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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生存规则(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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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贫困山区农村妇女生存现状与人力资源开发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人事,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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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山区农村妇女生存现状与人力资源开发问题调查报告

前言

女人能顶半边天,在现在的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已经大大得到提高。但是在广西贫困山区的农村中,存在着那么一种现象,家庭中的大多数男性都作为劳务输出,奔走全国各地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那么,家里缺少了男人这部分主要力量,农活由谁来干?这个家由谁来当?女性的地位如何?这部分人力资源如何开发?都成为了我们的疑问。为此,水电学院团委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让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暑期社会实践队组织了农村妇女生存状况调查活动,为我们一一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的目的地是广西河池市马山县,通过出发前的调查,我们得知:马山县是劳务输出之乡,目前劳务输出人数达12万人次以上,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从邮局汇回的劳务资金达1亿元以上,劳务输出不仅带回资金、技术,也促进了群众思想观念的进一步解放、更新,是全县各乡镇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品牌。我们共有15名队员参与到此项调查中,成立了3个调查小组,奔赴广西马山县古寨瑶族乡农村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时间

2010年7月16日——2010年7月19日

调查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古寨瑶族乡古记村、本立村。

调查情况

调查前,马山县妇联和当地村委会取得沟通,县妇联潘玉富主任为我们介绍了当地情况:古寨瑶族乡位于马山县东部,距离县城23公里。全乡下辖9个行政村,311个村民小组,260个自然屯5289户,总人口为21710人,其中瑶族人口6230人,占总人口的29.5%,是南宁市三个瑶族乡之一。全乡总面积13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050亩,是典型的“九分石头一分土”的国家重点扶贫山区乡。农业生产主要以种植、养殖业为主,主要农作物有玉米、水稻、大豆、红薯等,林业以竹子、任豆树、金银花等为主,养殖业主要是生猪、土鸡、黑山羊等。XX年年国民生产总值6618万元,农业总产值5030万元,粮食总产量4334吨,人均有粮205公斤,财政收入75.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79元。古寨瑶族乡妇女基本情况:全乡女性有10486人,女干部有55人,女党员有88人,XX年女性出生有410人。瑶族妇女3023人,乡妇女劳动力5138人,占妇女总数的49%。

乡妇女工作指导思想:围绕全乡党政工作大局,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上找准定位,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妇联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实施《两纲》、《两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全乡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全面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妇联组织。遵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提高全乡妇女综合素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和谐古寨中发挥积极作用。

县妇联和当地村委会取得沟通,在县妇联潘玉富主任的带领下对农民进行访谈,了解农村妇女生活情况及家庭情况。另外还发放了51份问卷,并及时收回,做了相应登记,问卷回收率100%。队员们还给农民带去了《妇女保健知识》、《关爱今天的女孩关注中华民族的未来》的宣传资料。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妇女的文化程度偏低,小学文化的占到了50%大专文化的才2.5%。没有上过学的占15%之多。她们的专长有87.5%的妇女是一般性农活,像诸如养鱼、养蚕、编织、文艺方面的都非常少人会的。家庭人口有85%的家里是2到5个人,67.5%的家里有2个小孩,但是还有5%的家里还没有小孩。有65%的小孩读书。家里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丈夫,而收入主要由妻子支配。家里的事情,20%是小事自己大事丈夫,25%是大小事情都由丈夫决定,50%是一块商量的。一天的娱乐时间较少,有60%的妇女没有娱乐时间。而主要的娱乐方式也非常简单,60%的妇女是看电视和聊天。打牌的有17.5%。给自己买的女性用品65%是衣服,2.5%买了化妆品,2.5%买了补品,还有30%买了其它的。身体健康状况,70%的妇女身体良好,有12.5%的妇女生病,剩下的17.5%是其它情况。生病后有谁来照顾是否有人照顾,25%的妇女生病后是由丈夫照顾,7.5%的妇女生病后是由自己的孩子照顾,12.5%的妇女生病后是由老人照顾,还有35%的妇女生病后是其他情况,20%的妇女生病后没人有照顾。在身体检查方面,40%的妇女是一年一次的身体检查,2.5%的妇女是一年两次的身体检查,竟有57.5的妇女没有去做过身体检查。家庭收入情况,全年家庭收入情况,20%的家庭年收入为1~XX元,15%的家庭年收入为3~4000元,25%的家庭年收入为5~6000元,10%的家庭年收入为7~8000元,20%的家庭年收入为万元以上,10%的家庭年收入为其它情况。外出打工情况,45%的妇女出去打过工,还有55%的妇女没有出去打过工。而打工的地方,有22.5%的是去南宁打工,5%的是去广东打的工,2.5%的是选择去中山打的工,还有17.5的是去其它地方打的工。在外面打工一年能挣到的钱,一年能挣到1~3000的占12.5%,一年能挣到4~5000的占到15%,一年能挣到6~8000的占到12.5%,其它情况的占到60%。丈夫是否在外面打工,有65%丈夫是去到外面打工的。丈夫在外打工对家庭经济状况是否有变化,无变化占35%的比例,其它对家庭经济状况有程度不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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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_党员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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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了解是什么?

首先,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应该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其次,依据什么修订。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根据。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这次对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把党章中的有关要点突出出来,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第三,修订后的一些要求。

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规范,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尤其,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应该说,导语部分是对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的、全面的要求,“八条规范”是对导语和“四个必须”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具体补充。《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这是一个关键点,覆盖全体党员干部,也是向全党明确了是非荣辱,明确划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

修订《准则》和《条例》,也能看出是在特定时期的党员教育管理廉洁自律方面的一种强化,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

二、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准则》和《条例》充分发挥了对广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就组织部门而言,加强对普通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如果普通党员有一天当上领导,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也将更加牢固。所以,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要进一步凝心聚力抓基层、全力以赴打基础,使每个党员都始终成为一面旗帜、每个党组织都始终成为一个战斗堡垒。

1、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健全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选派党员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二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加大在合作社、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力度。坚持党员发展“新四制”、“4321”制度,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三年或五年规划,固化党员“统一活动日”,落实“三会一课”,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江苏先锋网和先锋微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为每一名党员建立基本信息表,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四是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的主责主业意识。

2、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一是突出抓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一把手”上党课、党员“微党课”。突出镇区、部门主体责任,利用七一、冬训、专题学习等,将农村、机关、社区等各类普通党员开展轮训。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将其列入党校、干部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必修课。整合用好档案馆、纪念馆、等红色教育资源。三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抓好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入开展“党员选树学”“党员故事会”“身边的榜样”等活动,为党员更多地创设可学、可感的情境,吸引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

3、加强党员的作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这是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和动员令。要开展“党员目标承诺”、“为民办实事”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真得实惠。二是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党内思想之尘、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从严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查摆整改,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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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学生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乡村,全文共 2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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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留守儿童(儿童是指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衍生物,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随着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家乡,进城务工、经商创业。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脱离父母的直接监护,成为留守儿童。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所突显出来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和关注。为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状况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今年市妇联通过县、镇、村妇联组织网络,对全市留守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通过“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的形式,走访基层妇联干部、镇村干部、留守家庭等,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共同探讨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思路。本文根据调研情况,对目前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进行粗浅分析,就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和思考。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根据妇联系统2019年3月的调查摸底显示,我市17岁以下留守儿童已达10万多人,占儿童总数的12%。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就有9万多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87%。阳山县、英德市所占比重最大, 阳山县有3.9万多人,英德市有2.6万多人,两县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占了全市留守儿童总数的70%。

(一)基本现状。

1.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家境普遍不宽裕,生活依靠父母双方或单方出外打工维持。据统计,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家庭年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有 15909人。有的家中有病人,因病致贫情形并不鲜见;有的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技术技能水平较低,打工收入较微薄。部分留家的母亲,最主要的任务是料理家务、照顾老人小孩,只进行简单的种植养殖来帮补家计。

2.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数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顾生活起居。

3.农村留守儿童中,小学年龄段以下的超过半数。据统计,小学年龄段以下的儿童共有6.2万多人,占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65%。其中,读小学的占了36.4%,读幼儿园的占了12.3%,学龄前的占了16.3%。

(二)主要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家庭生活等方面与其他儿童存在的差异性,使其在身体发育、智力水平、思想品行和心理素质等多个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障碍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隔代教育负面作用,学习水平和心智水平难以提高。很多农村留守儿童都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由于祖辈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计,有的自己也体弱多病,对于管教孩子是无能力也无精力,隔代教育显然力不从心。同时“隔代亲”现象的普遍存在,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祖辈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文化辅导和行为习惯、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对孩子疏于管教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如清新县禾云镇的小健,今年 13岁,正在读小学六年级。他的父母长期在广州打工,由奶奶负责监护其生活学习。奶奶不识字,对其也十分溺爱,少有对其进行严厉管教。小健对学习非常不自觉,成绩是越来越差。同镇10岁的小发读一年级时,有妈妈在身边监督、照顾,能上课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回家更会帮助妈妈做点家务。到了二年级,妈妈随父亲到佛山打工,由行动不便的外婆照顾他。结果他的成绩是直线下降,成为班中的差生。而且越来越调皮,和同学追逐打闹,有时更是不上学,骑着自行车到处游逛。像这样由于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辅导,造成很多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不佳。部分更是因为行为习惯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导致出现性格偏执或行为偏差,出现厌学、逃课、迷恋网吧和电子游戏等现象,甚至与社会上一些小混混搞在一起,染上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社会恶习。

2.缺乏亲情抚慰与倾诉沟通,心理问题显现。农村留守儿童普遍正处于生理发育、心理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正是极需沟通倾诉和正确引导的时候。父母在生活中的缺位,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这些儿童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的形成。连山县上帅镇9岁的小琴,父母为了生计双双外出务工,剩下她和正在读学前班的妹妹跟随年老多病的奶奶一起生活。天长路远,父母对两姐妹的生活学习情况甚少过问。两姐妹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贴身照顾,性格变得内向,不愿与人交往。13岁的小豪读六年级,父母在广州打工,由奶奶照顾他的生活。当他违反学校纪律时,班主任只能打电话给他的父母。远方的父母只能通过电话只言片语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加强沟通,他的父母甚至留下了手机,但手机却变成了“游戏机”,成为其学习的障碍。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到,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思想观念差异大,巨大的代沟让两者难以交流沟通。父母忙于务工且身处远方,对孩子的情感沟通和心理关怀也少。留守儿童遇到问题时往往是得不到及时的排解和帮助。有的儿童和父母感情生疏,甚至怨恨父母无情,久而久之对家庭缺乏温暖感和归属感。部分留守儿童表现出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这种情绪的长期积累,极易产生社会认知、行为价值上的偏离,以及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这对于儿童人格的健全健康发展造成非常消极的影响。

