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标担保协议书(推荐三篇)》
项目投标担保协议书(通用3篇)
项目投标担保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约项目承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就创作委约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创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创作委约项目资金(其中创作酬金部分为80%、创作业务经费为2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约制实施细则》由院财务部门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一期创作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40%);创作业务经费则按票据报销;待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经院创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二期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60%)。
第三条:由甲方创作委约项目产生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演出、出版乐谱和音像制品、媒体播放等权益)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的完整权。甲方在乙方提交作品之后的两年内,因使用作品著作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乙方享有40%,两年之后因作品产生的经济利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乙方自创作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提交甲方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未使用的,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联系使用方,其取得的经济利益按上一款进行分配。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作品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重大修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亦可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本人修改。
第四条:乙方保证完成之创作委约项目确为本人创作成果;在著作权法允许范围内,使用历史文献资料(如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外国音乐素材)以及他人作品材料,必须申明,并负全部责任;如有抄袭情形,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也须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享有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音乐创作各类活动的学术权益。课题结束后,乙方的权利终止。
第六条: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创作委约项目规定的完整作品,或经延期后仍未能提交时,应全额返回甲方已支付的创作酬金和创作业务经费;乙方今后无权再受聘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员会创作委约项目。
第七条: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创作酬金、报销创作业务经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可暂时停止委约项目创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仍未支付、报销,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返回甲方以前支付的创作酬金和报销的创作业务经费。、
第八条:本承接协议所附之 《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指经甲方认可的甲乙双方对项目内容、创作过程、时间、酬金、业务经费以及最后提交创作委约成果的日期、方式的约定。《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本承接协议的组成部分,应由双方签字认可。
第九条:本承接协议履行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依靠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条:本承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对《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达成一致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承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设执行机构上海音乐学院创作中心保存)。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
申
报
创作委约项目 项目承担人(乙方)
项目名称、等级
项目类别、规格
预期成果体现形式
项目经费:
项目创作进
程
控
制 预计完成时间 20 年月—— 年月
阶段性创作成果和最终成果 时间完成部分占最终成果的比例规模
(乐章、段落、场次等)创作委员会评估验收情况备注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投标担保协议书 篇2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
(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项目投标担保协议书 篇3
甲方(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甲方《_______》项目的代理。
二、乙方负责项目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甲方;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销售费用及市场开发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项目报价,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报价向乙方收取费用(报价详见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单后需向甲方提供详尽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内容、大小等准确数据,项目功能要求,项目设计要求等。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负责进行项目的应用功能调研,系统方案设计,技术开发,安装和调试。制作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在确定制作方案1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将视工程难度加收修改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与客户达成项目开发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义同客户签订项目开发合同。授权期间,甲方不会主动获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项目制作成果中,应允许甲方留下标识、网址等信息。
五、项目开发合同金额涉及的任何款项以银行转帐、现金和支票形式结算。
六、甲方在启动项目开发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项不低于甲方应得款项的_______%。
七、在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第一部分款项;在项目完成,并在客户处调试成功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剩余款项未付清期间甲方拥有其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当甲方应收的款项全部到达甲方账户后,其产品所有权归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权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年。合同到期可协商续签。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