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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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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产经纪合同(精选13篇)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

德阳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 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使用用途: 。

二.租赁期限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3.该房屋租金为__ __元/月,该房屋租金每____个支付一次,以后每次支付时间为租金到期30天前。

4.双方约定,甲方收取押金 元。押金在租金满后结清相关费用和交接完房屋时一并退回乙方。

5.在租赁期间,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由乙方支付。

三.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五.双方约定,甲方支付中介费 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元。

六.物品清单及其他约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中介方: 经办人: 电话:

20xx年 月 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

甲方(评估公司): 

乙方(估价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于甲方,并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仅为挂靠,乙方不转档案,原则上挂证不挂章。

第三条. 本合同暂定为 年,自甲方收到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起计,到期如需续签,合同另行签订。

第四条. 乙方估价师的挂靠费用为每年¥ 元。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交于甲方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年挂靠费用,下一年使用费应在次年对应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支付。如乙方出具业务报告,另行计酬。

第五条. 本合同期间的乙方注册证书维护所需费用(包括注册费、继续教育学习费以及学习期间的交通住宿费)均由甲方承担。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后续教育证书等由甲方保管。

第六条. 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期间,有维护其继续有效的义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证书失效,甲方有责任采取措施使乙方证书恢复效力,并负担证书恢复效力前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挂靠期间自己所做的业务另按估价费用的 %计酬,或者按照双方协定。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行业规则,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加盖非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如不涉及回避因素,可以加盖乙方执业印章。

第九条. 挂靠使用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本年度证书使用费。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本年度证书使用费。

第十一条. 如甲、乙双方合同关系解除,乙方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需变更,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由甲方将乙方资格证书退还乙方,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3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巷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地产_________(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_________,(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_________。转让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______年;租金_________元/月;年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区(县)_______街(路)_______巷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_________,(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_________。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________元人民币,丙方交付________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丙方向甲方作出_________(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__________________(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_________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经纪(居间),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居间介绍,促使当事人进行存量房地产各类交易的经营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内有多项供选择内容的,按其交易行为只在该括弧前的空格处先填其中一项。

5.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6.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7.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 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 %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购房人的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某地区)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某地区)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 名、策划 名、文案 名、平面设计 名、现场主管 名、文档管理专员 名、置业顾问 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 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 ”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 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 ( %)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 日先按人民币 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 层商铺)的 %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 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2、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 %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 %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 %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 %

(四) 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 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 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 %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 %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 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 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 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 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8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地: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6

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加快商品房预售,回收资金。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正式聘请乙方为甲方开发的项目进行全程策划之事宜,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整合推广策略服务范围:

1、项目整合营销推广策略制定

2、项目整体宣传包装设计

3、分阶段营销推广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广策略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整合营销推广策略

第二部分:基础vi

第三部分:现场包装

第四部分:卖场包装

第五部分:宣传广告

第六部分: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二、工作时间计划

本合同共分五个阶段工作。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为合同签定至开盘前一个星期。具体递交及执行时间如下:

ø整合推广策略报告的递交;

ø项目基本包装设计(标志、现场、卖场、楼书、单张)的递交。注:自项目定位及名称确定后起;

ø第一阶段策略执行计划的(自整合推广策略报告确定后)递交;

ø项目第一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第一阶段策略执行计划确定及项目基本包装设计完成后开始,预计在合同签定后月展开,即月旬开始执行。

2、第二阶段开盘开始至开盘后一月

ø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开盘前一月递交;

ø第二阶段策略执行计划开盘前一个半月递交;

ø项目第二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开盘起至开盘后一月内执行。

3、第三阶段开盘一月后至裙楼封顶

ø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开盘前后递交;

ø第三阶段策略执行计划开盘前后递交;

ø项目第三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开盘起至开盘后一月开始执行。

4、第四阶段自主体封顶起一月

ø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自项目主体封顶前15天递交;

ø第四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项目主体封顶前15天递交;

ø项目第四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主体封顶前一周开始执行。

5、第五阶段自项目主体封顶后一月开始

ø项目推广设计(活动现场、广告)自项目主体封顶后递交;

ø第五阶段策略执行计划自项目主体封顶后递交;

ø项目第五阶段宣传推广执行自主体封顶一月后执行。

三、关于成果的界定

1、关于整体策划报告的界定:以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2、关于设计的界定:以甲方认可签字为标准

3、关于广告、活动的界定:以入线率、到场率为标准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体营销推广策划服务费为项目总标底的3‰。其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ø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30,即万元(万元整);

ø在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即万元(万元整);

ø在完成项目第二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即万元(万元整);

ø在完成项目第三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20,即万元(万元整);

ø在完成项目第四阶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划服务费总额的10,即万元(万元整)。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详细图纸资料(包括项目鸟瞰图、沙盘等)、文件,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决权、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正。

3、双方商定认可的任何方案,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单方擅自改动,否则引起的问题由改动方负责。