3.缺乏安全监管,生命安全受威胁。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管人或年纪老迈,或病痛缠身,对他们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的安全问题难以监管到位。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更加突显。他们上山捉蛇捕鸟,下河洗澡摸鱼,骑车到处游荡,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连州市龙坪镇7岁的小军,父母到了番禺打工,留下他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去年12月,正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军由隔壁50多岁的大叔帮忙接他放学,结果途中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政策社会因素。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其实都希望把孩子留在身边,但由于现行户籍管理等相关政策和家庭经济状况的限制,无法更好地解决孩子进城后的入学、医疗保障和居住等问题,迫于现实的压力,把孩子留在农村就成了绝大多数农村家庭无奈的选择。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农村留守儿童极需得到家庭外的社会教育体系的更多帮助和疏导,弥补亲情、监管、教育等方面缺失对其成长形成的消极影响。但一方面,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在农村学校中开设专门的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课程还是相对较少;另一方面,社会教育相关服务体系更是还未发展成熟起来。这样的现实状况直接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问题的不断产生。

(二)家庭个人因素。农村经济发展迟缓,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弱,传统种植业收入水平低,农民往外走是必然的。农民外出务工谋生,目的是想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希望给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教育之间产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有的家长认为,毕业后没门路照样找不到好工作,还不如早点就业。在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下,再加上忙于务工,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也就不太重视和关注。委托的监管人又忙于操持家务和农活,更加不会对留守的孩子进行更多的教育。这些都是使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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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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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

(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

(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

(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

(十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

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由所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召集会议,经区主管部门责令,仍不召集的;

(二)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的;

(三)业主委员会被区主管部门责令解散的。

第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召集人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提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

(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会议议程;

(三)印制表决票或选票;

(四)在业主中推选若干表决票和选票的发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核实业主身份;

(六)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事项及议程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业主送达会议通知并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会议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八)其他会务准备工作。

第七条 业主大会以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程序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就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目的、会议召集情况及业主到会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会议召集人对本次会议需要决议事项进行说明;

(三)参加会议的业主对需要决议事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计收有效票;

(五)会议召集人公布投票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投票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说明,确定并宣布决议事项是否通过;

(六)会议召集人将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召集人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会议记录统一由业主委员会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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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招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1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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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规则

一、投标答辩

1.投标答辩,由____公司《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组织,公开进行,允许旁听。

2.《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邀请__市公正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投标答辩会议。

3.投标答辩人,由《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筛选后产生。没有取得投标答辩权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答辩会议旁听。

4.投标答辩的顺序,由投标答辩人抽签决定。答辩开始后,尚未轮到答辩的投标人,不准参加答辩会(包括合伙人)。答辩完毕的投标人,可以列席旁听其他人的答辩。

5.投标答辩人在答辩前,认为个别评委对自己的评判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有权向评标委员会主任提出请求该评委回避,评标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告知被请求人,在对该投标答辩人的《投标方案》评议和评分时回避。

6.从投标答辩会议开始,到投标答辩会议结束,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准和任何投标答辩人接触,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撤销其评委资格和有关投标人的答辩、中标资格。

7.投标答辩人应当遵守答辩会议的各项规则,按顺序进行答辩,到时不参加答辩的以弃权论。

8.投标答辩人的答辩时间相等,答辩分为:《投标方案》解释阶段和答辩阶段,每个阶段结束前三分钟,会议主持人应当提醒投标答辩人,到时应当通知答辩人停止发言。

9.投标答辩人的发言要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以《投标方案》为准,离题太远时,评委会主任应当提醒答辩人进行纠正。

评委向投标答辩人提出的问题,只限于《投标方案》的范围内。投标答辩人对评委提出的与《投标方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10.投标答辩人应以自己的最佳方案,进行一次答辩。

11.《投标方案》中有关投标人的家庭财产部分,评委有为其保密的义务,如因评委泄密,造成严重后果,泄密人应负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二、评标与决标

12.评标委员会委员在评标和决标中,要立场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评分、确切评议,对所有投标答辩人,一视同仁。

13.评委在投标答辩人评分时,禁止相互协商。

评委应当在投标答辩人答辩后十分钟内,就地按时以无记名方式作出自己的评分和评语表,交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和计算,由公证机关代表进行监督。

14.招标工作人员应当在投标答辩后一日内,对每个投标答辩人的得分及评语要点,整理好后交评委会主任。

15.评委会经过评议,预选四名中标候选人,向__厂职工大会作冶厂方演说。

预选的中标候选人,应认真准备书面演说词,一式两份,交评委会,并按演说词进行演说。

评委会应专门听取__厂职工代表对中标候选人演说的意见。招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16.决标由全体评委采用无记名投标方式进行,得票超过评委人数三分之二多数的中标,评委会主任宣布中标人。

投标表决时,应有公证机关的代表参加验票和计算票数。

表决结果如均未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时,则依得票数额取其前两名,由评委会进行再次评议表决,得票多者中标。

17.少数评委对中标人有重大异议,认为自己的意见足以说明中标人无经营能力和条件的,可在决标会上要求重新表决。评委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重新投票表决一次,重新表决后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决标终止。

18.投标人放弃中标权的,应在决标前向评委提出。

三、其它事项

19.投标答辩、评标及决标的一切资料,由招标工作人员分门别类,整理存档备查。

20.中标人的《投标方案》和答辩记录作为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依据之一,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时,中标人反悔的应负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负法律责任,还要赔偿招标单位本次招标及再行招标活动的一切费用。

合伙承租的投标人,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21.本《投标答辩、评标、决标程序及规则》的未规定事宜,评委会主任有权处置。

22.租赁经营合同生效后,招标工作全部结束。

23.本规则从__年__月__日生效。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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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遵守体育考试规则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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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考试中,本人由于想通过考试,平时又不努力锻炼,因此在考试中想利用作弊来通过,对这件事我在此检讨,诚恳反省。

在考试时想着作弊不会被老师发现,但事实证明我错了,老师对同学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

事后,班主任也找了我谈话,让我更深层次的认识到了错误,自己也反省了好几天,我真的错了,要想通过体育考试,只有靠平时的努力,不应该像我这样在考试中作弊。

像我这样不仅让自己走错路,还让同学帮我,也使他做错事,想想作弊真的是害人害己啊!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做人要诚信,不应该在考试中作弊,而我没有听从老师的教诲,*不仅让自己难堪,更让班级丢脸,让班主任丢脸。

*说明我是一个不讲诚信的人,同学会从此看扁我,老师会看轻我,走上社会,人人都会看不起我,这样对自己影响实在太大了,但自己毕竟已经犯了这样的错误了,后悔也没什么用了。只有好好练习,不再犯错,希望早日找回诚信,早日得到同学们的信任,早日恳求学校的原谅,因为我真的知道错了。

认识错误未必需要长篇大论,在此诚恳接受学校处罚,因为错了,会改正,希望老师和同学和学校监督我,让我更正确地走我的人生。

检讨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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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工业园区青年工人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园区,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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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园区青年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青岛

调查内容:关于工业园区青年工人生存状况的调查

调查方式:权威部门调查

从权威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表明进城务工青年的打工收入己经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所有这些都成为构成青年农民进城务工的直接动因。历史与现实己表明青年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青年农民向城市流动既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也是经济向高层次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支撑城市经济发展的一股新生力量进城务工青年的积极作用己被多数人认同。但与此同时进城务工青年也为社会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进城务工青年进城之后怎么办如何对待进城务工青年如何充分发挥进城务工青年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些问题现在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实践告诉我们进城务工青年的基本素质是好的这支队伍的主流是稳定的进城务工是他们继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和发展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创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进城务工青年己成为一支具有活力与适应力的社会力量。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可否认进城务工青年又是社会阶层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无论是在政策制定、制度保障还是在权利维护、理论研究等方面这里经常成为政策覆盖和理论研究的“盲区”。

仅从进城务工青年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角度看在落实劳动标准、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权益等方面他们就面临着如社会歧视、就业歧视和利益被侵等诸多社会困境。笔者认为应从思想、政策和制度上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中央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局。”农民收入问题不能仅靠发展农业的单一措施来解决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央已经就农业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等多方面做出了部署而占农民工绝对引言多数的进城务工青年所面临的问题也应该被纳入这一战略部署的总体框架。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现象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生存困境及权益保护的研究对于探索进城务工青年的流动规律加深对进城务工青年的了解引导进城务工青年的合理流动避免劳动力资源浪费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进城务工青年的市民化具有重要意义。

由进城务工青年的这种工作、生活状况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因此而造成的恶性循环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历史积淀形成的也有现实中突显的既有体制性的也有进城务工青年自身的。无论如何这种局面的长期持续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平、公正的基本价值关怀也很容易成为一些进城务工青年怀恨、报复社会的诱因甚至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危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本次调查中进城务工青年范围为年龄在—岁之间、户籍在城阳区以外、工作地点在城阳区、被雇佣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青年。据统计城阳区目前进城务工青年总数约为万其中以上是—岁的青年。调查发现进城务工青年以赚钱和学技术为务工的主要目的。绝大部分进城务工青年比较关注城阳区大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参与城阳区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有一定的信息储备的。城阳区进城务工青年群体在思想上表现出了积极发展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但也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在现实的工作生活中有的人认为自己能够得到尊重从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进城务工青年还是具有正确健康的自我认知意识和能力的特别从个案访谈中我们了解到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增加自信心进城务工青年还可以获得个人认知的修正。选题的意义保障进城务工青年权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逐步走共同富裕之路。只有不断完善有利于调动进城务工青年积极性和维护其权益的政策、制度才能逐渐改变城乡隔离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涵是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就要求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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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高港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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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港区孤儿贫困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非孤儿是指除已经在民政局享受960元/月,而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或双方失踪、离婚、因病等对孩子没有抚养能力等造成的贫困儿童。他们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健康成长,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摸清我区非孤儿贫困儿童的生存状况,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学习、成长等问题,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在我区各镇街89个行政村社区对0—17周岁没有被定性为孤儿,又比孤儿生存更艰难的孩子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全面排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基本摸清了我区非孤儿特困少年儿童的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我区0—17周岁少年儿童共有4万多人,已享受孤儿待遇的97人,这次调查的贫困儿童131人,约占全区儿童的3 %。这些贫困儿童家庭或因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致贫;或因父母病、残致贫;或因家庭遭遇灾祸致贫;或因父母无技能致贫。不言而喻,他们都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收入水平低,生存环境差,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已成为妨碍我区广大贫困儿童健康成长的普遍原因。

