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认购合同(三篇)》
红木家具认购合同(通用3篇)
红木家具认购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 15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红木家具认购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签订时间: ——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于60日内付清全额货款,甲方将于收到货款3天内发货。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
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红木家具认购合同 篇3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种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 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的%元的定
金,余款¥ 元应在 十日内 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买方自提
□ 卖方送货
交货时间:年月日
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定做商品图纸由买方提供卖方按图加工制造.买方自定规格的商品,买方于__年_月__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卖方,卖方审定认可以后,签名(盖章)后,将共中一份交还买方保留(此类定货无严重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第六条 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 》执行,卖方或主板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延迟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价款的 %违约金,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延迟除外:延迟超过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
(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浙江省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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