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通用12篇】》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精选12篇)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资源,加强家校联系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致力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不断进步。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长一名及委员若干名。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年级家长民主推选产生,任期[具体期限]。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五条 职责:
(一)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如监考、讲座等。
(三)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第六条 任务:
(一)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家校合作相关事宜。
(二)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成果。
(三)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与学校沟通。
(四)组织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权利:
(一)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
(二)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建议权。
(三)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参与权。
第八条 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家长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四)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
第十条 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时反馈信息。
第十一条 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2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到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到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支部活动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学生处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3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促进学校与家庭的紧密合作,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章组织
家长委员会的组建
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级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每个班级推选xx名家长代表,确保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
在推选家长代表时,应充分考虑家长的意愿、代表性(包括不同职业、文化层次等)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家长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秘书长xx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如课程与教学委员会、学生发展委员会、家校沟通委员会、后勤保障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xx名,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决策
参与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等的制定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支持教育教学工作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协助教师组织课外实践、兴趣小组、学科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关注学校教育资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协助学校争取社会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促进家校沟通合作
搭建学校与家长之间沟通的桥梁,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论坛等活动,促进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
收集和反馈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及时解决家长关心的问题,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家校关系。
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活动,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关注学生在家庭中的成长环境和心理状态,为家长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建议,协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题。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有权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教师工作等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意见,要求学校给予答复。
在家长委员会内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与家长委员会的决策过程。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声誉和形象。
积极履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家长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政策和工作措施,动员家长支持学校工作,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五章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xx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前期工作、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处理相关工作问题,并向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沟通制度
建立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管理层的定期沟通机制,每月至少进行xx次沟通,可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学校对家长委员会反馈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家长委员会。
活动制度
家长委员会应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并报学校备案。
活动结束后,家长委员会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分析活动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第六章经费管理
家长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资助等。经费的筹集应遵循自愿、合法、公开的原则。
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主要用于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相关支出。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布,接受监督。
第七章附则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4
第一条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宽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为新世纪的高素质国际人才。
第三条组成
1.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提出候选人名单,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学校讨论决定,发给聘书。
3.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各班级正副主任两人组成。
4.学校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学校家长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6.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每学年调整一次。
第四条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学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家长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六条工作开展
1.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常委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秘书长具体组织落实。
2.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学校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或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常务委员会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七条经费使用
1.上级部门出一点,社会集资一些,部分家长捐一点,学校投入一些。
2.用于正常的会议支出,邀请专家讲座,总结表彰等费用。
第八条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家长工作办公室
常务主任:
常务副主任: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常设联系电话:
传真:
学校电子信箱:
学校网站:
本章程由xx小学负责解释
xx区xx小学第二届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5
一、宗旨
家长委员会旨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
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年级、各班级推选产生,应涵盖不同职业、不同家庭背景的家长,以保证其代表性。成员总数为xx人左右。
领导机构
设立家长委员会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和副主任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热心教育事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个部门设部长xx名,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教育教学监督与建议
关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进行了解和评估,向学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监督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解决。
家校沟通协调
积极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双向沟通。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重要信息、政策法规、教育动态等,同时收集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管理层准确反馈。
协助学校处理家校矛盾和纠纷,通过沟通协调,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支持学校发展
在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和智力支持。
协助学校筹集办学资金和物资,积极参与学校的募捐活动或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发展,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组织家长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家长教育活动,如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家长读书俱乐部等,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和亲子沟通能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志愿者活动,如校园安全维护、图书馆管理、活动组织等,增强家长与学校的互动和合作。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询问、了解、监督的权利,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的权利,如家长会、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讨会等。
在家长委员会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有权要求学校对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给予答复。
