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劳动合同(精选3篇)》
保安服务劳动合同(通用3篇)
保安服务劳动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售楼需要,委托乙方负责售楼中心安全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员若干名,具体人员须经甲方确认。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休息室。
2、甲方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协调。
3、乙方保安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对违反甲方制度的保安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
4、甲方每月按人头支付乙方xx元/人/月的费用。
5、乙方保安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时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维护售楼中心治安秩序。
2、保安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服装由乙方提供。
3、如保安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负责及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代替。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安服务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保劳务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服务的内容及人员安排
第一条 劳务服务的内容:
1、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向甲方指定区域选派相应人数的秩序员, 按照甲方的管理模式、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 提供相应的服务, 并各自承担双方约定的责任。
2、 具体防范区域根据甲方确定的管理服务区域为准。
第二条 选派秩序人员安排及条件:
(一)人员安排
(1) 乙方向甲方选派秩序员共_____人, 从事保卫、 安全工作;具体人数由甲方根据服务管理区域实际情况设定岗位。
(2)甲方根据现场治安防范工作要求,有权提出临时增加秩序员或延长服务时间, 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安排, 增加人员或延长服务时问的服务费按约定的月、天/人标准相应支付。
(二)选派人员的基本条件
(1)乙方选派的秩序员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从业岗位条件,并达到业务技能培训的标准。
(2)乙方选派的秩序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 53周岁以下的人员占90%以上,最大年龄不得超过57岁,工作认真负责。
(三) 工作标准:
(1)秩序员工作标准、评价考核按甲方的《秩序部工作手册》及相应考核办法执行。
(2)由于项目物业现场及交付区域的现状等诸多因素, 秩序工作标准如有变动经甲乙双方沟通知晓后实施。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选派的秩序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及要求。
(二)甲方有权指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对协助乙方派驻的秩序人员进行管理。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査秩序人员的表现情况,对违纪的人员, 有权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 必要时可以通知乙方调换。
(四) 甲方为乙方选派的秩序人员提供执勤等履行秩序员劳务外包服务合同职责.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并确保工作场所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五)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部方设施, 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秩序人员履行职责。
(六)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秩序整改建议应及时批复并予以重视,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盜、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由于甲方对乙方按照公安主管部门的要求或标准提交的安全隐患报告和整改建议不及时落实的,发生被盜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秩序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乙方制定的通行标准及甲方对秩序安全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执行。甲方有具体要求的, 应明确并经双方书面确认。
(八)甲方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点
部位做到人防、 技防相结合, 确保甲方财产安全 。
(九) 甲方每月对乙方秩序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关考核, 并作为乙方结算工资的依据 。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 乙方选派的秩序人员应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要求, 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
(二)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不作为的人员, 通过书面形式说明更换原
因, 并由双方主管人员进行沟通, 确认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
(三)乙方选派的秩序人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
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 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 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国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四)乙方每月定期检査责任区域内安全情况, 若发现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
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并跟踪整改结果 。
(五)乙方应为选派的秩序人员配发统一制服和基本的防护装备, 并负责秩序人员的工资、社保和相关保险,以及各项福利、年节费用。乙方人员如因工作原因受伤,乙方负责相关的工伤责任申报和补偿、处理。
(六)乙方选派秩序人员须经过岗前技能、服务态度、应知应会的培训后,再派驻至甲
方;工作期间应加强对秩序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 确保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七) 乙方根据管理队伍的需要, 可以对秩序人员进行轮岗调换, 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八) 乙方选派的秩序人员达到20人以上时,应设一个现场队长,每天到场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工作。现场主管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收费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 劳务外包服务的收费标准:
1、乙方选派的秩序人员每人每月劳务服务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费用含6小时制人员工资、服装、工具、社保、节日加班、福利费用等。
2、 选派的秩序人员每天工作_______小时, 如果中方因工作需要加班时, 由甲方支付加班费,其计算标准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付款时问及方式:
甲方在每月的 _______ 日之前将上月劳务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以现金支付的, 必须有乙方书田明确授权。
转账信息:
四、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一致后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内, 甲方对乙方的选派的人员工作不满意或者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满意的, 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在一个月的协商期满后, 双方过程仍未达成一致的, 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逾期不支付労-务费的, 须技应付劳务费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劳务费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付清所欠劳务费和滞纳金, 并支付给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劳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
第十条 合同到期后满60日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的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合格后, 乙方享有优元续约权 。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五、保险及赔偿
第十二条 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工作方案所标示的范围内, 因乙方的秩序人员在履行本劳务服务合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失职行为导致甲方财务损失,经司法机关依法认定, 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及金额参照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或其聘请的评估公司 (甲方认可的专业部门) 在事件发生后所进行的核定结果而确定。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 乙方对甲方的赔偿责任有以下豁免:现金、金银珠宝、古董文物、有价证券、商业资料、信函邮件以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或存在的物品。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得知损害发生时, 应立即通知对方及报警 。 警方和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未到现场勘察取证之前, 不得任意移动和破坏现场, 如因甲方主动破坏或移动现场, 乙方不予赔偿。