(一)因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或父母一方离家出走等致贫。在 131名贫困儿童中,因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致贫的有 87人,占贫困儿童的66 %,在所有的致贫原因中占第一位。如口岸柴墟社区的17岁的女孩庄明敏,现就读于口岸中学高一,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杂工收入很低,奶奶年迈多病,平时只能靠每月的低保收入420元,生活难以维持。

(二)因父母病、残致贫。调查显示,因父母病、残致贫的有36 人,占贫困儿童总数的 27%。如许庄街道明河村11岁的女孩陈菲,母亲心脏病,父亲又常年生病,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现在跟随生病的父亲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生活十分艰难;大泗二陈村10岁的男孩张玉顺,父亲残疾,母亲聋哑,又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

(三)因家庭遭遇灾祸致贫。因家庭遭遇灾祸致贫的有2人,占贫困儿童总数的 2 %。如大泗镇大马村8岁的女孩钱涵钰,他母亲无收入,父亲又摔断了腿,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给贫困的家庭带来更大的困难。

(四)因父母无技能致贫。因父母无技能致贫的有6人,约占特困少年儿童总数的 5 %。如大泗镇仔陈村7岁女孩杨雨蕊的父母。这些家庭普遍存在文化知识低,生产技能差,接受新生事物慢,又没有外援,因而造成生活困难。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区虽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了部分贫困儿童的暂时困难,但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还比较薄弱,救助贫困儿童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对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导致力度还不够大,措施还不够有力,投入还相对不足,尤其是还缺乏长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来开展工作。二是财力有限,筹措乏力,资金紧缺。三是没有解决实质性问题。仅靠救助和保障生活,并不能彻底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就全区来讲,虽然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救助,如落实低保、残疾人补助、大病医疗及慢性病医疗救助以及新农保等,学校、红十字会、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也针对这些孩子进行了一些帮助,但救助金额有限,而且在救助的贫困儿童中,有相当一部分只得到一次性救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为了使贫困儿童得到全面、长期的救助,我们建议:

(一)高度重视救助工作。贫困儿童救助工作是解决贫困家庭之忧,履行政府职责,惠及广大贫困居民的民心工程。建议政府把贫困儿童救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门的贫困儿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做救助工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救助工作,广泛参与,形成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在社会上营造出奉献爱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救助体制。贫困救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是社会救助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要充分发挥他们参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积极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搞好社会救助;村居委会要关爱、帮助、引导救助对象,组织邻里互助、社会帮扶活动;广大村民、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要从多方面参与、支持救助工作,帮助救助贫困儿童家庭走出困境。

(三)搞好协调,加强落实。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救助管理机制。推进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必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形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强大合力,促使有限的扶贫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各镇街民政办要切实履行牵头的职责,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助贫困儿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与民政部门的交流和协调配合,努力实现全区社会救助资源的整合和高效运用。二是建立排查、监督、奖惩相统一的社会救助落实机制。村居委会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贫困儿童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起动态管理档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把需要救助的儿童逐人落实到救助单位和救助人身上,明确救助任务和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对于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等信息需要公示、群众评议,社会救助资金需要定期审计、检查,把社会救助工作置于法律和群众的监督之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成绩显著的要总结经验,给予表扬奖励。

(四)对一些救助对象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对具有劳动能力、希望发家致富的贫困家庭,及时为他们提供生产经营服务,从技术上扶持。不定期对他们进行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免费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尽快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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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态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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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态调查报告

XX年5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调查在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重庆市、贵州省等6个劳务输出大省(市)的12个县(市、区)进行,共调查四至九年级农村留守儿童4533人(占61.7%)、非留守儿童2731人(占37.2%)、教师687人、校长42人。

本次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总体上形成了比较积极的价值观,对未来充满希望,向往城市生活,家庭关系良好。有92.1%的留守儿童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91.9%对自己生活在中国感到满意;有82.4%的留守儿童对未来充满希望,77.7%希望以后在城市生活;有90.2%的留守儿童与母亲关系很好,89.4%与父亲关系很好,大多数留守儿童仍将母亲视为最重要的支持来源。

调查研究中发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对策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 存在的九个突出问题

(一)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凸显

在家庭生活中,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差别最突出的是意外伤害。在过去一年中,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遭遇割伤、烧伤烫伤、被猫狗抓伤咬伤、坠落摔伤和蛇虫咬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比例都高于非留守儿童,其中前四项分别高5.3、1.6、3.9和3.1个百分点。意外伤害的发生源于留守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的缺乏,但更多的是父母及监护人履责不到位。

(二)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较差,学习兴趣不足

1.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

有20.4%的留守儿童自评学习成绩偏下,82.1%的人有过成绩下降的情形,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1.4和2.7个百分点,教师反映的差距更大。

2.留守儿童学习态度较差,学习兴趣较弱

留守儿童学习不良行为较多:没完成作业(49.4%)、上学迟到(39.6%)、逃学(5.5%)的比例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8.6、4和1.3个百分点;不想学习(39.1%)和对学习不感兴趣(43.8%)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个百分点。

九成多留守儿童认为学习重要,他们学习态度和状态上的差异,既与学校教育的大背景有关,也与学生自身的情况有关。一方面,客观上存在普通农村学校培养目标单一与留守儿童教育需求多元化的矛盾,学习知识一旦脱离自身的发展基础和需求,学习兴趣自然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留守儿童因为缺少有效监督,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较差,学习状态也会受到影响。

3.留守儿童缺乏应有的学习辅导

有68.7%的留守儿童曾听不懂老师的讲课内容, 有58.1%的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比非留守儿童都高出5.8个百分点。

调查发现,非留守儿童学习的主要帮助和监督者是父母,而留守儿童则是老师。接受访谈的留守小学生认为,父亲外出后对自己最大的影响是遇到难题没人问了。代替父母照顾孩子的祖辈监护人较多,他们学历偏低,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的学习。

(三)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

1.留守儿童家庭支持弱化

父母和同学朋友是农村儿童社会支持的主要来源。非留守儿童排前三位的是母亲(52.92%)、父亲(43.02%)和同学朋友(34%),留守儿童则是是母亲(41.54%)、同学朋友(34.92%)和父亲(30.38%),留守儿童来自父母的支持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虽然留守儿童获得祖辈的支持(17.02%)高于非留守儿童(10.9%),但远不及同学朋友。

2.留守儿童社会支持朋辈性倾向明显,易受不良团伙影响

同学朋友是留守儿童心里话的首位倾诉对象和遇到困难的第一求助人选,同辈成为留守儿童情感支持和实际帮助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需警惕不良群体的影响,有30.5%的留守儿童认为在校园里或周边有不良帮派团伙,有 25.7%认为有同学加入不良帮派团伙,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4.3和1.4个百分。

3.教师的情感支持不明显

有47.8%的四年级留守儿童遇到困难时主要求助于老师,显著高于第二位的同学朋友(36.6%)。在青少年时期,父母与教师是儿童的两个“重要他人”,尤其是小学中低年级的留守儿童,当父母远离时,教师就成了情感依恋对象。但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在你最信任的人是谁、你的心里话主要跟谁说、你和谁最亲近等情况中,老师在留守儿童身边的人群中排位都靠后。

4.两成留守儿童感知不到社会支持

有17.56%的留守儿童表示社会支持主要来源是自己,22.6%觉得在需要时没人能帮助自己,这表明他们感知不到社会支持。

国内外诸多研究证明,社会支持状况是儿童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预测变量,本研究也得到同样的结论。留守儿童消极情绪较多,经常感到烦躁(46.0%)、孤独(39.8%)、闷闷不乐(37.7%)、无缘无故发脾气(19.7%)的比例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5.7、5.7、1.5和1.1个百分点。这些消极体验降低了留守儿童对生活的满意度,有23.2%的留守儿童对现在的生活感到不满意,比非留守儿童高6.4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提醒我们在给留守儿童提供各种支持时,应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各种帮助,使其更容易感受到外部支持的存在,而且要帮助留守儿童学会有效地利用这些支持,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维护自身心理健康方面的作用。

(四)留守女童负面情绪相对明显

在留守群体中,女童的自我接纳程度显然低于男童,对自己总体上感到满意(76.5%)和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64.4%)的女童比例比男童低5.9和8.6个百分点,而常常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的女童比例(40.7%)比男童高6.6个百分点。

在留守群体中,有外显性攻击行为和内隐性攻击性情绪的女童比例都高于男童,经常感到烦躁(47.6%)、闷闷不乐(38%)和无缘无故发脾气(21.5%)的女童比例比男童高3.7、1和3.5个百分点;女童自评父母外出后,自己比原来抑郁、焦虑、爱发脾气、胆小的比例也高于男童。此外,有42.7%的留守女童经常觉得孤独,不仅高于留守男童6.2个百分点,也高于非留守女童6.7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留守女童负面情绪多、孤独感强。其原因:一是性别的差异使留守女童更需要父母的爱抚;二是家庭和学校的情感支持不能满足留守女童的心理需求;三是传统的社会角色期待加重了留守女童的心理负担。在留守群体中,36.4%的女童在家经常干活,比男童高9个百分点。有63.2%的留守女童要洗衣,35.2%要照顾弟妹,比留守男童高25.9和14.7个百分点,也高于非留守女童。在为家庭转移更多劳动负担的同时,留守女童承受了更多的心理压力,这种心理压力与父母外出带给她们的心理影响叠加在一起,不仅影响了她们的身心健康,也可能会影响到她们未来的发展。

