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融资业务居间服务合同【合集3篇】》
银行贷款融资业务居间服务合同(精选3篇)
银行贷款融资业务居间服务合同 篇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业务拓展而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居间合同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 甲方同意乙方就甲方生产的led广告屏,为湖北省荆门市慧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 单一项目居间人。
三、 价格: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向客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确定的结算价。
四、 居间报酬:
1、 乙方享有居间报酬的前提是甲方与客户间已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
2、 甲方与客户间的购销合同确定的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提供的结算价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超出结算价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据实支付给乙方。
3、 乙方按本条第2项确定的方式所获取的居间报酬不足该笔购销合同总价款10%或该笔购销合同是按结算价签订的,由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五、 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购销合同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应在三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如客户分批支付货款(含预付款)的,则甲方应按相应的比例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次应付居间报酬=(每次收到的货物价款×应付居间报酬总额)÷合同总价款。
六、 甲方义务:
1、 协助乙方进行公关及拓展业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 在达成与客户的购销合同后,按付款条件及时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七、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该单一项目信息跟踪;
2、 乙方负责客户的公关,但不管最终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与否,乙方自行负责全部公关费用及开支;
3、 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信息及业务开展情况;
4、 乙方只负责提供居间服务并全力公关,购销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
5、 乙方应保守甲方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商业秘密;
八、 若乙方按照等于或高于甲方提供的上述结算价与客户达成购销意向后,甲方拒绝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九、 若甲方收取客户货款后,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甲方除承担继续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外,另须按照应付居间报酬总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 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后的一切售后服务、合同义务和相关合同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甲方与客户通过任何方式签订的合同均视为乙方提供了居间服务,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银行贷款融资业务居间服务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第二条 转让土地的慨况描述
2.1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4.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4.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4.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0,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5.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5.2、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 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5.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诚信原则
8.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8.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8.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9.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经营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银行贷款融资业务居间服务合同 篇3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资贷款提供居间服务。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融资人),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定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等融资性协议或合同)。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以甲方的 作抵押(质押),为甲方融资 万元人民币(大写: )左右的资金(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审批贷款金额为准),为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3.4、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每 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实际审批利率为准。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融资合同,甲方按其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协议中约定贷款或借款总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交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居间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属违约。
5、居间成功的认定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 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