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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公司)(推荐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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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公司)(精选30篇)

担保合同(公司) 篇1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贷款的 %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甲 方: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担保合同(公司) 篇2

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址:

联系电话: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担保合同(公司) 篇3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借款金额大写: (小写: )。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担保是用甲方资产为乙方作为信誉担保,而非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二、甲方按以下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a、甲方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借款本息且确实无力清偿,应先以乙方全部财产予以清偿,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内代为清偿;

b、超出甲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c、甲方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项目使用贷款资金,甲方有权收回贷款;

d、债务履行期满后,即还款到期后乙方未按期归还本金所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当乙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时,甲方应于逾期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下,可办理续贷或延期贷款手续。

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提前优先收回贷款,并在发现问题后二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a、发现乙方有涉及担保责任的其它严重违约行为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b、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c、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d、乙方被其它债权人因重大债务纠纷起诉(仲裁)或被法院(仲裁机构)作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决;

e、其它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五、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其提供财务报表等材料,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对乙方的项目及其经营场所等进行的实地考察和相关事项的查询,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约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应如实提供和依约履行义务,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有权提前收回发放的贷款本息。

六、甲方享有代位求偿权,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为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向乙方收回债务的第一受益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五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为此承担发生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七、贷款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贷款项目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评估,并按规定对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借款合同项目下贷款本息足额偿还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合同自然终止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依法加盖公章(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年 月 日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双方可续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本合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十二、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属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4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5

抵押期限应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

按照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来考察抵押担保期限,不难发现,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依此规定,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担保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换言之,只要债权尚未消灭、抵押物尚未灭失等法律规定的抵押权效力终止情形尚未出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后始终存在,而不依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如当事人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

抵押权的期限不应由当事人约定

首先抵押权是一种它物权,它的担保性就决定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与主债权不可分的,如果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期限,那么就意味着抵押权的担保功能同时受到了当事人尤其是债务人的制约。抵押担保的信用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维系,若允许当事人约定抵押期限以限制抵押权的效力,将直接降低抵押担保的信用。其次,在担保实践中,抵押期间的设立,不利于债权的保护,加大了抵押成本。如果承认抵押期间,尤其是登记机关登记的抵押期间,可以消灭抵押权的话,因期间届满而抵押权消灭,将致使债权得不到有效的担保。由于有登记机关强制性登记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担保人就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办理续登,续登又需要交纳登记费用,甚至需要重新进行担保物的评估,支付评估费,担保成本显著加大。同时,抵押期间的设立,将为抵押人和债务人恶意对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行使权利提供了有利的空间。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也进一步导致债权风险的增加。《担保法解释》第12条明文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约定抵押期限的效力,毕竟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方为有效。

抵押合同需要约定抵押期限吗?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担保法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抵押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不存在了,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抵押人也不再承担担保的责任了。因此,在抵押合同中不需要订立抵押担保的期限。那么当事人可否自愿约定抵押期限呢?不可以。因为法律关于时效的规定都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不能自行约定,这如同诉讼时效期限、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一样,当事人既不能约定比法定期限长,也不能比法定期限短。

担保合同(公司) 篇6

甲方(债权人):

乙方(保证人):

丙方(承租人):

为了更详细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依据____年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为甲方与乙方: 签署(编号:)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系与乙方: 签署《 》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参加本补充协议。

第三条;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与乙方达成的相关协议。

第四条:如出现本补充协议所担保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乙丙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而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向租户代收取租金,直到所有款项还清为止。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和手印:

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7

(一)保证合同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5、质物移交的时间性;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担保合同当中具体分为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以及质押合同,不同的担保合同主要的内容是不一样的,这点从上文中就可以很直观的看出来。更多担保合同方面的问题,欢迎你到网站进行具体了解,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担保合同(公司)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甲方:

乙方:

担保合同(公司) 篇9

甲方(抵押权人): ____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 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

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 传真:______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10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公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公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公司) 篇11

