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汇总3篇)》
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泉林镇卞二 村
乙方:李全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卞二村自来水改建工程
2、工程地点:卞二村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管道水表安装、管道沟开挖修复、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以实际工程为主)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日
2、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叁拾伍万伍仟叁百元整(¥355300.00元)。
第五条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0.6米(埋管位置)。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3、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7、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人:泉林镇卞二村 承包人:李全勤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2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 万元。
二、 技术要求
(1)施工温度:施工温度是造成密封胶脱落的原因之一。路面潮湿和温度低于14℃就会降低密封胶的粘结力,容易脱落。路面整体温度较低,密封胶灌缝后,温度下降较快,密封胶收缩明显,密封胶与槽壁之间温度应力较大,将降低密封胶与路面的粘结力。
(2)裂缝湿度:灌缝时路面应干燥,如潮湿会降低密封胶与路面的粘结力,造成部分密封胶脱落。
(3)保持清洁:灌缝前,用空压机将开过槽后的裂缝中的灰尘杂物及周边松动的物体清除干净,保持裂缝的清洁。
(4)灌缝范围:车辙严重,尤其是形成网裂的路面,不宜处理裂缝。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裂缝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采用GF-200A路面灌缝开槽机,对裂缝进行开槽处理后使用北京西尔玛的德国进口灌缝剂进行灌缝。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及道路两头的警示标记的设立。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时间:
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建设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本村自来水工程承包给乙方,工程总价 元。
一、质量标准:
甲方要求乙方保质保量,在保质期一年内,乙方无偿保修;一年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予以修理,甲方付维修费。
二、结算方式:
1、乙方材料到位,甲方付给乙方材料费总价的 %。
2、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工程按装结束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剩余部分,留 元作为质保金。
3、一年之内质量没有问题,甲方把 元质保金全部付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工程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修理,如不及时修理,扣工程总价的 %。
2、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付款,如不及时付款,按工程总价的 %付给乙方违约金。
3、工程有关材料因人为破坏,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当中,甲方负责乙方的安全安装。
以上责任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在进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