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购买协议【推荐3篇】》
榴莲购买协议(通用3篇)
榴莲购买协议 篇1
买方: 卖方:
买方经办人: 卖方经办人:
买方e-mail: 卖方e-mail:
合同签定地点: 用户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编码: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到货期、单价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合同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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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及规格│单位│ 数量 │到货期│单价(人民币 │金额(人民币 │
│││││││¥)(单位:元)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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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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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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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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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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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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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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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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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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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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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货物保险费用:│/ │ /│
├────────────────────────────────┼───────┼───────┤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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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验收
质量标准:产品验收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卖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卖方保证:均为上述标明的原厂家生产或原厂家认可的产地制造的产品。均不得有曾使用过的产品、残次品、不合格产品。
买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物后____天内应及时向卖方反映,并发给卖方对产品质量质疑的书面意见,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与生产厂方联系,并负责最终妥善解决。
3、交货地点:买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发运方式及运输、
保险的价格计算:
买方选择发运方式:
○特快专递:小于等于2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递:小于等于5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500克再加10元。
○平邮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运输: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铁路快运:小于等于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产品的参考收费标准不按以上收费标准计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贵重ic:如内存,cpu等 40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显卡,声卡,硬盘等60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设备:主板,光驱,数码相机等100元/个(块)
注意上述收费不包括包装费、保险费。
买方选择投保金额:
买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额上保险__________人民币:元
保险费率按○1%(特快专递)○0.5%(航空快递)○0.3%(平邮包裹,航空运输,铁路快运)
5、包装方式:
买方选择包装方式: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邮局硬纸盒包装:小于等于200克货物包装费2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货物包装费25元;
小于等于1千克货物包装费3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货物包装费40元。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装:小于等于200克货物包装费4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货物包装费50元;
小于等于1千克货物包装费6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货物包装费80元。
6、汇款方式:买方选择:
○银行电汇 ○邮政汇款○在线支付○信用卡支付
(1)银行电汇: (2)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收款人:
银行帐号: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3)在线支付:
单位名称: (4)信用卡支付: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一卡通:
银行帐号: 收款人:
7、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方式:
卖方与生产厂家落实货源后,买方按上述合同总金额的50%(即¥×元)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即×年××月××日之前)汇出预付款给卖方,如买方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未发出预付款,买方需供方重新确认。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买方按照上述到货期期限终止日提前15天向卖方支付所剩余款。买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两次付清余款(与下一条款发货时间买方选择一次全部交货或分两次交货相对应)。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时间:×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额:¥×元
○分两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时间:×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额:¥×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时间:×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额:¥×元
8、发货时间:买方选择:○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一次全部交货。
○由于到货期分散时间较长,按照买方要求先到的货先交货,共分两次交货:
第一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数量、序号×数量、……序号×数量;
第二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数量、序号×数量、……序号×数量。
9、违约责任:卖方责任: 买方付清余款后,卖方如未能按期交货,卖方保证在买方认为有必要终止采购后应无条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无法按期完成,或在网上网站因各种无法控制的原因丢失了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情况发生时,由此而造成交货期延误,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以上情况之外,由于卖方工作失误而给买方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发生时,卖方应与买方协商,对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予与赔偿,但对买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卖方不予赔偿。
买方责任:买方保证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时交付货款,如未能及时交付货款,由此而给卖方造成延期交货的情况发生,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买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付款,经卖方多次催交货款(一般情况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和延误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卖方会向买方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注:如卖方未按上述日期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仍未及时付款,至使拖交货款达___个月以上的情况发生时,由此而给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其它条款:合同编码:。买方汇款时请注明合同编码。
合同附件共计____份,指买方填写的确认回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买方付款到账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项条款全部执行完毕时截止。
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买方: 卖方: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
邮编: 邮编:
联 系地 址: 联 系地 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银 行帐 号: 银 行帐 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买方代表签名: 卖方代表签名:
榴莲购买协议 篇2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榴莲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商品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账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账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货方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
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账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卖方(签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榴莲购买协议 篇3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卖方船运代理____公司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19.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