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工作总结(5篇)》
行车安全工作总结(精选5篇)
行车安全工作总结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电瓶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电瓶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镇具体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多项举措,着力解决住宅小区、企业、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等区域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镇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办所、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协调小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镇安委会主任携各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居民小区,检查指导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集中充电点的建设情况和规划区域,细致了解当前智能充电装置安装及使用情况,并就深入推进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宣传推广电动车智能充电装置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二)部门协作齐发力,确保工作掷地有声。根据《松岙镇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安委办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强化联动,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抓好抓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
(三)齐心协力除火患,严排严查强化管控。发动各办、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多股力量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电瓶车企业1家、经营户2家、维修户3家。未发现存在销售不达标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但是在询问了解中发现部分维修经营户仍有拆除限速器的行为。组织发动网格力量,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出动人员79人次,对我镇12个行政村(出租房)、1个社区、1个农居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共治理38个火灾隐患点位。
二、下步计划
(一)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画册等新老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规违法行为;发动中小学校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效果;网格员、志愿者、民警等开展“入户式”、“点面式”消防宣传教育和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电动车停放、充电习惯。
(二)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针对部分经营户存在拆除限速器等行为,市场监督所要引导经营者制定生产销售、售后维修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销售和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大力推广智能充电装置。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现场会,对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现场介绍、疑问解答、实地讲解,让企业、群众有效加深对充电设施的认识,推广全镇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工作。经前期排摸,全镇范围内计划建设5个集中充电点建设,预计20xx年底建设完成,届时可供8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行车安全工作总结 篇2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支队紧盯问题源头,多举措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抓严场所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支队联合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城中村、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库(棚)、小区楼道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社区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等。对停车库(棚)设置充电区域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以及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移动插线板的,督促单位和小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
抓细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支队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社会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纳入常态化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大夜间巡查频率,禁止用户私拉乱接电线,督促用户在安全区域停放充电。发动村(居)委会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狠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抓好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支队“双微”平台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性宣传,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以案例警示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提示挂图分发给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各地组织消防志愿者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车主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度宣讲电动自行车正确停放、安全充电等知识,告知群众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场所,有力推动社会单位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行车安全工作总结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7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安发〔〕6号)要求,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区安委会制定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10月22日下午,省安监局召开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会议期间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闸源虹发言,确保改革期间的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发展。会议后,我局对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将采取询问和现场摸底排查的方式,从办公楼首层门厅、楼梯间、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的各类交通工具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清理。认真查看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商标标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不规范,未落实专用停放区域和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及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区安监局将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行车安全工作总结 篇4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发展势头,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努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莲花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莲消委字()文件精神,县水务局扎实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我局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水务系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排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对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开展了整治活动。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列为整治重点。在电动车停放点通过口头教育、张贴紧急通知等形式告知广大车主在晚上12点以后不要充电,电动车充电不能连续超过6个小时等安全知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利用短信、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强化消防安全活动重要性。二是建立“全链条、制度化、长效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行车安全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我紧紧围绕安全行车,服务至上,做到了全年无违章、无事故,具体工作如下:
一、认真做好给老板的用车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增强时间观念,服从安排,做到随时用车,随时出车,任劳任怨,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认真钻研本职工作,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始终牢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的思想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能做到爱护车辆,对车辆及时检查、维修,每天做好对车辆的清洁工作,平时注意掌握车辆状况,及时做好车辆保养工作,使车况良好,确保安全出车,文明行车。
三、当然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
学习观念不强,自身要求不高理论知识肤浅,在工作上总是停留在能够开好车、不出现差错就行的思想状态上,没有明确的前进目标,给自己定位不高,自我满足,认为自己是一名驾驶员,只要开好车、安全无事故就可以了,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没有做到潜心钻研相关的业务知识,认为和自己的工作联系不大,只要不做违规违法的事就行了,对综合素质不够重视。
20xx年已经过去,我在安全驾驶和日常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发扬优势,克服不足,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本职,争取为我们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