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商项目推广服务合同推荐三篇》
公司招商项目推广服务合同(通用3篇)
公司招商项目推广服务合同 篇1
甲 方: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联系地址:
乙 方: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联系地址:
鉴于:
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企业法人,旗下拥有并运营“ ”(以下简称“甲方平台”),拟委托乙方平台为其开展网络推广服务。
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旗下拥有并运营 “ ”( )”(以下简称“乙方平台”),能够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网络推广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以达成长期密切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上海市静安区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1、合作方式:乙方向甲方推送CPACPS。在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将通过自有的网络及现有资源平台发布有关甲方市场活动信息以及产品信息,使得甲方获得有效注册用户。经由乙方市场活动指引至甲方在乙方网站或平台上的产品展示页面,主动验证手机号码注册成功的用户为有效注册用户。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继续合作意向的,合同到期终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结算标准与结算方式
3.1、任何情况下,根据本协议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应按照人民币进行结算。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双方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而各自发生的费用由该方承担。
3.2、在本协议期限内,每日的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结算:
当日有效注册用户数元。
3.3、有效行为数据统计标准:有效注册数据以甲方统计为基础,甲方应确保后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如乙方对统计数据存在异议,乙方可通过相关途径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甲方开放端口、提供详细名单数据或乙方自身测试、申请第三方审计等)对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并以核实后的双方确认的数据为准。
3.4、对账:每月初的前3个工作日完成,甲方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对账单发至乙方约定邮箱,乙方收到邮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个月的各项合作数据、服务费总额及明细列表进行确认。如在指定时间内未做确认视为已认可甲方的服务清单,双方按照确认的数据结算相应的服务咨询费。
3.5、结算方式: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结算上月费用。经双方对费用确认一致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结算单,甲方收到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算全部费用。甲方延迟支付乙方服务费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自延迟支付之日起每延迟一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6、支付方式:甲方按本协议约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7、开票方式:乙方根据对账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企业法人,并且有资质和能力开展本合同所涉及业务活动。甲方保证其通过乙方所发布的所有市场活动信息或产品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不实或者误导性表述,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任何类型权利;否则由此给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2、若甲方要求借款用户完成在甲方平台注册、身份信息提交或身份认证的,由甲方负责将借款用户引导至相应界面,并负责向借款用户说明和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及义务,与乙方无关。
4.3、协议的期限内,甲方须每天中午12点前更新其前一天各项合作的结算数据及名单,并以电子邮件或其它有效方式将成功放款信息发送给乙方。如乙方有异议的,甲方应提供相关途径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放端口、提供详细名单数据以及乙方自身测试、申请第三方审计等)对结算数据及名单进行核实,并积极配合乙方对所有借款申请人的电话回访核查工作。
4.4、甲方须按月汇总各项合作的结算数据及名单,以供双方核算相关费用,并应于当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各项合作的结算数据及名单提供给乙方,以供乙方核对。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以及完整,不存在隐瞒、漏报借款用户或者虚报借款金额等情形。
4.5、甲方明确理解乙方并不是甲方业务资料的所有者或提供方,也不是甲方业务资料所承载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乙方在任何时候以及任何情况下不因为与甲方之间的合作而对任何甲方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对任何第三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乙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6、甲方签署本协议将不会同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协议构成冲突。
4.7、如甲方所提供推广内容有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名称、域名有所变更等),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4.8、甲方负责提供电话客服,与乙方依据本协议提供之用户联系,并负责解决该等用户在与甲方进行融资借款咨询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4.9、甲方与通过乙方渠道获得的有效借款申请人之间产生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在乙方收集的用户信息范围内,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用户类型及相关要求;甲方未按时提供或超过乙方收集的用户信息范围外的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修改或拒绝接受。如甲方变更该等要求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因该变更引起的全部损失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用户信息都能完成在甲方平台转化成具体的交易。
