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模板4篇》
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今年上半年,司法局团总支根据《长宁共青团工作要点》和机关团工作工作要点精神,按照“精品虹桥、国际商都、智慧高地、活力城区”的区域发展方针,团结带领局系统团员青年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建设,服务青年发展,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主要工作如下:
一、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1、深化青年马读会活动,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今年上半年,我局邀请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许涞华为全体青年马读会成员作主题为“党性修养与人文精神”的讲座;邀请周恩来总理生前工作人员、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高振普将军作周恩来生前事迹报告会;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代表和部分青年马读会成员赴南京雨花台革命遗址开展红色记忆寻访活动。七一前夕,局机关青年马读会成员与局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开展结对活动,通过实地家访、个别访谈、电话联系等形式,关心老同志的身体状况,聆听老同志教诲,学习老同志在艰苦条件下无怨无悔投身革命的感人事迹。今年是建党90周年,各团支部都组织了丰富多样的纪念活动,如观看《我们是共产党人——庆祝建党90周年展览》,观看电影《建党伟业》。支部层面,机关团支部赴革命老区西柏坡、白洋淀、冉庄参观;金杜律师事务所团员代表前往嘉兴南湖,参观南湖中共一大会址;新华律师事务所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走访江西宜春革命老区;区公证处团支部集体赴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凭吊革命烈士墓,参观陈列馆。
2、推进志愿服务,加快志愿者队伍建设。今年5月,司法局团总支成立了长宁区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在南京雨花台举行,下设三个团队,即:“公证爱心卡”志愿者团队、“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团队、“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志愿者团队,鼓励广大青年党团员加入志愿服务队,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弘扬志愿精神。公证“爱心卡”服务团队立足为我区困难群体送去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维权小分队立足为社区百姓、楼宇白领、校园学子传播法律知识,保护其合法权益;困难群体关爱团队立足为区域内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献上爱心,送去温暖。司法局深入开展志愿者报名工作,各团队设有队长,所有报名参与志愿者队伍的人员均在“虹桥志愿网”注册,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党员志愿者个人档案、志愿服务台帐。“公证爱心卡”青年志愿者开展了“公证宣传社区行”活动,通过赴十个街镇进行公证法律服务宣讲,提高社区居民运用公证实现预防纠纷的法律意识,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3、动员各方力量,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力度。4月初,和区律工委、青律联共同召开座谈会,就“青年律师培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发挥青律联对优秀青年律师的凝聚作用,加强对优秀青年律师的思想引导,引领青年律师为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人才资源。配合政治处、律公科做好青年人才的推优工作,鼓励优秀青年律师、公证员参政议政。局系统推荐傅平等6名律师、公证员加入区青联;选派10名律师参加区侨联代表大会。经过组织推荐和层层筛选,刘习赟、颜学海律师被评为第二届东方大律师和-上海市优秀律师;徐姗姗、屠磊和郑志荣获第四届上海优秀青年律师称号;林丽娟、马靖云和沈伟萍荣获第四届上海优秀女律师称号。
二、以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为工作抓手,推进基层团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1、着力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根据团市委《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和《长宁共青团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和团建工作实际,制定长宁区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实施方案。上半年主要完成了调研阶段的工作任务。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长宁律师》、司法局门户网站、“青春与法同行”博客等各种宣传阵地,切实把在律师行业中开展团组织全覆盖工作的目的、意义宣传到位;二是摸清底数。采取发放调查表、举办座谈、调研等形式,全面掌握我区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党、团建情况。听取团员青年对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深化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做好基础准备;三是分析数据。结合律师事务所年中考核工作开展青年律师人数统计及分析,进一步明确长宁区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区律师事务所青年人员分布的现状,为推进我区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力的依据;四是联系重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以走访、电话等形式对符合团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联系。深入了解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的基本情况,向事务所合伙人阐述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事务所团建与事务所发展的重要联系,努力取得合伙人对团建工作的支持。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求各支部做到“三个一”,即有一本工作台帐、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批活动项目;加强对团干部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组织基层团干部参加红色之旅、团干培训等学习交流活动,拓宽工作视野;认真做好团员青年信息库建设工作。加强团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邮件、开心网、微博等途径,加强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和沟通。通过“青春与法同行”司法局团总支博客发布消息、展示长宁青年风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博客互动。
3、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凝聚团员青年。一是积极参加机关团工委举办的“红色记忆寻访”成果交流展演,选派的小品英雄儿女获长宁机关青年红色记忆寻访成果交流展演“表演奖”。二是组织各团支部在局系统团员青年中开展“金点子”网上征集暨团员意识教育专题组织生活活动。收集各类“金点子”,内容主要有如何加强“两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开展新时期的律师党团建设,如何构建“大调解”格局;如何发挥公证作用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等;三是举办“展青年风采扬法律之维——‘新华杯’长宁区律师辩论赛暨长宁区律师辩论队选拔赛”,挑选优秀的辩论队员,组建辩论队将参加区辩论比赛。