[摘要]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各种涉外合同、协议、通知等英语商务信函日益增多。无论对个人还是企业来说,一封优秀得体的商务信函会给您的同事、供应商和客户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有助于商务活动的成功进行。本文提出一个英语商务信函构思工具来辅助写信者对信函进行构思,把握住信函的内容和着重之处。并结合范例进行分析。

[关键词] 商务信函 构思 订货 确认订购

一、引言

英语作为国*通用的商务语言,对其沟通交流技巧的掌握程度逐渐成为体现企业文化和素质的前沿准绳。无论对个人还是企业来说,一封优秀得体的商务信函会给您的同事、供应商和客户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也在不断增多。人们不可能跟自己的贸易伙伴一一亲自会面协商。而且我们常常需要将自己的贸易伙伴做出的各种承诺变成有籍可查的文字记录。这时商务信函就成了取代亲自拜会的一种便宜有效的沟通媒介。 我们给贸易伙伴的每一封信都代表着自己所在公司的形象,显示着公司的水平和实力。“一封好的商务信函有助于促进和发展同客户的关系,在促进达成新的业务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摘自《丹尼尔·肯尼迪方法:推销信创造的奇迹》)

二、英语商务信函构思工具

在书写信函之前,列出一份清单或者划出一个提纲将有助于笔者完成一份有效成功的商务英语信函。先设想一下你的读者对你写的内容有何反应,这将影响到如何组织你的行文。在此,笔者提出以下一个英语商务信函构思工具来构思写信者的文章。该构思工具包括以下7点:

1.What do you know about the reader? (his or her background) 你对读者了解多少(她或他的背景)

2.How many times have you already discussed this topic with the reader? 这个话题你已经和读者讨论过多少次了

A.Never从未 B.Once一次 C.More than once多次

3.What does the reader want to know? 读者希望了解什么

4.What do you want the reader to know? 你希望读者了解什么

5.What will the reader’s reaction be to the points? 读者对这些问题会作出什么反应

A.Good News好消息B.Mildly interested略感兴趣

C.Indifferent 无动于衷 D.Bad News坏消息

6.Based on thereader’s reaction, what type of letter will you send? 根据读者的反应,你会寄出什么样的信函

A.Information信息 B.Bad News坏消息 C.Persuasion劝说

7.What do you want the reader to do after he or she is finished reading?你希望读者读完信后做些什么

根据以上7个方面,仔细考虑写信的目的和写这份信件应该符合的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列出逐个考虑后应对的方案和措施内容。接着,针对所列出的要求寻找到答案或者对象,确认自己是否有足够的条件和能力来达成。努力做到信函的精确度,清晰度,避免使用模棱两可,可能导致歧义的词句,禁忌使用陈词滥调。这个构思工具可以视为一份引导性的提纲,辅助其书写商务信函,把握住信函的内容和着重之处。

三、范例分析

下面笔者以英语商务信函中最常见的订货信及其相应的回复为例,来进行范例分析。

范例1:订货信An Order Letter

假设A公司看过B公司的样品后,很满意,打算订购一批B公司生产的商品。这封订购信的构思如下:

1.先表述感激之意后再订购。

2.看了对方样品之后认为皮鞋的质量和工艺都符合要求,因此乐于订购。

3.确认订购之后对数量、规格、价钱等都要有详细说明。

4.向供货商索取促销资料(sales promotional literature),这也是订货方通常的做法,尤其在货品不被当地市场所熟悉时。

5.要求对方接受他们通常的付款方式(usual terms of payment),即见票后30天付款。并告知对方若首批订购令人满意,可望继续订货。

根据构思,写出如下的订货信:

Dear Sirs,

Thank you for your speedy quotation for women’s leather shoes,and also for the samples of October 5.

Having looked over your samples,we found both the quality of the leather used and workmanship are up to our requirement and we would like you to send us the following quantities at once:

400 pairs of women’s leather shoes in black color

Size:No.28 each pair at US$1 0 CIF Jakarta

300 pairs of women’s leather shoes in red color

Size:No.30 each pair at US$12 CIF Jakarta

As your makes are comparatively unknown here,we hope you will send us some sales promotional literatures,which will certainly assist our sales.

