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1
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部门陆续使用了一些编制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用工”)。这些编外用工在促进学校后勤改革、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数单位编外用工使用不当,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用工过多、人员冗杂、无合同管理等问题,极易发生劳动纠纷。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1、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总量。编外用工只限于空缺岗位,按实际需要情况从严控制,尽量少用、不用编外人员。
2、优先使用超编分流人员。学校凡有后勤空缺岗位的,需报请区教育局从外校超编人员中挑选充实,不足部分才可向社会招聘。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的人员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身体健康。首次被聘用人员年龄一般须在45周岁以下,并经医院体检合格。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聘用。
3、实施合同管理。凡经学校聘用的编外用工,均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签订合同的一律不得上岗。凡涉及到后勤社会化部分的,学校要负责督促社会单位或个体承包人规范用工行为。所有编外用工合同均为短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用工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学校应将终止或者续订用工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的,可再次签订合同续聘,且续聘合同期限仍不得超过一年。
4、切实保障编外用工的合法权益。依照《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校除支付编外用工劳动报酬外,一年后还须承担其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办理方式可为代办,也可将单位应缴的保险费发给当事人,由其本人自己到保险机构投保。凡由本人投保的,应在工资表中注明发放的保险费数额。单位贴补的养老保险金额为个人工资额的22%。
5、切实抓好编外用工的管理教育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编外用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抓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编外用工的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以适应其岗位工作的要求。同时,要为其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编外用工休息、休假。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2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效预防疫情传播,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特殊时期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1、学校保安每日须经检测身体合格后方可山岗,24小时在岗。
2、禁止一切非工作性来访人员机动车进校园。
3、禁止一切非工作性来访人员入校园。
4、因公来访人员需经工作对接部门负责人认可方可进校园。
5、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粤康码查验和红线体温检测制度。
6、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粤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7、上学期间严禁外来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除外。
8、快递员送快递经粤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只能进入传达室快递包裹存放处,不得进入校园其他场所,与快递接收人员进行无接触投递。
9、外卖人员不得进入校内任何场所,接送外卖在学校传达室进行无接触配送。
10、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接待家长来访,有问题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其他渠道与老师沟通联系。住校生家长如需给学生送生活用品可通过班主任转交。
11、所有符合条件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服从管理。
12、外宿教师每次进入校园必须进行登记、测量体温。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3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20xx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六、学校大门管理
1、自7月3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2、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4、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5、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6、加强宿舍楼门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7、与疫情低中去过或接触过去过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
8、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9、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5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 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 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 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 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 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填好学校教师聘任表格交教导处。
2、科任教师选择班级,并与班主任联系。
3、科任教师任课节次要求:语文、数学每人不超过两个班,外语不超过三个班,理、化不超过三个班,政、史、地不超过八个班,音、美、劳、卫等先聘任后,学校再统一调整。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 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 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3. 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 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6
一、过程性考核:
考核内容:
1、出勤。
2、值周。
3、教育教学常规。 考核金额:
每人每月提120元作为过程性考核金额。以一学期(5个月)为单位统计。
考核方法:
1、教师实得过程性补贴=全期金额600元-个人过程性扣款。
2、所扣款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中。 实施细则:
(一)考勤制度:(值周行政考勤)
1、上下班时间:
非值周教师早上9:00之前到岗,下午15:40分之后离校(夏季作息时间推迟30分钟,即16:10分);值周班主任早上8:30以前到岗,下午不得早于16:00分(夏季作息时间推迟30分钟,即16:30分)。
2、以月为单位,一个月前三次每迟到一次扣5元,超过三次每迟到一次扣10元。每早退一次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10元,住院病假可凭正规医院住院证明不扣钱,无故缺席一天扣30元。
3、每位教师每学期有一天和两个下午的机动假,自行调课,不计代课。若因为请假教师没有调好课,造成课堂上无教师上课,按10元/节处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请假教师承担。
