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单位商业秘密约定书推荐3篇》
科研单位商业秘密约定书(精选3篇)
科研单位商业秘密约定书 篇1
男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男女双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为促进家庭和睦,避免将来所生之纠纷,现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
一、 男方日后可能从男方父母处取得的财产,具体如下:
(一) 登记在男方母亲名下的贷款房:__________位于 ,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
(二) 登记在男方母亲名下的房产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
(三) 登记在男方母亲名下的门面房:__________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
(四) 登记在男方母亲名下三套拆迁房:__________第一套位于________,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第二套位于________,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房屋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第三套位于________,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经双方协商一致上述任一财产,日后男方获得(包括但不限于继承获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各占50%份额。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男方婚内的所有财产都归女方保管,归女方所有。
四、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六、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科研单位商业秘密约定书 篇2
甲方(企业):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身份证:
国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代理人:
国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 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
1.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数据、图纸、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其他技术资料和内容;
2.涉及甲方尚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高层人事变动等有关内容;
4.与甲方产品配套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配套价格、供货方式等相关内容;
5.产品销售渠道、销售策略、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与销售有关的重要内容;
6.公司财务方面的重要数据、资料。
第二条 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要求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与甲方有商业竞争的第三方泄密。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意泄密并给甲方造成的后果不是十分严重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 元以上 元以下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给甲方可以给予乙方行政处罚。
2.乙方以谋取经济利益或工作岗位为目的,有意泄密并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附带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额度视后果严重程度确定。
第四条 其他
1.本约定书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科研单位商业秘密约定书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