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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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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考勤管理制度【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考勤规章制度 篇1

一、操作方法

1、打卡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头上面;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谢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出现语音提示“请重按手指”为指纹验证失败,需重新验证指纹。

3、指纹考勤机上其它的按健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或旷考。

二、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员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时,必须三天内填写《缺打考勤卡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无故缺打处理,无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奖金10%。

3、全体员工打卡时应排队,按先后秩序进行,不得争先恐后,否则,违反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5%,依次递增。

4、全体员工必须是上下班时打卡,不得在打卡后吃饭再上班或吃饭后再打卡下班。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20%,依次递增。

5、严禁员工穿便装打考勤卡,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50%。

6、全体员工下班后,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得进行工作区域,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0%,依次递增。

7、全体员工必须服从考勤机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依照《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土、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对故意损坏指纹考勤机人员,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照《员工手册》第四十二条进行从严处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公司每天综合办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元宝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7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

第三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六条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九条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 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

1、车间人员全勤奖:标准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担。具体根据员工本人在当月是否满勤予以计算(正常调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则当月均无满勤。

2、如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生产车间员工、计时人员停工停产或非正常放假的,则统一按每人25元/天的标准给予补贴。

3、每月总工价的3.5%作为组长的职务补贴与考核工资(各占其中的50%),同时结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综合考核结果予以计算。如上述两项未获得全额的,其差额部分则流入员工薪资的计算范围之列。

4、每月总工价的1%,作为副组长的职务补贴,同时结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计算。如未获得全额的,其实际差额部分则流入员工薪资的计算范围之列。

5、个人奖金部分:每月总工价-每月总工价×4.5%×10%×个人奖金系数(注:即每月总工价×9.55%×个人奖金系数)

(1)由组长、副组长根据本组人员的出勤、工作表现等状况予以评出副组长及组员的个人奖金系数;再由生产部复评或更正,行政参与审核把关。

(2)为适当均衡奖金额度,故要求初评和确认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3)因组长已享受考核工资,故不参与该奖金系数的评定和具体分配。

6、本组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计算:每天计算出当日总工价,再减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条款的应分配部分,即为每日余额;然后则根据本组人员在当日的出勤时数,进行计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资;当月结束后,方最终汇总出基本月工资。

7、如因本组组长请长假不在职期间,而由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则按相应的比例划到副组长的补贴中。

8、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系数与金额、全勤奖及特殊岗位补贴,组长、副组长人员的职务补贴或考核工资等各项明细,均在本人的当月工资单中给予分别单独列出,以提高薪资计算的透明度,从而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9、中途离职的人员,则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奖金或职务补贴、考核工资等。

10、车间人员日常违规、违纪的处罚金额,予以纳入生产活动基金库;行政审核后,由财务单独划出,并负责挂帐保管,以作为本车间优秀员工奖金和活动组织开展的专项支出费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

★注: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款项,则不予纳入该基金库。

11、车间季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奖金额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间),则逐级上报,经行政审核确认后予以发文表彰通报,再以红包奖励形式统一发放。

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为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集团公司实行全员考勤,员工必须自觉接受考勤。

第二条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勤登记,各部门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各部门每月将本部门员工出勤、公差、病假、事假、加班等情况通过考勤如实反映,《考勤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五日前送人力资源部,并附有关假期审批表,作为核发薪酬的依据。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须履行报告制度。董事会秘书须向董事长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向公司分管、主要领导逐级报告;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须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财务总监须向总监办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才能外出。

第五条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按批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因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补假。批准权限为:董事会秘书请事假由董事长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财务总监一天以内的事假由部门(总监办)主要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的还需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填写《请假单》。病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的,须附病历或医院证明。

第七条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各部门在完成工作的情况下,应合理安排加班时间。

第八条补休须填写《请假单》,并按事假的批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第九条员工请病假、事假或补休,每次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要登记考勤。《请假单》每月随《考勤表》一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员工上、下班考勤时间,以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为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的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按事假一天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经教育无效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而无故不上班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或借故病假、事假牟取个人额外收入的均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作除名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如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客运公司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2、请假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及总裁助理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须经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九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将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隶属集团直线管理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总部。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同时可以按集团公司要求在OA办公系统上按规定办理流程。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 指纹考勤机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三十二条 材料设备公司、各地区地产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考勤管理须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考勤的制度 篇5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保证,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业务人员在公司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公司全体员工(返聘、临时工除外)上、下班均需打卡(每日2次)。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理他人或委托他人代自己打卡,代打卡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事后填写情况说明,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出勤证明。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工作时间

公司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1时30分;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

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款元 ,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款 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 元,依此类推。

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京东快速购物货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