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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供货合同范本(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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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供货合同范本(精选3篇)

个人供货合同范本 篇1

需方: 北京市花木公司西安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材料供货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 要 材 料 汇 总 表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供货合同范本 篇2

甲方(全称): ________(需方)

乙方(全称):________ (供方)

日 期: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苗木采购供应合同,共同履行。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情况

1、名称:________

2、内容:________

3、按实际苗木量清单结算。

二、 供苗时间:

1、开始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

2、结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

三、 合同约定:

1、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绿化苗木品种,数量,规格,要求具体以双方签字认可的苗木清单为准。

2、 甲方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的苗木清单,让乙方更好的准备苗木及运输车辆,保证苗木按时供给。

3、 乙方负责组织甲方所需的苗木(按苗木清单要求),并根据苗木情况,联系运输车辆,负责装好车,运费由甲方如实支付。

4、 甲方负责苗木上车时,对苗木质量,数量的审核,保证苗木质量。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乙方20%苗木定金,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苗木出圃。苗木上车后,按上车的苗木总量支付60%,其余20%苗木款待苗木全部供应结束后,按实际供苗量结算,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按供给实际苗木量与已定苗木单价结算。变更的品种,规格双方按实确定。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根据合同按时支付乙方苗木款,若延期30天以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赔付乙方。

2、 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必须按时保证苗木供给,若不按时保证苗木供给则承担违约责任。

3、 若临时改变方案和遇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而造成苗木供应不及时的情况不属于双方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4、 违约金按合同价20%计算。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全部苗木供应完成,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个人供货合同范本 篇3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二、货物质量要求:

1、 供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产品,符合国家、部委或地方相关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供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任。

3、 如果所提供的商品是假冒产品,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后,供方须以十倍价款赔偿需方。

三、供方将货物直接运至需方规定的地点。

四、货物验收:

到货后,经安装、调试后,由需方相关人员验收。

五、售后服务:

1、 供方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均实行“三包”,既:包换、包退、保修。(人为造成的及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2、 供方在接到用户反馈信息后24小时内解决产品维修问题。

六、质量鉴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技术监督局或指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

七、付款方式:需方所需货物到货后开出全额支票给供方,供方卸货。

八、结算方式:需方将按实际使用数量给供方结算。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

十、本合同如需修改;修改部分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