4、教师参加各类会议、学习、教研活动视为公假,请了公假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二)值周制度:(值周行政考核)
1、值周人员:
值周
第3篇: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双方权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根据县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实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因事设岗,依岗定员;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合理流动。
二聘任程序
1.校委会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订责任书。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3.班主任填写选择学科教师的意向表。
4.学校公布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
5.学科教师填写选择班级意向表。
6.校委会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各班双向选择意向表统筹安排。
7.公布聘任结果。
三细则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学年。
3.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2)教学岗位
语、数、外、理、化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三班课程;体育教师原则上每人带8班左右课程,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每人可包年级课程。校委会及年级主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其他岗位
4.关于年级聘任的规定
(1)教职工双向选择分两个阶段先后进行。第一阶段为高三选择阶段,高三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上一届和本届教师。第二阶段为高一、高二同时选择阶段,高二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届教师、原高二待聘教师和上一届高三待聘教师。高一年级双向选择对象来源为:a原高三年级待聘教师b原高一、二年级待聘教师c当年新招聘教师或新调入教师(高一年级确保聘任新教师一年)
(2)语、数、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任课。
5.关于落聘、解聘的规定
(1)落聘。经三个年级双向选择未被聘上的教师属待聘教师,由校委会根据学校其他岗位情况,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安排处理。因岗位不够无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视为落聘(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8周岁待聘者,由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落聘)。落聘者若为有财编教师则作为分流对象,并报告局人事股;
若为无财编教师,则予以解聘。
(2)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将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校委会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年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事故(安全、斗殴、寝教室财产损毁严重,乱收费,乱订资料)频发或者在黄冈统考中,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在全县位居末位的,或一学年学生流失率超过3%的,年级主任将被解聘。
2班级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事故者;或者在年级统考中,班级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踩红线的,班主任将被解聘。
3一学期内教学评价连续两次被学生评为不合格者,并且教育教学效果也差,或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踩红线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高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师依照说明b项处理)。上学期解聘人员,在下学期作待聘处理;下学期解聘人员只能参加低一年级选聘。
4学年内因解聘或其它原因(如学校工作调整需要等)造成空缺岗位由校委会统筹安排。
说明:a教学评价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评价办法: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调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不满意率×20=评价得分
b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学比较得分低于70分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 比较得分=某班该学科统考综合分÷平行班该科前三名综合分平均分X(无同类比较班级取相近情况班级做为平行班进行比照,如特长班和文补班与同年级的文科班作为平行班比照。)
(4)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委会。
(5)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7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8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以劳动合同书为准),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按实际需要确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岗位申请。
2、确定外聘岗位。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结果由人事师资处备案。
3、公布拟聘岗位,公开招聘。原则上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统一组织招聘;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并将聘用结果报人事师资处备案。
4、签订劳动合同(协议)。非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文本经人事师资处审核认定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部门)安排工作;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聘用人员签订雇用协议或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劳动合同书、雇用协议书、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师资处备案一份。
六、薪酬待遇
与学校确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锦州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一)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
1、教师岗位一般实行课时工资制度,工资标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聘用的教学、科研水平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执行协议工资。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一般实行月薪制。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资标准为500-1000元/月;工勤岗位工资标准按岗位需要确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标准。
3、外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第二年起,月薪酬标准按上一年度月薪酬标准的5%晋升,最高月薪酬标准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初次聘用外聘岗位月薪酬标准的150%。薪酬达到最高标准的外聘人员,如年度考核为优秀,当年度给予本人一个月薪酬金额的年终奖金。
