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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建品牌联营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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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建品牌联营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山东枣建品牌联营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销售渠道授权的运营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渠道授权内容

在本合同范围内,乙方是以甲方公司名义授权在第三方网销平台的指定唯一运营商,包括天猫商城及淘宝平台、啊里巴巴平台、京东商城、唯品会、一号商城、亚马逊商城、腾讯电子商务体系等线上网络销售平台及线下礼品销售渠道,甲方公司从合同签订日期不得授权其他机构、企业及个人在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及线下礼品销售渠道进行代理销售,统一由乙方进行授权规划管理。

在本合同中,乙方为甲方负责的销售渠道,乙方须有绝对的自主经营权,在不违反甲方的利益前提下,甲方不能插手妨碍乙方的运营权。

乙方需要相关产品质检证明、品牌资质证明,品牌授权证明等相关资料时,甲方需在协商时间内提供给到乙方,如因超过提供时间或资料出问题等所造成双方的损失或法律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费用内容

(一)从合同生效日起内,在每月的20日甲方对乙方进行每月支付1万元的运营补助,为期半年。支付方式根据双方协商的方法进行支付。

(二)合同有效期间内,以甲方名义开设的相关平台旗舰店费用(含保证金,技术服务费、平台使用费等)由甲方承担;平台旗舰店的常规的推广费,运营费,成交佣金扣点等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接手甲方相关的平台旗舰店(包括旧店和新店),甲方对乙方进行为期半年的物流费用或产品价格支持。

(四)平台重大活动节点或店庆活动节点,相关活动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按协商结果进行分摊承担;

第四条 结算内容

(一)乙方帮甲方运营的旗舰店,甲方每月15日-18日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报表核对支付宝进行对账,双方核实后,每月30日前甲方必须把乙方上月所得利润通过转账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时,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并确定最后支付期限(最后支付期限不能高于7天),如有违反乙方有权按超时日起,每天收取甲方应付金额的5%作为利息。

(二)乙方线上网络分销渠道提货,统一在下月30日前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到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时,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确定最后支付期限(最后支付期限不能高于7天),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超时日起,每天收取乙方应付金额的5%作为利息。

(三)乙方礼品渠道提货结算统一现款现货,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方式支付到甲方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把货运到乙方指定仓库,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运到,乙方所受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进行结算,价格以公司审批的量批价为基础进行协商,特供产品价格按双方协议折扣进行结算。

(五)乙方投入的推广费如果回流到甲方支付宝账上,甲方在每月10号,20号,30号与乙方进行结算,返款给予乙方。结算时间不能超过每次应结算日期的2天,如有违反乙方有权按超时日起,每天收取甲方应付金额的5%作为利息。

(六)乙方如在_____年____月_____号前提货超____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提货额____返点支持。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

店铺注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支付宝认证、保证金、技术服务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店铺管理及日常运营

2.1 店铺装修:其店铺整体设计修,最终由乙方确认并执行。

2.2 商品详情设计上架:甲方提供产品资料,由乙方编辑处理后,上传到店铺。当中乙方设计的相关版面拥有设计版权,甲方不能随意盗用或授权其他企业、个人盗用。如发现未经乙方同意进行相关版面盗用,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设计版权费 。

2.3 商品定价: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统一零售价,乙方以市场统一零售价为依据,制定网络渠道销售价格。

2.4 客服服务:按店铺营运的实际需求,配给客服。

2.5 品牌推广:根据店铺综合考核指标及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品牌知名度推广策划。甲方需配合乙方一起完成活动以及推广方案的执行。

2.6营销策划:在大型节假日根据店铺实际需要,设计相应的店铺促销方案。

2.7 定期客户统计与营销:定期对客户进行统计分析,节日及生日对老客户进行邮件、短信及小礼品等关怀问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8 销售报表:乙方每月15号-18号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报表。

物流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建设及运作流程、物流、包装方面的解决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上述方案后,甲方跟进执行。甲方须保证完成店铺动态评分中的发货速度目标。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须确保货源稳定,以配合本合同执行。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周向乙方提交产品库存,若因库存不准确产生的销售问题(如顾客投诉等),造成一切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若进行其它的商品调拨操作需提前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依照已参加的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的客户服务规则提供退货换货服务。