Our order is subject to your acceptance of Our usual terms of payment days after sight.If this first order proves satisfactory, we shall be happy to place further orders with you.

Yours faithfully,

(Signature)

Jack Smith

范例2:订货确认函 An Acknowledgement Letter

作为卖方,能收到对方的订货信,心情是十分喜悦。如果卖方同意订货信中的具体规格并认为能够履行其中的各项条款,则可向买方发出一封书面的订货确认函(a letter of confirmation)。这封订货确认函的构思如下:

1.这是上封订货信的复信,通知对方收到订货信并表示谢-意。在此用简单的一句话具体叙述了对方订购的时间及内容。

2.如果对方能如期开出信用证,同意发货,并保证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

3.说明已收到许多订单,免去买方对货品销售的担心,并答应寄出有关促销资料。

4.同意对方所要求的付款条件,表明及时处理订单。

根据构思,写出如下的订货信:

Dear Sirs,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 order dated October 8 for our women’s leather shoes.

We are shipping the captioned shoes to you well before November, provided your L/C in our favour reaches us in time.The shoes have been carefully packaged in strong carton boxes to prevent damage in transit.

You will be pleased to hear that orders already received from your country have been more encouraging,and we are sending you under separate cover by airmail some sales promotional literatures.

The terms of payment you suggested are acceptable,and you may rely on us to give all your orders prompt attention.

Yours faithfully,

(Signature)

Mark Cook

四、结束语

商务英语是一种包含各种商务活动内容、适合商业需要的标准英文。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务英语在国际交流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种涉外合同协议、公函、通知英语商务信函等日益增多。所以,对涉外企业相关人员来说,熟悉商务英语相关专业知识,掌握英语商务信函写作构思工具,将有助于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以促成商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2]甘长银:商务英语信函中语气因素对词语选用的影响[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__,4

[3]郝*宁马晶:浅谈商务英语信函写作的基本原则及技巧[J].商场现代化,007,19

[4]常玉田:国际商务英语写作[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__,7

[5]海伦·康宁汉著邱天欣译:商务书信写作[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社,20__,1

担保合同(公司) 篇12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姓名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编码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_联 系 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姓名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编码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_联 系 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

担保方:

乙方因温州强丰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项目需要向甲方租赁钢管、扣件、套管,顶丝、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月 日,租赁数量钢管暂定 吨、扣件 万只、顶丝、 个。

2、租金为钢管 元/天.米(250米为1吨、 元/月.吨)、扣件(套管) 元/天.只(1000只/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的,税金 %由乙方承担),价格每年调整一次。租期每满一年按11个月结算租费。

3、租赁物根据乙方的正常施工需要陆续出租,乙方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所需的钢管扣件的规格数量,否则甲方不承担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

4、乙方认可租赁物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如有质量异议,应于租赁当日提出,否则,视为对质量无异议。施工前,乙方应检测甲方出租材料的性能,根据钢管扣件的性能制定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并且乙方对脚手架工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5、租赁物的使用地点温州强丰农贸综合批发市场。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地点或转让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金的计算及支付:钢管扣件套管的租赁时间从乙方提货之日起计算至归还到甲方仓库之日(如1月1日提货,1月31日归还,则按31天计算租金).租金及费用每月对帐,按一季度支付70%。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2个月内付清全部租费。

7、租赁物出租由装车费由,运费甲方承担 元/吨、其余由乙方承担。租赁物归还由乙方运到甲方仓库,运费甲方承担 元/吨、其余由乙方承担。归还卸车整理费吊装费 元/吨、扣件清理费 元/只、扣件少螺丝 元/套,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使用中不得锯断钢管,如锯断一处赔偿 20 元(6米钢管不能锯断)。归还数量与出租数量之差即为锯断数;钢管如弯曲,每处收调直费 1 元,由乙方承担,随租付一并支付。

甲方出租的钢管为未油漆钢管,如工程需油漆,油漆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8、租赁物遗失、损坏,按赔偿时该租赁物的市场全新价格赔偿 (以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提供的当月标准钢管扣件的参考价格计算)。

