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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的购销合同热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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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的购销合同(精选7篇)

电缆的购销合同 篇1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程施工用电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运到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第二条 供货时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T 12666.1-20X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X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X 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X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X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50411—20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303-20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电缆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

②、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五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千分之五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五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电缆的购销合同 篇2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合同总价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____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章):____买受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电缆的购销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围场县佳航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电气工程电线、电缆采购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双方商定,需方向供方采购电线及电缆为天津市瑞达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津达品牌电线、电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根据需方需求,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次或一次交付给需方建设施工方。

2、交货地点:需方建筑工地。

3、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承运并负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建筑施工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其他所需检测、检验等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 2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 15 日内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且满壹周年后,于 7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导致二次施工的,供方应当负责所发生的施工费用并赔偿因延误工程验收及工程交付使用的损失。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 10%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

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

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第九条、不可抗力: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缆的购销合同 篇4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全新电线电缆:

备注:1、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发生变更,以需方实际收货的数量为准,货物的单价按此单价执行;2、尺长度的产品必须是尺,此报价含3%发票税金。

第二条 质量标准:供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个月。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电缆盘由需方使用完后通知供方及时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七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八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九条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需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货款付清。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号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帐 号: 地 址:

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电缆的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一、质量及验收标准:按产品标准的要求交付与验收。执行国家标准

二、质量保证期:在一年内产品制造质量实行三包。交货半年内提出异议。

三、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甲方免收包装费,使用后的电缆包装盘由乙方保管好,并通知甲方收回。

四、交货方式、地点:施工现场

五、付款方式:预付定金五万元,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六、合同解除的条件:无

七、特别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订立本合同时,双方均应出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委托书,并在合同上指定经手人。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缆的购销合同 篇6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赢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质保是什么意思共同遵守。

第一条电缆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数量(50米/捆)

总价:元(人民币大写: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9330-8时间管理8。

第三条材质abs是什么电缆的供货期限与货款的任和结算方式

1.电缆的供货期限:供货期限总共为5个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分5次供货,每月一次,每个月的供货量以中国人才卫生网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货款的北京封闭小区开演唱会结算方式:货款、运杂费和其它费用,以合同模板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6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

第四条对电缆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电缆的质保金的返还时间规定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超过10天内北京出现蓝太阳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材质英文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销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北京冬奥会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中国人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4%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材质包裹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罚款。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质保金是3%还是5%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租房合同模板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任和平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电缆的购销合同 篇7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围场县佳航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电气工程电线、电缆采购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双方商定,需方向供方采购电线及电缆为天津市瑞达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津达”品牌电线、电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根据需方需求,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次或一次交付给需方建设施工方。

2、交货地点:需方建筑工地。

3、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承运并负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建筑施工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其他所需检测、检验等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2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15日内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30%,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且满壹周年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导致二次施工的,供方应当负责所发生的施工费用并赔偿因延误工程验收及工程交付使用的损失。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10%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第九条、不可抗力: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