第十五条 为迅速和真实了解案件损失的金额, 及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在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在出险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具体损失的品种、数量、单价和金额的证明文件, 否则,视甲方自动放弃索赔。
第十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财产损失, 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地震、战争、火灾、台风、暴雨、雷击、暴动、骚乱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财产损失的。
(二) 疑犯持凶器公然抢劫, 但安保人员未及时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除外; 甲方债
务民事纠纷; 甲方人员自盜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 无明显盜窃痕迹一一一公安部门认为无明显盜窃痕迹的盗窃事故; 甲方盘点发
现的短少。
六、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发生被盜时,在理赔材料提供完毕,赔偿责任确定后,乙方30日内支付赔偿金;若拖延未支付, 甲方有权扣除未支付的芳务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或赔偿争议时, 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了的,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可另行协商, 协商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劳务服务时间(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保安服务劳动合同 篇3
第一章 合同双方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范围、期限
第二条 合同签订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的保安服务工作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三条 合同内容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做出的新的约定。以上部分均是本合同有效内容部分,只有共同使用时方为有效。
第四条 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
甲方所属内所有区域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服务期限和服务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防止侵害甲方和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经营、工作秩序。
3、乙方保安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准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4、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5名。乙方必须保证保安员5名全部在岗,且不得随意替班、换班。
5、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聘保安员身高在1.72米以上,低于1.72米甲方不算在人数内,不予录用.
6、保安员实行综合工作时,每日工作六小时,每周工作七天。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
7、乙方接收甲方前任保安员,工资不得低于每人每月rmb1000元.包吃包住.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保安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持有效身份证,上岗服务证;
4、具备一定文化素质,会讲普通话;
5、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
第七条 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保安员服务费每人每月rmb1750元,每月合计rmb875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伍十元整)。此费用不包括相关节假日加班费用。
2、服务费支付日期: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3、服务费支付方式:转帐支票。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适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乙方在接到要求调换不合格人员通知后应在五日内调换合格人员到岗,同时调离不合格人员。
第九条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服装并负责免费清洗工作。
第十条 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值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值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执,乙方应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岗位职责,有权对保安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十三条 甲方保卫部有权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如遇紧急突发事件,甲方聘请的保安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给乙方保安员安排少量工作.如;搬运物品等.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办理保安员上岗服务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牺牲,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甲方负担。
第十六条 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
第十七条 在未经甲方授权,由于乙方擅自行动而造成的过失或未履行职责造成甲方(含业主/租户)的人身财产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消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按月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用餐和住宿。如乙方无故拖欠保安员工资两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第三个月服务费,用于发放保安员前两月工资。
第十九条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
第二十一条 乙方遵守甲方关于保安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员工出勤情况以甲方打卡机为准,未能打卡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人员。如出现请假、调班等情况需由甲方预先批准确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保证5名保安员全部在岗。如人员临时缺编,乙方必须在三日内补齐,此三日按实际到岗人数结帐,一次缺编人数不得超出5人,一个月内连续一周以上时间缺编,不论人数多少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及要求赔偿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缺编.如;(缺人不缺岗)等.
第二十三条 乙方保安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到岗保安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并符合甲方要求.所有乙方保安员入职前必须由甲方核准,否则不算入职.
第二十四条 保安员请假,应书面向乙方队长和甲方保卫部申请,经双方审批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逾期不归者视为缺勤。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约束保安员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安员可向甲方提出奖励申请;对保安员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纠正,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区域内向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得撤调驻场保安员。如有违反,按第二十二条之处罚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合同生效
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合同延期、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延期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续签事宜。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如一方未达到合同要求,履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自动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违约责任
除出现不可抗力外,因一方严重违约行为造成合同解除或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向履约方支付三个月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甲、乙双方如遇争议问题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三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第八章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第三十三条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另行补充。以下本合同附件和双方签约人载明明确意见的附件均为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 签 章 ) ( 签 章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