4、外聘人员缺勤的工资扣减办法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5、外聘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独立法人、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的薪酬标准及薪酬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人员,社会保险由学校统一缴纳,经费独立核算单位聘用人员所需保险经费由其自行承担,由学校从其部门经费中统一划转或扣减。
(四)凡与学校(含学校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雇用协议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的外聘人员的工资支付,须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划入聘用人员的工资卡(折),工资发放表与人事师资处备案的劳动关系必须一致,未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不得发放外聘人员工资。
七、考核
1、外聘人员的考核由聘用部门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除独立法人单位外)报人事师资处审核后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2、年度考核按《渤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结论作为工资晋级和聘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在合同期限内下一年度继续聘用。
八、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2、损害单位权益及严重违背社会道德或行业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3、蓄意滋事、打击报复、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所在部门管理规定或岗位操作规程,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或虽未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但经教育不改的;
5、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经教育不改的;
6、严重失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8、参与非法活动或以各种形式组织、参与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活动的;
9、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
11、其他经学校与工会组织协商认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被考录(选调)到国家机关、脱产参加非学校安排的进修培训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三)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量发生变化,或学校编制内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等原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需要外聘人员或需要减少外聘人员数量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四)学校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须提前30天告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0天向人事师资处提出书面申请;聘用人员因学校原因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应书面告知人事师资处。
九、违规聘用责任
各用人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外聘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未履行聘用程序私自聘用外聘人员的,或按学校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因隐报、瞒报聘用人员信息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或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办理续聘手续的,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处罚,直至免去领导职务,涉及经济责任的,由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相关说明
1、各用人单位(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外聘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各用人单位(部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在办理续聘手续之前,必须向学校提交续聘申请,并附续聘岗位及续聘人员名单,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续聘。
3、学校退休返聘人员执行学校现行规定。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人事师资处。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9
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确保校园安全,学校实行来访来客实名登记制度。保证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有效联系,特制定本条例:
1、来校联系工作的来访人员,必须在警卫室进行实名登记,来客必须按会客单上的要求真实地填写会客单并取得校内接待人员的认可方可进入校区,离校时必须出具接待人员的签名回执方可离校。
2、三产门面租赁户使用校内厕所的`,必须凭学校核发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
3、学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区,特殊车辆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区的,应将车牌号、车型同时登记在会客单上,并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
4、在正常的教学时段内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必须出具教导处、班主任共同签发的出门凭证,再可让家长接回,在正常教学时段内,学校严禁学生单独离校。
5、会客登记凭证每学期整理后归档,保存期为二年。
6、本条例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10
一、成立食堂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开展预防和联防联控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加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1、湖南省外的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或住宿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2、岳阳市区(比如岳阳县,湘阴县)以外的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达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各档口对自己底下的员工进行排查工作,每天必须在微信群里报告每一位员工的健康状况。
4、外省及岳阳市以外的人员到达岳阳后必须在微信群里打卡,有情况报告情况,没情况汇报平安。
5、开学前学校会组织一次消毒工作,各档口所有人员必须到场参加,没有到场者一律不得开张营业。
