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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同志在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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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过去的一年里我市林业建设成就及新形势下林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我市林业工作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当前的造林绿化工作,迅速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推动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加快林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池州恢复组建以来,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广大人民,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从池州实际出发,坚持不懈地开展治山治水,先后组织实施了"五八"造林绿化规划、林业二次创业、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森林生态网络建设以及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世行项目造林等一大批林业重点工程,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同步增长,全市林业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并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林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而且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池州成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2003年在造林任务超历史的情况下,全市上下克服了非典疫情、高温热灾等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齐心协力,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林业建设创下历史新高。(一)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加快,生态状况得到改善。2003年全市人工造林任务26万亩,是前三年的总和,是我市植树造林任务最重的一年。据省核查验收统计,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26.1万多亩,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面积核实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99.7%和98.6%。全市共完成义务植树达493万株,完成育苗0.54万亩。预计今冬明春可出圃用于人工造林的各类合格苗木达0.5亿株,可造林20万亩,能够充分保证2004年我市造林绿化的需要。(二)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1、退耕还林工程取得可喜成绩。全市2003年完成退耕还林新造林24.8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2.8万亩造林任务,国家投入造林补助钱粮资金达0.54亿元,近10万农户和30万农村人口受益受惠,项目区人均增收可达50元。2、绿色长廊工程建设再创佳绩。2003年,全市共完成线路绿化87公里,江河堤坝绿化2400 多亩。重点集镇和县城绿化11个,新增绿地面积143亩,均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在全省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检查评比中,名列皖南片第一。3、“长防林”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去年我市实施了长防林国债、农发和基建项目,国家投入国债资金达300万元,完成造林 1.1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4、种苗工程建设突飞猛进。2003年我市种苗工程投资 210万元,建设良种基地2个,改造国有苗圃2个。成立了池州市花卉苗木协会,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全市从事花卉苗木经营人数达2000多人,年销售额 2000万元。5、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发展势头强劲。我市与金光集团的合作,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稳步推进,120万亩基地规划外业工作已经完成,广大林农对发展速生丰产林热情高涨,林纸结合的发展趋势已经展现。6、外资项目蓬勃发展。林业国际合作不断扩展,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世行贷款四期项目顺利启动,德国政府林业援助二期项目在青阳、石台继续实施,造林面积达1.3万亩,利用外资400多万元,此项工作受到德方项目官员的充分肯定。上海宏华、湖南冷水江、合肥市华威、安庆云龙等省外、市外公司也积极投身我市林业开发,林业发展的领域不断拓宽。(三)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林区秩序稳定。全市以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为中心,坚持一手抓造林,一手抓保护,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强化依法治林,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乱砍滥伐、乱征乱占林地和滥挖野生植物、乱捕野生动物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林区秩序进一步稳定。市政府出台了《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古树名木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天然林和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逐步完善,目前全市建立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保护面积达12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0%,划定国家重点公益林160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始终控制在0.5‰以内,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森林病虫害监测率达95%,防治率超过85%,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防治,确保了九华山、牯牛降及全市森林资源的安全。(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林业产值大幅增长。全市基本建成了100万亩以松树和杨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和100万亩经济林、竹林基地,并初步建立了5万多亩林药、林菜基地,为林业产业化经营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林业经济呈现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2003年全市林业总产值已达10.4亿元(新口径),比2002年翻一翻,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5.8%增加到32.7%。森林旅游等朝阳产业方兴未艾。全市森林旅游接待游客量达2万多人次。林业工业长足发展,东至县凯林公司、香山水泥、石台县九华药业、青阳县秋田木业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加工产值达2.3亿元。