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实用15篇)》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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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2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3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4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5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6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7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8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9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0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1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2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3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4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5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第一条约因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和《_____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_____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_____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_____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_____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_____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_____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_____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_____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_____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_____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_____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_____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_____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_____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_____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_____费。
第六条_____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_____费48小时内,将_____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_____费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_____公司的_____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_____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_____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_____公司代理个人人身_____业务。
第十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_____法》及《_____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_____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_____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代理人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____________
(盖章)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住所地: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2
保险委托代理协议书
第一条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险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 代理人资格证书号: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代表:____________(签字)住所地: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签署地: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律师为甲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 (下称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广西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的律师为本案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上述案件
阶段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在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律师服务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六、根据律师收费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人民币 元,在订立合同时付清。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八、本合同有限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及终止执行等)
九、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广西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字[]第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为诉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指派律师担任自诉人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出庭参加诉讼。
二、律师业务费按本条第XX项交纳
三、本案律师业务所需的差旅费、调查费由甲方负担。
四、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如乙方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甲方无理要求乙方调取虚假证据的,乙方有权拒绝代理,律师业务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要求乙方直接向证人取证(指证人证言)应交纳乙方律师风险押金100万元人民币,在司法机关查实该证人证言未受甲方及利害关系人串供后,乙方不计息全额退回甲方;否则该风险押金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原因终止履行本合同,律师业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终止履约,律师业务费不退
七、双方特别约定:无论是判决、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等均不退还律师业务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不起诉、撤销案件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律师事务所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赵金钢(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个体工商户)货运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及诉外调解代理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黄浩、任德宾 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和诉外调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如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谈判、和解;提起、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特别授权。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采用风险收费的方法代理并支付委托费用。具体收取方式为:
1、乙方办案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2、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赔额的30%作为律师费。
3、支付方式为:
在甲方得到还款后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还款,须根据每期的赔付金额,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两期付清,每期20万,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方式也为两期,每期为20万×30%=6万)
六、甲方擅自终止委托事项或撤诉等,其预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本案结案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从事进行其他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间,甲方就本案不得组织越级上访,不得发生暴力冲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发生上述事件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9
委托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纠纷提出上诉一案,委托乙方参与相关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的第二审诉讼活动。
第二条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提起上诉、代为出庭;
2.接受调解,进行和解;
3.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4.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5.代为签署有关文书;
6.代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律师费用
1.律师费数额:参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费_________元及律师办案费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于某同签定之日付清律师费及律师办案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按时如数支付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
2.及时向承办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不得提供伪证;
3.如实向承办律师陈某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
4.尊重承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及诉讼策略。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严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办案;
2.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
3.按时出庭应诉,并有充分的准备;
4.非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变更或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
5.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6.甲方依本合同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后,承办律师应积极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义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履行乙方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应予以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因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民事、商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 )粤 律民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承办律师: ,手机:
单位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 阶段,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阶段的代理律师。
二.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或者调查取证的线索。乙方接受委托后,如果发现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进行虚假诉讼、或故意隐瞒、捏造证据及事实、弄虚作假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以退还;如果约定有风险代理律师收费的,甲方单方无故终止,视为委托事项已完成,风险收费条件已成就,甲方必须无条件支付约定的律师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应退还给甲方,双方合同解除。
五.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如下代理费用:
1、前期律师费(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 _________元)。
2、办案费(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元)。
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否则,乙方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义务,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概不承担。
3、后期风险代理收费约定: 签订本合同后,代理律师介入案件工作,通过协商、调解、和解、判决、执行等任何一种方式,甲方获得的款项提成百分之 ( %)作为风险代理律师费;如果甲方获得款项为分期所得,则每期均按上述比例提取律师费用。风险代理费用甲方应当在获得款项当日支付给乙方;否则,逾期支付,每天按应付总额的2%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到广州市外地区办案、调查取证等事宜,产生交通费、食宿等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至 阶段终止。
九、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就该争议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师: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附件1
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
为增强客户的诉讼风险意识,使客户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向客户告知如下:
一、起诉
客户在委托本所代理案件时,要真实、全面的向承办律师介绍案情,并提供全部证据材料,以便律师作出准确的判断。
客户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会被驳回。
客户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诉讼请求要适当,无法律依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客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客户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客户起诉或者反诉,应按规定及时预交诉讼费用,否则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反诉处理。
客户委托的案件具有法律风险,客户的请求/申请/答辩/辩护,部分或全部有被驳回的可能。
二、诉讼保全
为了保证判决裁定的执行,客户应决定是否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因当事人的原因可能无法保全。
客户申请财产保全,应按规定及时交纳保全费用,否则人民法院不会采取保全措施。
客户申请财产保全,应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
客户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三、开庭
客户参加开庭旁听的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
客户应在开庭时将证据原件提交法庭质证,客户提交的证据应当与提供给律师的证据一致,没有原件的证据可能不被法庭采信,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客户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将不被法庭采信。
客户的证据不足,可能导致败诉。
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出庭的案件,客户必须出庭参加诉讼。
四、上诉
上诉必须在一审判决确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一审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应按规定及时预交诉讼费用,否则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五、申请强制执行
客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间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请执行应该按照规定预交执行费(广东省地区除外),依法裁定中止、发放债权凭证、终结的执行案件一律不退还申请人预交的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无法执行;或被执行人虽有部分财产,但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余部分,法院无法执行。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无法执行。
影响社会稳定的,法院存在暂时无法执行或不予执行的可能。
客户申请强制执行的,执结的时间和效果有时可能难以把握。
六、其他
客户申请审计、评估、鉴定,应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或者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人民法院可能不接受申请。
客户应将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提供给律师,因客户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律师,诉讼文书寄出即视为送达。
律师办案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机构及有关当事方的制约。
委托方不得要求律师与经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领导相熟为理由或为前提承接客户案件,亦不得要求律师保证客户案件必然胜诉或无罪为前提承接客户的案件。
客户支付律师费后,可以要求受托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开具正式发票。
除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律师不得以与经办法官、仲裁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领导沟通为由另行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客户亦不得另行给付律师财物,并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经办法官、仲裁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领导沟通,试图获得不正当的案件利益。
委托人确认:
承办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书》要求本所律师在与客户签署委托手续时送达给客户,并要求客户认真阅读。本《告知书》适用于民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纠纷提出上诉一案,委托乙方参与相关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的第二审诉讼活动。
第二条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提起上诉、代为出庭;
2.接受调解,进行和解;
3.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4.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5.代为签署有关文书;
6.代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律师费用
1.律师费数额:参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费_________元及律师办案费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于本合同签定之日付清律师费及律师办案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按时如数支付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
2.及时向承办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不得提供伪证;
3.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
4.尊重承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及诉讼策略。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严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办案;
2.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
3.按时出庭应诉,并有充分的准备;
4.非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变更或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
5.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6.甲方依本合同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后,承办律师应积极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义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履行乙方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应予以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因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兹委托__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
立委托书人……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
地址:__路__号
代表:
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开户行:
银行帐号:______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 %,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乙方
1/10页
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与诉讼一审阶段的法律服务工作;
2.甲方与已自行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将通过协议离婚程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诉讼已无必要;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乙方并未开始协议约定工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委托
代理协议》,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委托代理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元;
(3)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2/10页
3.管辖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总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______律( )民字第 号
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
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___%,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___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