调查也发现,留守女童人际交往状况较好,来自同学朋友的支持高于留守男童,这部分缓解了她们的心理压力。

(五)留守男童问题行为令人担忧

在闲暇生活中,有13. 8%的留守男童每天看电视超过2个小时,比非留守男童高3.2个百分点;在上网的儿童中,在网上玩游戏(64.9%)、讲脏话(41.8%)、浏览色情暴力内容(8.3%)的留守男童比非留守男童高4、3.5和1.7个百分点。

在学校生活中,留守男童迟到(41.8%)、逃学(7.4%)、受老师惩罚(73.5%)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5.3、1.9和5.4个百分点;不想学习(40.4%)、对学习不感兴趣(44.8%)、很难集中注意力学习(64.4%)、没完成作业(54.8%)、成绩下降(83.2%)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3—10.7个百分点,也都高于留守女童。此外,有47.2%的留守男童没参加过学校的任何课外小组,分别高于非留守男童和留守女童4.7和5个百分点;有51.6%受过同学、高年级学生、社会上的人或帮派团伙欺负,高于非留守男童和留守女童11和7.6个百分点。

留守男童问题行为多,学习及校园生活中的障碍也多。某县综治委的同志说留守男童是当地犯罪青少年的重要群体,称他们为“110的后备大军”。其原因:

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管,这是留守男童不良行为相对突出的直接原因。男生成熟较女生晚,更需要来自父母的监控,否则在日常生活中难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难以理解、掌握和内化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从而导致价值观和行为偏差。数据显示,在留守群体中,男童赞同钱能解决所有问题(11%)和家里有钱或有人当官的命真好(27.5%)的比例比女童高1.9和6.6个百分点;赞同诚实守信的人容易受欺骗(55.1%)、一夜成名的人令人羡慕(47.1%)和做好事经常得不到好报(39.0%)的比例比女童高4—6个百分点。

二是家庭中父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男童影响较大,本次调查中有91.9%的留守儿童父亲外出或双亲外出。父亲外出缩小了儿童的生活和活动空间,不利于男孩的健康成长。父亲外出的家庭中缺少权威形象,使男孩的管教和监督变得更为困难。对于男童而言,父亲还提供了男子的基本模式,供其参照和认同,父亲远离不利于留守男童的性别认同。

(六)父母外出对小学中年级儿童影响更大

1.父母外出对四年级留守儿童日常生活影响最大

在四年级到初三6个年级的留守儿童中,过去一年,有3.6%的四年级儿童遭遇触电,比例最高,这个比例在非留守群体中是1.5%,在6个年级中最低;在上网的留守儿童中,有26.9%的四年级儿童玩网络游戏,仅比初二低0.5个百分点,这个比例在非留守群体中是20.7%,在6个年级中最低;在上网的留守儿童中,有9.9%的四年级儿童在网上浏览色情暴力内容,比例最高,这个比例在非留守群体中是5.6%,低于五年级。此外,有10.6%的四年级留守儿童在生病后选择自己忍着。

外出父母及代理监护人,因为觉得这个阶段的孩子长大了,已经适应校园生活而又尚未面对升学压力,容易对其放松监管。这不仅使得他们更易遭受意外伤害,也忽视了他们一些不良品德和行为的滋生和发展。按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划分,十岁左右的儿童正是道德水平从他律向自律过渡的关键阶段,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引导。

2.四年级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后的负面体验较多

感觉父母外出后自己更容易被欺负(23.7%)、被歧视(19.8%)、性格比原来内向(41.7%)、胆小(18.9%)的四年级留守儿童比例在6个年级中最高。四年级留守儿童年龄还小,对父母依恋感强。他们经常想念父母(76.7%)、担心见不到父母(59.2%)、担心父母不爱自己(34.6%)的比例最高,比初三的高21.3、25和11.1个百分点。四、五年级的留守儿童表示目前自己最需要和父母在一起,而其他年级的留守儿童最需要学习辅导。

3.父母外出对四年级留守儿童的交往行为有较大影响

四年级儿童人际交往状况总体较差,这与他们年龄尚小、社交技能不足有关,四年级留守儿童相比非留守儿童更差。认为自己是一个受欢迎的人(52.1%)、认为同学喜欢自己(68.7%)、愿意和别人说话聊天(80.6%)的四年级留守儿童的比例,分别比四年级非留守儿童低6.4、3.6和1.8个百分点,可见,父母外出对其社交技能和行为影响较大。

调查也发现,四年级留守儿童会更积极地寻求老师支持和参与社会活动,以缓解父母外出后的焦虑感。从社会支持的主要来源看,留守儿童排前三位的是母亲,同学朋友和父亲,但四年级留守儿童排前三位的是母亲、老师和父亲。在问到“谁监督或帮助你学习?遇到困难你会向谁求助?”时,四年级留守儿童都把老师排在第一位,而四年级非留守儿童则把老师排在第三位。在留守群体中,有17.2%的四年级儿童参与很多的学校、社区公益活动,比例最高,也高于四年级非留守儿童(14.8%)。

(七)青春期叠加留守使得初二现象更为显著

1.初二留守儿童自我管理较差

有37.2%的初二留守儿童每天看电视1小时以上,较初二非留守儿童高2.6个百分点;有38.3%的初二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后更自由了,较四年级留守儿童高13.1个百分点。

2.初二留守儿童在学习及校园生活方面遇到的障碍较高

初二留守儿童上学迟到(49.8%)、逃学(8.7%)、不想学习(62.8%)、对学习不感兴趣(67%)、听不懂老师讲课内容(86.3%)、遇到问题没人帮助(68.4)、没完成作业(62.7%)以及被老师惩罚(75.2%)的比例高于初二非留守儿童2.3—14.4个百分点。

3.初二留守儿童受同辈群体影响较大

初二留守儿童与父母关系较差,经常和妈妈交流(64.3%)、经常和爸爸交流(57.9%)的比例低于初二非留守儿童4.1和8.7个百分点,而被父母训斥吓唬(22.8%)的初二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唯有初二留守儿童把同学朋友视为最重要的社会支持来源(43.38%),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母亲,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值得重视。

初二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身心急剧发展变化,存在着种种发展的可能性,他们具有叛逆、盲目、易受外界影响、情绪变化大、成绩两极分化普遍、违纪违规频繁等特征,又具有可塑性、主动、追求独立等特点,这被称为初二现象。对于初二留守儿童来说,青春期的影响与父母外出务工的影响叠加,放大了种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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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_个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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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

在生活和工作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仪表堂堂而让别人赏心悦目。下面有小编整理的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欢迎阅读!

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一】

第一条规则是最重要的一条规则,要整洁。

做人做事你的仪表要不整洁就比较麻烦,比如一个男同志,穿的西装很讲究,颜色搭配很好,但是头上头屑不断,胡子拉里拉碴,手指伸出来上面指甲缝里全是污垢油泥,往你身边一站,跟垃圾箱似的,味儿比较厚,别人会对你有好的看法吗?

第二条规则,要自然。

仪表要自然,不自然,有时候很麻烦。不自然有时候有矫揉造作之意。

第三条规则,要互动。

什么是互动?就是你的美化、你的修饰被交往对象接受了,当然有时候它有一些技巧。

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二】

成功的着装

服装不是一种没有生命的遮羞布。它不仅是布料、花色和缝线的组合,更是一种社会工具,它向社会中其他的成员传达出信息,象是在向他人宣布说: “我是什么个性的人?我是不是有能力?我是不是重视工作?我是否合群?”旧时代的女性注重服装的动机较单纯,其目地无非只是为想获得他人的赞美,或是增加对异性的吸引力。在讲求男女平等的时代里,女人处处希望与男人平等竞争,简单追求外表的性吸引,已并不能满足这些职业女性,女性竞争者在着装方面必须要更具道德魅力、审美魅力、知识魅力及行为规范的魅力,使服装无形中为协调人际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增加职位升迁的机会,起到良好的作用。

不妨,举几个例子说明着装与事业的关系。

例一:有位女职员是财税专家,她有很好的学历背景,常能为客户提供很好的建议,在公司里的表现一直很出色。但当她到客户的公司提供服务时,对方主管却不太注重她的建议,她所能发挥才能的机会也就不大了。 一位时装大师发现这位财税专家在着装方面有明显的缺憾:她26岁,身高147厘米、体重43公斤,看起来机敏可爱,喜爱着童装,象个26岁的小女孩,其外表与她所从事的工作相距甚远,所以客户对于她所提出的建议缺少安全感、依赖感,所以她难以实现她的创意。这位时装大师建议她用服装来强调出学者专家的气势,用深色的套装,对比色的上衣、丝中、镶边帽子来搭配,甚至戴上重黑边的眼镜。女财税专家照办了,结果,客户的态度有了较大的转变。很快,她成为公司的董事之一。

例二:一位女推销员在美国北部工作,一直都穿着深色套装,提着一个男性化的公文包。后来她调到阳光普照的南加州,她仍然以同样的装束去推销商品,结果成绩不够理想。后来她改穿色彩淡的套装和洋装,换一个女性化一点的皮包,使自己有亲切感,着装的这一变化,使她的业绩提高了25%。 可见,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如何得体,适度的穿着已成为一门大有可为的学问。就寻职或在职的女性而言,服装风格的第一个原则,尤其在工商界和金融界或学术界,打扮过于时髦的女性,并不吃香,人们对服装过于花哨怪异者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敬业精神、生活态度,一般都会持有怀疑态度。

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三】

为打造自己的形象很多人伤透了脑筋,美容增高,拉皮减肥,大笔的钱花了,效果却往往令人失望,谦谦君子,窈窕淑女,似乎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想。

其实,尽管人们相貌不同,但是如果仪表修饰得体,那么我们会发现,美,唾手可得。

整洁和自然最重要

一个人的仪表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个部分是静态的,比如高矮胖瘦、年龄状态,相对在某一个时间之内不会突变。

另外一方面它是动态的,就是他的举止和表情。

平常我们说这个人很木,表情呆板、呆滞,我们说这个人活泼大方,表情比较善于和别人去互动。

但是这样的问题我们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你要不注意它就比较麻烦。

仪表的礼仪,有两个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个规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规则,就是要整洁。

你做人做事,仪表要不整洁就比较麻烦了,比如一个男士,穿的西装很讲究,颜色搭配很好,但是头上头屑不断,胡子拉里拉碴,手指伸出来上面指甲缝里全是油泥,往你身边一站,身上味儿还比较厚,那你会对他有好的看法吗?

