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相关 > 工作文档 > 讲话稿 > 安全稳定 >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通用6篇)正文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通用6篇)》

时间: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通用6篇)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林业行业生产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改善提高执法效能,维护全区林业生产安全有序、规范经营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区林业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监管为纽带,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林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好地运用法治手段实现对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全区林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区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实际的计划。通过林业部门的监管,明晰执法检查企业、内容和频次。按照“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排查治理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区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林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三、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项目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5、检查从业人员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等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木材加工企业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3、较大危险因素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责任部门

(一)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由林业局上报安监部门后在安监部门的指导协商下具体实施。

(二)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检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由林业局安全办负责监督实施。

(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林业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林业安全监管工作,并责任落实到位。

五、检查对象

涉林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林业局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主要是对全区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执法、检查和指导。

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重点是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区域在虞家河乡境内共6家:黄氏木业、胥氏木业、老熊木业、超祥木业、老胥木业、方李木业。

六、时间安排

全年安全检查活动坚持日常检查执法和重点检查执法相结合,重点检查执法分重点时段检查和重点活动检查两部分。

(一)重点时段

1、“年末岁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2月份至3月份;

2、每年的“十一”至次年“清明”前后森林禁火期间的防火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3、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

(二)重点活动

1、“监管执法年”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工作:区林业局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订计划。林业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与安委会等部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相衔接,对全区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及隐患整治工作,加大“打非治违”打击力度,确保全区涉林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四)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2

(一)计划制定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__〕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文件;

(二)执法检查对象:17(家),其中: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1家、加油站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3家、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企业11家;

(三)执法检查内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二十项内容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内容等;

(四)执法检查频次:

A类高危企业每月检查一次;B类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C类烟花爆竹零售店每季度检查1次。

详见《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3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__]101号)《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__]32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綦新桂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黄广亮担任,成员由商务事业促进股、经信供销管理股、粮食行业管理股、科技发展股、综合执法大队、市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金明担任,负责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日常事务的处理。

三、检查主体

对全区范围内的三个加油站、四个超市、316家宾馆客栈、8家规上企业、600家餐饮监管、35家粮油供应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一)共性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等级等制度及相应台账记录。

3.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履行职责记录情况。

4.企业依法履行职业卫生职责情况。有关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害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业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检查企业学习落实《规定》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

对加油站的检查:

1.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新建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3.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对宾馆、客栈、餐饮的检查:

1.宾馆客栈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齐全、执行是否到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经营活动(包括餐厅洗碗间的消毒记录,洗衣房的工作记录,门房的出入登记,锅炉等)。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强化宾馆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岗位安全意识及安全责任意识。

3.对餐厅的食品卫生安全和餐具的消毒卫生安全及厨房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宾馆楼层的服务操作安全,洗衣房的设备操作安全;锅炉房当值人员的操作安全和门卫的日常安保工作等,部门负责人做好每日的自检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安全专员要随时做好记录。

4.对宾馆、餐厅和后勤的消防器材使用期限及摆放位置要做细致的排查。

5.对餐厅、宾馆主楼、宾馆门房及后院办公区域的房屋设施设备及门窗安全认真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严格执行经由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分管负责人批准的实施执法计划,增强执法计划指导监管执法的刚性;坚持权责法定原则,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二)严格法律措施,下达法律文书。安全生产监管制法人在执法行政检查计划时,发现本部门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和其他法律措施,并运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及时正确下达法律文书。制作的处罚决定书按“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要及时送交当事人,并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复查;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

(三)铁腕查办重要典型案件,发挥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治国重器,安全监管人员要自觉地学法、信法、崇法和正确执法,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处理措施严格执法到位。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要典型案件,哟啊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四)严格执法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区委三十规定和省局党组加强作风建设23条规定。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派驻行政执法监督组的监督,开展阳光执法。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4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__〕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__〕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__〕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__〕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__〕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2、防雷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和组织定期维护;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__〕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三、执法检查方式、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市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60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市区(内五区、长沙县、望城区)执法检查率约13%。对区、县(市)气象局纳入本年度的监管执法检查对象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加强对下级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出示执法工作证件,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和检查场所,认真按检查表格逐项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和事故安全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__年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杜绝重特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市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依法执法、科学执法,以实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推动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协调推动建筑、交通、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

1.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对发生死亡事故、多人重伤事故、有迟报瞒报情节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2.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电话、信访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

3.完成省、市安监局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认真编制并细化科室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

2024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主线,突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抓好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综合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执法、应急救援(演练)、安全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实现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与水利事业协调发展。特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统揽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安监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杜绝责任事故,以安全生产“零事故”为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水利工程建设。以除险加固、在建工程、海河堤防、界河工程和水电工程建设为重点,防范坍塌、高处坠落、触电和机械伤亡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生产施工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资质审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等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施工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土保持及灌区管理建设的安全施工。

(二)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海河堤防和大、中、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溃坝、垮坝等事故。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工程管理、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措施和日常巡查。

(三)农村水电站建设与运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以农村水电站和在建项目建设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农村水电工程安全运行。主要任务包括: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专项应急预案;无规划、无审查、无管理、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与整治;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水电运行设备的检测评估及维护保养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

(四)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整治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安全度汛。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分工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堤坝防护以及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设计查勘等环节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火灾、水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范。

(六)水库旅游。主要包括:水库旅游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水库旅游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游人疏导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库旅游设施、游船、索道和安全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七)后勤综合服务保障。以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和车辆交通安全为重点,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后勤保障人员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等情况。

(八)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20__年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达标建设,力争在20__年完成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学习和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党的十九大为做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要从社会主要矛盾这个深层次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全面把握。既要看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坚定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一面,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坚持不懈、长期奋斗的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抓好非汛期、汛期、“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时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五)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