(五)林业经营机制不断创新,全社会办林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进一步深化改革鼓励全社会办林业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稳定所有权、分离经营权、激活使用权的经营机制,在营林机制上求"新"、求"突破",吸引了大量私营业主、造林能手、机关干部和技术人员承包造林,出现了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各种经营形式,全社会办林业发展态势良好,去年新增个体私营造林大户达1100多户,造林面积达10万多亩,其中千亩以上造林就有5户,活立木转让市场方兴未艾。新的历史时期,我市林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困难问题还不少,距离打造生态强市,绿色池州的差距很大。一是生态状况尚未根本改善。虽然全市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依然严重;城乡绿化水平较低,与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相比差距较大,不能满足人们对森林多种功能的需求。二是林业结构不合理,林业整体效益不显著。林业经济仍然停滞在资源型、粗放型的发展阶段,一、二、三产业发展不协调,二、三产业化比重偏低;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程度不够,单位面积产出低;林业产业化程度低,龙头企业少,带动作用不强,林农依靠林业增加收入缓慢。三是林业经营机制不活。林业计划经济的烙印还非常深,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各种社会主体、社会资本进入林业的条条框框较多,林业的开放度不高,全社会办林业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2003年6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在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这是自1981年《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又一项划时代的战略决策,是新时期新阶段指导我国林业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市作为国家级首个生态经济示范区,应当勇敢站在前列,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大胆探索,求真务实,全面掀起我市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新高潮。二、抢抓机遇,明确目标,大力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标志着林业由林产品供应为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主,这是一个重大转折,这对于我们这个重点山区市,尤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积极适应重大转折,抓住这个发展的机遇,紧密结合市情,认真制定科学实在的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规划、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优化投资环境,推动林业对外开放和全社会大办林业,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打造绿色池州,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皖江南岸初步现代化的生态强市。力争到201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680万亩,活立木蓄积达18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2% 以上,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初步建立生态安全、生态良好的国土保安体系;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一、二、三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林纸一体化等一批林产品深加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林业产值比2003年翻一翻。到2020年,活立木蓄积达22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左右,建立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生态较为文明的生态体系,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林农过上富裕的生活,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围绕这一目标,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强化林业生态地位,依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一要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杜绝超限额采伐。对天然林要实行严格保护,控制采伐。要加强对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管理。古树名木和珍稀树木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各地要按照《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古树名木登记建档,挂牌保护,严禁采挖古树名木,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益林、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采挖树木。二要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征占用林地必须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严禁乱征、滥占林地以及毁林开垦、开矿,防止林地资源的流失。三要认真落实林业分类经营的原则,切实搞好封山育林。对全市160万亩国家公益林要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好。有条件的地方对一些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也要实行封山禁采,保证一方水土平安。四要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力争将升金湖和牯牛降建成全国一流的国家自然保护区。老山、十八索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要抓紧成立机构,编制总体规划,保护管理工作要走上正轨。九华山是全国知名的旅游胜地,山上的一草一木都要严格管护,营造自然与人和谐相处的佛教文化氛围。五要加强林业"三防"工作。要将森林火灾、病虫害等控制在不成灾的状态,严防大的灾害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要加大对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的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林业专项斗争,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同时,要通过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关系,大力发展沼气等生态能源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减少对森林资源的消耗,促进林农增加收入。(二)突出重点,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一是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整体规划要求和区域化布局特点,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使全市符合退耕还林要求的坡耕地得以全面退耕还林,要突出抓好已退坡耕地还林成果的巩固,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往、能致富、不反弹"。二是大力推进林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坚持走林纸结合的路子,加强与金光集团的合作,先期建设120万亩纸浆林基地,这是利用外资发展我市速生商品林的一个大项目,全市上下要凝心聚力、切实抓好。三是抓好长防林国债等项目工程建设。建立项目库,争取国家给予重点投资。建立完善的长江防护林体系,使山更绿、水更清。四是抓好德援项目和世行贷款项目工程建设。这两个项目是对外工程的窗口,搞好工程建设能够争取更多的外资,促进林业对外开放,必须扎实推进。