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对于售后服务,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如遇乙方权利内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乙方须向甲方建议解决方案,由甲方审批执行。甲方须在48小时内确定解决方案,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解决。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与服务的详细介绍,价格以及相关资料,并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各品牌8小时以上面授的商品知识培训,以便乙方能更全面了解各品牌商品知识。

甲方须提供真实有效、详细的最低零售价清单。

合同期间,甲方承担产品仓储、进货、发货等工作,甲方须保证完成店铺动态评分目标。

为配合参加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配合办理参加网络销售平台的相关手续。以上企业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做任何其他用途。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上述甲方企业文件作其他用途,所引致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甲方需承担店铺建设费用,如有其他第三方入驻需支付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须根据已完成付款的顾客要求,对已成功售出的商品,向购买顾客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甲方须满足乙方运营商品品种数量需求

1、甲方负责提供80到100个商品品种,在本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托管外包服务的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中销售。供应的分类包括约20%网络特供商品可做5折包邮(主要针对活动报名,即“爆款”),50%商品可做8折包邮(主要做利润),30%商品作为店面形象(高价位高利润)。上述商品百分比为参考用途,具体商品种类百分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2、甲方需保证配合乙方在参加网络大型活动(如双11,周年庆等)时提供不少于50个商品品种数量做5折包邮。

甲方须对所销售的每个单品提供不少于1个样品,以便乙方熟悉商品及商品演示。待此款商品不经营后,乙方须将商品归还甲方。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网络销售平台上为甲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的。

乙方在甲方授权于乙方的网络销售平台,只能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不得在此平台销售非甲方提供的其他商品。

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授权乙方的网络销售平台,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内各项所要求的建议书,由甲方审批,审批后具体执行。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所有的资料包括企业资料、商品资料、培训资料等都必须绝对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执行本合同的相关工作人员外的第三方泄露。如有泄露,乙方须承担一切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商品资料及培训资料,其知识产权或商标权属于甲方或委托甲方所代理的原知识产权或商标权的拥有方。对此,乙方不得质疑。同时乙方必须保护有关知识产权或商标权。如乙方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授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甲方托管外包于乙方的网络销售平台所销售的产品,都须由甲方提供,在未得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货。

乙方保证不对甲方商品进行直接或间接复制、拷贝、假冒。

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事物上。

乙方确保不单方面使用甲方任何产品、甲方资料、账户做本合同以外的事宜。

乙方确保不泄漏并不单方面使用甲方客户资料做本合同以外的事宜。

第八条 售后的问题处理标准

买家收到货后,由于“商城规则:七天无理由退换”和乙方工作疏忽产生的退换货,商品退回给到甲方仓库产生的快递费用由顾客个人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商品质量问题(破损、缺件、斑点、色差等)退换货所产生的所有快递费用均甲方承担

仓库漏发或者错发商品所产生的快递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日期为 年 月 日。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进行新合同续约讨论,在本合同到期前若新合同还未续约,则在结清甲乙双方的费用后,本和同自动终止;

在乙方没有损害甲方的利益前提下,甲方不能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需合理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可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作双方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以上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受法律保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山东枣建品牌联营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真诚与乙方联营合作,共同开创市场,创建山东枣建品牌、树枣建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施工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工程中标后由甲方与业主签订总包工程施工合同后,甲方再与乙方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由乙方负责工程的全部生产经营。不得违法再分包。

3、乙方经营要严格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禁上访闹事。

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事项

1、甲方承诺:

尊重和善待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干预乙方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便利条件,尽最大能力解决乙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和有关事项,有责任为乙方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由乙方承建的项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交于他人经营。

乙方承建的工程款到甲方帐后,甲方除扣除约定的税金、管理费用后,在两日内及时将余款全部支付给乙方。若因此延误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诺:

要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全部内容及有关协议,并自觉维护甲方形象,乙方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发生任何隐患。积极创建省、市安全文明工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及经济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除工程的税金及甲方的管理费外,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书面施工产值报表。

保证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按照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约定,资金不足部分和在业主拨款不到位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垫付。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停工。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的比例

1、由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时按照工程造价的6%扣除后一次付给乙方。500万元以下的另行协商。

2、工程劳保基金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后,上缴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条其它事项