第二是要自然。

仪表要自然,你不自然,有时候很麻烦。

不自然有时候它有矫揉造作之意。

比如女士头发短点可以,男人头发长点可以,但是不能过界。

女士头发最短不能为零,男士尤其是国家公务员、公司企业员工,一般不留长发。

发型很重要

修饰仪表的第一个问题是容貌,就是看一个人的面部,主要修饰要点有发型、面部、口部,还有一个跟容貌也比较搭界的就是手部,

发型的修饰,最重要的就是要整洁,规范,长度适中,款式适合自己。

比如头发要常洗、要常理,头发长度有要求,比如你在重要的工作场合,男士头发一般不能够剃光了,也不要搞太长。

专业讲法是前发不附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

女士在重要场合头发不要随便让它自然而然地披散过肩。

面部修饰最重要的要注意除了整洁之外,面部多余的毛发也要注意。

第一,胡子,第二,鼻毛和耳毛。

没有特殊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要留胡子,养成每日剃须的习惯,胡子拉里拉碴,会给人蓬头垢面之感。

口部要注意什么呢?口部注意要无异味,无异物。

吃完饭之后要及时刷牙,及时照照镜子。

如果要搞接待或者参加宴会,不要吃带有过分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比如葱、蒜、韭菜。

化妆要自然、协调

还有一个化妆的问题,化妆就是使用化妆品进行自我修饰。

严格地讲,男人也好,女人也好,老人也好,孩子也好,我们都用化妆品的。

在我眼里化妆品有这么几类,第一类,美容的。

这主要是女同志用的,唇彩呀,指甲油啊,胭脂啊,睫毛膏啊,诸如此类。

第二是就是美发,美发其实也是化妆,人不可能一辈子不剪一次头发,除非你天生没有。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男人女人他都在化妆。

第三也是男女都有的,那就是什么护肤品的使用,护肤。

化妆的基本礼仪有三点。

第一是化妆要提倡自然。

第二是要协调。

用的化妆品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是成系列。

化装的各个部位要协调,跟服饰搭配要协调。

第三是化妆时要避开人。

化妆是一种个人隐私行为,别在别人面前“表演”化妆。

坐有坐相 站有站相

一个人举止动作实际上是教养、风度和魅力的问题。

关于举止,有三个要点,这是基本的礼仪。

第一个要点,美观。

虽然美的标准在不同时代它有一点点变化,但是相对而言,它有约定俗成的说法。

我们古人讲几句话,立似松、坐如钟、行似风,实际上是讲约定俗成的美。

第二要点,规范。

相对来言,你的坐相、站相、站姿、坐姿、走姿,姿势要比较规矩。

还有一点要注意什么呢?这第三点就是互动的问题——你要注意你的所作所为产生良好的预期的结果,要被交往对象理解和接受,这个你要不注意就很麻烦了。

当笑则笑 不该笑别笑

仪表礼仪最后一块就是表情。

表情,就是人的面部的感情的外显。

严格地讲,一个人的表情是有眼神、笑容、面部肌肉的动作。

比如说有时候眨眨眼,耸耸鼻子呀,嘴巴歪一歪啊,它都有一定的含义。

但是最多地来讲,一个人的表情是通过眼神和笑容体现出来的。

首先眼神要注意注意四个字——目中有人。

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我们和别人交流的时候,要养成注视对方的习惯。

从礼貌的角度来讲,近距离交谈,看对方的眼睛或者头部,特别当你面对异性的时候要养成习惯,通常不看中间,尤其不看下边,否则人家说你色迷迷。

第二,你看人家的角度它有讲究的。

不能斜眼看人,而是正面看着别人。

最后,表情中还要说说笑。

虽然说笑比哭好,但是你得注意笑它也有一个分寸,微笑,含笑,大笑,狂笑,冷笑,苦笑,它的适用对象是不同的。

那么在笑的时候,你最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四个字,当笑则笑,不该笑你别笑。

总而言之,讲仪表礼仪,最重要的要强调一个概念,就是要表里如一。

徒有其表是不行的,但是只有内心的善和美而没有外在的美的表现也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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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女企业家生存状况调查:为什么她们更容易成功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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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生存状况调查:为什么她们更容易成功

□她们平均年龄46.5岁,大多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她们经营的企业比男企业家更容易盈利;     □她们比男企业家更自信;     □她们将改变传统由男性主宰的经济规则     编者按:大量的国内外调查研究表明,随着中国妇女社会、经济、政治和家庭地位的巨大变化,一个典型现象——中国女企业家阶层已经出现。     那么,中国的女企业家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她们与男企业家有些什么样的不同?正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发展研究中心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秘书长李兰为本报独家提供的这份研究报告可以说是中国女企业家的一张素描。     数字中的女企业家生存状况     本文综合了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1996-2001年六次企业家问卷跟踪调查的主要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与男企业家比较,女企业家相对年轻,学历略低,所学专业文科较多,由组织任命的相对较少。从所从事的行业看,女企业家相对集中于批零贸易、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女企业家在东部地区企业、中型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中相对较多。从培训情况看,女企业家参加脱产培训的机会较多;初步掌握外语、计算机技能的居多。女企业家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相对较好,女企业家的收入水平略高于男企业家。从自我评价来看,女企业家认为自己更能胜任工作,对自身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都比男企业家更为满意。     1、基本状况     (1)年龄     调查结果显示,女企业家的平均年龄46.5岁,而男企业家的平均年龄为47.4岁。比较而言,35岁以下及46-55岁年龄段的企业家中,女性多于男性;而36-45岁及56岁以上两个年龄段的企业家则男性多于女性。     (2)学历     调查显示,大专学历的女企业家比男企业家多1.4个百分点,而研究生学历的女企业家比男企业家少1.3个百分点;大学及中专以学历的男女企业家比例相差无几。     (3)专业     调查显示,企业家的专业以管理类比例最高,从具体专业分布看,财经与管理类企业家的比例为53%,其他专业依次为理工农医类31.4%,文史哲法律类6.8%,其他类8.8%。其中,专业为管理类、理工农医类的女企业家比重比男企业家分别少3.7和5.7个百分点;而专业为文史哲法律类、财经类、其他类的女企业家比重则比男企业家分别多3.5、2.5和3.3个百分点。     (4)任职方式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家的任命方式以组织任命、自己创业、组织选拔与市场选择相结合为主。这几种方式中,组织任命和自己创业的女企业家比重比男企业家分别少7和1.2个百分点;而组织选拔与市场选择相结合的女企业家比重比男企业家多7.9个百分点。     (5)行业分布     调查结果显示,从事批零贸易和餐饮业的女企业家比重明显高于男企业家,多16.6个百分点,从事社会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的女企业家比重也高于男企业家,分别多3.4和2.2个百分点;而从事其他各行业的女企业家比重则低于男企业家,其中制造业低9个百分点。     (6)地区分布     调查结果显示,东部地区的女企业家比重比男企业家多4.9个百分点,而中、西部地区的女企业家比重则比男企业家分别少1.7和3.3个百分点。     (7)规模分布     调查结果显示,中型企业的女企业家比重比男企业家多4.6个百分点,而大型和小型企业的女企业家比重则比男企业家分别少1.5和3.1个百分点。     (8)经济类型分布     调查结果显示,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女企业家比重比男企业家多3.8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女企业家也比男企业家分别多3.1和1.9个百分点;而国有企业的女企业家比重则比男企业家少8.5个百分点,其他几种类型企业的男女企业家比重基本相同。     (9)企业效益分布     调查结果显示,女企业家经营的企业中,盈利企业的比重比男企业家的企业多7.8个百分点,持平企业也多4.3个百分点;而亏损企业则少12.1个百分点。     2、行为特征分析     调查结果从女企业家的学习、外语水平、计算机及上网、出国、收入、对工作和地位的满意度等方面,通过与男企业家的对比,反映了中国女企业家的一些行为特征。     (1)学习情况     比较而言,女企业家日常学习时间为1-2小时的相对较多,比男企业家多4.3个百分点,没有日常学习时间的也比男企业家略多1.4个百分点;而日常学习时间在0.1-1小时及2小时以上的女企业家则相对为少,分别比男企业家少1.3和4.4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还显示,女企业家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比男企业家多,女企业家参加脱产培训1-10天、10-30天和30天以上的分别比男企业家多4.5、4.4和0.4个百分点,而没参加过脱产培训的女企业家则比男企业家少9.3个百分点。     (2)外语、计算机水平     调查显示,女企业家不会外语的比男企业家少4.8个百分点,同时能进行专业阅读和口语交流(外语水平很高)的女企业家比男企业家分别少7.2和1.1个百分点,能进行函件处理(外语水平较高)的女企业家比男企业家多13.1个百分点。     女企业家不会使用计算机的比男企业家少10.5个百分点,同时能使用相关软件和会编程序(计算机水平很高)的女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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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文章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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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愉快的生活,我们不得不感慨,愉快是一种难以获得的必须,谁能真正愉快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人都陷入一种琐碎的境地,这种境地,我把它称之为,不满意。看看你对生活中多少的事情不满意你就知道,你确实失去愉快很久了。你对你的工作不满意,对你每个月领的薪水不满意。你对你和你在一起的朋友不满意,对你的爱人不满意,以及,对你的孩子,不满意。买了一套房子,感觉不满意,因为不久之后它降价了,而且下水道还漏水。在你开着车子堵在街上的时候,你不满意,然后拼命的按喇叭,当别人变道超到你前面的时候,你愤怒的一下子破口大骂。你不满意的事情太多太多以至于我无法说出口,甚至看到当年比你差的同学一下子发达了,你就无语的嫉妒到满眼发红。

