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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许可合同 影视剧照使用许可合同实用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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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许可合同 影视剧照使用许可合同(精选2篇)

版权许可合同 影视剧照使用许可合同 篇1

_________(日期)由_________(下称版权许可人)与_________(下称出版者)订于_________(地点)

第一条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

(选择方案甲)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由_________著,名为_________的作品(下称作品),于_________(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选择方案乙)对由_________著、名为_________的作品(下称作品)以_________文进行翻译,并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该译本(下称译本),于_________(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第二条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独立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_________的一部分预付)金额_________(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_________)。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

第四条(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复制作品时不得进行任何更改和删节。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自担费用聘人进行准确忠实的翻译。对原作品的任何删节均应事先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译本的名称应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经版权许可人要求,译本的定稿也应交付其认可。

第五条(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复制本上适当显著地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诺于复制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_________)和作品(_________)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复制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权人姓名。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译本上适当显著地标明原作品名称和原作者姓名,并适当显著地标明译者以示其译者身份。(出版者允诺于译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_________)和原作品(_________)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译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权人姓名;以及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译本的初版年份,译本的版权人姓名。

第六条出版者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于_________个月以精装(或平装)版本出版该作品(或译本)_________册。

图书售价可由出版者按国内同类图书的售价确定。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即时将出版期日、该版准确印数及图书售价通知版权许可人。

第七条出版者应自担费用对作品进行有效推销;保证图书持续供应和适时重版,以满足实际需求。

第八条除双方约定为销售印刷的该版册数外,出版者可加印标准贸易版本印量的_________%(及以后每版印量的_________%),不计版权报酬。上述加印图书只能作于更换残货和为报刊评论免费赠送样书。

第九条出版者应将其初版的_________册赠书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_________册赠书于出版后寄送版权许可人。除应得赠书外,版权许可人有权另外按零售价通行的最大批发折扣购买图书供本人或其继承人自用。

第十条作品(或译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_________册以下时,出版者可减价销售余存图书或送纸厂化浆,但应事先通知版权许可人,版权许可人可于30日内按能证实出版者接受过的最低售价购买全部或部分余存图书。

减价销售或化浆的图书按实销额计算版税,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权报酬者除外。

第十一条版权许可人以下面约定的报酬为对价,于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地域内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属权:

(一)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摘录许可权。

版权许可人从净收入中所得份额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二)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连载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三)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开朗读许可权

_________%

(四)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图书俱乐部版权许可权

与标准贸易版本同期出版_________%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五)作品(或译本)的袖珍版本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_________%

(六)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机械复制许可权

_________%

(七)作品(或译本)的公共租赁报酬征收权

_________%

(八)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版者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结算销售额及依本合同所获其他收入的帐目,并于_________日内将版权许可人应得款项汇至其帐户_________上。

第十三条对于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译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应收集剪报、介绍、评论等,并将一份副本寄送版权许可人。

第十四条凡未于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均由版权许可人保留。

第十五条凡于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权利,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经版权许可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转让。

第十六条遇有出版者停业清算情事,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归于消灭。

第十七条如于第六条所定期间,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或译本)(或使作品(或译本)绝版或脱销并未能于6个月内印行新版供应市场),版权许可人应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义务。该期限届满后,或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_____册以下时,版权许可人可撤销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但不影响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届时应得报酬的请求权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亦不影响出版者依本合同获权授予第三人许可的效力。经版权许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库存图书_________册以上者,推定图书脱销。

第十八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由_________(某国法院)管辖,本合同和履行适用_________(某国)法律。

第十九条双方另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权许可合同 影视剧照使用许可合同 篇2

版权许可合同  影视剧照使用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因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需要使用乙方的相关剧照肖像;乙方是剧照肖像的所有者;

2、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并保证不会损害乙方的形象,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关剧照肖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许可内容

乙方授权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拍摄的剧照肖像使用权。

第二条许可范围

甲方拥有使用乙方剧照肖像的专有权,只能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以及在相关关联工作中如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推广发行活动使用乙方的剧照肖像,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本合同的许可性质为独占许可,除甲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也不得再行使用其剧照肖像权。

第三条许可期限

甲方使用乙方剧照肖像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酬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复制乙方剧照肖像,并可以将乙方的肖像剧照用于参加展览、出版画册以及提供给报刊杂志发表等。如果甲方将乙方的剧照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如广告等,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样。商业用途使用所得经济收入,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宣传、发行或商业运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剧照中的艺术形象;如甲方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剧照中的艺术形象则应征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乙方剧照中的形象进行更改,并可以将乙方剧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配合使用。但仅限于拍摄电影(电视剧)的需要。

4、甲方使用乙方剧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乙方造成侮辱、诽谤以及其他有损乙方形象的不良影响,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5、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乙方剧照肖像。

6、甲方必须自觉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乙方的个人资料。

7、在剧照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对乙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甲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8、甲方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完成后,甲方应当将乙方向其提供的剧照肖像胶片的正片、负片和剧照肖像数据资料等相关素材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复制的剧照肖像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剧照肖像胶片的底片和剧照肖像数据资料等相关素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行为干扰、妨碍甲方对乙方剧照肖像的正常使用,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后,甲方是否实际使用乙方剧照肖像,乙方无权干涉。

4、甲方未及时支付乙方的剧照肖像使用报酬,乙方可以随时向甲方追偿,超过支付时间的,可以向甲方追缴违约金。

5、乙方在甲方对其剧照肖像使用期间,不得再许可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其剧照肖像,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3、_________。

乙方:

1、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剧照肖像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3、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剧照肖像的相关素材,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