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销协议(合集3篇)》
电视购销协议(通用3篇)
电视购销协议 篇1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合同范本。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视购销协议 篇2
编号: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品名、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品名: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元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个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装卸及运费等责任由卖方负责。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货到经清点数量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______%,即人民币元,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____%即人民币,余款______%验收合格一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买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卖方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提供相应证明;产品如若涉及进口,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的相关进口批文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的质量符合买方编号为〈企〉_________003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 升级软件。
2) 书面提供包含明确保证升级所解决问题的《升级说明》。
3) 书面提供符合买方网络情况的,通过买方认可《升级操作方案》。
4) 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操作所需要使用的设备、软件。
3.由于买方人为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但卖方负责有偿维修服务。凡属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卖方接受买方退货要求。
4.卖方提供保修期后的设备维修服务,维修费五折另加收取部件的成本价格。
6.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7.卖方需提供技术支持;出现技术问题能够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第七条 包装
第八条 检验
1.设备抵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须开箱清点设备并提供验收数量给卖方,如超过一周买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买方对该批设备的数量没有异议。
2.买方收到设备后,若发现设备有缺件或损坏时,买方应做好详细记录,供双方备核查,并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或索赔。
第九条 索赔
1.同一设备使用______个月内出现故障超过______次(使用不当导致的故障除外)由卖方负责举证设备是否故障。
2.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出现以上情况一个月内提出索赔,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1)同意买方退货;
2)按照设备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设备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4.由于卖方设备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买方需向第三方进行赔偿,则所有经济损失及赔偿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 延期和罚款
1.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额不得超过设备总值的______%。罚金率每______天按______%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______天,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2.如买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买方同意支付延期付款罚款,卖方应同意延期付款,罚款额不得超过货款总值的______%。罚金率每______天按______%计算。如果买方付款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______天,卖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买方仍须向卖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一条 _____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提交深圳_____委员会,按照其程序_____。
_____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_____费用败诉一方承担,_____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_____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其它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3.卖方同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延迟交货超过 天,买方有权取消卖方作为买方的供应商资格,并将采购转向另一位供应商。
4.卖方需提供设备的3C认证证书,若无法提供,卖方需承担由于没有3C认证证书引发问题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条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
2.技术规范;
3.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变更条件。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以下无正文)
买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电视购销协议 篇3
买方: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设备品名、规格、数量及金额
品名: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金额:______元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第二条制造厂商:
第三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
3、运输、装卸及运费等责任由卖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
1、货到经清点数量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元整,余款%验收合格年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买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卖方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
第五条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的质量符合买方编号为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产品如若涉及进口,卖方必须提供该产品的相关进口批文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六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设备,卖方负责到货后设备调试工作和年免费保修,年后实行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卖方承诺合同所订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并向买方提供以下服务:
(1)升级软件。
(2)书面提供包含明确保证升级所解决问题的《升级说明》。
(3)书面提供符合买方网络情况的,通过买方认可的《升级操作方案》。
(4)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操作所需要使用的设备、软件。
3、由于买方人为事故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但卖方负责有偿维修服务。
凡属质量问题,个月内,卖方接受买方退货要求。
4、卖方提供保修期后的设备维修服务,维修费折,另加收取部件的成本价格。
5、卖方人员接到买方报修后小时内上门服务。
保修期内,设备需返厂维修,卖方须立即免费提供同等规格与数量的设备;保修期外,设备返厂维修超过天的,卖方也须立即提供相同档次的机器给买方暂时使用。
6、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7、卖方需提供技术支持;出现技术问题能够在小时内予以解决。
8、卖方免费提供安装简易壁挂件、螺丝等辅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设备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空运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设备不会由于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
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检验
1、设备抵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须开箱清点设备并提供验收数量给卖方,如超过一周买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买方对该批设备的数量没有异议。
2、买方收到设备后,若发现设备有缺件或损坏时,买方应做好详细记录,供双方备核查,并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或索赔。
第九条索赔
1、同一设备使用个月内出现故障超过次(使用不当导致的故障除外)由卖方负责举证设备是否故障。
2、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出现以上情况个月内提出索赔,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1)同意买方退货;
(2)按照设备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设备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4、由于卖方设备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买方需向第三方进行赔偿,则所有经济损失及赔偿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延期和违约金
1、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违约金,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违约金不得超过设备总值的%。
违约金每日按%计算。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尽管解除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违约金。
2、如买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买方同意支付延期违约金,卖方应同意延期付款,违约金不得超过货款总值的%。
违约金每日按%计算。
如果买方付款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日,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尽管解除了合同,买方仍须向卖方立即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决或决定的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3、卖方同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迟延交货超过日,买方有权取消卖方作为买方的供应商资格,并将采购转向另一位供应商。
4、卖方需提供设备的3认证证书,若无法提供,卖方需承担由于没有3认证证书引发问题的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附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
2、技术规范;
3、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变更条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壹式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