5.2、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网络推广内容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甲方修改;乙方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乙方平台规定的推广内容,予以删改或不予发布。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在双方指定的乙方平台为甲方提供网络推广服务,但乙方有权决定对甲方相关市场活动或产品信息的推广方式、推广力度、推广期间等做出调整。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推广内容造成推广发布迟延或不能发布,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3、乙方有权随时删除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欺骗、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有损他人名誉、利益、侵害他人权益及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的推广内容或所链接的页面。如乙方接到第三方对甲方上述内容的投诉,乙方有权屏蔽或删除被投诉的内容或链接页面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有效解决第三方投诉问题。如果甲方的网站或信息因为以上原因被屏蔽、下线或被删除,由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用户信息,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用户信息与用户向乙方提供的信息一致,但不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用户信息完全真实、准确。乙方不得伪造用户信息或诱导、胁从用户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虚假资料 。
5.5、乙方有权为履行本协议之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经由互联网络或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在乙方平台、其合作媒体上)无偿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品牌、标识、LOGO,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名誉。乙方应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对与甲方及甲方产品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案、Banner图、屏幕截图、宣传材料)做任何技术、文字等方面的改动,亦不得将上述材料复制、销售、出租、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产品推广、宣传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配合恢复原状、消除负面影响(如有)及/或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如有)。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或按照甲方的要求下架、销毁甲方提供的各类展示素材,且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的展示素材再行继续任何商业或非商业活动,否则,乙方行为视为侵权,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
5.6、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对甲方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及资料严格保密,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7、乙方有权对借款用户的获得借款情况进行核实,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开放甲方的与放款相关所有流程与端口、乙方进行电话回访核查等。
5.8、乙方通过自有渠道、合作渠道向甲方推荐或提供的任何借款用户的信息,未经乙方及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出售或泄露。否则,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用户信息泄露的,甲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新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广告法招致行政处罚、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额责任,如甲方已支付有关罚款、对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
5.9、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只能以法律法规、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或其他经双方一致认可的方式完成本协议项下的推广服务。乙方不应以任何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和用户的合法利益,不得以各种恶意的方式骗取有效CPA/CPS而获得不合法收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违法违约行为对应的服务费,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5.10、乙方签署本协议将不会同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协议构成冲突。
第六条双方共同的权利及义务
6.1、双方应对对方、借款用户所提供的各类信息及资料严格保密,积极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未经权益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对方、借款用户的各类信息和资料。
6.2、双方承诺采取合理及必要的网络系统安全措施,保护自身技术系统,如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其网络系统故障或对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丢失的(不可抗力除外),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6.3、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任一条款约定损害对方、商誉和品牌形象的,对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协议,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包括商誉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7.1、“专有信息”指一方的董事、职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之后,直接或间接从另一方或其顾问处获知的有关另一方的任何性质的信息(包括商务、财务、运营、管理、法律及合同费用计算比例等其他信息);此等信息可以是以任何方式披露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电子传输方式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营销方案、商业计划、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员工信息、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及其他具有技术、科技或商业性质的信息;还包括所有基于上述信息而制作的分析报告、清单、研究报告和类似文件,以及一方或其董事、职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制作的含有或反映上述信息或以其为基础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7.2、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以上7.1条提及的信息进行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7.3、甲乙双方各自对其软件及平台享有专有或合法使用权利,未经权利人的明确授权,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对方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对方专有或合法使用权利的行为。