对于我们的生活,我们所不满意的,实在太多太多,任何达不到我们要求的,我们就会不高兴,我们就会赌气,有些性格比较偏激的女的,就会一哭二闹三上吊,比如,割腕,跳楼,跳桥,跳河,喝洗洁精什么的,还有的受了气,就拿自己的小孩子出气,拿自己的配偶出气,以及,拿下属出气,还有的在酒店里傻啦吧唧的对那些美丽可爱的服务员出气,还有的把在别的地方受的气撒到了课堂里来,等等,肤浅、幼稚、狭隘、渺小。当然,我们不可避免的大多都是这样肤浅、幼稚、狭隘、渺小的人,正所谓大道理都懂,小情绪难控,一旦我们受气了,我们立马就拿比我们弱小的一方开刷,以此来弥补我们欠满意的心情。但是,这难道是一件很好的举动吗?故此我们应适当反思。

我们所过的生活,其实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很愉快,我们要更多的感觉满意,满意是通往愉快生活的垫脚石,你若是满意了,你的生活就可以愉快了,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可推诿的。你要试着满意,满意你的生活,满意出现在你生活中的人,满意任何一种棘手的事情,你要对生活充满信心,要对对自己充满自信。你要把抱怨婉转的抒发出来,比如,你在银行里排队等待办证,结果到你的时候银行tm下班了,于是你就可以在心里对着你面前的这个美女职员竖起一双强壮的中指,然后很满足的走开。还比如,在你看到一个比王思聪更有钱的富二代在你面前瞎嘚瑟的时候,你就义无反顾果断的拿出你那款破国产小米手机,把摄像头调好,然后对着他的法拉利说,我拍,我拍死你,让你再在我面前瞎嘚瑟,看我拍不死你。这就好像有一个男的把他老婆的名字写在篮球上打篮球那种婉转的发泄抱怨一样,然而可惜的是,他在他老婆的面前打篮球。你得搞得不声不响才行,记住,愉快的生活,非合理的发泄抱怨不能愉快生活。

这也就说明了,人就像一个皮球,外在的环境在时常的给这个皮球里输送一些名为CTM的有气体,这种名为CTM的有毒气体是抑制愉快生活的元凶,若是你想愉快的生活,非合理的排掉这些名为CTM的有毒气体不可,否则不愉快,是板上钉钉了。前面说对世界的满意,就是使自己保持一种心态稍微饱和的状态以使这种名为CTM的毒气无法进到人的心里,但事实情况是无论如何人也不能拥有这种状态,因此吸收进那种名为CTM的有毒气体的在所难免的了。但这一点也不妨碍我们愉快的生活,那种叫做CTM的有毒气体,说实话,你只要在心里竖几下中指就完全可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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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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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20xx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服务合同

2. 技术培训合同

3.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 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村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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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体系研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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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法律规则体系研究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移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从转移时间看,二者经常同时发生,但并非必然同时发生。标的物转移涉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标的物孳息归属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因此,《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体系。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依照《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标的物为动产性质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有3种情形。

1.动产所有权自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的情形。

关于动产交付的概念及法律含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从民法角度看,一般认为,动产交付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交付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种:一是由出卖人送货上门的,由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然后由买受人验收,将买受人验收合格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二是由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将出卖人办理托运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三是由出卖人邮寄的,将出卖人办理邮寄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四是由买受人自提的,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其中包括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

第二种是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不以标的物本身的实际交付为标志,而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如仓库出货单、提货单等)的交付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相关单据予以交付,标的物所有权便发生转移。

第三种是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签订买卖动产合同之前,交易双方即约定标的物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

第四种是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此时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买受人暂时实现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而不是立即实现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比如,甲将电视机转让给乙,但甲还需要暂时使用此电视机。甲乙双方本来应当另行订立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由甲先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实际交付给乙;再由乙根据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暂时交付给甲使用。显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来回传递并无实际意义。为简化程序,双方只需要订立契约,便可以实现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暂时实现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第五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2.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

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3类:一是约定特定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二是约定标的物在交付完成一定期限(比如试用标的物结束的时间)后转移所有权;三是约定标的物在特定条件成熟时转移所有权,但该约定不得作为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因为双方的约定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要件,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法律性质不同,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3.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特殊情形。

一是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二是通过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只有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实际转移至买受人。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该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簿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房屋所有权变更必须登记,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另外,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有些动产也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但是,这种登记不是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只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

行政机关应准确把握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关系,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关于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法律,准确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从而为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等打好基础。

比如在建筑施工领域,建材产品销售者先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供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货款在工程施工期间分期结算或在施工结束后一次性结算,这种情况十分常见,但是,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推定建材产品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为如果作此推定,就会使其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甚至产生混淆。

第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该批建材产品,会涉嫌侵犯别人的物权,使用后会造成自己所有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混同。

第二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借用销售者的建材产品,以后再归还同类物。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第三种情况是建材产品销售者把该批建材产品赠与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他们之间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显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商业交易习惯,只要建材产品销售者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并经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该批建材产品的所有权便发生了转移,建材产品销售者对该批建材产品就不再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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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2024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高中,乡村,全文共 3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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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2021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批富余劳动力纷纷走出家门,走入城市,成为打工一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在了农村家里,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便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群体——留守儿童。为了了解留守儿童暑期生活状况,近日,剑阁调查队在汉阳镇中心村和武连镇计划村对40名留守儿童进行了走访调查。

一、留守儿童超五成,父母双双外出占绝大多数

据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统计,2019年春季,全县27284名小学、初中生中,留守儿童占56.6%。调查的汉阳镇中心村、武连镇计划村有小学、初中生138名,留守儿童达到80人,其中,父母双双外出的63人,占留守儿童的78.8%。

二、留守儿童以隔代照顾为主,暑期普遍继续留守

留守儿童以爷爷、婆婆照顾为主,他们与父母的相聚,一年基本上只有一次,主要是父母返乡过春节或者春节期间到父母身边与其相聚,由于夏季高温,留守儿童暑期一般不到父母务工的城市相聚。调查的40名留守儿童中,留守期间全部与爷爷、婆婆一起生活,今年暑期仍全部留守在家,仍全部由爷爷、婆婆照看。

三、留守儿童生活单调,暑期以玩耍为主

由于留守儿童年龄较小,加之爷爷、婆婆的“过分”疼爱,暑假期间很少安排他们做家务,更不会安排他们做农活,特别是小学阶段,留守儿童几乎不做家务和农活,玩耍和作业几乎就是暑期生活的全部。调查的40名留守儿童中,暑假期间,除了完成作业之外,全部以玩耍、看电视为主。虽然有年龄稍大一点的7名学生适当地做一些力所能力的家务,但是,与同村其他小伙伴玩耍或在家看电视几乎是他们暑期的主要生活方式。虽然所在乡镇也有暑假兴趣班,但出于经济和接送不方便等多种原因的考虑,农村留守儿童暑假被迫留守在家,40名留守儿童全部没有参加过学校、社会公益组织、政府相关机构等组织的学习辅导、文体活动。武连镇计划村罗如均表示,虽然镇上有适合自己孙子的培训班、兴趣班,但是,一个暑假三、四百元的培训费还是有点贵,同时,如果到镇上参加培训或兴趣活动,每天都要接送,有点费时费力,不得不将孩子留在家中由其自由玩耍。

四、隔代监护乏力,留守儿童需要特别的关爱

担负隔代监护职责的爷爷、婆婆,受身体和文化知识的限制,在留守儿童的监护上,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一是代沟明显,爷爷、婆婆无言以对。孩子自我意识、世界观、价值观的逐步形成,隔辈之间观念的不同,沟通的难度增加,孩子越大,自我意识越强,叛逆心理越重,加之没有开展留守儿童的专门心理引导,随着年龄的增长,留守儿童的个性越来越偏激。汉阳镇中心村一留守儿童对他婆婆说:“你们的社会我们过不了,我们的社会你们不懂。”二是“技不如人”,爷爷、婆婆束手无策。汉阳镇中心村一没有的文化爷爷说:辅导、检查孩子的作业是爷爷、婆婆最头痛的事情,平时住校还好,做不起的作业孩子可以问老师或其他同学,放假了,爷爷、婆婆辅导不了作业,只好找邻居帮忙。三是不敢闪失, 爷爷、婆婆心力交瘁。2019年寒假,汉阳镇中心村一8岁女童,与同学家玩耍后的回家途中被车撞死,全家悲痛不已,爷爷、婆婆更是感觉没法向其父母交代。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听到爷爷、婆婆说的最多的是“简直不敢让孩子脱离视线”、“只要孩子安全,其他啥子都无所谓”、“要是孩子出啥事了,我们咋个给他父母交代嘛”。

留守儿童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特别关爱的特殊弱势群体。相对寒假,暑期时间更长,但留守儿童与父母相聚机率更小,因此暑期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动员学校及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社会公益组织共同发力,以村(社区)为单位,适度集中建立留守儿童暑假生活营,从志愿者、学校老师中挑选专业人力量,围绕留守儿童的思想、情感、学习、生活,免费开展专门的学习辅导、心理引导、体育锻炼、劳动体验、安全教育等健体益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全方位关心、关爱留守儿童。

范文二

随着我国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乡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妇女儿童成为我乡农村的主体人群。“留守”使农村实际生活人口结构性失衡,引发了农村家庭的稳定问题、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是一个亟待关注和关爱的社会群体。破解农村留守家庭的“留守”之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木叶溪乡妇联对全乡11个村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并结合乡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召开村、组妇女之家干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进村入户与留守妇女儿童面对面谈心等方式,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木叶溪乡位于县境西北部,距县城18公里,属典型的山区地形。区域面积121.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975亩。全乡辖有11个行政村,78个村民小组,共有居民8118人,2253户。留守妇女327人,留守儿童175人。

根据调查情况,目前我乡留守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在年龄特征。参与问卷调查的11个村的44名妇女中,60岁以上的一般因年龄较大、男性外出较少,留守比例较低。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高中文化程度只占2%。三是在留守原因上,客观因素是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主观因素是本人不想外出务工或家人不支持。