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积极履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按时参加家长委员会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积极向其他家长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教育成果和发展规划,动员更多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教育素养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五、工作程序和规范
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初召开全体会议,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中召开阶段性会议,总结工作进展,讨论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期末召开总结会议,评估工作成效,提出下学期工作计划建议。
家长委员会成员与学校之间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可通过设立家长接待日、家长信箱、电子邮箱、微信群等方式,保持信息畅通。
对于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有序的原则,活动计划和预算应提前向学校报备,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向学校报告。
六、经费管理
家长委员会活动经费可通过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方式筹集。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经费的管理,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布,接受监督。
七、附则
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章程,须经家长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学校备案。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6
第一章、前言
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更好地培养祖国建设人才,根据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特成立桥长中学家长委员会。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组织,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反馈的组织,是与学校共同研究学生发展、教育发展的组织,也是学校加强与家长沟通,加强实施家长学校建设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组织
1、家长委员会由家长推选和学校特邀的有教育经验、关心学校工作的家长代表组成。
2、学校设立校级、年级两级家长委员会组织。
(1)校级家长委员会由7名家长代表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
(2)年级家长委员会由12位家长代表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0名。
3、家委会由桥长中学德育室负责联络。由家委会主任、副主任负责活动。
4、以后历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家委会选举产生。
5、家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每学期召开二次会议,如有必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家委会主任召集,由家委会成员参加,会议有专人记录。
6、家委会由学校负责主持日常事务工作,如制定有关工作计划,提交委员讨论通过并执行。
第三章、职责
1、宣传“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尊师重教”的思想。形成良好的支教助教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2、积极参与学校的素质教育,发挥检查、督促、协调的作用,听取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帮助家长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意见,及时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交换意见。
4、参加学校和年级、班级重要活动,到校听课、评课,参与对教师师德和教育教学的评议,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教育作用。
5、负责沟通家校,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的意见,并向学校反馈获取的信息。
6、发动家长挖掘教育资源,从精神上、组织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帮助学校或班级组织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7、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活动,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为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和方便,关心学生课余生活和假期生活,协助学校抓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学生违法犯罪,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
8、积极参加家教指导活动,参与组织和领导学校的家长学校,指导和提高广大家长的家教水平,协助学校或班级开好家长会。
9、宣传和表彰教师中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的先进思想和先进实际,宣传和表彰家长中尊师重教、支教助教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教好经验,开展好家长评选活动。
10、开展其他家委会认为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发展的工作,有利于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活动。
第四章、附则
1、本章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会议通过后即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属校家委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7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2、具有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3、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帮助。
4、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听取学校教育工作报告,审议学校教育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
2、召开家长或家长代表会议,研讨有关事宜,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评选和表彰优秀家长。
4、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或表扬意见。
5、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或向家长提出有关要求。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以各种可能形式协调或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2、想方设法征集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意见,宣传学校教育成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协调社会各界在财力和物力上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4、每一学年向家长报告本委员会的工作。
5、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家长委员会委员,在本校各班学生家长中推荐人选,每班至少一名,经学校了解后确定名单,使其更有代表性、权威性。
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校,其家长的委员资格随之消去,同时按程序补充新人选。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领导设置:
为方便开展工作,家长委员会设常委会,由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常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一般情况下每个年级至少有2名常务委员。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常委可有适当分工。
在特殊情况下,常务委员会行使家长委员会的权力。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以年级为单位召开本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会议,以总结检查学校工作。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的、则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在本校设办公室。(联系电话:)
第九条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通过。
第十条在工作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必要的修订。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为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xx镇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是以家长为主人,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实行社区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支持学校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学校内部环境,努力促进本社区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
2、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3、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改善办学质量,从物质和精神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5、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6、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定期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协助学校宣传和表彰教职工中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表彰学生家长中尊师重教,积极帮助办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级集体。
8、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贯彻实施德育大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五条 xx镇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为xx镇中学在校就读生的家长,热心学校教育或有积极的社会影响或对子女教育有较大成绩、有时间精力保证,经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三名委员组成。
第七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根据班级变动情况而定,班级重组或学生毕业,委员资格自动失效。
第八条 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在本年级的班级家长委员会中产生,有一定组织能力、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对下一代教育有一定见解,经年级组长、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推举产生,由一名主任、二名委员共三人组成。
第九条 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三年,学生毕业,委员资格自动失效。
第十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在年级家长委员会中产生,有较强组织能力、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对教育问题有见解,经年级组长、政教主任、校长、年级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推举产生,每年级三名,共九名。
第十一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六名。主任、副主任由学校建议、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推举产生,各联系一个年级家长委员会。
第十二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三年,学生毕业,委员资格自动失效。主任、副主任委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 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在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范围内落实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上级家长委员会指导、协调下级家长委员会工作。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有权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1、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上要求进步,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3、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4、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六条 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的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各委员和学校相应单位共同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可以委托学校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和制定学期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学校讨论通过并执行。