五是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各种类型的商品林基地。各地将大力发展经济效益好的花卉苗木、竹林、林菜两用林、药用林和经济林,尽快形成规模,做大做强。(三)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深加工。一是搞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基地建设。要坚持按照集约经营,适地适树的原则,把建设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花卉苗木、竹林、经济林基地作为调整林业结构的重要内容来抓,用基地化推动产业的上档升级。基地建设要注重规模,注重特色,不能小而全。要逐步从一村一品,一乡一品,走向一县一品,形成区域优势。要像石台县发展竹子、山茱萸等主导产业一样,下大决心、加大力度、促大发展。二是大力扶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土地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坚持扶优扶强,大力培育扶持秋田木业、凯林等一批木竹资源深加工龙头企业,搞好精深加工,做大做强竹产业、人造板业、林产化工业。三是大力发展林产品深加工。积极开发森林有机食品、木本药材、木本油料和香料以及木质工艺品、生活用品的精深加工,提高产出率,促进林业增效。四是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大力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要着眼于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积极融入长三角经济圈,紧紧抓住"两山一湖"旅游经济发展的大好机遇,通过整合现有森林旅游资源,设计包装旅游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技术、资金和先进的经营模式,加快发展步伐。要大力发展生态观光林业,在做好规划、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建立以牯牛降、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九华山森林公园为龙头,省、县级自然保护区为辅的森林旅游新格局,提升全市森林旅游的品位和效益。 (四)强化科教兴林,提高科技对林业贡献率。科教兴林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要加快林业发展必须把林业生产力转移到科技兴林的轨道上来。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分类指导,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要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应用实用、见效快、效益好的林业科技成果,通过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区、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创新科技管理体制,鼓励和支持林业科技人员特别是基层林业站的技术人员通过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创办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承包、咨询服务,同时要加大林农培训力度,普及林业科技知识,使林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林业生产力,提高科技含量。(五)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和庭园绿化。首先要搞好规划,按照把池州建设成为具有江南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的要求,突出山、水、园、林特色,大手笔、高起点、高标准地搞好城乡绿化规划,制定科学、完整的绿化规划体系。其次要继续实施好绿色长廊二期工程,使工程建设向县乡公路延伸,向农田和乡镇村庄延伸,国省道、县乡道改造修建到哪里,树就栽到哪里,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第三,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要大力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加大城镇绿化力度,积极拓展绿化空间,见缝插绿,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种草活动,努力增加绿化总量,提高绿化覆盖率,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做到绿化、美化相结合。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搞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绿化,组织开展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学校、花园式小区创建活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村庄绿化要结合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大力开展四旁绿化,建设一批文明生态村。(六)以融入长三角为契机,加快花卉苗木产业化进程。近年来我市花卉苗木虽然取得了可喜进展,但作为一项产业来看,尚属起步阶段。规模小、标准低、盲目性大、市场份额小,与全国总体发展形势,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明显,优势远未发挥,潜力尚未挖掘。为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花卉苗木的实施意见》。各地要按照要求,瞄准长三角经济圈、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奥运会,把花卉苗木产业与发展旅游业、城镇绿化、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以318和206国道沿线为重点,通过建立基地,扶持龙头企业,培育专业户,做到规模、质量与效益并重,在全市国、省道沿线形成花卉苗木产业带,力争使我市成为长三角花卉苗木重要的生产基地。 (七)认真落实林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当前,我市林业发展正面临着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林业重要性的认识,把林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政府是本地区林业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实事求是地制定林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全市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都要把关心林业、支持林业、服务林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进一步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高素质林业干部职工队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新时期林业建设的组织管理,认真实施好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维护好广大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要求真务实,转变领导方式方法,增强服务意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落实林业政策和为林业经营者提供服务上来,经常深入农村,深入林区,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机构建设,乡镇林业站要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基层一线人员,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激发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迅速行动,全面掀起春季造林绿化的新高潮立春已过,正是春季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一年之计在于春,林业工作季节性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不得有丝毫的松懈,要全面发动,落实任务,扎实苦干,确保全面完成2004年的造林绿化任务。