7.4、以上条款并不因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保证、承诺或任何约定/法定义务的,即为违约。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对对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提供书面证明,并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因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如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理由认为不可抗力事件将持续30天以上、或对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已无实际意义,可提前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8.3、本协议项下违约损失赔偿数额是指由于一方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这里所指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此支出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如果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对一方的违约及违约责任另有明确规定,并且该条款的规定与本条的规定不同,则本条不适用于该条所规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8.4、特别约定:如双方合作的市场效果不佳或遇网络借贷行业监管政策变化或政府等行政机关限制等情形,甲方有权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此时,甲方不构成违约。
第九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9.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之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9.3、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因法定或约定之理由终止的,双方应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尚未结算的服务费用。
10.2、除非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可分割性:如果现在或未来颁布的任何法律使得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受到限制或不能强制执行,则该条款无效,但本协议其他条款还应继续有效。本协议双方应努力通过协商来达成在经济效果上与失效条款基本一致的条款以替换该失效条款。
10.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可以按本协议首部预留的邮寄地址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可以作为本协议下的合作执行依据。一方变更邮寄地址或电子邮箱的,应当在变更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通过邮寄方式的,投送到邮寄地址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邮件进入对方系统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11.1、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另一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仅限于明扣、暗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实物、礼品、请吃、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双方协商并将返还费用冲抵价款、降低合同价格或直接上交另一方。否则,一经发现,守约方将立即解除合同,终止双方业务往来;一方行为构成犯罪的,另一方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2、双方公司员工,如发现对方或者己方合同有关人员存在商业贿赂的,均可向己方以及对方公司举报。
附加条款:本次合作推广的产品是
结算金额实际是
后续如果有其他产品的合作,双方可就上述服务费用结算标准互相协商,如结算标准发生变化,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2.1、发生下列情形的可终止本合同:
⑴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未改正的,另一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⑵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⑶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2.2、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双方应按约定方式确认服务费用并结算;违约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招商项目推广服务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合同期内,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浏览和查询________各种数据库(投资方、项目方);
2.在________上为您公司的招商项目定做网页并进行推广;
3.在________的网站首页上作一个月的广告推广;
4.推荐对口投资商;
5.组织考察活动、组织参展活动、项目推介活动;
6.项目认证、资信调查;
7.顾问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服务);
8.提供项目财务评估、融资和方案服务;
9.大型招商引资与项目推广活动策划;
10.提供与国际接轨的招商引资培训;
11.项目在线管理服务;
12.项目人才服务;
13.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服务;
a.网站策划
b.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建设(形象型、商务型、管理型网站平台)
c.全方位网络营销推广服务
甲方:_____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公司招商项目推广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北京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及XX地产品牌服务进行广告传播推广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xx项目广告服务内容
1、整体广告策划方案,内容包括:
A、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与竞争对手优劣势比较、竞争对手近期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及广告推广状况分析)及具体广告执行方案;
B、xx项目的VI设计手册;
C、项目分析:市场背景、消费形态、楼盘特点及自身优劣势、竞争环境等;
D、广告定位:目标市场定位、项目形象定位、提出品牌的核心价值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E、媒介策略:针对本项目的特定目标市场,提供各阶段(月度、季度、年度)媒体策略和排期、媒介预算建议,并提供相应的媒介投放反馈(包括平面媒体发行量、传阅率、触达率、电波媒体的视听率等)分析。
F、软性新闻策略:跟踪北京市场变化和最新动向,结合项目特点和需求,提出有计划、有目的的软性炒作方案;
G、公关活动建议:结合各阶段销售任务,设计相关公关活动方案,参与公关活动实施过程,监控活动质量;
H、品牌形象建议: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广告调性、有鲜明个性的统一视觉标准,解决品牌形象积累与销售信息传递的相关关系;
