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广告位并委托发布广告合同【汇总三篇】》
租用广告位并委托发布广告合同(通用3篇)
租用广告位并委托发布广告合同 篇1
甲方:晋城____有限公司
乙方:晋城市____公司
为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间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辆甲方标准餐车前广告版面,交给乙方作为发布广告使用。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图制作广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的期限为半年。计六个月,从发布之日起计。
三、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半年使用费为每辆车人民币壹千元整,84辆车半年共计使用费为人民币捌万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面同时,向甲方无偿提供84把太阳伞,伞面乙方可做广告,但须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标”等字样。伞面的颜色须统一为红白相间,伞面广告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及制作。
五、乙方广告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六、己方标准餐车中间广告版面由乙方独家发布使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广告支持。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先预付总广告费的50%给甲方,余额50%待餐车广告制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叁日内通过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九、本协议到期,双方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则,可重新签订协议。
十、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协议执行,另一方享有单独终止该协议的权利。
十二、如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晋城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晋城市__乙方: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租用广告位并委托发布广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发布广告,广告版本为秒广告;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次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秒广告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次,共计播放次,共计人民币元,免费一次制作费:元。
合同总金额:元(元整)合同签定后付50%,即元,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元
七、付款方式:支票。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______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______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租用广告位并委托发布广告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市 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合约:
一、 广告地点:
二、广告尺寸及面积:
广告牌宽 高
三、合约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广告,自甲方广告正式发布之日起计。
四、广告费的支付:
1、广告费指的是甲方使用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而需向乙方缴纳的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场地租用费、保险、管理、电费及两次广告画面制作费。
2、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广告费:
广告价格:
3、广告费的支付时间:
广告正式发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人民币 元整 金额 : ;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人民币 万元整 金额 : ;
年 月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 万元整 金额 : ;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人民币 元整 金额 : ;
五、 广告的制作及上画面: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天内向乙方提供广告的样稿和喷绘文件盘,乙方按照甲方方案制作。
2、 本合同签定后,广告画面在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及喷绘文件盘后天内制作安装完毕并自安装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收费时间。
3、 甲方应在上画面之后的第 天至第 天间,接到乙方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如甲方在本条所指的验收时间内未组织验收或虽组织验收但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 维修检验:
1、乙方每月对广告牌进行例行检查,如广告牌发现有缺损,应立即维修,维修工程需于 天内完成,如有任何维修工程而影响广告不能上画,维修占用的时间将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2、 广告牌每天亮灯 小时,从 时 分到 时 分。
七、 其他:
乙方负责办理就广告上画面而需由办理的对政府机关的各种报批手续。
八、 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 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 广告画面的更换:
1、广告画面安装完毕半年内如发现有严重褪色现象影响宣传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画面,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广告画面,但需给乙方预留合理的制作画面及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的时间,乙方赠送甲方次广告画面,赠送完毕后甲方如需由乙方制作并更换画面,乙方按每平方 元收取广告画面制作、安装费。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准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每逾期一天,除支付合同约定的广告费外,甲方还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期内甲、乙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应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广告费减去已支付的广告费之后再乘以百分之三十。
3、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禁令导致广告不能发布,或有影响发布效果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把已收取但广告尚未发布的时间段的广告费退回甲方,甲、乙双方应对此数额进行确认,自确认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将该款退回甲方,如超期未退的,乙方应按双倍予以赔偿。
4、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广告制作完成并上画面的,迟延的时间应在约定的广告期后顺延。
5、 如发现广告在合约期内晚上有不亮灯之情况,甲方无须缴纳不亮灯期间的广告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及供电部门检修而停电的除外。
6、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与乙方协商续约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定于 。
十三、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 方: 有限 乙 方: 市 广告有限
公司 公司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