9、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完好地归还租赁物。

(1)甲方可收回租赁物、

(2)或者甲方可视为乙方继续不定期租赁、

(3)或者甲方可要求乙方折价归还(以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提供的当月标准钢管扣件的参考价格计算,折价款付清前、乙方仍应支付租金)。

无论甲方选择以上何种处理方法,乙方都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单价向甲方支付超期租金。

10、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包括各种费用等),逾期每日按付顺序为(1)违约金、(2)本合同的其他费用、(3)租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由 (包括但不限于签发收、发料单、对帐、付款、签订提货委托书、补充协议、确认书、承诺书以及本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务),乙方不再另签授权书,该代表的行为即乙方的行为。

12、双方应依法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约定的除外),因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依法另立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协议。

13、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1)租赁物承担,乙方不承担租赁物在运输途中及使用期间的损环及灭失等责任。

(2)支模架的钢管可用10CM、20CM、30CM的套管。

(3)钢管:扣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吨:150只,否则按此比例计算扣件的租金。

(4)租期每满一年按11个月结算租费。

14、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单位注册地(东阳市)人民法院管辖,并且催讨租赁物及租金产生的律师费(按20xx浙江律师收费标准)由甲方承担。

15、担保方为承租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两年。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架子班主{ }身份证

合同签订时间:

担保合同(公司) 篇14

编号:(工字)第________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____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_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15

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在实务中也不是每一种方式都适合合同的履行,具体选择合同履约担保的哪一种形式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案件判断,如果你不能正确选择的话,欢迎咨询网站的律师。

担保合同(公司) 篇16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后果

《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些法律的规定,确认了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过错为原则而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的是,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要严格把握该种情形连带责任的适用。

(3)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该种情形,要把握好担保人过错的内涵。此时担保人的过错,并非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上的过错,而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以及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缔约过错,这也正是担保人不能完全免责的原因。

(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担保作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担保合同无效时,主合同应确认未生效。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担保人是否享有追偿权?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二条规定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而当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而是承担因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为此,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否享有追偿权问题,在实践中,有人认为,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不享有追偿权,一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为特别法的《担保法》对此也未作规定。二是在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执行无效担保人的赔偿责任,此时,何谈追偿权。

我们认为,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享有追偿权。理由是:

一是法律无禁止性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因过错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从维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担保人因担保合同无效而承担了赔偿责任,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享有追偿权。

二是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执行担保人,无效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这种追偿权不能因债务人无财产而消灭,当债务人将来有财产时,担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偿权(也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原本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终极责任人。

四是从责任性质上,虽然担保人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的过错是决定其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但这种根据只是确定一定的代偿责任的根据,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仍有代偿责任的性质。

因此,应对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追偿权予以明确规定。《担保法解释》第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合同(公司) 篇1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日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年_____月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整,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月利率____%。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____日(含____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 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 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____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对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承担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____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

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变更住所、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提供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

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偿后有权执行抵(质)押财产、实现抵(质)押权以及要求反担保保证人履行义务。

5、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滞纳金和违约金,且在保证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导致丙方代为偿付的(节假日顺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后,无条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垫款并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丙方将按垫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诉讼或执行所涉及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均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计算,直至执行终结。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追偿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不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如提前偿还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____月的部分按____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____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公证的经公证后生效),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一份,自签订之日起连同借款借据一并生效。

第十五条 提示丙方已提请合同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

乙方:

担保合同(公司) 篇19

贷款人: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经中国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及中国银行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经协商,双方同意,在乙方将全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条件下,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

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调整贷款利率的,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担保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抵押贷款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而收取的复利和附加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授权甲方通过签署本合同向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授权甲方在取得抵押财产的正式产权证明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财产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的其他权利证明和抵押登记证明交存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储存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实质性的结构性变更。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变更导致的抵押物的增加,应自动转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出售、再抵押、抵销债务、赠与或处分抵押财产。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妥善保管抵押物,负责维修、保养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害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物保险

