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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商品合同合集【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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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商品合同合集(精选3篇)

承揽商品合同合集 篇1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甲方为建设项目所需商砼,特委托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工程供应商砼之一,为确保商砼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供货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供应价格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供应范围:甲方指定

4、供应价格:C20每立方米290元 ;C25每立方米310元; C30每立方米322元;C35每立方米332元。项目预估约需商品砼共计5万方。 以双方价格确认单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数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在施工现场验收过程中,甲方及施工单位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砼量进行过磅检查,发现运输车内所装的数量与“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中标示的数量不符,出现短斤少两,双方经核实无误,则乙方前一月所供砼的数量均以此次抽查的实际数量百分比例结算。

2、按现场签收的乙方商砼验收单实际方量结算。

3、甲方可根据工程款情况,向乙方配供双方认可的散装水泥,以冲抵商砼款。水泥品牌及价格,按双方价格会签单执行。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供应商砼每满3000立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于每月15日进行供应量统计,累计量满3000立方结算,次月初支付上期供应总量的80%货款。

2、乙方所供楼号封顶后,六个月内付清乙方进度余款。

3、乙方所供楼号全部封顶后,必须把所供商砼的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以备查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及卸料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不得加水,若私自加水由加水一方承担本次施工部位混凝土质量责任。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甲方所填写的“需货通知单”中之各项技术指标。

3、质量检验的试块,双方必须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有资格证书的试验工制作,在现场制作试块需办理双方确认签字。所作的试块必须在标准养护箱内进行养护。

第五条 技术资料

1、甲方需商砼进场,应提前7天向乙方提交技术委托单,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单后进行专项技术准备,及时完成后交甲方给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归档。

2、在未浇灌砼之前,乙方应将砼配合比、砂、石、水泥、外加剂、试验报告二份加盖乙方试验室专用红章送交甲方。

3、本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试验报告单,技术资料正本二套送交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由甲方委托施工单位安排专人检查验收到达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塌落度、和易性以及数量并在随车携带的“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上签字认可,砼的质量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

2、为乙方提供浇注砼的必要条件。

3、每次施工前必须提前24小时填写“需货通知单”。

4、因施工原因造成砼车在施工现场等待时间过长有可能造成产品报废时,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甲方提供施工现场外部协调,如占道、停车、环卫等。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

6、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执行,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二) 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砼强度等级、塌落度要求,保证砼的连续供应,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检查、监督。

2、保证砼的质量。商品砼运抵现场后,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目测有分层离析现象及砂、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退货。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按规范要求做好砼的检测工作,提供必须的资料。

4、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商砼配供,配合甲方协调供货数量、频率的调整,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5、乙方要保证充足及时供给,保证施工现场砼连续浇筑,不间断。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设备、商砼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进行处罚。

6、双方应严格按规定操作设备。因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在合同正常执行下,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按时供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其他供应商另签合同,乙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泵送管道

1、乙方应提前将满足施工需要长度的泵送管道及其相应配件送至需方施工地点。

2、甲方应签收乙方送到现场的管道、管夹、皮圈,并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施工完毕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按验收单清点拉回管道及配件。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盖章后,双方都必须承担合同中各自的义务。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科学、认真的态度分析和处理争议;如双方意见不一致,聘请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质量仲裁并根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未涉及的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形式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商品合同合集 篇2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商品合同合集 篇3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___________等小商品事宜约定如下:

一、采购产品情况:

1、品名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2、品名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3、品名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

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样品约定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__________样品,经甲方去人后的样品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

合同生效且_______%预付款到乙方账户、确认协议第一条中各拼命的尺码数量后_______天内交货(具体数量双方那个协商去人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样品为标准,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说明:

按国家兴行业标准。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如甲方发现货物的品种、面料、数量、颜色、规格与装箱单不符,应与收到货物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实后,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标准,乙方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乙方按其企业或行业标准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生效且受到乙方发票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______%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汇款方式为甲方电汇,乙方收款账户为: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定作、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和金额为准,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支付其余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制作样品的,不能按时交货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若乙方提交的样品和甲方定作的_______小商品存在较大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其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