1、乙方以甲方名义所施工的工程引起一切经济纠纷、民事责任、法律责任、债务等,均由乙方全部独立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缺少现场管理人员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派员,甲方要大力支持、并派适应人员,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缺少专业施工队伍或材料供应商时,可以向甲方申请,甲方的相关部门帮助推荐,由乙方自行选择确定﹙合同由乙方自行签订并签字盖章,需甲方担保盖章的材料款,甲方将从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施工的工程,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购买材料、更不能拖欠材料款等其它款项。

3、双方合作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4合作期间如发生挣执、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谦互让互凉的原则友好协商。若协商不妥可由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议。

第五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山东枣建品牌联营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在(以下简称为 )进行品牌联营,并就联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联营期限:

1、

二、分成及结算方式

1、(1)甲乙双方按照售出货品营业额的的比例计算分成, 如因乙方使用现金劵进行促销活动,现金劵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如需订购甲方的推广赠品,需按统一供货价格买断,不可退货。

2、每日营业额由乙方收取,乙方每月分三期每10天,分别为当月的12号、次月22号、次月2号将甲方应得分成部分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双方在每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营业账款对清。如因乙方原因延误支付销售分成款,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拖欠金额的1%计算每天应付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进行联营的货品仅限于20xx年8月20日起由甲方配送给乙方的货品,20xx年8月20日前乙方所有的货品有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参与销售分成,不参与联营退货。

4、如店面需要重新装修,所需货柜由甲方提供,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支付50%。更新的衣架、模特的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支付50%。

5、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5000元陈列道具费。

三、货品运输

1、甲方负责提供 店的全部货品,乙方承担货品运输费用,甲方要求调配货品时,运费由甲方承担。任何情况下,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货品到达店后,由乙方负责清点、记录及保管,经乙方清点无误并书面签收后若有损失,该损失由乙方负责按该货品甲方的应分成额赔偿于甲方。

3、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在当日内对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错交货、无出货清单、单价开错、数量及金额不符、包装及质量问题等,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于核查调整,逾期未表示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货品符合乙方要求,甲方得以免责。

4、乙方所退货之货品,如有人为损坏、污迹、无包装、无附件、属样品、属换季货等情形,均不属可退换货之列。

四、甲乙权利与义务

1、店货品零售价由甲方负责确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定价销售。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

2、 的货品有甲方负责调配,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乙方在两天内将剩余货品退回甲方指定点,否则视同乙方按吊牌价销售,按规定的分成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在每月结束后,双方核对货品库存数量,如果盘盈则由甲方进销存数据结算;盘亏甲方则按盘亏数量按当时现销售价视作已销出处理。

3、甲方会根据不同的节假日,要求统一做促销活动,乙方应严格执行。

4、甲方是该品牌产品的唯一商标所有人,本协议的签订,不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权,。

5、甲方保证提供乙方的该品牌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要求。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 店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面、门面、空调、灯饰等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2、乙方负责签订 店的租赁合同和办理经营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正的合同保证金。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双方将账款结清后,并将属于甲方的物料(不包含货架)、货品全部退回甲方的情况下, 天内甲方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4、乙方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店铺顶手费、租金、店内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货品运输费、街道卫生费、电话费、上网费、水电费、管理费、税费及不可预见之费等。

5、乙方必须配备:已开通的电话线一条、网线一条和电脑一台。

6、乙方所需的陈列道具(衣架、模特除外)甲方按成本价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

7、店的首批货品由甲方配货,乙方必须参加甲方举行的每次订货会,并按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订货。

8、如果由乙方原因导致店不能正常营业,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无故停业 店,乙方需要根据停业天数按当月最高的单日业绩与甲方计算分成。

9、乙方自觉维护和保障甲方权益,一旦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有义务与甲方一起制止及解决该侵权行为。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之铺面经营以下称“该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 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或在 店以外的区域销售该品牌产品即属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甲方该品牌的商标权及生产权。

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实向甲方提供各项资料、信息。

13、乙方管理的 店必须按甲方确认的零售价销售货品,任何促销活动,均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4、乙方必须对已签收的货品、员工及店的安全负责。

