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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劳动合同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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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劳动合同书(精选3篇)

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原身份:

性别: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铁道部、劳动部《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年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试工期为_个月,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需要,担任__岗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费医疗待遇。

5.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铁路各级关于路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维护铁路良好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铁路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层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发生严重路风事件,或多次发生路风一般事件屡教不改的。

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职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

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6.依据上述第3、4、5款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再作出决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难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试用期内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1.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经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2.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甲方技术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因未履行完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费和重新录用人员费、等。

九、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劳动合同书 篇2

聘用方(甲方):________(重点公益林管护单位)住所:______电话: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

被聘用方(乙方):_______(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住所:__________电话: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为切实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重点公益林管护事宜签订此合同。

一、管护区域与面积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县_________乡村,地名为_________的_________亩重点公益林委托(承包)给乙方进行管护。

管护责任区四至界线为: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护责任区包括:_________村(_________林班小班),分别是: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领导、协调、指导乙方的工作和培训乙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依据。

2.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对不称职的专职管护人员有权解聘。

3.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线、生态区位及地类,明确管护责任和要求。

4.对乙方逐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______%,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全额兑现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

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不予支付其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终止合同。

5.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履行较好,成绩显著的管护人员进行奖励。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管护责任区内的重点公益林进行巡查,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行为,并为甲方处理相关事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认真学习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政策、条例、办法等。

3.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开山炸石、开矿采沙、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和制止并向甲方报告情况。

5.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线,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巡山记录,按月考核和季度、年度总结。

6.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重点公益林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7.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8.根据甲方月考核结果经乙方本人签名或签章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__________%。

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有获得全额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的权利。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3)因个人能力、身体条件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的;

(4)向甲方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或证件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因由于健康或私人原因等难以履行岗位职责及本协议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每月因病治疗连续或累积5天(含)以上

②每年因病治疗连续或累积超过1个月;

③每月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上班达到7天(含)以上。

五、患病或受伤处理

1.协议期间如乙方因患病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向甲方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进行请假申请,医疗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乙方因病无法到甲方工作的期间,劳务报酬不予发放。

2.本协议期间,乙方因其个人原因而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3.在乙方从事劳务服务中,若因第三人造成乙方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向第三人主张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声明条款

1.甲乙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

在协议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和甲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2.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乙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七、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不能无故提前终止合同。

若确需终止的,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诉讼至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劳动合同书 篇3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重点公益林管护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聘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切实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重点公益林管护事宜签订此合同。

一、管护区域与面积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县_________乡村,地名为_________的_________亩重点公益林委托(承包)给乙方进行管护。管护责任区四至界线为: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管护责任区包括:_________村(_________林班小班),分别是: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领导、协调、指导乙方的工作和培训乙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依据。

2.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不称职的专职管护人员有权解聘。

3.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线、生态区位及地类,明确管护责任和要求。

4.对乙方逐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______%,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全额兑现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不予支付其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终止合同。

5.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履行较好,成绩显著的管护人员进行奖励。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管护责任区内的重点公益林进行巡查,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行为,并为甲方处理相关事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认真学习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政策、条例、办法等。

3.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开山炸石、开矿采沙、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和制止并向甲方报告情况。

5.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线,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巡山记录,按月考核和季度、年度总结。

6.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重点公益林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7.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8.根据甲方月考核结果经乙方本人签名或签章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__________%。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有获得全额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的权利。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3)因个人能力、身体条件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的;

(4)向甲方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或证件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因由于健康或私人原因等难以履行岗位职责及本协议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每月因病治疗连续或累积5天(含)以上;

②每年因病治疗连续或累积超过1个月;

③每月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上班达到7天(含)以上。

五、患病或受伤处理

1.协议期间如乙方因患病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向甲方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进行请假申请,医疗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乙方因病无法到甲方工作的期间,劳务报酬不予发放。

2.本协议期间,乙方因其个人原因而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3.在乙方从事劳务服务中,若因第三人造成乙方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向第三人主张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