第十八条 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1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xx镇中学负责解释。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9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家长委员会章程。
二、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三、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成员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级推荐有代表性的家长组成,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一般为10-20人。推荐的家长应具备关心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能代表家长意愿等条件。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x名,副主任x名,秘书长x名,成员若干。
选举方式
班级推荐的家长名单提交学校后,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
四、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决策
对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如课程设置、教学改革、校园建设等,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沟通家校信息
定期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反馈信息,包括对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
向家长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学校发展动态等信息,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促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组织家长教育活动
组织家长开展教育理论学习、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提升。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如家长进课堂、家长监考、家长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等,增强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体验和了解。
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如协助组织运动会、文艺汇演、科技节等大型活动,提供人力、物力支持。
关注学校教育资源的建设,积极为学校争取社会资源,包括捐赠图书、教学仪器、提供校外实践基地等,改善学校的教育教学条件。
维护学生权益
关心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对学生在学校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学校沟通协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监督学校对学生的评价、奖惩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五、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定期会议制度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商讨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研究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紧急事务。
工作联系制度
家长委员会成员与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建立固定的联系,定期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家长需求。
学校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发送工作简报,汇报学校的工作进展和重要事项。
活动组织制度
家长委员会组织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学校批准。
在活动过程中,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职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工作档案,包括成员名单、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家长反馈信息等资料,做好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以便查阅和参考。
六、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参与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的权利。
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有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信息的权利。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获得学校支持和协助的权利。
义务
遵守家长委员会章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积极收集和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关心学校发展,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经费来源与管理
家长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
经费管理由专人负责,设立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开,接受监督。
八、附则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所有。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10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人员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主任根据条件推荐,学校行政研究,征求家长个人意见后由学校发给聘书认定。
第三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由学校分管政教校长兼任)。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名。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为校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每二年为一届,期间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委员。因学生毕业或转出,聘任关系自动终止。新生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自动成为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威信较高,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素养。
2、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
3、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能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权利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成员享有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具体权利有:
1、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问题。
2、查看学校教学设施、到教室听课和检查学生作业。
3、收集汇总广大家长意见,向学校提出建议;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向学校提出质询。
第四章 义务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应关心学校发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学校主人。具体义务有:
1、广泛收集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将这些意见及建议反馈给学校。
2、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质量、教师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学校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 协助学校调节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每学年固定召开一次全会,会议地点在学校。会议期间,校领导向委员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情况;委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会议旨在沟通信息,密切联系,增加感情,推动学校发展。会议期间,学校还可以用组织听课,参观教学和生活设施,观摩学校成果展览或文艺演出等。
第六章 机构
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政教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秘书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副秘书长分别由校少先队负责人担任。职责是:保证家长委员会委员与学校的日常联系;落实权利和义务;筹备家长委员会全会。
第七章 经费
家长委员会会议经费由学校承担,其他活动经费由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凌云双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3、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教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4、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热情为全体家长服务。
第二章机构组成的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会迁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通用] 篇12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沟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桥梁,是广大家长的代表,是家长中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协调起来,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知情权。有了解学校重大决定,发展规划的权利。
2.咨询权。有向校长咨询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
3.参与权。有参加学校各种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4.建议权。有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5.监督权。有对学校和教师工作进行评价的权利。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办好学校而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
4.探讨如何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以解决学生中存在的某些倾向性问题。
5.协助学校调节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争议。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作风正派,威信较高,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素养。
2.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
3.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能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组织:
1.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主任根据条件推荐,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2.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2名。班级家长委员会班主任为组长,家长成员5名。班级家长委员会选出一名家长为校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3.家长委员会每三年为一届,期间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委员。因学生毕业或转出,聘任关系自动终止。新生家长委员会主任自动成为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活动制度:
1.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议。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一至两次,讨论工作、了解情况或做出评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