15、乙方应严格将店的库存率控制在23%以下。

六、营业管理

1、人员培训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和销售人员的培训,乙方需定期安排销售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乙方人员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店铺的经营管理甲方会派零售主任到场,协助经营管理和监督指导,甲方前往乙方店铺的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2、员工制度

甲方同意为乙方订做店铺销售人员的制服,并向乙方收取制服成本费用。

3、甲方是乙方经营的该品牌货品唯一供货商,乙方不得私自仿造该品牌产品及一切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该品牌的产品给第三者经营。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店的所属货品(包括仓库中的货品)借调(包括乙方所经营甲方品牌的其他店铺),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七、协议的违约责任与终止

任一方如发生以下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违约方收取人民币万元正的违约金及追究违约方法律及经济责任:

1. 乙方销售假冒品牌的伪装劣商品: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开设 以外的分销点,或将该品牌商标权转让与他人经营;

3. 乙方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停业、关闭、查封等处理;乙方被银行拒付支票或冻结账户;

乙方严重侵犯了甲方名誉和利益时,甲方均可认为已无法与乙方继续合作,而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继续赔偿。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撤消、调走或转移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地址,甲方有权提前经终止协议及追究济 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停止营业的期限达十日,经甲方书面催告七日内仍未纠正的,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停止与乙方的联营,乙方还应补偿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如抵押、委托、转让债务等经济行为),如果发生重组、或出现其它情况而影响乙方的资信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必须马归还甲方提供的任何销售或广告用品和数据,否则甲方将推迟返还货的押金;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宣称为该品牌产品的零售商,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该违约金仍不足

弥补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须继续赔偿乙方。

6、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甲方提前终止协议或停止向乙方发货的,乙方书面催告后七日内仍未纠正的,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与甲方核对帐目并退回剩余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货款押金。乙方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须继续赔偿乙方。

7、如地震、海啸、塌方、泥石流、闪电、雷电、陨石坠落、台风、洪水、天火、战争、旅游、瘟疫、飞行器坠落、恐怖袭击败、核辐射、非双方原因的火灾、政令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要协议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后两周内向对方提高事件、事故具体说明及证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提前终止或暂缓执行本协议,双方互免违约责任。

八、协议的法律依据、生效、续签

1、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不适用于联合国惯例中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条款。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甲方收齐乙方所缴纳的货款押金后生效,否则乙方逾期缴纳货款押金本协议自动作废。

3、任何涉及双方经济往来的事项都需以双方盖章的书面正本文件为准,任何口头及个人约定都视为无效。

4、如甲、乙双方合作愉快并有继续合作意向,须于本协议期结束前一个月续签新协议。

九、纠纷解决

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经双方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协议附件

1、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必要的资信数据,以下数据,以下数据将作为签订协议的附件;(1)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雷锋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无效。

3、 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有权解除协议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解约通知书一经送达对方,本协议正式解除,解除本协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协议届满、双方协商解除。

4、 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收取费用的权利),甲方有权将之全部或部分转让予本协议以外的第三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是仅限于乙方享有及承担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之全部或部分转让予本协议以外的第三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本协议有关约定处理。

5、 保密: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责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本协议有效其内及其终止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应相任何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其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包括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无伦是以书面或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资料)

违反上述约定的披露方应负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此外,守约方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就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以下信息除外:(a)在披露之前已公开或非由于违反本协议而可以公开得到的:(b)由任何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披露的:(c)任一方在获披露之前已知悉或在任何时候由其独立开发的:(d)在根据本协议首次披露后五年以上由本协议的任一方披露或合用的。

6、履行本协议面发生的通知和送达,皆以书面为准,送达地址以本协议所示或各方另行通知的地址为准。

7、本协议部分条款如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为无效或不能履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和可履行。

8、本协议取代双方为达成本协议所进行的谈判、协商、会议等形成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录间、录像、传真等书面或口头协议,为双方所达成的最终文本。

9、本协议不构成双方间的合资、兼并、投资入股等经济法律关系,双方确认本协议并未对任一方构成赢利保证,双方仍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付各税。

10、双方各自承担其为履行本协议而使用的人、财、物的安全责任,各自负担相应必要的保险费用。

11、在合同其内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12、本协议不为任何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创设义务,不能约束不知情的第三方。

13、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签约代表:乙方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