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合集三篇】》
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1
第一章 总 则
1、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教师和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教育组织。
2、家委会成立的目的
(1)家委会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家委会是学校、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家委会成立的宗旨
一(1)班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配合、支持、监督、促进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家委会在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平台作用,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班的孩子在学习、生活、个性、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和谐健康发展,努力促进班级和学生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二章 组织形式
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的推荐和家长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每一学年以老师推荐为主、家长自荐为辅产生,原则上每个孩子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2、家委会成员条件:
(1)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事业,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
(3)家长具社会代表性(职业、文化、经济、家庭结构等);
(4)待人诚恳、处事客观、思想开明,有责任性、有爱心,认真负责、公正无私。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届家委会设名誉主任1名(由老师担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均由家长担任),其余家长均为家委会成员。
(2)主要职责:
名誉主任:负责指导家委会工作,出席家委会会议,陈述学校、老师、和教育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主 任:负责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配合老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和班级重要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和重要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馈有关家委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宣传策划和后勤保障具体工作,主动联系家长,及时梳理、汇总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
委 员:落实家委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副主任开展活动保障、家委会资金管理、教学资源整理、家校活动宣传与组织、家长联系等工作。
4、家委会下设两个组:宣传策划组、后勤保障组。
宣传策划组主要职责:
(1)结合学校工作,设计家委会学期活动计划,并制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与方案。招募家长志愿者,协助家校活动的开展,调动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家校活动的积极性。
(2)做好家、校教育的对外宣传,扩大班级影响力。利用QQ群、班级网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教育理念,在家长中营造良好的家校教育共建氛围,保持家长思想与学校工作目标的统一,配合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3)负责家委会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做好班级博客、家长QQ群的维护和管理等。
(4)配合班级组织的活动,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类有益的帮助。
(5)负责家委会成员分组联系家长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6)负责传递和收集老师、家长反馈的各类信息、意见或建议。对班级的教育质量、教学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正确做好教育教学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7)经名誉主任同意,参与班级各类交流、文娱活动等。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家委会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为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配合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和重大集体活动,做好有关物品的采购、管理与使用。
(3)公正公开经费使用和学期收支情况。
(4)共同参与宣传策划组的活动。
第三章 工作任务
1、家委会应以推进班级工作为重心,以加强家庭教育为主线。支持、参与学校、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围绕家庭教育这条主线,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班级教育协调一致。
2、家委会要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班级进步出谋划策。
3、家委会要做好学校、班级和家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努力营造适合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家委会应做好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收集和整理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和班主任老师交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4、家委会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一起,配合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要求,讨论、落实和总结合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通报,和各位学生家长一起,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平时可通过各种方法加强联系。
第四章 工作方式
1、家委会成员向全体家长公开联系方式,以及采用书面联系方式分组与家长进行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2、每学期举行1-2次家委会例会。
3、每学年向全班家长汇报一次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学年(或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基金来源
全班就读学生家长自愿捐助。
3、基金申请流程
由班委会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家委会审核,名誉会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家委会活动基金”使用项目主要用于具有机动性质的日常教学活动的开支。开支后,需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以便于年度基金开支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1、家委会成员参加的活动均属义务服务,“家委会基金”由学生家长自愿筹集,本着公平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
2、明确由家委会组织的公共场所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
3、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4、其他未尽事宜由家委会协商确定。
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2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工作宗旨与目的
xx市童梦幼稚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幼儿园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幼儿园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在幼儿保育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督,帮助幼儿成长中所遇到的困难,为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整体效能,使入园幼儿能在一个良好、优美的环境中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促使其全面发展,把我园建成一个使幼儿幸福、快乐,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保教质量一流的幼儿园,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性质与主要任务
1、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家长委员会是由我园全体幼儿家长的代表组成的一个群众性质的团体组织,它代表全体幼儿、本园家长和教职工的利益,是体现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
2、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参与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协助解决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幼儿园的管理,把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幼儿园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3)参与幼儿园管理,发挥幼儿园与家长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团结全园幼儿家长,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
(4)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或各项活动。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必须是本园幼儿的父母(也可以是对幼儿承担教育责任的直系祖辈)且热心教育、乐于为其他家长服务的家长;
2、具有较高素质,热爱教育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的代表。
