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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实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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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广告工程合同(通用8篇)

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单立柱二面高炮广告牌

1.2 工程地点:

1.3 工期:本工程自于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 甲方权责

2.1 甲方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准建户外广告位(高炮)相关手续、当地村委会及村民协调工作。乙方施工时所需要的场地、水、电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2.2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工程审核。

2.3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2.4 指派为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验收工程。

2.5 确保在年月日交付施工现场于乙方。

2.6 指派为甲方组织人员验收乙方的工程。

2.7 指派为甲方确保按照合同确认之日期支付款项于乙方。

2.8 指派为甲方负责此项广告工程的报批。

2.9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施工时。遇有不可抗拒如:流沙、石头无法进行施工或需改变施工方案等因素,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3.10 甲方负责协调吊车进入施工现场的吊车作业12米范围值,保证乙方能够使用吊车安装,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完成工程。若因甲方等原因乙方无法进行施工或改变施工方案等因素,造成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 乙方权责

3.1 开工前1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说明1份,并向甲方现场交底。

3.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和合同履行。

3.3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4 指派为乙方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3.5 指派为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工程进度表,并提供给甲方参考。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6 乙方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管理好施工队伍,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7乙方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3.8 指派为乙方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9 乙方现场施工时不得浪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设施。

3.10 乙方全力配合甲方的有关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3.11 乙方应当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凡因施工期间对间接第三者造成侵害,从而引发的任何损失赔偿,所产生的纠纷等。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3.12乙方因高炮广告牌安全问题导致的所有责任及纠纷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使用的最低年限:十年。甲方使用二年后,必须每年做到对广告牌钢结构做一次防腐工作,要书面通知乙方求得乙方验证。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施工人员生活费、务工费。

4.2 因甲方未能按时移交施工现场给乙方,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延。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施工人员生活费、务工费。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5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顺延;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施工人员生活费、务工费。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但乙方必须尽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作。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乙方保证广告牌抗风能力达到12级,抗震7级(以天气预报为准)除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外。(以气象台播报的为准)

5.6 甲方使用二年后,从第三年开始必须做到每年防腐工程一次,材料、工时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要书面通知乙方求得乙方验证。

5.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如甲方在乙方发生验收通知后的2日内仍未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视为已经验收和交接。但假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善工程,工程时间可由甲方双方协商确定,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第六条 关于工程违约的约定

6.1 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除在自然灾害影响外,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上述条约或款项进行执行。如单方原因违约合同上述条约或款项,将一次性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拾万元整。

第七条 关于单立柱高炮工程款及结算的约定

7.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7.2 单立柱(高炮)钢结构广告牌总工程价款元

1、签定合同后,甲方将支付给乙方订金总工程款30%:¥: 元 ( 元整)

2、材料进入现场,焊工开始焊接钢构。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40%:¥: 元 ( 元整)

3、基础完毕,主框架焊接完毕,准备起吊安装前。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20%:¥: 元 ( 元整)

4、甲方应在单立柱(高炮)安装当日或次日,二日内进行验收。若甲方不按时进行验收,乙方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10%:¥: 元 ( 元整)

第八条 甲方将按上述(第七条

7.1)工程付款约定支付给乙方

8.1 在乙方收到各种款项后立即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并给甲方开具相应款项的收据,乙方以人工或快递方式送到甲方。

8.2 甲方必须按上述(第七条)支付工程款,或者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汇入其他帐户乙方不予承认,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8.3 以上任何款项不在指定时间内付清乙方有权利拆除本合同内安装的所有产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工程事宜达成一致,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售后维保工作,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及规格:

四、 经甲乙双方确认工程固定包干总造价:

五、 工程质量: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及国家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六、 甲方责任:

1、负责与乙方进行效果图的签字及确认工作;

2、负责与乙方的衔接工作,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所必要的电源及安全条件;提供与工程配套的供电电源;

3、负责安装前的协调工作,保障施工场地具备安装条件;

4、甲方因上述原因而致本工程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5、负责办理政府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七、 乙方责任:

1、做好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若造成业主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并做好防火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

3、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工程材料施工;

4、负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不得造成业主设施、施备的损坏,否则自行赔偿;

