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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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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出口创汇为中心,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把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加以分解,层层落实到各业务部门及个人的管理方法。那么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人美心善的小编给大伙儿分享的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通用5篇】。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项下承包地位于阿克苏市良种场三大队河滩地与四大队河滩地之间,合同亩数220亩(含大约五六十余亩由甲方开挖的池塘,亩数以实际测量为准,及一栋地暖房屋和一片树林),期限40年,自_____年1月10日至_____年1月9日止。甲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上缴任务附合同后。_____年12月因甲方公司经营计划工作安排,决定实行公司内部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乙方内部承包原甲方合同项下的220亩土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从_____年12月30日起至_____年1月9日止,期限为37年。

二、乙方向良种场上交承包任务时间、上缴标准等内容依照原合同(良种场同裕隆公司签订的合同)履行,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三、合同生效后,该承包土地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独立完成,自行决定,自己办理,并支付一切费用,享有经营的全部成果。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220亩地37年的承包费_____元。甲方将与该土地有关的资料交给乙方,今后甲乙双方的业务联系确定为以书面方式进行。

五、在乙方内部承包期间,良种场如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调整,由甲乙双方根据调整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内部承包合同及土地经营权转包和转让、出租。如乙方违反本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对乙方的一切投入不予以补偿,乙方同时还需承担违约金20万元。

七、双方约定: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投资,享有全部利润,自愿参加农业保险。按照原合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转为非农业用地,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甲乙双方不得任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管理和生产。乙方发生继承问题,由乙方的近亲属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保留以土地经营权向银行贷款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严格依照本合同履行原合同(甲方与良种场签订的合同)中甲方的义务,享有甲方的权利。如乙方违反约定,不履行义务,违法乱纪,导致良种场收回土地的,则甲方所收取乙方的承包费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追究乙方的责任。如甲方未及时交付土地,甲方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土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付清全款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篇2

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 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 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 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在 年 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 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 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 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 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 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 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其它事项

6.1 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 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 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 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表单、民工工资表等)。

6.5 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 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 同意对 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分公司的经理,从事地区的劳务承包工程,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每年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 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 在年

4.2 负责协助刻制分公司的工章,分公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由发包方派驻,其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3 发包方根据需要派人员到承包方处理事务,其所派人员的差旅费、生活费、业务往来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所派人员常驻承包方,其常驻人员的工资(具体工资另行协商)、生活费、差旅费等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4.4 发包�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人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3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5.4 承包方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5.5 承包方在承包经营的全部资金由承包方自筹(含分公司申请执照时所需的费用、房租等等),承包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承包方所有。

5.6 承包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承包本协议约定的分公司的担保书

5.7 承包方向发包方出具安全承诺书、保证按月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因自身原因违约或者给发包方造成损失,除足额赔偿发包方外,还应支付发包方违约金 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 承包方未按期上缴承包费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篇4

订立合同甲方:司 (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合同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推行项目管理,明确双方责任,实现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 承包性质

1、以施工 项目工程的承包经营。

2、承包方属风险性总包干承包经营,额定上交,盈亏自理。

二、承包期限

该项目与建设单位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结束。

三、上交指标

按完成结算收入的 上交(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 安全责任约定

乙方施工中出现工伤事故无论大小责任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 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守法经营;遵照行业管部门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应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额享受和承担建设单位的奖或罚,并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的合同条款中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承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检查,甲方对乙方常规性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技术方面的工作实行有偿服务)。

4、本合同签章生效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财务结算手续结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篇5

发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 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在 年 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 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 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 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 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 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 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其它事项

6.1 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 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 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 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表单、民工工资表等)。

6.5 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 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