3、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幼儿园,支持幼儿园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以及一定的表达能力,能为幼儿园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4、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5、能为幼儿园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6、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幼儿园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7、要有一定的责任心,能够模范开展家庭教育,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义务。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的组成
1、成立园、班家长委员会,各班家长委员会代表3—5名,由每班教师和家长民主推选产生。每班的家长委员会主任为园家长委员会委员,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兼联络员两人,委员若干人,园家长委员会主任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副主任两人。
2、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4、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或班级工作的本校学生家长组成。
5、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凡热心于公益服务、为人正直、符合我园家长委员会委员基本条件的在园幼儿家长,均可被推荐或自荐。经班主任介绍、推荐及幼儿园行政研究,在征求个人意见获得许可后,并由幼儿园发给聘书。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以及家长委员的职责
1、公开通讯联系方式,广泛听取并主动搜集其他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要求,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幼儿园反馈提供给园领导或导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2、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配合幼儿园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一致。协调幼儿园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3、通过参与幼儿园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的办园方向、教育质量、导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家长委员可直接与导师、教导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4、家委会起着提高整个园所家长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的作用,要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科学育儿知识,并与园所教师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幼儿教育。大力支持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开展的重大教育讲座、教学活动、家园联谊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幼儿园与家长的协调工作,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5、家长委员会起着利用家长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与幼儿园共同解决问题的作用。力所能及地协助幼儿园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7、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群体的力量,为全体幼儿服务,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全体教职工服务,为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力争每学期办一、二件实事。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小组
家长委员会在园长的指导下工作,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讨论幼儿园在各个阶段应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以及家长委员会在这些活动中应承担的任务。家长委员会下设宣教组、后勤组、文体组。
(1)宣教组:负责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工作。向家长、向社会宣传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及幼儿园的建设、管理、保教工作情况,组织家教经验交流,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如:开“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评价教师及幼儿的教育活动。
(2)后勤组:负责了解幼儿园生活管理,幼儿膳食情况,幼儿园财务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以及幼儿园的环境、设备、玩教具情况,并有针对地做一些具体事情。如提供教育资源,协助维修幼儿园电脑,联系家长委员会的代表等。
(3)文体组:负责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调节幼儿园幼儿、家长、教职工的生活,与园方配合组织部分家长参与本园幼儿的运动会、游戏、娱乐或文艺演出活动。如:举办“六一”庆祝活动等。
第七条 常设工作机构
家长委员会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幼儿园网址:
第八条 附则
1、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本章程实施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
4、家长委员任期一年一届,可连任,幼儿毕业离园后卸任,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5、家长委员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维护整体利益,完成本委员会交派的任务。
6、决定特殊状况下家长委员会委员的解聘或新聘。
7、本章程由童梦幼稚园家长委员会负责解释。
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三条 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各班家长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 家委会
1.家委会成员由各班老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为每班二人),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素质;
(2)热爱幼教事业
(3)热心为群众服务;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
(5)具有积极参与,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家委会选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组成主任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级选出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方共同召集家委会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领导和家委会主任的指导下,主持好家委会的日常工作。
3.家委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宣传部、文体部、后勤部,各部门分别由三个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
(1)宣传部:组织家长经验交流,办好家长园地,管理好家长信箱,做好各项活动中的宣传工作及其他日常宣传工作。
(2)文体部:配合园方举办全园性的各项大型文体活动,代表家委会组织好家委会主办的家园(或与社会)联欢的相关活动。
(3)后勤部:做好一切与家委会活动有关的家园活动及与家长活动有关的后勤保障供给工作,并代行财务部职责。
第五条 班级家长小组,一般由5—8名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小组由家长自荐或由老师及家长推荐选举的办法产生。家长小组在家委会及各班老师的指导下工作。各班的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 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一般在每年十月中上旬。家长小组可视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第三章 评比表彰先进
第七条 家委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幼儿园各项活动,对家长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及家长,在十月隆重表彰,予以鼓励。
第八条 家长工作先进班级的评比条件:
1.班内家长交流活动搞得比较突出。
2.家长与老师在保教及各项活动等方面配合默契。
3.积极参与全园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家长学校),工作开展出色,积极向幼儿园交流平台投稿。
4.其他各方面的表现均较优异。
第九条 先进家长、优秀家长的评比:一般先由各班家长小组与老师共同讨论推荐,报幼儿园,并在家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热心为大家服务
2.在配合老师教学,组织家长及家园活动等具体工作中表现好,成绩突出。
3.有勇于牺牲自己时间的奉献精神。
4 .热爱幼教事业。
5.教育孩子有一定的经验。
先进家长要求在以上各方面中做得更为突出。
第四章 有关经费问题
第十条 家长小组视本班的活动情况及全园家委会的需要,可按当时所需数额向本班家长平均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可预收一定活动经费,以便有效地开展班内的各项活动及支持家委会的工作。无论何种收费方式,都应向家长解释清楚,讲明用途及使用计划。收费及费用开支需由专人专办、专人专管,必要时向家长公布,并将开支明细存档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 由家委会组织的各项联谊、竞赛评比等社会性活动,其费用由各班家委会委员通过家长小组收缴解决,其收费及费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由后勤部参照第十条的方法办理。
第十二条 家委会或家长小组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都要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补补充。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