5、负责遵守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

6、施工期间乙方如造成自身人身或他人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 施工时间:

合同施工时间(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 日至年 月 日),如在安装期间遇雨天、大风天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或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其工期按期顺延。

九、 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

十、 工程维护:

1、乙方对该工程提供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免费维修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全天候的响应服务;

3、免费维修期内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合同外因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工程质量问题,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首付工程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造价的70%,即人民币 。

十二、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本合同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对另一方有任何赔尝,终止前已有责任除外。

十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无故延长工期或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额5‰的违约金。

十四、解除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在30天内还不能解决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按国家“合同法”有关条例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业务内容、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

业务内容规 格数 量单 位总价(元)材 料工 艺交货时间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报价含设计、制作、安装及税金等费用 。

二、制作要求:                                               。

三、交货地点:                       。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及完工时间在送货交付现场检查、安装及验收。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对产品的设计、制作质量负责,如出现制作质量问题,甲方应在验收当日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甲方签字确认后付印的签字稿或者网上定稿如因乙方工作失误照成的错漏由乙方负责纠正或重印,如因签字稿、网上定稿上原有的错漏以及开始生产后中途改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付 款: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            货款,交货完成后            付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七、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金额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拖延交货时间,或因质量不合格重做,造成延期交付,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金额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除外)。

八、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产品图片,并保证其资料的合法性。乙方不负责图片和文案的版权责任,只负责画面的设计、印刷及送货工作。数码打印签字稿以及网上定稿与实际制作成品允许有颜色误差在5%之内。若设计与合同约定内容有出入,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增加、减少相关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本合一式            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 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一、 乙方负责自办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二、 乙方在甲方指定位置制作安装广告工程。

三、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内容,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如有单方改动需经另一方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四、工程总造价为( )元整,大写( )。

五、结算方式:合同生效甲方预付30%工程款,货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付30%工程款,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40%工程款。

六、乙方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安装,严格保证质量、安全牢固,乙方必须按施工规程要求施工,并对其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责,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乙方的施工人员均持证上岗。

七、乙方施工期间,甲方需提供水、电及存放材料设备的场所和施工环境,使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如因水、电及施工环境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出现刮风、下雨等不利于施工的天气及其它因素,工期顺延。

八、此工程保质期为壹年。

九、甲方工地具备安装条件时,乙方进驻工地进行安装,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为工程竣工。

十、未约定事项执行《合同法》相关。如双方出现经济纠纷,应向本市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本市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

甲 方:负责人:电 话:

乙方:负责人:电 话:

年 月 日

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_________

元,

(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

帐号: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安装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1、用3号布。

2、每块布是长9.6米高6米。穿绳、打眼。

3、安装时要在每块布长3.2米、6.4米,高3米处抹胶,用来防止由于布太大原因,引起的中间空气流通大,造成布被风刮坏。

二、制作与安装费用:单价:7.5元/米²,高6米,长约210米,约面积为1260平方米。 制作与安装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9450 元,(大写:玖仟肆佰伍拾元整)。注:不含税。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制作与安装总费用的 50%即人民币 ¥4725 元,(大写: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

3、乙方将制作安装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4725元,(大写: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安装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安装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制作与安装。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安装作品。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日期:

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

(大写: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年月日:

视觉龙广告工程合同 篇8

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广告项目名称:

二、 广告设置地点:

三、 广告规格/数量:

四、 发布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至 200 年 月 日止。

五、 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六、 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七、 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签约时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光盘一式 壹 份。

2. 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 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壹年)

九、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计 元)的定金。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第一年余款,人民币 万元(计 元)。

十、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 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 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 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 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一、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 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 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 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 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8. 广告发布后每晚亮灯时间为4小时,原则上夏秋季节为19:00-23:00,冬春季节为:18:00-22:00,或按天黑时间随机调整。

9. 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十二、 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 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三、 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台风11级内,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11级以上台风,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3. 发布期内如电源供电终止,则无照明发布时间按正常发布时间的三分之二计算发布期。

十四、 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 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 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 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五、 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六、 其他约定:

1. 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 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 甲 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 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5. 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6. 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八、 同争议解决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九、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二十、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二十一、 其它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

2. 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 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二十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甲 方:

单位名称 (章):

乙 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