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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大理石门套供货安装合同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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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大理石门套供货安装合同(精选3篇)

小区电梯大理石门套供货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守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防盗门供货与安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FDGFGDG(一期)单元门制作安装工程

1.2工程地JH省JHJH县西城区

二、供货规格、金额及要求:

2.1供货规格、数量及金额:见表1

2.1.1以上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保修期内的维修、税金等除配合费外的所有费用,为交钥匙工程。

三、结算方式:

3.1本分包工程单价:樘。 合同总价:68.6万元(陆拾捌万陆仟元整)。

3.2分包价格为含税价,乙方向甲方提供税票; 3.3施工中,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单价按前述条款执行。

四、付款方式:

货到总货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产品交货及安装

5.1、交货时间:双方签署数量及开启方向确认单后日内,乙方必须将产品运到安装工地下货。

5.2、货到现场,甲方按照合同支付款项后,乙方确保每天安装樘 ,如不具备安装条件时间相应顺延。

5.3、乙方到货后,搬运、安装过程中,甲方协调乙方的用电,但由乙方挂表计量,按供电局收取价格结算给总包单位。

5.4、货到工地由甲方提供堆放场地,乙方负责保管,经甲方和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安装施工,并开具到货单。

5.5、安装技术要求根据行业标准及施工条件确定,高低里外位置由甲方出具技术要求及标高线,乙方按照技术要求安装样板门壹樘,经甲乙双方代表及监理方认可后,乙方按样板门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5.6、乙方安装后甲方以每单栋楼为一个检验验收批次,不合格的由乙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批的安装,以确保安装质量。

5.7日内进行验收,并注明门上所带的附件是否齐全,外形是否完好(即有无碰伤、划伤)。

六、验收标准、方法:

6.1、按照双方确定的样板门安装标准验收,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6.2、乙方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七、工期及保修期:

7.1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入户门进场时间。进场后,根据甲方现场安排,对具备安装条件的及时组织安装。

7.2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免费负责更换、维修,保修期满后,成本价收取维修费。

八、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同时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和环保管理等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8.2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管理。

九、违约责任:

9.1、合同签定额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款的20%。

9.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每天按合同总额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款的20%。

9.4凡由于乙方责任而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的,造成的工期滞后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兔除违约责任。

十、其它:

10.1 合同签订后,量尺寸时,乙方给甲方工地送一樘选定的样品门,由甲方验收封样,以备以后货物的验收。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0.3本工程报价资料及其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10.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电梯大理石门套供货安装合同 篇2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自愿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小区电梯大理石门套供货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范围:______小区______#楼全部电梯口门套供货安装 

2、承包方式:

A、 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材料、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水电、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

B、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四、合同价款及合同工期

1、电梯门套数量: 套 。

2、合同单价:元/套(含一切费用),以后均不做调整;

3、固定合同总价:元 (大写:元整)

4、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优先考虑实物冲抵工程款

2、 全部电梯门套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75%,验收合格三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后质量没有问题时一次性无息支付完毕。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正规有效的发票。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用电和用水的接驳点,水电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及时保证资金到位,甲方资金如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整个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大理石不允许有色差,如出现质量问题(空鼓、裂纹)和延误工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乙方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服从甲方和总包单位的管理,进场施工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要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如乙方施工人员因违规操作或不接受现场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乙方完全负责;妥善保护好现场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施工器具,损坏和丢失均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小区电梯大理石门套供货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根据属下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就 供货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甲方补充)

第二条 合同价款 (甲方补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甲方补充)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根据需要修改)

1、甲方根据与乙方签订的分批合同的价款、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在分批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订货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定金。

(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50%。

(3)工程安装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该分批合同结

(4)结算的5 %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六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甲方补充)

第七条 保修条款 (根据合同具体情况补充)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专项条款及其附件经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合同,向有关部门登记后合同生效。

2、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无权代理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出具的任何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的签署人、签署行为的适格性进行审查;乙方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或者履行不当的,因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验收延误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国内安装资质证书。

2、 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3、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基础施工图,并配合甲方进行基础施工。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免费提供产品配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须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6、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