1.乙方应在取得抵押物后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照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造成的损害和损害;保额不得低于再次购买抵押财产的总额;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到期日。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到期还款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

2.乙方应在办理完保险手续后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必须是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上述保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4.如乙方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根据本合同保险条款代为购买保险,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坏,乙方应及时为损坏部分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担保合同(公司) 篇20

合同编号:____

债权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或“债权人”)

保证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或“保证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 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乙方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发生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

3.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4.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5.乙方拟申请破产或被其他甲方申请破产。

6.乙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乙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EMAIL:

第十八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是十七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担保合同(公司) 篇21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_____项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_____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_____(大写),币种_____。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_____元。

第四条: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日,即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22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债务人(丙方):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23

保证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是公司,这项则需要。经过法律猫了解到,甲方绝大多数都是公司。)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为(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阶段性担保贷款人民币万元(¥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保证人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和债务履行期限

第1.1条按照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的'约定,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万元),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至郑少茂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索偿费用、甲方为实现清偿全部代偿款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保证反担保的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第四条保证反担保的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反担保的义务履行

第5.1条如果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履行了代偿义务,乙方就应立即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6.2条配合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背法律的手段和行为来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第7.1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第8.1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指模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24

贷方: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主管:________

本合同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

第一条、贷款金额、类型及用途: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贷款种类及用途。

第二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上述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回收上述贷款金额,但期限内任何一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金额。每笔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双方实际发生的贷款收据、贷款收据传真或银行汇款单为准,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贷款人的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金额。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日)________℅。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借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不足一年(含一年)的,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调整利率,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第四条、转账方式:

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贷款金额转账至借款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________

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五条、还款及付息方式:

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月、季、年),结息日和付息日为________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逾期支付利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也可以在贷款期限和限额内还款,并可以循环使用。整笔贷款零还或零还,利息逐点、逐日收取,到期本息全部还清。

第六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的,视为贷款期限届满。贷款展期的,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展期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八条、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等)。),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协议:

1、本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主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仍对贷款人的全部债权(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如果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加息,担保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担保条款对因加息而增加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保证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如果本合同中贷款人的债权由另一人和/或物担保,无论该物担保是由债务人还是第三人提供,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担保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5、担保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借款人进入破产清算的,推定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当提前行使追索权。

6、担保人无论是同时还是分别提供担保,都是连带连带保证关系。

7、贷款人向任何担保人主张权利,则视为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十条、监督方式:

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理人的监督,委托监督合同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如需延长贷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意,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贷款展期期限加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日起按照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利率。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1、未按期还本付息或者未按照借款凭证中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督;

4、未按期偿还贷款人的其他债务,或未按期偿还其他金融机构或第三方的债务;

5、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物遭劫掠等物+件;

7、涉及重大不利诉讼的;

8、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重大行政处罚;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停业;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此);

11、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施承包、委托管理、托管、租赁、合资、合并、兼并、分立、捐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且未在变更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的;

13、偷税、破产、解散、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撤销)营业执照;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债务偿还能力或丧失信用的情况。

第十三条、出现保证人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贷款本金(含展期)未按时归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计收罚息。

(2)贷款利息未按期支付的,按罚息利率计算复利。

(3)如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在挪用期间,对挪用的贷款收取%的罚息利率。

(4)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2、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当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账户或支付现金时,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和担保人账户中扣除。

第十六条、信息使用:

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贷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相关信息系统中录入(查询和披露)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合同第一条中的贷款金额是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因承担本金和费用的利息而导致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内。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及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发生的公证费及其他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

3、本合同的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该还款被相关法律文件确认为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贷款人已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条款,并根据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要求对条款进行充分解释;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在签订前已经充分协商;借款人和担保人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6、本合同一式两份,贷款人执两份,借款人、保证人、监理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方: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25

XX银行_____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

应甲方要求,行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

(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发日期: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

担保合同(公司) 篇2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担保合同(公司) 篇27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户: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佰分之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省(市)_______市_______县(区)

担保合同(公司) 篇28

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1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2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29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本担保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由以上三方在__________签订。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

