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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保密协议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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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是小编为大伙儿找到的人员保密协议书【6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员工保密协议 篇1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甲方已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工作;

2、甲方在担任乙方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

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6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在解除雇佣合同后2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2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__

乙方:_____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信息资料包括:技术方案、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工程及采购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财务数据、员工信息、各种购销合同、工程预算及合同、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人力资源文件、法律文件、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等都是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乙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甲方必须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_年内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甲方泄露乙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乙方__万元,严重者乙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乙方:_____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盖章: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人员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受聘为甲方公司网页设计师事宜,经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经甲方面试、考核,决定聘乙方为本公司网页设计师,乙方正式聘用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职责:服从设计部经理管理、页面美工设计、平面及FLASH广告制作、设计素材收集、设计进度跟踪、与业务部和直接客户设计沟通。设计部经理有权根据设计人员的特长分配设计任务。

三、乙方受聘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主动负责公司的`设计任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尽心尽职;同意以下薪酬标准,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三、本着公平、激励的原则,制定乙方薪酬制度如下:

1、乙方底薪300元。

2、乙方提成=100元完成的网站设计个数,其提成的计算与发放时间以与客户结算日期为准。

3、薪酬结算:与客户结算后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 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关开发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软件开发设计文档、软件源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以及其它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原则上归甲方所有。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计算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在甲方需要的时候转让

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

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源代码、工作相关工具、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2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将提交仲裁。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5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因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是指甲方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经营信息是指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甲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5、财务信息包括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甲方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6、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7、本协议内容,属于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密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6

甲方(企业):______(惠州)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______男/女,身份证编号:

前言:同工同酬是一个理想的薪资状态,但事实上在企业中技术职能、管理职能、劳动强度及个人能力等不可能完全相同,不可能出现“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这样收入也就有所差别。如果收入公开,职员中很多人习惯以已之长比彼之短,而产生内部隔阂,造成职员间的相互攀比及心理上的不平衡,最终影响了整体职员的工作积极性。鉴于此,公司实行职员间工资保密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双方同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有意无意打听他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炫耀或泄露自己的工资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同等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泄露乙方工资。

三、乙方承诺,双方自解除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同事、好友坦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违者永不录用。

四、双方同意,薪资知情人员(总经理、人力资源人员、财务人员)等,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薪资,造成传播、比对等后果者,予以开除处理。

五、乙方工资组成部分中“职务津贴”由甲方总经理单独发放,乙方必须严格保密并遵守甲方“职务冿贴”的发放形式,不得宣扬透露,也不得打听他人有无“津贴”及“津贴”多少。

六、双方同意如下违约责任条款,同意责任条款泊法律效力。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二、四)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或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2)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款,甲方按取消津贴处理。

七、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如果无效,不影响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

八、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其内容,经充分协商,并完全了解各条款法律含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加手印):

公司代表人:

日期:20___年_月_日 日期:20_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