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范本(精选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范本(通用3篇)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范本 篇1
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建筑物产权或管理单位): 乙方(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 维修保养范围: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责任:
1. 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2.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3. 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经费。
五、乙方责任:
1. 每月定期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维修保养和检查一遍,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向甲方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
2. 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及时(24小时内)维修;
3. 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4. 对甲方值班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方法 解决。
1. 由
2. 向
八、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九、合同分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 □移动灭火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套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每年的消防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年度的第一年第一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 %( .00元);在合同年度的第一年第七个月的第一周之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另外的维修保养费 %( .00元);合同年度的第二年和第三年以此类推。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特别需要对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制定以下消防维修、保养措施:
第一条 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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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 防排烟系统
第三条 维护保养的要求
1、对大厦消防工程的各系统,乙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制专用表格(表格附后),将有双方签章认可。
2、根据检测,对系统中存在即发生、发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保养,使其恢复正常运行;如设备出现老化、损坏等需要更换的情况,将有甲方负责购臵并承担费用,乙方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并承担耗材的费用。
3、乙方每月对消防水泵、送风机及排烟机进行一次试运行,确保其能正常启动。
4、如大厦内部装修、改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线路损坏或故障,其费用另行结算。
5、对甲方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培训,培训时间由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地点及培训人员由甲方设定组织。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值班工作,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 甲方工作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派专人监督乙方维修质量并应及时提出意见,以保证乙方下一步工作的及时顺利进行。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不间断有人接听,在接到甲方电话12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乙方根据合同签订的维保项目定期检查,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维修工作完毕后应保证所有消防设施均为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甲方消防安全。
第五条 违约
1、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即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维修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修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X%的经济损失。
3、 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总合同额X%的经济损失,造成的任何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负责乙方各项损失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造价
本合同最终造价:¥X元(含耗材),大写:。 费 用 预 算 表
第七条 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废止
2、 维修保养费用每12个月付一次,共付一次。 结算即X年X月X日前,即X元(大写:)。
第八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