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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安全教育第一课总结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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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安全教育第一课总结范文(精选3篇)

幼儿园校车安全教育第一课总结范文 篇1

本学期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个工作方针,把安全放在幼儿园工作首位狠抓落实。为了进一步落实文教办对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强化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强化了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力度。我园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幼儿园通过与安全分管领导、司机、跟车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幼儿园还建立了完善的校车档案,并有校车、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日常乘车记录。

(二)幼儿园严格落实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每天的校车安全检查,校车日常维修、检查及定期检修要有记录,每次出车前和回园后的安全检查,做到小问题不放过,检查不合格不上路。

(三)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教师严格执行上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注意管理好坐车幼儿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儿无人接送,跟车的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

(四)校车安全:上学期国内校车事件频频发生,一次一次的血的教训,时刻警告我们校车安全排查工作和整治工作不容迟缓,这是一根紧绷的弦,丝毫不能松懈,不可忽视校园校车的每一个安全整治排查的工作环节,我园每周定期给校车司机、教职工召开安全工作的会议,加强跟车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对司机们的“安全第一,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校车内的安全工作,教育司机不超载,不超车,不超时、不抢道,幼儿上下车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教育幼儿在车内不能乱动,以免碰伤,教师随时在车内实施安全教育,司机必须做到定期对校车的排查和检修,时时刻刻加强跟车教师对幼儿在车内的一切安全事项和指导。

幼儿园校车安全教育第一课总结范文 篇2

自校车事故后,我市交警队,区教育局领导分别来园检查了校车安全情况,并召开了校车安全会议;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跟车人员必须是2人,校车接送记录应该当天随车完成。幼儿坐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幼儿园也和交警队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一、在使用校车前。按要求先和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管理校车。定期保养好车子。做好校车的检修,和车况检查记录。爱护车子。做好车内清洁卫生,通风透气。不疲劳驾车,不超载超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法则。

二、在对接送员的要求上;我们也做了具体规定;严格按要求做好每天的接送工作。接送完毕后,要检查车里面有没有遗留的幼儿。在接送停靠站点,要求车停稳后再上下幼儿。安全的把孩子交到家长手中入没有家长就不能让孩子单独离开。要及时与家长电话沟通。在开学时首先和家长签订好接送协议。定点接送幼儿。一切以安全为重。

三、在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上,我们每周一各班组织安全卫生知识教育。让幼儿从小懂得生命的可贵。不要去危险的地方玩。在上小车过马路的。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横穿马路,不要在路上玩耍。上下校车注意安全。你不要在车上打闹。

四、园内定期没周召开安全会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班主任定期总结安全工作。并上传到网站。同时定期召开家长会,给家长讲解幼儿园对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接送孩子的注意事项,让全体师生切实树立“交通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

幼儿园校车安全教育第一课总结范文 篇3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出行安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近年来团委先后联系地区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沟通、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等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现进行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集中开展校车排查和检验。各中心学校、地直各学校组织对辖区内校车的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督促学校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各中心初中、地直各学校主动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密切配合,集中开展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学校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三)建立校车档案。建立健全学生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将各拥有校车(包括固定租赁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的情况以及校车数量、校车状况、校车驾驶员、校车运行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建立校车档案,并通报交警、交通主管部门。

(四)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中心初中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学校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校车进入学校区域时,必须按照规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停放地点设有明显标志。

二、建议和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地、各校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构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积极会同交警部门,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普及安全知识,促进校园安全。

(三)严格督察,实行责任追究。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现象;凡应当排查没有排查、应当发现的隐患没有发现或发现隐患未整改的,或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