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职人员合作协议【汇编三篇】》
演职人员合作协议(精选3篇)
演职人员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鉴于:
甲方系一家经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局核准注册,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票据代理业务,贸易,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合法公司,秉承“诚信、共赢、联合、创新”的理念,依托公司管理团队拥有的丰富社会资源和专业投资优势,开拓广泛的投资渠道,构建社会资本与产业结合的直接高效投资平台。公司具有强大的专业资产管理和业务创新能力,与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密切,联合发行与管理众多金融产品。乙方系一家地方金融办公室,属于地方金融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金融法规及产品宣传、引导、协调、执行等工作的政府金融机构。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帮助企业理顺银企对接合作,为企业投融资出谋划策,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家各项法规政策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长期深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双赢互利”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新模式,实现地方金融办,金融机构平台,企业三方互通机制,乙方为甲方提供具有金融产品需求的企业,甲方在金融办督导协调过程中给企业优质服务,甲方所服务的企业信息及时反馈给金融办,同时企业也积极反馈甲方的服务信息,金融办及时建立信息档案综合评价甲方服务水平,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的水平。
3、甲方可以通过自身的P2P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与企业实现无缝对接,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进本地区各项产业的大数据化,数据产业化进程,提高当地金融办创新服务能力。
4、甲方服务内容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过桥,信用证议付,P2P,众筹股权,融资租赁,抵押贷款,股权投资,新三板,企业债,城投债,私募债,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
5、乙方向甲方推荐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内部信贷审批制度的规定,对乙方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提供融资方案,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协助企业完成各项需求。
6、乙方在推荐企业时,应向甲方提供推荐企业的联系方式、基本资料,并为银企之间的合作努力进行牵线搭桥,尽量发现并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乙方应尽可能及时地向甲方提供该企业经营
稳定性和成长性方面的动态信息。
7、为保证甲、乙双方更稳定的合作关系,甲方每月及时将最新金融产品信息传递给乙方,包括服务企业融资信息,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召开联席会制度,及时查找自身的优缺点,更好的服务企业。
8、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双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有其它可以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职人员合作协议 篇2
演职人员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之制定目的在于保护基于完全自愿而签订该协议的签约双方之利益。
1、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表演时间|表演时长|表演造型|艺员配合|等项目。
在甲方认为有适当必要的情形下需要乙方进行事先彩排或预演,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配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服装|道具|车马使用|餐饮|;有另行议定者不在此限。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2、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在达成甲方要求的表演目标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音高|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3、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_____机构进行_____。
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金额之双倍作为违约金金额。
4、附加条款: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所属机构:
机构地址:
电话:
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演职人员合作协议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之制定目的在于保护基于完全自愿而签订该协议的签约双方之利益。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表演时间|表演时长|表演造型|艺员配合|等项目。
2.在甲方认为有适当必要的情形下需要乙方进行事先彩排或预演,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配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服装|道具|车马使用|餐饮|;有另行议定者不在此限;
4.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达成甲方要求的表演目标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2.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3.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音高|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四.争议处理及 违约责任
:
1.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金额之双倍作为 违约金
金额。
五.附加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所属机构:
机构地址:
电话:
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