系列广告创意表现,以光盘形式提交,内容包括:
A、报纸、杂志广告
B、影视、广播广告
C、户外广告、现场包装、房展会现场平面、公关活动现场平面
D、楼书、客户通讯、宣传单页、DM、展板等各类销售道具
E、公关活动所需各类宣传品
F、针对本项目的软文撰写
3、项目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内容包括:
甲方制作项目网站或改版网站时,乙方参与把控整体风格并进行栏目规划;
在甲方的指令下发布和更新网站即时信息;
网站的日常运营维护(比如网页管理、改进等);
4、公关活动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年度及阶段性公关活动的思路构想;
公关公司的甄选;
公关公司运作执行的风险控制(比如活动执行前期的工作推进、工作内容的考核、议价能力的控制等);
5、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与xx项目相关的其它广告宣传推广工作。
具体项目见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二)xx品牌广告服务内容
1、xx地产VI系统的调整和完善。重点加入与xx项目VI系统的组合
使用规范和xx办公现场文化包装使用规范;
2、X地产客户通讯杂志(双月刊,不少于36页)的命名、栏目规划及相关设计,参与部分栏目的编辑工作;
3、xx公司宣传册设计;
4、xx项目宣传册设计;
6、宣传软文撰写,数量不超过6篇/年;
7、在网站中,增加栏目,将“客户通讯杂
志”实现网上浏览;
8、规划及实施产品牌公益活动,数量不超过2次/年;
9、20xx年5月,项目一期落成时,乙方为xx地产公司提供TVC宣传片创
意脚本,在创意脚本通过甲方审核的基础上,如需乙方提供拍摄服务则双方
另行签订分项合同。
第三条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签审→
正稿制作→正稿确认→ 提供光盘/方案→意见反馈等。
2、签约后乙方将建立xx品牌小组,负责与甲方的日常沟通和服务,确保跟进及时和创意质量优异;同时甲方也应明确该项目的负责人及负责部门。
3、项目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的xx品牌小组将为甲方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该品牌小组由客户经理、创意指导、美术指导和电脑制作等专业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请见附件二)
第四条例行会议及书面文件
1、会议纪录:乙方为甲乙双方的所有会议、决议过程做纪录,并在会后48小时内送达甲方项目主管人员。甲方核实无误后应由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并于48小时内返送达乙方。
2、定期作业会议:双方原则上每周召开例会,商讨上周工作得失,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
3、工作进度表:甲方按年度、季度、月度向乙方下发工作进度表,乙方确认后该表作为乙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4、工作任务书:甲方须根据工作进度表向乙方下达具体分项“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书”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任务的具体要求(包括名称、用途、完成时间、数量等指标)。乙方收到“工作任务书”并确认后,将严格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任务书开展工作。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双方在工作前来不及确认任务书,则应该在事后及时补充并确认任务书。乙方不对无任务书的工作负责。如果乙方未能按“工作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完成工作,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具体内容见下文“八、违约责任”条款)。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广告总代理费:每月人民币整;
付款方式: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始,甲方按每月整(¥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月款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2、影视制作费: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制作影视片时,双方需重新签署单项影视制作合同,影视制作费需在新合同中另行明确;
3、模特肖像权使用费:依据第三方合同,签署单项合同;
4、租用图片或外请专业摄影师费用:依据第三方合同,签署单项合同;
5、印刷制作、专业市调、公关活动等第三方费用: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投标工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将考虑乙方享有中标的优先权。届时双方根据情况另行签署单项合同;
6、菲林输出费:凡报纸、杂志、画册、CI手册、海报、POP等菲林输出费用,以及图片等扫描、电分费用由甲方直接与指定的输出公司结算;
7、户型图制作费用:项目所需各类户型图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指定的公司结算。
8、其他差旅费用:因甲方要求使乙方发生北京以外的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必要,乙方会要求甲方提供书面证明,如果甲方无法提供书面证明,乙方有权拒绝使用该资料或图片。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或损失。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实际工作周期。在乙方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交后,甲方应该及时、完整地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稿件修改,至甲方签字后视为定稿。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和审稿、定稿不及时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以书面形式和乙方进行沟通。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定稿进行输出。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定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如经甲乙双方确认,因创意需要使用的`图片资料需向外租用或购买版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
第七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将所设计的作品用于参与各类广告专业竞赛、评比活动及用于乙方自身宣传。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2、如果乙方违反双方确认的“工作任务书”的内容工作,并给甲方带来严重损失;或者乙方完成的工作质量低下,无法通过甲方相关部门的审核,则甲方可以向乙方投诉。在甲方向乙方投诉前,双方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应该充分沟通,统一对事件的认识,然后由甲方常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签字下发书面“投诉书”。甲方每下发一张“投诉书”,乙方该月的月费中相应地扣除伍仟元(5000元)。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收到五张以上的“投诉书”,则视为双方自动解约,甲方不负任何因解约而产生的经济责任。
3、若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资料:
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附件二:品牌小组成员名单及协作团队名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