三、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为主导,发挥团员青年在长宁创新社会管理试点中的作用。
1、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引导鼓励团员青年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通过积极搭建律师行业与金融办、商务委、国资委、科委、工商联等职能机构的交流平台,引导青年律师着力于开发金融证券、投资兼并、海商海事、国际贸易、重组改制和民营企业等法律服务领域。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鼓励青年律师探索碳排放交易、清洁能源、知识产权、文化旅游产业的律师法律服务内容。
2、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引导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发挥青年律师在源头性治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青年律师参加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突出信访矛盾化解和核查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上半年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周四区政府信访接待;参与司法所、调委会“双结对”活动接待咨询;举办社区法律讲座。参与化解沪光衬衫厂、原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法人股等突出矛盾信访。一些优秀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继续推动和引导青年律师参与 “六个便利联盟”中的“法律服务便利联动”工作,切实为园区、商务楼宇白领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维权服务。今年6月,多名青年律师参加了“情系白领法治先行”广场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
3、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参与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年初广大司法行政系统青年积极参与“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帮困款7000元;积极参与党支部“双结对”工作,赴党支部结对困难家庭开展帮困活动。机关团支部团员青年赴天支居民区9户困难家庭每户送上一桶油一袋米。金杜团支部精心组织一个乐队,向全所员工发出奉献爱心捐助善款的倡议,对每位捐款同仁献上他们热情洋溢的赞歌。这次活动的全部4000元善款都捐献给了希望小学。君悦团支部团员青年参加君悦“自强”少年奖学金发放仪式。君悦律师事务所向长宁区辅读学校、长宁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三所学校的40名“自强少年”发放了合计2万元奖学金。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一、队伍基本情况
市、县(区)司法局及36个司法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48名,其中:市局在编干部职工33名,内设科室7个、管理机构1个(市公证处)。全市共有15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74名;市、县公证处共有执业公证员12名、聘用公证助理员21名;司法鉴定机构9个,从业人员123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4个,法律服务工作者66名;基层调委会387个,人民调解员1962名。市司法局XX年成立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下设律协总支和局机关支部、公证处支部、退休支部,共有中共党员57名,其中律师党员28名、机关党员19名、公证处党员6名、退休支部党员4名。
各项工作情况
(一)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1、注重结合,认真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活动,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一是集中强化学习。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了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二是活化学习形式。通过举办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知识竞猜、评选优秀党员等,开展向身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读书精品交流会,畅谈读书心得,提高“执政为民”意识。三是对照检查。每名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召开支部定期党性分析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公开承诺。每名党员干部认真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在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出承诺,并张贴在公示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文明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惠民服务、阳光服务等六项便民服务措施,正在起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意见”、“律师诚信服务承诺”、“律所诚信服务公约”等制度。目前共报送了专题信息7篇。
2、抓价值认同,培育廉政文化。在局机关楼道、办公室悬挂和张贴廉政警言警句、画29幅,制作“廉政风险温馨提示牌”和廉政风险电脑显示屏进行时时提醒,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春文艺汇演,自编自演舞蹈、小品、配乐诗朗诵等15个节目,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气息。开展“贴红旗读好书”活动,推行“政治生日”活动,通过感恩思想汇报、赠送“政治生日”贺卡和组织寄语等形式,营造党性修养的良好氛围。邀请市委党校吴惠珍教授专题讲授《党史》(二卷),分两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井岗山等地开展以“忆革命先烈、燃红色激情”为主题的红色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建党伟业》等教育电影,扎实开展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大讨论活动,率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提出“忠诚、诚信、热情、实干、公道、廉洁”的司法行政价值标准,积极培育并丰富“忠诚把方向、诚信提威望、热情促和谐、实干出成绩、公道服人心、廉洁正己身”的司法行政廉政文化体系。