4、甲方采纳的乙方方案或设计都应签字认可并严格执行,如执行中需要修改也应相互通报,经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5、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企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设计策划方案,并收取策划设计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费。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整合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根据工作进展,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后提供相应文本和服务。

4.乙方应及时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市场推广建议。

七、违约责任

1.当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不力,或双方意见难以沟通与协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当乙方发现甲方因产品质量或销售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时,乙方屡次建议,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八、其它

3.本合同所涉及服务内容的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双方各持两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6.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否则,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7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聘用人(简称乙方): 因甲方业务开展的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房地产估价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乙方按照国家法律以及行业规定规范执业。

二、聘用期限

____年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聘用期限为 叁 年。

三、聘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报酬为: 第一年人民币年净 整(¥ 元);第二年人民币年净 整(¥ 元);第三年人民币年净 整(¥ 元)。

2、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采用将费用汇进乙方指定银行卡方式支付。第一年,在合同签订当日预付报酬人民币五千元整,其余报酬在证书交接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和第三年报酬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合同期间乙方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由甲方负责,合同期内必须完成每年度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甲方承担继续教育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用(培训期间正常的交通、食宿和资料费)等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2、合同期届满双方未续约或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在合同终止期日后15日内为乙方办理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相关手续,并返还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3、合同期间,乙方不负责对甲方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乙方对用其姓名签署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均有甲方承担。

4、合同期间,乙方不坐班。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

五、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则须付违约金壹万元整(¥10000元)给乙方。

六、合同变更、终止

(一)合同变更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二)合同终止

1合同条款双方再协商签订新合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

3、因政策规定性变更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在得知事项一周内书面告知乙方。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甲方将位于西峡县回车镇老庙岗村陈沟组的自住用房的建设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完成施工任务,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开始施工,月天),即自 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必须使用红砖、国标钢材、中联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报价:每平方 元,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1、地基挖好后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2万元。

2、第一层盖好后付4万元。

3、第二层盖好后付4万元。

4后如因房屋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款项 全部支付给乙方。若出现质量问题,所需维修资金由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维修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要不足部分的维修金。

四、工程内容:从地基到完成砖砌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样到封顶。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如建好后的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足以影响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索赔金额不低于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签署,双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结清外,须赔偿另一方违约金2万元。

3、若乙方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1%违约金,逾期时间进过一个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5万元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9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理估价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对 产权名下的坐落于 的房地产于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五、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 ( ) 5、房地产权证 (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 6、身份证 ( )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 7、其它资料 ( )

4、营业执照 ( )

六、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必须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0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山西省绛县振兴东街山西金甲药业有限公司大门外,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房屋在第 层,面积为 平方米,布局结构为 。

第二条 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第三条 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20xx年1月30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xx年4月30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1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 ,特委托乙方对 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 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 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 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 万元, 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 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 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XX年 月 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2

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代理人: 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区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 、共有面积 、附属间面积)。(详见榕房权证字第 号)(土地使用证 字第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币种)(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币种)(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佰拾

万仟 佰拾元整(¥)。

4、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俱: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合同外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需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 (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之日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佰拾 元(¥)。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佣金为(币种)(大写)万 仟佰拾 元(¥ )。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费。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佰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币种)(大写) 仟 佰拾元(¥)。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务费 (币种)(大写)仟佰拾 元(¥)。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1、丙方承诺按交易程序(另定补充协议)规定的工作日为甲、乙双方妥善办理有关事项。甲、乙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交易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丙方交付有关资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相关事宜。若因甲、乙方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办理,丙方无过错的,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丙方的工作日相应顺延;

2、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方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及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并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权属证书;

土地使用权证;

其它相关资料:。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对上述房产现状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币种)(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 ]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佰拾元整(¥)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方式

1、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 。

第十四条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定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

2、甲乙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房屋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所约定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成交价日万分之);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成交价日万分之);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收到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时限

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等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在三方具结后,丙方将监管的房产权属资料交还甲方,将监管的定金及购房款交还乙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其它事项:(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丙方(中介服务方):

签约代表: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3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13.甲方须根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承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管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有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

(2)改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和上盖。

如确需改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有关部门和房产管理之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改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结构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17.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

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享有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保留以下绝对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规定制定大厦管理公约,决定大厦管理人、管理费用的分摊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改变为该大厦之公共部分,及随时收回该部分归甲方所有;

(3)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政府;

(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费用或开支。

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有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管理费用)。

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委托之公司负责及实行统一管理。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管理公约为该合同及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乙方必须在签署该合同及本协议之同时,与甲方签署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须签署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所有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条款、规定及分担与管理该大厦有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

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须向房管部门办妥合法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须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当无条件接受大厦管理公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须在和该大厦管理人签订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管理人签订承诺书之前的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须偿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据该合同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根据其记录之乙方最后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当作乙方已收到通知书处理。

25.本协议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29.该合同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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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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