从此次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来看,目前木叶溪乡共有175名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父母在本省务工的占总数40%,在外省务工的占总数60%。留守儿童有 88%由祖辈监护,有12%由其它人监护。留守儿童父母三个月回家一次的仅占3%,半年回家一次的占31%,一年一次的占43%,与儿童沟通经常的家长占 66%,偶尔的占19%,不沟通的占到15%,在外务工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维系松散。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优秀的占15%;良好的占50%;一般的占 35%;

二、现状及问题

(一)留守妇女

1、农村留守妇女成为家庭生产生活中的顶梁柱,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留守家庭中男性外出务工后,以前男性承担的一些责任转落到留守妇女的肩上,使得妇女在原有社会责任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责任。她们上有老下有小,在家中需要照顾老人和小孩,还要担负起家中农活,在家庭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家中主要的青壮年劳动力和顶梁柱。被调查的留守妇女除农闲季节外,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留守妇女表示自己身体状况下降,体力大幅度透支。

2、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文化水平偏低,参政议政热情亟待提高

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妇女当中初中以下文化的约占九成,高中或中专文化的不到一成。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的大部分只上过小学,少部分小学都未毕业。总体来说,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程度不高,思想观念、认知水平低,接受新理念、新技术的能力较差,在处理婆媳关系、邻里关系以及子女教育问题上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尤其是一些新的农村生产实用技术接受起来也有一定难度。由于文化水平低,思想僵化,参政议政热情亟待提高。她们普遍认为参政议政是男人们的事,有的即使认识到了自己的民主权利,也仅仅停留在参与选举层面上。

3、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具有与男子平等的经济地位

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两部分,一是丈夫外出务工收入,其次是农村妇女在家务农收入。家庭总收入中,虽然丈夫外出务工能增加一部分收入,但农村妇女在家的务农收入也在家庭收入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在经济支配方面,有80%的家庭收入主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支配或留守妇女支配。

4、业余生活单调

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平时基本没有娱乐活动,社会交际圈狭窄,精神文化生活单调。劳动之余的文化生活主要是看电视、聊天、串门,打牌,而极少读书看报、补习知识。在有烦恼时,跟丈夫、朋友、父母、公婆及其他人倾诉很少。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平时忙于农活和家务活等,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不能从参加文体活动中让自己减压。

(二)留守儿童

1、生活水平较低。据调查,在全乡175名留守儿童中,40名留守儿童家庭生活条件困难,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3%,所在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留守儿童的每周生活费人均30元,除去吃饭花销,留守儿童几乎没有零花钱。

2、家庭教育缺失。

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主要都是祖辈进行隔代抚养,由于受到自身文化水平限制,无法对留守儿童的知识学习进行适当的辅导,无法担负起抚育儿童健康全面成长的重责。

3、亲情关怀缺失。多数留守儿童每年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由于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留守儿童与其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淡漠,他们无法得到足够的来自父母的关爱。据学校老师反映,学习不认真的往往是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家长的监管力度不够,他们的学习就无人过问,很容易成为差等生。

4、安全问题有待解决。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人对儿童监管不利,或顾不过来,或无人照管,而儿童又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容易遭受伤害或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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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真心宅急送快餐厅生存现状调研报告_暑期社会实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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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宅急送快餐厅生存现状调研报告

真心宅急送·送真心

——记真心宅急送快餐厅生存现状调研两个温州年轻人,一个40平米的店铺,从湖州到杭州到义乌,独具特色的真心宅急送应运而生了。7月1日,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浙江省内小微企业创业经历及生存现状”暑期调研服务团队走入这家快餐店,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快餐食品 打造品牌      走进这家快餐店,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墙壁上的两块白板,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今日营业额,出勤率,待办事项等多项指标内容,让我们看到这种透明,开放的餐饮模式。这家快餐店产品涵盖盖浇饭,披萨等类型,主营西式快餐.据了解,他们为了得到产品的最佳口感,花费半年时间,寻找了一千多种食材,终于开发出口感独特,营养美味的快餐食品.他们说:新时代的餐饮行业,最为关注的应当是品质、服务和质量,有了这三样法宝,才能突出重围,最终赢得自身品牌.      创业之路 先苦后甜      如今他们的事业开始蒸蒸日上,之所以取得如今的成就,这和之前他们艰辛的创业经历是息息相关的.在大二时,学校附近的一家打印店整体转让,他们瞅准了商机,承包了这个店面,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他们靠着这家复印店,赚得人生第一桶金8万元.大学毕业后他们转让了这家复印店,,由于想学到专业的技术知识,他们从事qc方面的工作,虽然工资只有一年3000元,但他们为了学到先进可靠的qc技术,毅然投入了这个行业。一年后,他们看到了外贸行业的巨大商机,加入到了外贸的淘金大军,此时的他们却被眼前的成功所蒙蔽,在创业的过程中迷失了方向,致使他们的事业一落千丈,虽然换了很多行业,但仍然不见起色。辛苦积攒的资本在这段时间里都打了水漂,他们开始自我反思在创业之路上的种种,那是一段令他们感到绝望的时光.在真切体会到失败的滋味后,他们下定决心不等不靠,重新开始,一定要在辛苦后创造价值,戒骄戒躁。在仔细分析,加之研究考察市场后,他们瞄准了外卖西式快餐行业.从一年前开始创办真心宅急送到如今,营业额突飞猛进,通过固体广告,流动广告牌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展速度十分迅猛,目前他们已经开始通过加盟的方式扩张自己的规模并迅速提升自己的品牌知名度。      采访过程中他们告诫我们大学生创业者,不能因为大学生急于创业,就贸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一定要仔细调研,而且别人的经验一定要经过自身实践,找对方向,走对路,然后投入信心与斗志,全力以赴。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创业实践园“浙江省内小微企业创业经历以及生存现状”社会实践调研服务团队      作者:陈凯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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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仪表礼仪的三个规则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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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自己的形象很多人伤透了脑筋,美容增高,拉皮减肥,大笔的钱花了,效果却往往令人失望,谦谦君子,窈窕淑女,似乎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想。

其实,尽管人们相貌不同,但是如果仪表修饰得体,那么我们会发现,美,唾手可得。

整洁和自然最重要

一个人的仪表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个部分是静态的,比如高矮胖瘦、年龄状态,相对在某一个时间之内不会突变。

另外一方面它是动态的,就是他的举止和表情。

平常我们说这个人很木,表情呆板、呆滞,我们说这个人活泼大方,表情比较善于和别人去互动。

但是这样的问题我们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你要不注意它就比较麻烦。

仪表的礼仪,有两个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个规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规则,就是要整洁。

你做人做事,仪表要不整洁就比较麻烦了,比如一个男士,穿的西装很讲究,颜色搭配很好,但是头上头屑不断,胡子拉里拉碴,手指伸出来上面指甲缝里全是油泥,往你身边一站,身上味儿还比较厚,那你会对他有好的看法吗?

第二是要自然。

仪表要自然,你不自然,有时候很麻烦。

不自然有时候它有矫揉造作之意。

比如女士头发短点可以,男人头发长点可以,但是不能过界。

女士头发最短不能为零,男士尤其是国家公务员、公司企业员工,一般不留长发。

发型很重要

修饰仪表的第一个问题是容貌,就是看一个人的面部,主要修饰要点有发型、面部、口部,还有一个跟容貌也比较搭界的就是手部,

发型的修饰,最重要的就是要整洁,规范,长度适中,款式适合自己。

比如头发要常洗、要常理,头发长度有要求,比如你在重要的工作场合,男士头发一般不能够剃光了,也不要搞太长。

专业讲法是前发不附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

女士在重要场合头发不要随便让它自然而然地披散过肩。

面部修饰最重要的要注意除了整洁之外,面部多余的毛发也要注意。

第一,胡子,第二,鼻毛和耳毛。

没有特殊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要留胡子,养成每日剃须的习惯,胡子拉里拉碴,会给人蓬头垢面之感。

口部要注意什么呢?口部注意要无异味,无异物。

吃完饭之后要及时刷牙,及时照照镜子。

如果要搞接待或者参加宴会,不要吃带有过分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比如葱、蒜、韭菜。

化妆要自然、协调

还有一个化妆的问题,化妆就是使用化妆品进行自我修饰。

严格地讲,男人也好,女人也好,老人也好,孩子也好,我们都用化妆品的。

在我眼里化妆品有这么几类,第一类,美容的。

这主要是女同志用的,唇彩呀,指甲油啊,胭脂啊,睫毛膏啊,诸如此类。

第二是就是美发,美发其实也是化妆,人不可能一辈子不剪一次头发,除非你天生没有。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男人女人他都在化妆。

第三也是男女都有的,那就是什么护肤品的使用,护肤。

化妆的基本礼仪有三点。

第一是化妆要提倡自然。

第二是要协调。

用的化妆品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是成系列。

化装的各个部位要协调,跟服饰搭配要协调。

第三是化妆时要避开人。

化妆是一种个人隐私行为,别在别人面前“表演”化妆。

坐有坐相 站有站相

一个人举止动作实际上是教养、风度和魅力的问题。

关于举止,有三个要点,这是基本的礼仪。

第一个要点,美观。

虽然美的标准在不同时代它有一点点变化,但是相对而言,它有约定俗成的说法。

我们古人讲几句话,立似松、坐如钟、行似风,实际上是讲约定俗成的美。

第二要点,规范。

相对来言,你的坐相、站相、站姿、坐姿、走姿,姿势要比较规矩。

还有一点要注意什么呢?这第三点就是互动的问题——你要注意你的所作所为产生良好的预期的结果,要被交往对象理解和接受,这个你要不注意就很麻烦了。

当笑则笑 不该笑别笑

仪表礼仪最后一块就是表情。

表情,就是人的面部的感情的外显。

严格地讲,一个人的表情是有眼神、笑容、面部肌肉的动作。

比如说有时候眨眨眼,耸耸鼻子呀,嘴巴歪一歪啊,它都有一定的含义。

但是最多地来讲,一个人的表情是通过眼神和笑容体现出来的。

首先眼神要注意注意四个字——目中有人。

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我们和别人交流的时候,要养成注视对方的习惯。

从礼貌的角度来讲,近距离交谈,看对方的眼睛或者头部,特别当你面对异性的时候要养成习惯,通常不看中间,尤其不看下边,否则人家说你色迷迷。

第二,你看人家的角度它有讲究的。

不能斜眼看人,而是正面看着别人。

最后,表情中还要说说笑。

虽然说笑比哭好,但是你得注意笑它也有一个分寸,微笑,含笑,大笑,狂笑,冷笑,苦笑,它的适用对象是不同的。

那么在笑的时候,你最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四个字,当笑则笑,不该笑你别笑。

总而言之,讲仪表礼仪,最重要的要强调一个概念,就是要表里如一。

徒有其表是不行的,但是只有内心的善和美而没有外在的美的表现也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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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全文共 4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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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二条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____________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