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

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合同(公司) 篇30

出质人(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与(下称债权人)于年月日签订《合同》(附件1,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为:),约定由债权人向甲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与甲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附件2,合同编号为:),并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附件3,合同编号为),约定由乙方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下称主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3、一旦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方不能及时清偿,乙方需按《担保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代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并依法可向甲方追偿。为担保乙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其合法持有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甲方清偿债务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反担保相关事宜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清偿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息(含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乙方依据《委托担保合同》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乙方因行使追偿权及质权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以及质物保管费用。

上述担保范围内乙方享有的各项债权或权益统称为乙方债权。

二、质押股权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以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

2、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项下应得红利及其它收益,必须解入乙方指定账户,作为乙方债权实现的担保。

3、质押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承诺

甲方就以下事项向乙方进行承诺:

1、甲方用于质押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持有,并对质押股权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甲方用于质押的股权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禁止转让或设立担保的情形;

3、甲方已完成质押股权所对应的全部出资,且不存在出资瑕疵;

4、甲方未在质押股权上为任何第三方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

5、甲方向乙方披露的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可信,就质押股权所提供的一切文件、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6、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对质押股权进行任何形式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让、另行出质或设立其他担保);

7、对本合同的签订以及股权质押事项,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已通过相关审批(提供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股权质押的书面决议)。

四、质押登记

1、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工商部门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并将质押登记文件原件交乙方保管。

2、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股权质押事项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五、质权实现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行使质权:

1、乙方代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向乙方偿付因代偿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依据《委托担保合同》而享有的相关权利未能按合同约定实现;

3、甲方违反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实;

4、甲方出现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5、非因乙方原因,质押股权价值降低,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担保;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欲对质押股权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再行出质、设立其他担保或进行任何其他形式处分;

7、非因乙方原因,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质权实现的情形,甲方不愿或不能提供新的担保。

六、质权实现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或几种以实现质权:

1、与甲方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受偿。

2、乙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变卖,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拍卖、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甲乙双方对质押股权价值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当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无法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自行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3、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股权,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质权实现发生在乙方为甲方代偿前,质权实现所得价款应当提存,继续担保乙方债权的实现。

七、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质权实现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

1、乙方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2、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乙方代偿金额为基数,自乙方指定的甲方归还代偿资金期限届满次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依《委托担保合同》而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4、乙方因代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而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款项。质权实现所得价款在乙方债权全部受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甲方。质权实现所得价款不足以实现乙方全部债权的,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偿。

八、特别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或进行其他处置。经乙方同意转让或进行其他处置的,应当就转让或处置所得价款向乙方清偿债务或提存。

2、质押期间,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决定接受的,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乙方有权决定各担保物权的实现顺位,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3、乙方有权转让其依法对甲方所拥有的债权,转让不需经甲方同意,但需通知甲方。乙方债权转让后,本合同所设立的质权一并转让,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4、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或《担保合同》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以质押股权对于上述合同无效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甲方或乙方自身需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担保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即构成违约:

(1)甲方违反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实;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质押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

(3)因甲方过错,导致质押股权价值降低,甲方不愿或不能提供新的担保;

(4)因甲方过错,导致本担保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影响乙方质权实现;

(5)因甲方过错,出现其他情形,并影响乙方质权实现的。

2、存在上述情形,甲方应按不低于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损失。乙方并有权立即行使质权,并就质权实现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或提存。

十、质权消灭

本合同所设质权在出现以下情形时消灭:

1、甲方向乙方清偿全部债务;

2、第三方代甲方清偿全部债务以消灭质权;

3、质押股权依法被折价或拍卖、变卖以实现质权;

4、乙方书面同意放弃质权。

前述款1、2、4情形出现导致质权消灭的,乙方应于质权消灭后配合甲方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十二、其他

1、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保险、查勘、鉴定、保管、提存、过户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时生效(出质人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办理公证或登记,增加相应份数。

4、本合同含以下

附件1、《合同》;

附件2、《委托担保合同》;

附件3、《担保合同》。

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本合同未约定事项,适用附件中的相关内容。

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有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