措施、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到位。特别是在保障措施上,严禁在安全保障设施不全,出入通道不畅,不利于群众及时疏散的场所组织活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四、着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非”工作,坚决落实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对违规燃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在除夕、正月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加强燃放活动管理,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

五、扎实抓好企业停产复工生产安全

春节期间,不少企业将暂时停止生产,仅留少数人员作为保卫、值班留守,特别容易形成新的安全隐患,甚至引发生产事故。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停产前安全检查、停产期间安全巡查和复工前安全审查验收“三项”制度,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停产前,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管理、生产技术、动力设备人员对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停产期间,要明确专门人员,定期对企业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配送电室、电路、特种设备和仓库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要加强重点项目、各类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恢复生产前,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种设备进行调试和检修,确保整个生产系统没有安全隐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生产。

同志们,认真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全区安全稳定大局,事关“x”开局之年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希望各级各部门把握形势,增强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安全的节日,为我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再过几天就是新春佳节,借这个机会,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虎年吉祥,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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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季度安全生产例会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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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嵊泗县召开全县20xx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工作例会。会议由副县长刘立峰主持,县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对年初以来全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认真总结了浙嵊渔05807“3.19”事故发生原因,深刻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事故发生后,各级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了针对高危渔船的安全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种辖区内的渔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渔船编组生产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八项规定,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县海洋与渔业局信息中心加强值班监控,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抽查,检查一艘、合格一艘、放行一艘。

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刘副县长对下阶段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重点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管理,重点加强渔船六小时点验,确保及时掌握渔船动态,加强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对普通渔民的针对性培训;三是要及时对各级单位、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督察,加大追责力度,各级单位、部门要牢牢树立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的观念,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渔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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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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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 生产班组必须坚持开好班前后安全会,即班前布置安全生产,班后要总结安全生产,并使之形成制度性

三、 各车间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各部门、车间领导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月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五、 根据需要,公司、车间、班组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六、 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必须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七、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必须层层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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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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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正常运行,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人员。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及精神,计划、实施本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程序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每月月底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会议。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底召开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2月中旬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4) 参加会议的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2.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议程。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议程以总结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主。

2)提出各生产班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需要改

进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工作作风。

4)解决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5)制订下个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

发生员工死亡事故、重大生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生产环境等事故调查分析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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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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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 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 处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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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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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二、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jú长主持召开或委托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交通局各基层单位领导及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员参加,任何单位不得缺席。

三、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听取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交流、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和决策。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可形成文件下发,会议的决议、规定和措施,必须认真落实、严格实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字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五、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临时性专题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交通局各基层单位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分析、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主动的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记录及相关文字材料要按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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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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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理解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潜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理解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潜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理解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厂的新员工(包括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劳务工等)上岗前,务必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交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档。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和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车间(科)进行车间(科)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务必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科)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务必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并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存档,班组保存介绍信和培训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班组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与新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期满前务必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师徒合同期满后,务必进行出师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培训记录、考试资料务必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务必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按规定对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按照规定复审,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装备部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证和复审。

(四)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持证上岗,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资料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一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三)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务必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四)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条“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第二十九条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确定相应的学徒期,进行安全、设备、工艺等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车间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机(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应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职责人进行处罚外,务必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

第三十二条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资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四十二条职责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职责追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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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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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领导小组及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主持,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队长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公司全体驾驶员。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会议记录由队长进行。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公司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

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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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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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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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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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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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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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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