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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塔吊顶升合同书(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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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塔吊顶升合同书(精选3篇)

工地塔吊顶升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 ___

签订地点:___开发区工地现场

出卖人

买受人:__有限公司签

订时间: __ 年月  

第一条金额: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

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

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

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 。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

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证意见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工地塔吊顶升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用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用工,为确立劳务用工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劳务合同

一、用工期限自通知每台签证开始至本工程竣工机械设备使用结束止。

二、从事工种_塔吊操作、指挥、工作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负责为乙方进行工伤意外保险,其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起重司机、指挥的通信设备由甲方承担,频道必须和项目相符。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5、甲方规范现场管理,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施工技术安全生产教育。

6、甲方尊重并积极采纳乙方提出的有利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议和要求。

7、每台塔吊运转时必须有乙方派出的指挥人员。

四、劳动报酬

1、甲方确定乙方的工资元

2、乙方同意按照实际工作日方式与甲方结算劳动报酬。

3、乙方与甲方每月进行一次工帐核对并经过双方签字后交甲方帐务

4、甲方每月按时给乙方员发放工生活费1500元人,带班按20__元人发放,期间不再产生其它借支。

5、乙方同意余款在春节放假前或塔吊报停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劳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六大纪律,服从现场安全管理,执行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做出警告处罚直至停工、清退的决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规范管理。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乙方的工作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4、甲方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乙方必须积极参加,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会议签到或交底签字。

拒绝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为不服从管理。

原则上当即结算清退。

5、乙方在操作过程中有权拒绝施工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对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有权拒绝施工,但必须提前提出相关安全措施。

乙方应全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乙方必须保护好现场的各类安全措施,发现有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甲方尽快组织落实。

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时间,时间定为每天早上6:00至晚上22:00。

22:00以后加班补助40元小时,00:00以后算通宵按300元次补助。

六、劳动合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

①在使用期内被认定为不能胜任本工种的,

②操作技术实际达不到用工工资要求且无协商工资下浮幅度余地的,

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

④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⑤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

①乙方患病或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工种的,

②所在工程,本工种完工的,

③由于甲方特殊情况停工、停业的,

④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关系,提前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认可。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除第六条各款项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中途与乙方解除用工关系,甲方如果提出解除乙方的合同一次性付清乙方实际发生的合同工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提出解除与甲方的用工关系,乙方如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在工帐结算时扣除实际工资5%的违约金,乙方的工资在春节前一次性付清。

八、其他

1、因乙方违章违规违反劳动纪律被甲方或甲方管理单位处罚的,其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相应月份的工资款中扣除。

2、因乙方违章作业,酒后作业,野蛮作业造成自伤,他伤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入工地或工作场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向甲方进行登记。

4、乙方工作所需的雨衣、雨鞋由甲方提供。

5、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机械设备和公益设施遗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6、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殊作业。

7、乙方需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证,上岗证由甲方负责组织办理,其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8、甲方按标准规定安排解决乙方的住宿,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生活区综治员和施工方统一安排,严禁使用电器设备,严禁自炊。

九、发生合同纠纷在不影响合同条款执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

成可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仲裁费用由无理一方全额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双方承诺信守合同条款。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签字:

或委托代表:乙方联系电话:

工地塔吊顶升合同书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方现将一台由 生产的QTZ80型的 塔式起重机 (产权备案号为:粤 )承包给乙方 顶升 ,设备信息如下表所示: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所在地:

安装位置:

作业高度:

为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号)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几点:

一、本次总费用为¥ 元(含吊车,人工、生活等费用,注:不含税收),其它开支,甲方概不负责。当乙方进场作业的当天甲方支付¥ 元作人工、吊车等费用,剩余尾款待作业完毕后一次付清。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将设备的全部部件集中,以便乙方作业。

2、由甲方并提供一个380V的电源到作业位置。

3、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障碍物件,作业时吊车停放场地和设备零部件堆放场地、作业所需场地。

4、设备的作业时间由甲方按施工要求确定,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施工。

5、乙方完成作业后,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7、审核安装文件、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

9、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设备作业、使用情况。

11、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度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2、设备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安装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安装、拆卸工程。

2、应当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和安装单位签订设备作业安全协议书

3、对乙方(安装单位)安全责任的约定。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性能要求,编制设备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设备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设备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作业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6)应当按照设备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作业。

(7)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8)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运转。自检合格后,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说明。

(9)设备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0)应当提供设备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乙方(安装单位)应当建立本次设备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并对档案作具体约定,要示包括:

(1)作业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作业工程验收资料。

(5)作业完毕后,双方(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四、责任分割:

1、双方必须按合同分工,各尽其责,认真施工。

2、乙方只负责作业合同所签定的高度,以后需加高则另行计费。乙方只负责作业到合同所签定的高度,在以后的使用中设备安全由甲方负责。

3、甲方由于材料不能及时到现场而影响到乙方的工期拖延,甲方应赔偿。

4、设备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支付费用,逾期每天按总额千分之五加收延付金。

5、合同签订后,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则需赔付对方合同金额30%的赔付金。

6、作业场地以25吊车为准,大于25吨吊车甲方补差额。

7、倘若在作业过程中,意外损伤设备部件,乙方负责修复不承担其它赔偿。

8、在作业过程中如若因设备某些部件老化形成的故障(非人为)乙方只负责维修不承担材料费用。

9、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到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申报手续,甲方应给乙方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及完成资料内对应的签字盖章并保证其真实性。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个月。

甲 方: 乙 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