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

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选举共有5至9名委员组成,委员名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名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书1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均享有同等的投票权。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为:__________________,副主任为:__________________,秘书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的会议方式可以是电话会议、也可以到小区的固定场所集体讨论,也可以采取互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秘书在当时或事后作书面记录,由参与或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由秘书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九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3天前,由秘书电话通知每位委员。

第四章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第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召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内容告知未出席的委员,并且要书面记录该委员的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0日前,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以书面挂号信的形式寄往每一位业主所登记的通讯地址,该挂号信寄出三天后即视为送达,具体时间从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此外,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同时要将会议通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前10日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第十二条 业主在收到业主委员会秘书书面的召开大会的通知后,本人未亲自到会,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视为其放弃了自己的投票表决权,但该次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其必须服从。若该业主提前三天向业主委员会秘书提出请假申请,则在业主大会闭会后的三天内,秘书必须将大会会议内容通知该业主,该业主仍可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对会议内容进行投票,秘书必须将业主大会业主的投票数重新进行整理。若该业主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表书面意见,则视为其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代表出席会议时,须向业主大会提供业主书面的委托书。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地点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不固定的,会议形式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当场由业主委员会秘书记录,最后形成决议,也可以是业主委员会秘书给每位业主送达书面征求意见函,随后根据业主的书面答复进行整理,最后按本规则所约定的计票方法统计业主的投数,最后形成大会决议,该决议在3天之内,秘书必须在公告栏内公告。

每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有本小区内持有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参加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召开的时间可以确定为每年年初的______月______日和年末的______月______日。特殊情况时间若有变化,秘书另行书面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1)委员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需要向业主收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时;

(3)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委员的津贴数额时;

(4)需要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预算计划时;

(5)需要审议业主委员会上一年度的经费开支是否合理时;

(6)距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三个月前;

(7)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

(8)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遭到侵害时,需要聘请会计师审查物业公司的账目时,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需要聘请律师以全体业主名义提起诉讼时;

(9)经20%以上的业主书面请求时;

(10)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11)业主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

(12)业主大会章程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业主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第五章 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业主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经代表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

第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2)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3)监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续筹方案;

(4)需要聘请会计师或律师时。

第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业主大会章程;

(2)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及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筹方案;

(5)决定业主交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具体数额时;

(6)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成员的津贴数额时;

(7)需要提前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计划时;

(8)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条 业主的投票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统计,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若业主认为投票的统计数额有误,可以到业主委员会秘书处查看投票的书面凭证。

第六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组成:

(1)小区顶楼和外墙的广告收入;

(2)小区全体共用部位作为经营场所所得的经营收入;

(3)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章程》等对违反公共利益的相关业主要求其支付的违约金;

(4)业主交纳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二十三条 在没有第二十二条的前三项的费用之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决定每位业主先行交纳前述费用的具体数额,并有业主委员会秘书负责收取。如第二十二条前三项的费用已经实际存在,并且能够保证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需要的,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任何前述经费。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中由业主交纳的部分由业主在物业管理费用之外另行缴纳,经业主大会授权也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一并收取,并在收款收据上加盖业主大会的公章,然后其所代收的经费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由业主委员会设置专用活期存折进行统一管理,该经费的开支由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方可开支。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支出;

(2)业主委员会人员的津贴;

(3)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4)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所支出的费用;

(5)聘请会计师、律师所支出的费用;

(6)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须开支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秘书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并且该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年终业主大会上向全体参加会议的代表汇报。第2年经费的使用额度由前1年年终业主大会上由业主代表讨论,最后制订一个预算方案,第2年经费必须在预算内支出。

第七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第二十八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到有关部门各刻制一枚,并到相关的政府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上述两枚印章均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内部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三十条 上述两枚印章的使用必须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按业主大会章程的规定履行其应尽职责时方能使用。印章的使用每次必须有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书面签字方能使用,使用人须在秘书处做书面登记,且盖章的文件必须在秘书处备案一份。

第三十一条 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章 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2/3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与现行或将来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文件相抵触,否则,相抵触的相关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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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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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__________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称业主代表大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业主代表大会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第三条 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 业主大会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和监督和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业主代表

第一条 业主代表需公益事业、愿意为业主服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业主也可担任业主代表。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成多层业主代表区,每一栋楼一个单元选举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别墅区按区选,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区的划分办法,应根据户数多少,首次由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决定,以后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条 每一业主代表区半数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有效,获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四条 业主代表区半数业主联名可以罢免业主代表,并应同时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五条 业主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应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六条 新的业主代表任期为本届代表任期剩余部分。

第三章 业主代表大会

考虑到经济与效益和人口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代替。

第一条 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每届业主代表任期三年。

第二条 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下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应负责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将业主代表大会的时间、内容、地点等内容公布。经百分这二十以上的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接到该项提议之日起二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三条 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

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将第二条部分权利授予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但下列事项除外: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职责。

第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经与企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代表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条 业主代表大会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违反业主公约,并应当在二十日之内向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公布。

第六条 业主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代表大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事项无关的决议、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代表大会对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作出的有效决定,使少数业主利益受到损失的,其他业主给予相应补偿。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

第一条 业主代表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作为执行机构,其成立以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代表担任。

第三条 业主代表大会的业主委员由十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其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代表大会监督。

第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投票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如今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代表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职责包括:

1.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3.具有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4.遵守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5.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6.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

7.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3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第五章 投票权与候选人的提出

第一条 参加业主代表选举的投票权按一户一票的原则确定,参加业主代表大会的投票权按一人一票的原则确定。

第二条 同一业主代表区的业主也可以联名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可以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

第三条 业主可以联名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四条 业主、业主代表可以委托他人参加投票,但应当事先签署委托书。同一人不得同时接受五个以上的委托。

第五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一条 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由全体业主平均分担;但是,该项费用应当严格控制在每个业主每年二元之内。

第二条 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此费用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由业主代表大会予以监督,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

第三条 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管理,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和业主代表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审查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审查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以外需使用印章的,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凡违章使用印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和存档。

第五条 业主代表大会建立以下档案资料:

1.各类会议记录、纪要;

2.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书面材料;

3.各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备案登记的材料;

4.业主、使用人情况目录、清册及业主公约;

5.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6.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

7.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

8.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清册;

9.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图纸;

10.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 业主代表大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后,授权业主委员会与本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办理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第七章 附则

本议事规则或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经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生效,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由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补充。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议事规则的决定均是本议事规则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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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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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

一、 合作社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或设1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议事规则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

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

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

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社员、分生产场,分产品种类、分质量规格,分客户、分市场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以指导、调度好加工、储存和销售。

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_______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轧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2、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确定为社员的份额向社员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过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记载登记。按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一、项目投资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投资是指与本社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内部投资。

二、投资项目的立项

理事会接受投资项目建议后,确定专人组成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提出项目是否建设建议。论证小组认为项目可行的,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理事会对报送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核并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项目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市场状况分析、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投资风险、投资占用时间、政策优惠条件、收益分配等。

三、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

凡超过理事长个人在本社股金额度2倍以上的投资属于重大投资。本社的重大投资项目由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批准,理事会组织实施。一般投资由监事会审核,理事会审批,组建项目部实施。

四、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管理

1、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以实现本社最广泛的社员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为原则,来确定资金筹措渠道和范围。

2、在国家部分投资,合作社有能力配套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不得动员社员再入股投资和贷款投资。

3、项目投资优先本社社员在规定时间内入股投资。部分社员不愿入股投资的,其它社员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理事长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团体社员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

4、项目投资额度在社员入社出资总额30%以内的,合作社经理事会决定,可以直接利用贷款投资。使用政府贴息贷款和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项目投资,理事会审批投资权限额度可提高到社员在合作社入股出资总额的80%。

5、采用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社员入社总出资额的80%,并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

五、投资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

监事会负责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结束后,要组织项目建设验收和项目建设资金内部审计。

六、建成项目的经营管理

项目建成验收后,由理事会负责将该项目纳入合作社一体化经营管理,属社员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即本制度第七条第3款类型)要单独核算。

七、投资项目收益分配

1、项目投资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

2、本社使用国家扶持资金、其它捐赠资金、合作社公积金、社员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均属合作社对项目的投资,其投资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社员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

3、由社员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资入股的基础上,又直接投资入股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社员的再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的社员,合作社投资所分得的项目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

八、该制度由本设理事会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员情况、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立卷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部门应积支持极配合。凡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必须按规定另外归档存放。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非密级的由理事会成员审批;借阅密级档案的由理事长审批,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员借阅档案,一律由理事长审批。借阅者要保持整洁完整,不得涂改遗失;要注意安全保密,未经允许,不得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六、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二、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三、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要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社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和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社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学习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社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 (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数3次(或者累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内容

1、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3、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入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其它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情况;社员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4、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赠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6、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7、本社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等、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8、涉及本社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社务公开的形式

1、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合作社定期印发社员公开信公开社员应知内容。

3、填写发放社员证公开。设计制作集注明社员身份、股金证明、社员个人账卡、社情员意、明白卡等于一体的社员证,适时填写发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社务公开的时间

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填发社员证公开,一般一年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

四、社务公开的程序

1、监事会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理事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

3、监事会建立社公开档案备查。

四、意见反馈

每次村务公开后,理事会负责收集、听取、接受社员反映的询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理事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7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社员对社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调查、核实、纠正,督促整改落实。

五、监督管理

对不按规定进行社务公开的,监事会可以责令其限期公开;对弄虚作假、欺瞒社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可以建议理事会按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罢免职务和除名;对社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合作社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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