3、抓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每季度上报一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安排和学习方案,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系统120多名干部职工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实地观看监所教育改造现场、生活管理现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展览、警示教育片,使干部职工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组织干部在市委党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听讲解、看专栏,阐释廉政教育的内涵,让干部深受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市检察院牵头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专栏——巡展”,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我被13所学校开除”等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专题片,协助市纪委、监狱承办了“热血清风”--宁夏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主题晚会,强化警示教育活动。
(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1、虚心学习,专题研究党务公开工作。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方案印发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等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主动向市纪委请示沟通,及时吃透有关精神和要求。同时,选派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区内外专题考察学习活动,虚心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2、把握实质,精心设计党务公开方案。5月中旬,研究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提出了以公开、透明、规范为目标,努力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破神秘、以规范立规矩的工作氛围,突出公开内容的最大化,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体现公开时限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力求公开程序的有序、到位,真正做到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四规范”,实现党员、组织、群众、社会“四满意”。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上作了顺序调整,进行规范要求。在公开内容方面,将党务公开的相关内容系统分类,制定了包括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心工作等8方面内容,涉及44个一、二级党务公开目录,235个三、四级党务公开目录,将政务内容全部纳入党务公开之中;在公开形式方面,明确了系统内公开、社会公开、查询台公开等3种形式;在公开时限方面,规定了长期、定期、逐段、随时、及时、适时等6个时限;在公开程序方面,从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四个方面来落实党员群众的“四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规范化。
3、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办公室主任,抽调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负责人担任专职副主任,加强力量,全力推进。提出“自降一级”抓落实,规定各科室三、四级目录上报时限和领导小组办室公室审核完成时限,计划于8月份试运行。
4、先行先试,逐步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制定了“市司法局党务政务文化建设体系”,包括主旨、目标、用人导向、核心价值观、团队精神、职业理念、管理准则、公开承诺、行动口号等10个方面的内容,已于5月份上墙公开;购买了1台电子触摸屏,将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录入,方面群众查询和监督;在xx市普法网站开辟了“党务公开”专栏,以媒体形式向社会公开;制定了《市司法局竞争性初始提名副主任科员人选方案》;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情况
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根据班子、科室、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四个方法步骤,认真评查和分析班子、科室、岗位、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通过自查、互查、审查三个环节,全局共梳理确定了行政管理、干部任用、重大事项决策、队伍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党建工作等八个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70个。对重要岗位的40个廉政风险点在xx日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绘制工作流程及风险提示图、制定6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配套制度,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资料汇编成册,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范统一。
(四)效能建设情况
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筹措7万元资金,重奖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区)司法局,并签订年度效能建设责任状。制定了效能建设十项措施和八项规范,建立了工作目标立项考核、督查制度和“日清周结月评年考”机制,对每项工作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奖惩分明。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周例会、碰头会和周跟踪、月问效等形式,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半年,全市“三调联动”共调解矛盾纠纷4410件,人民调解矛盾纠纷1450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12余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386件,完成自治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任务234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2场次。今年以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市委政府和司法厅的肯定,市司法局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机关党的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等称号,被确定为全市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学习型党组织试点、党务公开试点,6名工作人员分别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区先进普法办,xx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大法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五五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 “五五”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民主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民主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五五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左志林 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