6、培训所有返岗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上岗防控相关要求,使员工未返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11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环境,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加强出入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施封闭管理,教职工非工作原因不得进校,因工作原因确需进校人员,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测温、扫码,体温正常的,配合门卫安保人员做好面部识别,经认证通过后方可入校;无关人员(含教职工亲属)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生未接到返校通知不得擅自返校;暑期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经业务主管部门或学院出具外出请假手续(主管老师签字、部门盖章有效),经门卫核查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出入。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外来人员因工作原因确需进校的,由业务部门向主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向保卫处报备,入校时,由业务部门人员到东大门入口处引领,主动配合门卫安保人员落实登记、扫码、测温流程,体温异常者禁止入校,入校后,由业务部门履行人员管理责任。
3、严格车辆出入管理。学校公车和教职工车辆应自觉从东大门车辆入口处“内部通道”进入校园,来访人员车辆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后,从“来访通道”进入,入校后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辆在校园内无证驾驶、乱停乱放、鸣笛、超速行驶。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12
一、门卫24小时在岗值守,关闭校门出入通道,任何人(疫情防控相关人员除外)不得进入校园。经学校批准可进入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测试。
二、门卫佩戴口罩,每天进行2次体温测试并作记录。
三、制定开学前新开学后疫情防控校门出入登记表。
四、校门放置医用口罩、体表测温仪、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制剂等卫生防疫物品,有条件的可放置防护隔离服。
五、学校值班行政要妥善安排师生、家长的涉校事宜,不得在学校聚集。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疫区或接触过高危人群的人员,立即联系社区进行处置并报告教育局。
六、校门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需有内袋并加盖),按要求进行废弃口罩的处置,每日三次对校门区域进行消毒。所有校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包括学校行政和教师车辆),如确有需要进校,必须在进校前对车辆和设施也进行消毒。
七、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需登记身份证,检查体温,问明事由,经学校值班行政允许方能进入学校,非学校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八、住校教师尽量不出校园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13
为维护学校公共卫生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20xx年上半年学校开学至疫情结束,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统一规定,实行以下校园及门卫管理办法:
1、在疫情结束之前,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不得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过系、学生处负责人和校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教职员工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要戴口罩,并进行扫码登记(个别不会扫码的员工,须手工填写),测量体温(其中乘坐班车的教职工在班车上完成体温测量),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出校园。
3、日常食堂、商店、快递人员送货时,或学生家长送物品,须停在校门外等待校内人员领取。
4、学校基建及项目施工人员和车辆,要由分管部门统一提前报校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进入校园。
5、封锁校园西门,禁止行人和一切车辆进出。西校区大门仅许基建项目、食堂、物业、商店员工及车辆凭通行证进出,要求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登记;食堂、商店、物业、基建项目的车辆不得进入东校区停放。
6、教职工、食堂、商店和临时施工的机动车辆须凭校园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进出校园,保持车身整洁,同向整齐停放,并将通行证摆放在左前挡风玻璃处。
7、校园公共区域行人及员工要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不许扎堆聊天。
8、本办法由校保安队负责执行,保卫处监督,接受校防控指挥部监督和指挥;随防控形势变化,经校防控办批准后,适时调整。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14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学校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学校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建立卫生防疫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
(二)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范文网 )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15
根据太原科技大学《为了落实山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20xx年1月27日起,对进出太原科技大学的人员及车辆加强管理,望广大师生员工、家属、校外人员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校园环境。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1、主校东区(6:30—23:30)开放西门;主校西区(6:30—22:00)开放东门;校外家属区(6:30—23:30)开放;其他校区入口一律关闭。
2、全体离校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3、全体职工出示企业微信校园卡或有效证件进出校园。
4、主校区家属及临时用工人员出示临时通行证进入校园。(太原科技大学安全保卫处网页,表格下载临时通行证,自行制作后至主行政楼103安全保卫处值班室盖章)
5、校外人员以及车辆不准进入,特殊事由应严格履行登记制度,并采取测量体温等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入校。
6、公安、消防、医护、救援、邮递、银行、通讯、后勤保障等人员以及车辆进出校园,须出示有效证件。
7、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管理措施,并及时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门卫管理规定。
学校封控人员管理制度 篇16
一、基本原则:
1、临聘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接受学校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本人负责的教育教学任务。
2、临聘教师和学校公办教师平等享受学校福利。在临时代课、出差补助方面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3、临聘教师不服从学校领导,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学校有权辞退。
4、临聘教师聘用时间为一年。下一年如果学校缺编,优先考虑上学年在职教师,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聘任。
二、工资待遇及发放方法:
1、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660元/月,每月足额发放;奖励性工资240元/月,期末考核发放。
2、奖励性工资组成与发放方法:
(1)组成:其中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过程性考核;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考核教师小学教学成绩。(根据《临聘教师考核意见》发放。)
(2)每学期奖励工资统一筹集在学校,统一量化考核,统一发放。
三、考核结果使用:
奖励性工资发放的依据。
评先选先和续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