(一)广泛宣传,营造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林业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政策,宣传造林绿化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形成强劲舆论氛围,真正把国家对林业工作的重视以及林业政策向广大林农群众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的造林积极性,使群众成为林业建设的主体,变“要我造林”为“我要造林”,积极投身于造林绿化事业中去。(二)落实任务,搞好设计规划。 去年国家针对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上出现的新情况,对2004年退耕还林作出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坡耕地造林比原来规划有大幅度的减少,荒山荒地造林比年规划有所增长,2004年全国退耕还林总任务6000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100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5000万亩,工程实施项目县由1800个压缩到800个。各级领导正确认识和对待国家政策的调整,不能因退耕还林任务的减少而思想松懈、消极等待。今年除国家和省退耕还林任务尚未下达外,我市还有长防林工程、种苗工程、国家公益建设工程、世行四期项目、绿色长廊二期工程、中德合作皖南生态造林项目、工业原料林工程等等一大批重点工程,同时,抓好前两年退耕还林的补缺补差,巩固退耕还林已有成果,也是一块大任务,应当说今年造林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立足于早部署、早落实。一方面,在安排落实任务时,要根据生态优先的原则,把林业重点生态项目任务优先安排在河流和国省道两侧、升金湖及水库周边等生态脆弱及区位重要地区的乡镇;要改变过去自上而下分级下达任务的传统做法,面向社会,面向林业投资主体,通过承包和公开招标等形式,来认购任务,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在任务落实的基础上,搞好规划设计。各地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严格标准,突出特色,把林业发展与农业结构调整、与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开发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区域化经济格局。(三)全面发动,广泛开展造林突击月活动。目前植树造林有效时间仅有40多天,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群众,集中力量,开展造林突击月活动,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高潮。从现在起到3月12日是全市造林绿化突击月,突击月期间,各地要实行倒计时安排,算好任务帐,时间帐,合理安排,大干、苦干1个月,确保在3月中旬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各地要严格把好整地造林关,根据设计的林种、树种、密度要求开展整地,对造林质量不高、未按设计施工的要限期整改和补缺补差,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整地造林进度和质量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植树造林突击月期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抽出一定的时间,深入到山场地块,狠抓不放。分管领导要常抓不懈,坐镇指挥。各部门要搞好本部门绿化工作,城建部门要加快城镇绿化步伐,提高公共绿地面积;交通、公路部门要迅速完成公路线路绿化的整地、打宕造林,确保完成绿色长廊线路绿化任务;水利部门要加快河堤两岸绿化步伐;共青团、妇联、人武部要组织广大团员、妇女、民兵等投身到林业工程建设当中去,共建青年林、"三八"林、民兵林。各地要加大对整地造林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进度慢的、质量差的乡镇要进行曝光。市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四)认真抓好林木种苗的调剂。据统计,全市用于人工造林的苗木可达5000万株,造林树种有20多种,可造林面积达20万亩。总体而言,苗木总量有余,杨树、枫香相对过剩。各地要结合造林设计,分析苗木余缺情况,积极做好各种苗木供应和调剂。苗木调剂要本着适地适树、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在本市范围内调剂。各地要加强种苗质量管理,实行苗木质量责任追究制,做到"三不",即没有种源来路、不是良种的苗木不造林,不是1、2级苗不上山,没有两证一签(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证和苗木出圃标签)的苗木不用。四、深化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的环境林业建设周期长,投资见效慢,但同时又具有投资安全可靠、回报率较高的特点,目前已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各地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引导,大胆探索,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创造出多种经济成分建设林业、发展林业的良好环境,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一是建立各类投资主体、各种投资准入的绿色通道。只要符合林业产业政策,只要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资金、土地、技术、信息、劳力等不同的生产要素,投资、入股、合作开发林业,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全方位、全领域面向社会投资开放。市县各级政府要根据这一要求,对现有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该取消的要取消,能下放的要下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二是要搞活林业经营机制,放活林业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序的原则做好林权流转工作,让各种社会投资经营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三是切实减轻林业经营者的负担,降低门槛。由于历史的原因,林业税费品种繁多,林业经营者负担过重,有的地方高达50%以上。各地要开展一次清理,除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税费项目外,其他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木材市场全面放开,实行产销见面后,木竹经营差率、检尺费等森工收费一律取消。四是加快培养新型的林业经营主体。要跳出农村、跳出林业行业、鼓励各类非公有制林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允许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林业,所获收益允许提取40%左右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允许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入股,合作开发林业,鼓励离岗创办林业实体,享受市政府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五是要加大对林业财政、金融的支持力度。要认真全面地落实国家对林业的信贷扶持政策,提高林业贴息贷款、森工贴息贷款等信贷资金的到位率。要面向开发林业的中小投资者,适当放宽条件,扩大小额信贷渠道。各级财政也要努力挤出资金,重点加大对林业生态、防火防虫工作以及主要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必要投入。六是要广泛开展招商引资。目前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资本,已经开始向内地转移,寻找新的投资项目,很多工商资本、国外资本进入林业领域的步伐在加快,包括我们本地的一些个私、民营经济也在朝这个方向发展。特别是林纸一体化、林板结合的势头更为猛进。因此,我们要利用好国家政策和林业的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让搞得好的外商和大户现身说法,典型引路,推动林业招商引资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